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 穿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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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辰是被冻醒的。
晨风阵阵,扬起的灰土扑了向辰满脸,他闭着眼睛去摸索放在床头的手机,隔着一层柔软的布料,手掌下是凹凸不平的粗糙触感,完全不像是他家那个花了大几千的实木床头柜摸起来的感觉。
刚睡醒脑子还有些迷糊的向辰睁开朦胧的睡眼,瞬间被眼前的一切惊呆了。到处都是土疙瘩的泥巴路,路边也不知是什么野草,长得得有人腿高,再远一点,能看见山峰隐隐的轮廓。
向辰一句卧槽几乎要脱口而出,谁他妈把他扔到荒郊野外来了?!
稍稍回神,向辰心中瞬间被阴谋论填满,是他那个嘴甜心毒的后妈,还是后妈那个就会装乖的儿子?他就知道,那两人早就在打他房子的注意了,肯定是他们坑的他。
一想起那两人,向辰顿时有了战斗的力量,他一手撑地想要站起来,心里默默道:等着吧,等我回去......
没等他在心里把狠话放完,脚下被绊了一下,向辰一个趔趄,摔了个结实。
挣扎着坐起来,向辰呸掉一嘴的灰,傻愣愣地看着刚才绊倒他的裤子,为什么他的裤子变得这么长了?
心里的不安像烧沸的水一样冒着小咕噜,向辰举起自己的右手,衣服也变大了,整只胳膊都拢在袖子里。他扬着手甩了两下,把袖子甩下去,露出一只白白嫩嫩的小胖爪子......
向辰木着脸看着自己那只还有小窝窝的小肉手,原来不是衣服变大了,是他自己缩水了啊。
心慌意乱好一会儿,向辰才平复好自己的心情,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思考现在的情况。
首先,从右手虎口上方的那颗小红痣和身体的一些基本状况可以判断这确实是他的身体,只是缩水了而已,具体是几岁尚不清楚,但肯定是在八岁以下,因为那年跟后妈的儿子打架头上磕出来的疤没了。
其次,向辰怀疑他不光变小了,还穿越了。他生活的S市是个国际化大都市,周围仅有的山峰早就成了旅游胜地,游人如织,这样荒凉的地方他从未听说过,远处那连绵到望不到尽头的山峰告诉他,他肯定已经不在S市辖区内了。
再加上他身体上的异状,向辰觉得穿越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做好已经穿越了的心里准备,向辰四处看了看,两手提着裤子踉踉跄跄的往路边草丛里挪。虽然现在还没见到人,但万一有人路过看见他这副模样就太奇怪了。
缩进路边的草丛里,向辰勉强有了一点儿安全感,他皱着眉头拍掉自己小胖脚上沾的碎石子,看着脚底的红印叹了口气,他没鞋......
向辰脑中最后记忆,就是发小霍凯把烂醉如泥的他脱了鞋子外套扔到床上,然后他就不醒人事了。
醒来就已经到了这个地方,身上的衣服还是他昨天那套,衬衣长裤,细领带还挂在脖子上,都快拖地了。
要是平时他绝对不会穿得这么正式的,但是昨天是他期待已久的日子,他准备了许久,才下定决心跟男神表白。
所以他不但特意去买了一套贵的要死的衣服,还专门问过邻居老大娘,送对象什么礼物好,然后根据老大娘的建议买了一套金首饰,纯金的那种,那链子,那戒指,都是挑粗的买的,特别贵!
虽然这钱花得有点心疼,但一想到男神戴上他送的首饰,向辰心里立刻有了一种满足感,不就是钱嘛,他有的是!
