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美女与野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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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外野店,烟火绝,客已眠。
寒月飞雪,三尺深,四更尽。
冷风如刀,吹了一夜。
天地一片萧杀之意,偶尔能听得几声雪压枯枝随风折断的“咔嚓”断裂声,惊得躲在墙角瑟瑟发抖的猎狗狂吠不已。
忽见店里最边上的一间屋子灯光晃了几晃,似有两人被惊醒正压着声音一阵窃窃私语。
片刻之后,灯又灭了,想来人也又睡了,因为风中又传来了粗鲁的鼾声。
一切又变得那么的冷,夜也显得那么的寂,在这万里冰封之地,这里是唯一一个有人的地方。
小店早已被冰雪覆盖,若非仅有的几声犬吠和店内断断续续的鼾呼声,即便你此刻就站在旁边也不会发现,在这冰天雪地里白雪下竟还埋藏着一个小世界。
而这个小世界无论何其简陋,无论有多不堪,只要里面还有活人,那这里即是天堂,逍遥快活之所,绝不比天宫逊色半分。
所以小店该叫什么样的名字?不知道。
天宫内景色如何?也不知道。
因为雪太厚了,下了很久很久。三尺白雪足以掩埋一切,却还是没能掩埋住黎明时光。
天就要亮了,沉寂了一夜的世界也该醒了。
店里传来了嘈杂地捣鼓声,随之一句嘹亮歌声悠悠飘荡开来:“阿呆,起床了,生火了。”
这算歌声吗?当然算,就这么一句吆喝,在有的人耳里却比歌声还优美挠耳,怎能不算?
店外,墙角下,马棚内围圈着十来匹骏马和独一无二的一株老树,塌拉着的枯枝兀自垂下,想来昨夜的“咔嚓”声便来于此。骏马却多半有些时日没进草了,骨瘦如驴,未得片刻好歇。可即便如此,马依然很俊,很有看头,至少这一刻马还活着。
然而,更有看头的却是马棚边上的积雪。
雪不一样吗?一样,非但一样,还毫不起眼,多数人见了只怕会离得远远的,洁白无瑕的白雪被马屎马尿浸染过后,已不在白,不在洁。表面厚厚的冰层都没能冻住的恶臭之气近之入鼻,可偏偏就有人喜欢这里,还真是一件怪事。
那一句歌声刚落下,这里便有了动静,夹杂着黄色屎尿的积雪下一块破木板被掀开,下面竟然躺着一人。
天未亮透彻,看不清样貌,只能隐约地察觉此人面容很憔悴,这样的夜蜷缩在这里能活着就不错了,能不憔悴吗?
也许,在外人眼里觉得不可能,可他却没事,他就是阿呆。
像这样的无数个夜都是这般过来的,可他就是死不掉,你说气人不气人?无论严寒酷暑,多恶劣的天,只靠着好些年前换店门卸下的两块破木板,挨着马圈,活了下来。
似乎老天都拿他没辙,毫无办法惩治,这让老天爷颜面何存?好不夸张的说,圈内的马和那只猎狗的生存条件都比他高得多。什么叫做连畜生都不如?这便是。
阿呆将两块大小一致的破木板合在一起,竖了起来,随便掸了掸身上的积雪便朝着墙角的另一面狂奔而去。
他要去燃起这萧瑟天地间的第一份温暖。
没过多久,小店上空已是烟雾缭绕,浓浓滚滚。看得出来,火生得很大,也会很旺。这种事,他已经记不清做了多少回了,所以不会有错,火一定旺。
天亮了,属于夜晚的那最后一丝气息也彻底消亡殆尽,剩下的时间人们习惯性的把它称作:光明。
店内传来了杂乱的咳嗽声,多半是有人起床清嗓子,属于这里的美好时光从这一刻便开始了。
雪又在下,风也还在吹,在这风雪飘摇的点衬下,时光可一点也不慢,似乎还在不知不觉中变快了一些。
只是不知雪又何时尽?风几时停?
