222、男教师攀上女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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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能来作陪的,都是经过精心挑选的。她想在春水面前展示展示单位兵强马壮兴旺发达。
这几个论姿色论气质都是百里挑一的。
春水在众星拱月中落座。早就有人在身后帮他脱去外套,有人给他递上面巾,有人泡茶冲水。丽梅笑盈盈地看着。
春水看她越发地精干了,梳着马尾辫,职业小西装,眼神柔中带刚,一副女强人的模样。但这无法掩盖她的性感。她是春水见过的胸围最大的,他心目中的“人间胸器”。健康的女人最美丽。她是女性荷尔蒙旺盛的女人。
这样的女人偏偏生活在一群女人中间。如果她是一群男人的领导,那发号施令会更有威力。
春水知道她离婚后再也没有结婚。她同样知道局长到现在依然单身。
也许有了这层关系,她更加想展示自己。除了自己的女性魅力,还想让春水知道她的领导能力与工作业绩。
春水对她说:“强将手下无弱兵,校长,你能力超群容貌漂亮,几个部下同样如此呀。”
这话说得相当巧妙,把在座的四个女人都夸了。她们七嘴八舌地回敬春水的夸奖,什么玉树临风英俊潇洒年轻有为等待能想到的好词被说了个遍,不愧是做教师的,奉承人都那么有文化。
小兰还没有结婚。挑男人是件技术活。
其它两位老师都很年轻,二十岁出头,工作没几年,不过一点都不腼腆怯场,待人接物训练有素,有一种与她们年龄不相称的老练。
这种场合下,有些话不能说,能说的都是场面上的话,不痛不痒的。
她们能做的,就是不断地劝酒。春水刚生了病,身体疲倦乏力,实在不想碰酒,就坚决推辞,说以茶代酒。
丽梅哪里会答应?她知道春水是能喝酒的。听说他感冒了,说喝点白酒能治感冒,然后让手下几个统一换白酒。春水红酒都不想喝,哪里敢碰白酒?但丽梅说两人久别重逢,不喝点酒不足以表达心中的情绪。她还说只要春水喝酒,什么条件她都答应。说到这里,她还问手下几个是不是,她们当然附和,连声说只要局长喝酒,她们同样什么条件都答应。
再不喝说不过去了。春水只好倒了一杯。
丽梅首先举杯,说她代表她本人,还有全校师生,欢迎春水莅临视察。这话说得,在酒店里喝酒,怎么变成视察了?她一仰头,一杯酒一饮而光。春水说只能喝半杯,她把酒杯亮给他看,干干净净,一滴不剩。
春水只能豁出去了。
他想着取回文物一事还需要她帮忙,如果喝了这酒真如她所说什么事都答应,就算大醉一场也是值得的。他站了起来,对着她们说:“今天丽梅校长有话在先,说只要我喝酒,她什么条件都答应。就冲她这句话,我喝。不过,你们几个得为我保证,到时我怕她反悔。”
她们几个听他这么一说,你看我我看你,暧昧地笑了起来,还不时地看校长,一副羡慕嫉妒恨的模样。她们以为春水口中的条件就是上床。男人都这样,她们经常随着丽梅校长出入社交场合,熟悉官场,深谙男人。
丽梅当然也笑了,笑得很得意。老实说,这些年,她都在默默关注着春水,知道他去了市里,当了官。她更关注的,是他的恋爱与婚姻。她不知道他为什么迟迟不婚,也许他是曲高和寡吧。
那时新明为了离婚时能多分财产,用春水来色诱她。事后,她不但没有恨新明,反而感谢他。因为他把春水送到了她身边,与她度过了几天销魂的日子。生命是需要质感的,春水就给予她这种感觉,几天足可以让她回味几年。
离婚后,她把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同时她是健康的荷尔蒙过剩的女人,离婚时,她才二十六。男人对于她,犹如鱼之于水,氧气之于人类。
经过了一段七年的婚姻,她已经不想谈婚论嫁,没有男人可以让她托付一生。重新回到单身状态,她没有怨恨,反而有种窃喜。是的,她有孩子,有了爱的寄托,男人只不过是身体的需要。没有了感情的羁绊,可以用更加纯粹的目光去审视男人,如同审视集市中的公牛。