作为一个拆三代,向辰就是有这种底气。
然而,就算他做好了一切准备,也没有用。他被男神拒绝了,不但拒绝了,男神还让他滚。
向辰听到这个字的时候,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傻乎乎的看着男神,手上还捧着那套他精心挑选的金首饰,问了一句“你说什么”。
男神那张好看得曾经让向辰心迷神醉的脸上露出一个讥讽的笑容,薄唇微掀,再次吐出一个“滚”字。
向辰再也没办法欺骗自己,他心中善良大方英俊潇洒精明能干完美到不像话的男神对他口出恶言了,他被讨厌了。
向辰浑浑噩噩地往家里走,回到家大哭一场,打电话给发小约酒。霍凯早知道他有了一个暗恋的人,也知道他今天要去表白,一看他现在这副样子,就明白结果了。
两人坐在客厅里喝酒,向辰边喝边哭,他把自己买的金首饰给霍凯看,问是他不好看还是首饰不好看,为什么男神不喜欢他就算了还讨厌他啊!
霍凯的脸色微不可见的扭曲了一下,他这发小啥都好,长得好性格也好,就是这审美......大概是跟着老人长大受了影响,审美真是一言难尽。
失恋的人需要发泄,霍凯尽心尽力地陪着向辰喝到大半夜,又把人送到床上,这才放心回家的。
结果一觉醒来,向辰穿越了。
不想了不想了,向辰揉了揉脸,如果真的是穿越了,以后他连男神见都见不到了。现在他倒是庆幸昨天被拒绝了,否则刚交往第二天他就消失了,男神该多难受啊。
他从小没了妈,跟着外公外婆长大,老人过世之后他就一个人生活。至于其他人,霍凯可能会担心他,但是他有自己的家人朋友,伤心也不会是永远的。他爸......呵,抱着小儿子乐呵呢,哪还记得自己这个被他赶出家门的大儿子。
他的后妈倒是一直惦记着他,不过是惦记他的房子。他外公外婆的旧房子拆迁,那种老式带院子的平房,拆了五套房给他,地方都特别好,光靠吃租他下半辈子都可以过的很奢侈了。
不过虽然他穿越了,但是他后妈也别想占便宜。向辰早就写好了遗嘱去公证处公证了,他中二期总觉得有刁民要害他,刁民说得就是他后妈还有她儿子,所以一成年就把自己遗嘱拿去公证,只要自己不在了,给霍凯留一套房子结婚,其他的全卖了钱捐给失学儿童。
向辰想想后妈气到发狂的脸,心里又有点得意,可惜看不到了。
他蹲在草丛里,开始整理自己现在拥有的财产。
衣服一套,钱包一个,里面有银行卡和现金若干,但不知道还能不能用。钥匙一串,估计没用,但上面挂着的迷你多功能工具钳应该是有用的,他从小就喜欢摆弄这种小东西,才随身带了一个,大概6厘米左右的长度,以前还不到他半个手掌大,现在再看,比他整个手都长。
除了这些,向辰还在裤子口袋里翻出一条开封的口香糖,以及......一个金戒指。
向辰回想了一下,口香糖他告白前买的,已经吃了两片,只剩下三片了。还有三个糖果,劣质的圆球奶糖,小卖部买口香糖,老板没五毛找他抵给他的。
至于金戒指,应该是他昨晚给霍凯看完顺手塞进裤兜里的,向辰深深懊悔,他怎么没把那条大金链子也塞进来啊,那个更值钱的。
后悔也没用,确定口袋里没东西了,向辰想了想,把裤子脱了,穿着这个他根本没办法走路。好在他里面还有一条平角内裤,本来就不是贴身的款式,现在穿在身上,更像一条及膝短裤,就是裤腰有点大。
向辰把脖子上的细领带解下来,系在腰上,好了,短裤不会掉了。他又打开工具钳,用小剪刀把衬衣过长的袖子和下摆都剪掉,这样手也能活动了,虽然衣服还是大,但起码能穿了。
弄好衣服,向辰发愁的看着剩下的东西,话说他都穿越了,难道没个空间什么的吗?要不来个系统也行啊,他这些财产怎么办啊?