中午时分,小店依然大门紧闭,未曾留下一丝缝隙。店内却早已热闹非凡,所有的人都起来了,客堂内每张桌子上都已上了人,三三两两,七七八八,各不相等,少有空位。
几盆炉火烧的贼旺,这自然是阿呆的功劳,在这些享乐之人做梦的时候,他便已经开始在忙活了。
浓烈的酒味不光塞满每个人的嘴,还塞满了整个小店,烈酒三过肚,不觉便热了起来,有人便扯开了衣裳。
他们都很喜欢露肉,尤其是在喝酒的时候,不论肥肉精肉,只要有疤就一定得露。就好比女人习惯露腿一般,纤细休长的腿不管什么季节,什么地方,总是藏不住。
目的自然只有一个,让人看。
对于他们身上的膘肉人们当然不感兴趣,但疤痕就不一样了。那是身份地位的象征,威严的震慑。
其实细细想来,他们也没有错,也就只有在这一刻他们才会觉得活过,或多或少别人才会给几分薄面,又有何可恨的呢?即便有,多半也只能是可怜。
肉也露了,疤也有了,自然免不了自我陶醉一番,其讨论的无非也就是些不以为耻的江湖勾当,好叫旁人见识见识。
可他们似乎永远也活不明白,真正的高手往往都是深藏不露,不管什么肉,不管哪里的肉,露了很可能就会流血,流血了很可能就会,死。
“老板娘,这都几天了?尽是……青菜萝卜,老子肠子里的油水……都快拉没了。今日无论……如何……你都得给老子弄几斤肉来下酒,要不然……老子……老子就把你给吃了。”
粗犷的声音在这小店内显得特别刺耳,发声体更是肥头大耳,一身的油腻味,站在桌子旁边直挡住了半张桌子。
“谁呀?谁想吃了老娘,大蒜没吃口气倒是不小。”
声音是从楼上传来的,音色和清晨入耳的歌声同模同样,悦耳动听。
没过一会,一张美丽的面孔缓缓的从楼上飘了下来。不用奇怪,也并非撞鬼,此刻所有人的目光都在那张脸上,早已忘了她还有一双腿,没了腿,脸蛋可不就只有飘下来了。
暗香浮动,三十多岁的女人最为迷人、最是要人命,这话一点也不假。她的一娉一笑都足以低过桌上最烈的酒,烧着肠胃,醉上心间。
只见她下了楼梯,快步到大门正对面两人独坐的桌旁。
用最迷人的笑容,说着最动人的话:“老娘劝你呀,还是多喝点酒,少吃点肉。西出阳关无故人,别说是遇到个故人,这方圆几百里能见到活着的物种都算你八辈子修来的福气。酒能消忧解愁,还能令人逍遥快活,怂人喝了能壮胆,美人喝了呀,你们这帮臭男人才有机会……嘿嘿……可是个好东西。这店里呀,除了老娘,这便是唯一的一样好东西了。”
外人或许无法理解,她是如何精准无误地猜到出言不逊之人,但你若是这其中一位,你也不必去猜。因为这里的人,基本都住了一月以上,有的更是从下雪那天便到今日了,何人发什么样的声?各自一清二楚。不是他们不想走,而是他们走不了,出去就是找死。
这里的人都很幸运,至少他们先到一步,还能有个落脚之地,在他们后面来的那几波人可就只能听天由命了,也不知他们是否走出了雪地?多半也是埋藏在了某个地方吧?
然而,就在这时,门外又响起了敲门声,在场的人已经半月有余没能听到这种声音了。
“咚咚咚,咚咚咚”声音很清晰,一共六声,就再也没有了。敲门者似乎早已知道,这六声就已足够了,又或许是没有多余的力气敲下去了。
但很显然,绝不会是后者。
店内很吵,店外风杂,也不知怎么地?却还是很清晰地传进每个人的耳朵里,不多不少也是六声。
不仅如此,每个人都听出了两声之间间隔的时间不差半秒,不错一毫,完全相同。
是的,每个人!无论男女老幼,白痴文盲聋子。
更无人晓得,在这仅有的温暖酒色世界里,为何人人都将这平日毫不起眼的小事上了心,还清清楚楚的算出了时间。
难道这敲门声有魔力,人们不由不得?