她离婚后第一个性伴侣是同事。那时作为教导主任的她,全校老师的课程安排,由她一手操控。上午第一节课令许多老师头痛,早上谁都想多睡会,八点钟的课就会生生地破坏一个美好的早晨。婚后多年的老夫老妻,都会把性事安排在早晨。彼此都已经失去了激情,只有在早晨,趁身体机能运行正常时,回味回味夫妻的感觉。于是,许多人都极力讨好她,希望第一节课不要安排到自己头上。学校女老师居多,回家还得做饭做家务,就希望回家早些,上午最后一节课不要安排给自己。为了讨好她,一些人就会与她套近乎,送礼品。当然,她根据实行情况,尽可能地满足大家的需求。大家都是同事,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能做顺水人情何乐而不为呢。通过这些事,她攒下了足够的口碑,成为人们争相传诵的好领导。但有一个人她没有答应他的要求。他就是教体育的小王。
小王那时正准备结婚,忙新房装修。顺便说一句,他是富二代,家里已经给他留下足够多的家产。他做老师不是为了钱为了谋生,而是父母的意愿。父母对他说成为国家编制中的一员是十分难得的,千万不要随便放弃。父母这样说是想让他留在身边。这样他就可以早点结婚早点延续香火。他们的计划得逞了,长相俊朗的他娶了个论相貌论地位都不错的老婆。小王就对丽梅说他要筹备婚礼,有时需要早点离开,希望不要把课安排在最后一节。这个要求太难为她了,根本做不到。体育课一般都安排在最后二节,总不能让学生早上第一节就上体育吧。
小王见丽梅没有答应,心里就不高兴。他经常最后一节提前放学,学生当然高兴了,能提前放学求之不得。如果没有出意外,这事就这样过去了。但一个学生在街上被车撞了,被撞时离放学时间还差六分钟。家长不答应了,本来应当在校园里的孩子怎么会出现在街上呢。这一查就发现小王的做法很不对了。
家长就把学校告倒了教育局。学校知道自己不对,连忙让小王去赔礼道歉,并愿意支付所有的医药费。
小王去医院向家长学生道歉是丽梅带着去的。小王是个年轻后生,道歉的事实在难为情,都是丽梅为他应付着。他也知道整个事都是自己不对。
就这样,他开始对丽梅刮目相看了。她说话伶俐,办事公道,博得了家长的信任,这事处理得挺圆满,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了。
对丽梅刮目相看的小王与她走得近了,她的魅力让他无法抵挡了。一个成熟风韵的女人对小王这样的年轻人具有相当的诱惑。虽然他要结婚了,但他更愿意与丽梅这样的女人尝试男女间的味道。
丽梅当时没想到这一层。她知道兔子不吃窝边草的道理,或者说,根本没想与这样一个男孩子发生什么关系。他开始不顾不问婚礼了,开始向丽梅献殷勤。他请丽梅吃饭说是感谢她,她去了。他请丽梅喝咖啡同样说是感谢她,她也去了。他请她去旅游还是说感谢她,这她没去。
她工作很忙,既要负责全校的教导工作,又要辅导奥林匹克竞赛,夜以继日,没有周末。但他已经不想提前离开学校了,他喜欢上了最后一节课。上完最后一节课,其它老师都纷纷回家了,丽梅还留在学校里给参加辅导的学生开小灶。他故意磨蹭着,等丽梅。一天两天后,丽梅发现了他的意图,开始重新审视起他来。
他是学体育的,体格不错,虽然略显稚嫩,但颇有男人气概。既然送上门的,她就有些心动了。
她还是有顾虑的。怕这事影响工作影响升迁。她必须考验他。
考题就是保守秘密的本领。有些人口快,事情还没做,嘴上就说漏了,丽梅最怕的就是这个。经过一番考察,她发现他可以保守秘密,不会节外生枝。还有一个原因促使她下了决心,就是他很快就要辞职了。当小学老师的单调生活无法满足他对生活的期许。等他结了婚,了却父母的心愿,他就会到沿海城市去闯荡了。既然他很快就会离开,就没有什么顾虑了。
于是,在一个黄昏,他俩做成了一段好事。她给学生上完了鸡兔同笼问题。他呢,站在教室外面,听她讲课。她上完了,他也听懂了。他是靠身体吃饭的,数学一直不好。但这次他听懂了,真不简单。他跟在她身后去了办公室,不照而宣,心知肚明,男女间的事就是这么奇妙。