最后,向辰皱着眉头把裤子的两个裤兜连着上面的布剪了下来,又把工具钳下下来,塞进去,再把糖和戒指也都放进去,最后再放上两张红票。他试了试,裤兜上面特意剪出来的细布条可以穿过扣眼在衬衣里面打个结,他衣服够大,基本看不出里面挂了个兜。
剩下的东西,向辰用刚剪出来的布包住脚,他没鞋只能先这么办了。又用基本还完好的裤子包住这些碎布和钱包钥匙,往里走刨了个浅坑埋进去,然后盖上土。
做完这一切,向辰长出了口气,选了个方向,顺着路往前走。他这么久都没遇见人,总要先去有人烟的地方才好。
......
七十公里外的省城,一个十一二岁的俊秀少年从一条小巷子里钻出来,他穿着一身合身的衣服,上面一个补丁都没有,一看就是好人家的孩子。
少年在街道上慢慢走着,边走边观察着他看到的一切,面黄肌瘦的行人,灰扑扑的衣服上大都打着补丁,街边很少有高层建筑,而且名称都极具时代特色。
最后,少年在挂着供销社牌子的店面前停下,他迈步进去,里面简单的玻璃柜台里摆着少得可怜的商品,木柜子上摆放的商品也屈指可数,柜台后的一个中年女人正跟旁边的一个年轻姑娘在说话,有客人进来也不管。
少年自己看了片刻,走上前去,脸上挂上乖巧的笑容:“大姐您好,我妈让我来买点儿这个。”他指了指柜台里黄黄的有点儿像玉米面,但明显粗糙一些的东西。
中年女人听他叫自己大姐,脸上不由自主的露出笑容,也不跟人聊天了,笑眯眯的道:“可不敢这么叫,我这年纪,估计比你妈还大,我姓刘,你就叫我刘姨吧。要什么?玉米面?要多少?钱和粮票拿来。”
“刘姨,您看着真年轻,这声姨我都快叫不出口了。”少年一脸真诚的道,哄得刘姨见牙不见眼,旁边的小姑娘也跟着笑。
少年见气氛正好,装作摸口袋的样子,然后哎呀一声,说:“我粮票不见了!”
刘姨和那小姑娘都着急起来,帮着他四下看,还让他好好想想,是不是掉哪了。
少年哭丧着脸,说不记得了,又说把粮票丢了回家肯定要挨揍。刘姨和那个小姑娘虽然同情他,但也不可能掏自己口粮帮他,这年头粮食可金贵呢。
少年伤心了一会儿,咬咬牙,从口袋里掏出一支钢笔放在刘姨面前,不舍地说:“刘姨,这是我叔叔从大城市给我带回来的,我还没用过呢,能不能......能不能用这个给我换点玉米面。”
刘姨和小姑娘的目光都被他拿出来的钢笔吸引住了,银色的笔身,比现在大多数钢笔要稍细一些,但毫无疑问更适合女性和学生使用。
“你要拿这个换玉米面?”不等刘姨回答,小姑娘已经抢先问道。
少年又看了一眼,点一点头。
“你家里人不会找来吧。”小姑娘拿着笔舍不得撒手,又不放心的问了一句,“要是他们不找我,那我可以给你换粮票。”
少年连忙道:“不会的,我家里不知道我叔叔给我这支钢笔,我叔叔去外地工作了,等他回来我就说不小心弄丢了。”
小姑娘闻言顿时放下心来,又拧开笔帽看了看,心里更加喜欢,于是对少年道:“我跟你换,你要怎么换?只要粮票吗?我现在没那么多,剩下的用钱补行不行?”