当然不是,敲门声又怎会有魔力呢?
有魔力的是人!
门开了,开门的自然是老板娘,因为其他人还未从那六下敲门声里缓过神来。老板娘也不例外,只不过她开门只是一种做生意本能的反应,开门迎客,并非她比别人厉害。
门外站着的是两人,头戴斗笠,身披白裘。
厚厚的积雪压在斗笠之上,到有几分与白裘自成一色,冰雪融化受冷所形成的冰锥根根倒立在斗笠边缘,有两根的尖尖似乎已经触及到了肩上白裘大褂,谁能想到这竟是两个大活人?而两人却是见怪不怪。
若不是有根布条系在脖子上,只怕斗笠都早已被压脱落了,因为额前已经向下倾斜到了极限,连下颚骨都完全遮盖住了。
所以,没有人能看清两人的容貌。
不光是容貌看不见,两人身体上的所有部位都被宽大的裘绒包裹住了,除了一双需要走路的脚。
两人同时抬脚,又同时落脚,左前右后,四肢脚这一刻在旁人眼里明显就是两只脚。装扮、姿势、落脚点、抬脚高度、力度……无论从哪方面看都不会有人怀疑,可明明就是两双退,四只脚,在场的可都不是瞎子。
两步、三步、四步,脚停了。
就停在方才嚷嚷着要吃肉的两人桌前。
然后,又不动了。
老板娘走了过来,门没关。
因为她知道有人得走了,开门迎客即是开门送客。至于是谁?她毫不关心,也不必关心。
门外凌冽地冷风毫不留情地冲了进来,像只饿狼一般撕啃着每一寸骨肉,所有人都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或许,有人已经猜到有人该走了,原本喧闹的小店才会如此一般的安静,连喝到喉咙里的酒都不敢继续往下咽。
都在怕,怕走的那个人是自己,怕这冷冷寒风带来的萧杀之气,怕这天地不仁、视众生为食。
但也有人在笑,老板娘就在笑,只因她知道就算所有人都走了,她也不会走。不走便是不怕,不怕自然要笑,因为又有肉可以吃了。
该不该笑?当然该笑。
这世间又还有什么事能比得上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叫人快活呢?更何况还是在这么个无荤无腥的孤独之地。
内心又何尝不是?
关外野店,烟火绝,客已眠。
寒月飞雪,三尺深,四更尽。
冷风如刀,吹了一夜。
天地一片萧杀之意,偶尔能听得几声雪压枯枝随风折断的“咔嚓”断裂声,惊得躲在墙角瑟瑟发抖的猎狗狂吠不已。
忽见店里最边上的一间屋子灯光晃了几晃,似有两人被惊醒正压着声音一阵窃窃私语。
片刻之后,灯又灭了,想来人也又睡了,因为风中又传来了粗鲁的鼾声。
一切又变得那么的冷,夜也显得那么的寂,在这万里冰封之地,这里是唯一一个有人的地方。
小店早已被冰雪覆盖,若非仅有的几声犬吠和店内断断续续的鼾呼声,即便你此刻就站在旁边也不会发现,在这冰天雪地里白雪下竟还埋藏着一个小世界。
而这个小世界无论何其简陋,无论有多不堪,只要里面还有活人,那这里即是天堂,逍遥快活之所,绝不比天宫逊色半分。
所以小店该叫什么样的名字?不知道。
天宫内景色如何?也不知道。
因为雪太厚了,下了很久很久。三尺白雪足以掩埋一切,却还是没能掩埋住黎明时光。
天就要亮了,沉寂了一夜的世界也该醒了。
店里传来了嘈杂地捣鼓声,随之一句嘹亮歌声悠悠飘荡开来:“阿呆,起床了,生火了。”
这算歌声吗?当然算,就这么一句吆喝,在有的人耳里却比歌声还优美挠耳,怎能不算?