当然,能来作陪的,都是经过精心挑选的。她想在春水面前展示展示单位兵强马壮兴旺发达。
这几个论姿色论气质都是百里挑一的。
春水在众星拱月中落座。早就有人在身后帮他脱去外套,有人给他递上面巾,有人泡茶冲水。丽梅笑盈盈地看着。
春水看她越发地精干了,梳着马尾辫,职业小西装,眼神柔中带刚,一副女强人的模样。但这无法掩盖她的性感。她是春水见过的胸围最大的,他心目中的“人间胸器”。健康的女人最美丽。她是女性荷尔蒙旺盛的女人。
这样的女人偏偏生活在一群女人中间。如果她是一群男人的领导,那发号施令会更有威力。
春水知道她离婚后再也没有结婚。她同样知道局长到现在依然单身。
也许有了这层关系,她更加想展示自己。除了自己的女性魅力,还想让春水知道她的领导能力与工作业绩。
春水对她说:“强将手下无弱兵,校长,你能力超群容貌漂亮,几个部下同样如此呀。”
这话说得相当巧妙,把在座的四个女人都夸了。她们七嘴八舌地回敬春水的夸奖,什么玉树临风英俊潇洒年轻有为等待能想到的好词被说了个遍,不愧是做教师的,奉承人都那么有文化。
小兰还没有结婚。挑男人是件技术活。
其它两位老师都很年轻,二十岁出头,工作没几年,不过一点都不腼腆怯场,待人接物训练有素,有一种与她们年龄不相称的老练。
这种场合下,有些话不能说,能说的都是场面上的话,不痛不痒的。
她们能做的,就是不断地劝酒。春水刚生了病,身体疲倦乏力,实在不想碰酒,就坚决推辞,说以茶代酒。
丽梅哪里会答应?她知道春水是能喝酒的。听说他感冒了,说喝点白酒能治感冒,然后让手下几个统一换白酒。春水红酒都不想喝,哪里敢碰白酒?但丽梅说两人久别重逢,不喝点酒不足以表达心中的情绪。她还说只要春水喝酒,什么条件她都答应。说到这里,她还问手下几个是不是,她们当然附和,连声说只要局长喝酒,她们同样什么条件都答应。
再不喝说不过去了。春水只好倒了一杯。
丽梅首先举杯,说她代表她本人,还有全校师生,欢迎春水莅临视察。这话说得,在酒店里喝酒,怎么变成视察了?她一仰头,一杯酒一饮而光。春水说只能喝半杯,她把酒杯亮给他看,干干净净,一滴不剩。
春水只能豁出去了。
他想着取回文物一事还需要她帮忙,如果喝了这酒真如她所说什么事都答应,就算大醉一场也是值得的。他站了起来,对着她们说:“今天丽梅校长有话在先,说只要我喝酒,她什么条件都答应。就冲她这句话,我喝。不过,你们几个得为我保证,到时我怕她反悔。”
她们几个听他这么一说,你看我我看你,暧昧地笑了起来,还不时地看校长,一副羡慕嫉妒恨的模样。她们以为春水口中的条件就是上床。男人都这样,她们经常随着丽梅校长出入社交场合,熟悉官场,深谙男人。
丽梅当然也笑了,笑得很得意。老实说,这些年,她都在默默关注着春水,知道他去了市里,当了官。她更关注的,是他的恋爱与婚姻。她不知道他为什么迟迟不婚,也许他是曲高和寡吧。
那时新明为了离婚时能多分财产,用春水来色诱她。事后,她不但没有恨新明,反而感谢他。因为他把春水送到了她身边,与她度过了几天销魂的日子。生命是需要质感的,春水就给予她这种感觉,几天足可以让她回味几年。
离婚后,她把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同时她是健康的荷尔蒙过剩的女人,离婚时,她才二十六。男人对于她,犹如鱼之于水,氧气之于人类。
经过了一段七年的婚姻,她已经不想谈婚论嫁,没有男人可以让她托付一生。重新回到单身状态,她没有怨恨,反而有种窃喜。是的,她有孩子,有了爱的寄托,男人只不过是身体的需要。没有了感情的羁绊,可以用更加纯粹的目光去审视男人,如同审视集市中的公牛。