“行。”少年点点头,说:“这钢笔还是姐姐你拿着好看,姐姐你怎么方便怎么换。”
小姑娘顿时红了脸,旁边的刘姨也笑说这孩子嘴真甜。最后小姑娘把自己身上所有的粮票都掏给了他,一共才一斤四两,又给他添了两块钱,算是把这只钢笔换到了。
少年接过粮票,眼神停顿在印着年份的地方,明晃晃的1961四个数字刻进少年眼底。
向辰是被冻醒的。
晨风阵阵,扬起的灰土扑了向辰满脸,他闭着眼睛去摸索放在床头的手机,隔着一层柔软的布料,手掌下是凹凸不平的粗糙触感,完全不像是他家那个花了大几千的实木床头柜摸起来的感觉。
刚睡醒脑子还有些迷糊的向辰睁开朦胧的睡眼,瞬间被眼前的一切惊呆了。到处都是土疙瘩的泥巴路,路边也不知是什么野草,长得得有人腿高,再远一点,能看见山峰隐隐的轮廓。
向辰一句卧槽几乎要脱口而出,谁他妈把他扔到荒郊野外来了?!
稍稍回神,向辰心中瞬间被阴谋论填满,是他那个嘴甜心毒的后妈,还是后妈那个就会装乖的儿子?他就知道,那两人早就在打他房子的注意了,肯定是他们坑的他。
一想起那两人,向辰顿时有了战斗的力量,他一手撑地想要站起来,心里默默道:等着吧,等我回去......
没等他在心里把狠话放完,脚下被绊了一下,向辰一个趔趄,摔了个结实。
挣扎着坐起来,向辰呸掉一嘴的灰,傻愣愣地看着刚才绊倒他的裤子,为什么他的裤子变得这么长了?
心里的不安像烧沸的水一样冒着小咕噜,向辰举起自己的右手,衣服也变大了,整只胳膊都拢在袖子里。他扬着手甩了两下,把袖子甩下去,露出一只白白嫩嫩的小胖爪子......
向辰木着脸看着自己那只还有小窝窝的小肉手,原来不是衣服变大了,是他自己缩水了啊。
心慌意乱好一会儿,向辰才平复好自己的心情,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思考现在的情况。
首先,从右手虎口上方的那颗小红痣和身体的一些基本状况可以判断这确实是他的身体,只是缩水了而已,具体是几岁尚不清楚,但肯定是在八岁以下,因为那年跟后妈的儿子打架头上磕出来的疤没了。
其次,向辰怀疑他不光变小了,还穿越了。他生活的S市是个国际化大都市,周围仅有的山峰早就成了旅游胜地,游人如织,这样荒凉的地方他从未听说过,远处那连绵到望不到尽头的山峰告诉他,他肯定已经不在S市辖区内了。
再加上他身体上的异状,向辰觉得穿越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做好已经穿越了的心里准备,向辰四处看了看,两手提着裤子踉踉跄跄的往路边草丛里挪。虽然现在还没见到人,但万一有人路过看见他这副模样就太奇怪了。
缩进路边的草丛里,向辰勉强有了一点儿安全感,他皱着眉头拍掉自己小胖脚上沾的碎石子,看着脚底的红印叹了口气,他没鞋......
向辰脑中最后记忆,就是发小霍凯把烂醉如泥的他脱了鞋子外套扔到床上,然后他就不醒人事了。
醒来就已经到了这个地方,身上的衣服还是他昨天那套,衬衣长裤,细领带还挂在脖子上,都快拖地了。
要是平时他绝对不会穿得这么正式的,但是昨天是他期待已久的日子,他准备了许久,才下定决心跟男神表白。
所以他不但特意去买了一套贵的要死的衣服,还专门问过邻居老大娘,送对象什么礼物好,然后根据老大娘的建议买了一套金首饰,纯金的那种,那链子,那戒指,都是挑粗的买的,特别贵!
虽然这钱花得有点心疼,但一想到男神戴上他送的首饰,向辰心里立刻有了一种满足感,不就是钱嘛,他有的是!
作为一个拆三代,向辰就是有这种底气。
然而,就算他做好了一切准备,也没有用。他被男神拒绝了,不但拒绝了,男神还让他滚。
向辰听到这个字的时候,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傻乎乎的看着男神,手上还捧着那套他精心挑选的金首饰,问了一句“你说什么”。
男神那张好看得曾经让向辰心迷神醉的脸上露出一个讥讽的笑容,薄唇微掀,再次吐出一个“滚”字。
向辰再也没办法欺骗自己,他心中善良大方英俊潇洒精明能干完美到不像话的男神对他口出恶言了,他被讨厌了。
向辰浑浑噩噩地往家里走,回到家大哭一场,打电话给发小约酒。霍凯早知道他有了一个暗恋的人,也知道他今天要去表白,一看他现在这副样子,就明白结果了。
两人坐在客厅里喝酒,向辰边喝边哭,他把自己买的金首饰给霍凯看,问是他不好看还是首饰不好看,为什么男神不喜欢他就算了还讨厌他啊!
霍凯的脸色微不可见的扭曲了一下,他这发小啥都好,长得好性格也好,就是这审美......大概是跟着老人长大受了影响,审美真是一言难尽。
失恋的人需要发泄,霍凯尽心尽力地陪着向辰喝到大半夜,又把人送到床上,这才放心回家的。
结果一觉醒来,向辰穿越了。
不想了不想了,向辰揉了揉脸,如果真的是穿越了,以后他连男神见都见不到了。现在他倒是庆幸昨天被拒绝了,否则刚交往第二天他就消失了,男神该多难受啊。
他从小没了妈,跟着外公外婆长大,老人过世之后他就一个人生活。至于其他人,霍凯可能会担心他,但是他有自己的家人朋友,伤心也不会是永远的。他爸......呵,抱着小儿子乐呵呢,哪还记得自己这个被他赶出家门的大儿子。
他的后妈倒是一直惦记着他,不过是惦记他的房子。他外公外婆的旧房子拆迁,那种老式带院子的平房,拆了五套房给他,地方都特别好,光靠吃租他下半辈子都可以过的很奢侈了。
不过虽然他穿越了,但是他后妈也别想占便宜。向辰早就写好了遗嘱去公证处公证了,他中二期总觉得有刁民要害他,刁民说得就是他后妈还有她儿子,所以一成年就把自己遗嘱拿去公证,只要自己不在了,给霍凯留一套房子结婚,其他的全卖了钱捐给失学儿童。
向辰想想后妈气到发狂的脸,心里又有点得意,可惜看不到了。
他蹲在草丛里,开始整理自己现在拥有的财产。
衣服一套,钱包一个,里面有银行卡和现金若干,但不知道还能不能用。钥匙一串,估计没用,但上面挂着的迷你多功能工具钳应该是有用的,他从小就喜欢摆弄这种小东西,才随身带了一个,大概6厘米左右的长度,以前还不到他半个手掌大,现在再看,比他整个手都长。
除了这些,向辰还在裤子口袋里翻出一条开封的口香糖,以及......一个金戒指。
向辰回想了一下,口香糖他告白前买的,已经吃了两片,只剩下三片了。还有三个糖果,劣质的圆球奶糖,小卖部买口香糖,老板没五毛找他抵给他的。
至于金戒指,应该是他昨晚给霍凯看完顺手塞进裤兜里的,向辰深深懊悔,他怎么没把那条大金链子也塞进来啊,那个更值钱的。
后悔也没用,确定口袋里没东西了,向辰想了想,把裤子脱了,穿着这个他根本没办法走路。好在他里面还有一条平角内裤,本来就不是贴身的款式,现在穿在身上,更像一条及膝短裤,就是裤腰有点大。
向辰把脖子上的细领带解下来,系在腰上,好了,短裤不会掉了。他又打开工具钳,用小剪刀把衬衣过长的袖子和下摆都剪掉,这样手也能活动了,虽然衣服还是大,但起码能穿了。
弄好衣服,向辰发愁的看着剩下的东西,话说他都穿越了,难道没个空间什么的吗?要不来个系统也行啊,他这些财产怎么办啊?