她离婚后第一个性伴侣是同事。那时作为教导主任的她,全校老师的课程安排,由她一手操控。上午第一节课令许多老师头痛,早上谁都想多睡会,八点钟的课就会生生地破坏一个美好的早晨。婚后多年的老夫老妻,都会把性事安排在早晨。彼此都已经失去了激情,只有在早晨,趁身体机能运行正常时,回味回味夫妻的感觉。于是,许多人都极力讨好她,希望第一节课不要安排到自己头上。学校女老师居多,回家还得做饭做家务,就希望回家早些,上午最后一节课不要安排给自己。为了讨好她,一些人就会与她套近乎,送礼品。当然,她根据实行情况,尽可能地满足大家的需求。大家都是同事,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能做顺水人情何乐而不为呢。通过这些事,她攒下了足够的口碑,成为人们争相传诵的好领导。但有一个人她没有答应他的要求。他就是教体育的小王。
小王那时正准备结婚,忙新房装修。顺便说一句,他是富二代,家里已经给他留下足够多的家产。他做老师不是为了钱为了谋生,而是父母的意愿。父母对他说成为国家编制中的一员是十分难得的,千万不要随便放弃。父母这样说是想让他留在身边。这样他就可以早点结婚早点延续香火。他们的计划得逞了,长相俊朗的他娶了个论相貌论地位都不错的老婆。小王就对丽梅说他要筹备婚礼,有时需要早点离开,希望不要把课安排在最后一节。这个要求太难为她了,根本做不到。体育课一般都安排在最后二节,总不能让学生早上第一节就上体育吧。
小王见丽梅没有答应,心里就不高兴。他经常最后一节提前放学,学生当然高兴了,能提前放学求之不得。如果没有出意外,这事就这样过去了。但一个学生在街上被车撞了,被撞时离放学时间还差六分钟。家长不答应了,本来应当在校园里的孩子怎么会出现在街上呢。这一查就发现小王的做法很不对了。
家长就把学校告倒了教育局。学校知道自己不对,连忙让小王去赔礼道歉,并愿意支付所有的医药费。
小王去医院向家长学生道歉是丽梅带着去的。小王是个年轻后生,道歉的事实在难为情,都是丽梅为他应付着。他也知道整个事都是自己不对。
就这样,他开始对丽梅刮目相看了。她说话伶俐,办事公道,博得了家长的信任,这事处理得挺圆满,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了。
对丽梅刮目相看的小王与她走得近了,她的魅力让他无法抵挡了。一个成熟风韵的女人对小王这样的年轻人具有相当的诱惑。虽然他要结婚了,但他更愿意与丽梅这样的女人尝试男女间的味道。
丽梅当时没想到这一层。她知道兔子不吃窝边草的道理,或者说,根本没想与这样一个男孩子发生什么关系。他开始不顾不问婚礼了,开始向丽梅献殷勤。他请丽梅吃饭说是感谢她,她去了。他请丽梅喝咖啡同样说是感谢她,她也去了。他请她去旅游还是说感谢她,这她没去。
她工作很忙,既要负责全校的教导工作,又要辅导奥林匹克竞赛,夜以继日,没有周末。但他已经不想提前离开学校了,他喜欢上了最后一节课。上完最后一节课,其它老师都纷纷回家了,丽梅还留在学校里给参加辅导的学生开小灶。他故意磨蹭着,等丽梅。一天两天后,丽梅发现了他的意图,开始重新审视起他来。
他是学体育的,体格不错,虽然略显稚嫩,但颇有男人气概。既然送上门的,她就有些心动了。
她还是有顾虑的。怕这事影响工作影响升迁。她必须考验他。
考题就是保守秘密的本领。有些人口快,事情还没做,嘴上就说漏了,丽梅最怕的就是这个。经过一番考察,她发现他可以保守秘密,不会节外生枝。还有一个原因促使她下了决心,就是他很快就要辞职了。当小学老师的单调生活无法满足他对生活的期许。等他结了婚,了却父母的心愿,他就会到沿海城市去闯荡了。既然他很快就会离开,就没有什么顾虑了。
于是,在一个黄昏,他俩做成了一段好事。她给学生上完了鸡兔同笼问题。他呢,站在教室外面,听她讲课。她上完了,他也听懂了。他是靠身体吃饭的,数学一直不好。但这次他听懂了,真不简单。他跟在她身后去了办公室,不照而宣,心知肚明,男女间的事就是这么奇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