最后,向辰皱着眉头把裤子的两个裤兜连着上面的布剪了下来,又把工具钳下下来,塞进去,再把糖和戒指也都放进去,最后再放上两张红票。他试了试,裤兜上面特意剪出来的细布条可以穿过扣眼在衬衣里面打个结,他衣服够大,基本看不出里面挂了个兜。
剩下的东西,向辰用刚剪出来的布包住脚,他没鞋只能先这么办了。又用基本还完好的裤子包住这些碎布和钱包钥匙,往里走刨了个浅坑埋进去,然后盖上土。
做完这一切,向辰长出了口气,选了个方向,顺着路往前走。他这么久都没遇见人,总要先去有人烟的地方才好。
......
七十公里外的省城,一个十一二岁的俊秀少年从一条小巷子里钻出来,他穿着一身合身的衣服,上面一个补丁都没有,一看就是好人家的孩子。
少年在街道上慢慢走着,边走边观察着他看到的一切,面黄肌瘦的行人,灰扑扑的衣服上大都打着补丁,街边很少有高层建筑,而且名称都极具时代特色。
最后,少年在挂着供销社牌子的店面前停下,他迈步进去,里面简单的玻璃柜台里摆着少得可怜的商品,木柜子上摆放的商品也屈指可数,柜台后的一个中年女人正跟旁边的一个年轻姑娘在说话,有客人进来也不管。
少年自己看了片刻,走上前去,脸上挂上乖巧的笑容:“大姐您好,我妈让我来买点儿这个。”他指了指柜台里黄黄的有点儿像玉米面,但明显粗糙一些的东西。
中年女人听他叫自己大姐,脸上不由自主的露出笑容,也不跟人聊天了,笑眯眯的道:“可不敢这么叫,我这年纪,估计比你妈还大,我姓刘,你就叫我刘姨吧。要什么?玉米面?要多少?钱和粮票拿来。”
“刘姨,您看着真年轻,这声姨我都快叫不出口了。”少年一脸真诚的道,哄得刘姨见牙不见眼,旁边的小姑娘也跟着笑。
少年见气氛正好,装作摸口袋的样子,然后哎呀一声,说:“我粮票不见了!”
刘姨和那小姑娘都着急起来,帮着他四下看,还让他好好想想,是不是掉哪了。
少年哭丧着脸,说不记得了,又说把粮票丢了回家肯定要挨揍。刘姨和那个小姑娘虽然同情他,但也不可能掏自己口粮帮他,这年头粮食可金贵呢。
少年伤心了一会儿,咬咬牙,从口袋里掏出一支钢笔放在刘姨面前,不舍地说:“刘姨,这是我叔叔从大城市给我带回来的,我还没用过呢,能不能......能不能用这个给我换点玉米面。”
刘姨和小姑娘的目光都被他拿出来的钢笔吸引住了,银色的笔身,比现在大多数钢笔要稍细一些,但毫无疑问更适合女性和学生使用。
“你要拿这个换玉米面?”不等刘姨回答,小姑娘已经抢先问道。
少年又看了一眼,点一点头。
“你家里人不会找来吧。”小姑娘拿着笔舍不得撒手,又不放心的问了一句,“要是他们不找我,那我可以给你换粮票。”
少年连忙道:“不会的,我家里不知道我叔叔给我这支钢笔,我叔叔去外地工作了,等他回来我就说不小心弄丢了。”
小姑娘闻言顿时放下心来,又拧开笔帽看了看,心里更加喜欢,于是对少年道:“我跟你换,你要怎么换?只要粮票吗?我现在没那么多,剩下的用钱补行不行?”
“行。”少年点点头,说:“这钢笔还是姐姐你拿着好看,姐姐你怎么方便怎么换。”
小姑娘顿时红了脸,旁边的刘姨也笑说这孩子嘴真甜。最后小姑娘把自己身上所有的粮票都掏给了他,一共才一斤四两,又给他添了两块钱,算是把这只钢笔换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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