店外,墙角下,马棚内围圈着十来匹骏马和独一无二的一株老树,塌拉着的枯枝兀自垂下,想来昨夜的“咔嚓”声便来于此。骏马却多半有些时日没进草了,骨瘦如驴,未得片刻好歇。可即便如此,马依然很俊,很有看头,至少这一刻马还活着。
然而,更有看头的却是马棚边上的积雪。
雪不一样吗?一样,非但一样,还毫不起眼,多数人见了只怕会离得远远的,洁白无瑕的白雪被马屎马尿浸染过后,已不在白,不在洁。表面厚厚的冰层都没能冻住的恶臭之气近之入鼻,可偏偏就有人喜欢这里,还真是一件怪事。
那一句歌声刚落下,这里便有了动静,夹杂着黄色屎尿的积雪下一块破木板被掀开,下面竟然躺着一人。
天未亮透彻,看不清样貌,只能隐约地察觉此人面容很憔悴,这样的夜蜷缩在这里能活着就不错了,能不憔悴吗?
也许,在外人眼里觉得不可能,可他却没事,他就是阿呆。
像这样的无数个夜都是这般过来的,可他就是死不掉,你说气人不气人?无论严寒酷暑,多恶劣的天,只靠着好些年前换店门卸下的两块破木板,挨着马圈,活了下来。
似乎老天都拿他没辙,毫无办法惩治,这让老天爷颜面何存?好不夸张的说,圈内的马和那只猎狗的生存条件都比他高得多。什么叫做连畜生都不如?这便是。
阿呆将两块大小一致的破木板合在一起,竖了起来,随便掸了掸身上的积雪便朝着墙角的另一面狂奔而去。
他要去燃起这萧瑟天地间的第一份温暖。
没过多久,小店上空已是烟雾缭绕,浓浓滚滚。看得出来,火生得很大,也会很旺。这种事,他已经记不清做了多少回了,所以不会有错,火一定旺。
天亮了,属于夜晚的那最后一丝气息也彻底消亡殆尽,剩下的时间人们习惯性的把它称作:光明。
店内传来了杂乱的咳嗽声,多半是有人起床清嗓子,属于这里的美好时光从这一刻便开始了。
雪又在下,风也还在吹,在这风雪飘摇的点衬下,时光可一点也不慢,似乎还在不知不觉中变快了一些。
只是不知雪又何时尽?风几时停?
中午时分,小店依然大门紧闭,未曾留下一丝缝隙。店内却早已热闹非凡,所有的人都起来了,客堂内每张桌子上都已上了人,三三两两,七七八八,各不相等,少有空位。
几盆炉火烧的贼旺,这自然是阿呆的功劳,在这些享乐之人做梦的时候,他便已经开始在忙活了。
浓烈的酒味不光塞满每个人的嘴,还塞满了整个小店,烈酒三过肚,不觉便热了起来,有人便扯开了衣裳。
他们都很喜欢露肉,尤其是在喝酒的时候,不论肥肉精肉,只要有疤就一定得露。就好比女人习惯露腿一般,纤细休长的腿不管什么季节,什么地方,总是藏不住。
目的自然只有一个,让人看。
对于他们身上的膘肉人们当然不感兴趣,但疤痕就不一样了。那是身份地位的象征,威严的震慑。
其实细细想来,他们也没有错,也就只有在这一刻他们才会觉得活过,或多或少别人才会给几分薄面,又有何可恨的呢?即便有,多半也只能是可怜。
肉也露了,疤也有了,自然免不了自我陶醉一番,其讨论的无非也就是些不以为耻的江湖勾当,好叫旁人见识见识。
可他们似乎永远也活不明白,真正的高手往往都是深藏不露,不管什么肉,不管哪里的肉,露了很可能就会流血,流血了很可能就会,死。
“老板娘,这都几天了?尽是……青菜萝卜,老子肠子里的油水……都快拉没了。今日无论……如何……你都得给老子弄几斤肉来下酒,要不然……老子……老子就把你给吃了。”
粗犷的声音在这小店内显得特别刺耳,发声体更是肥头大耳,一身的油腻味,站在桌子旁边直挡住了半张桌子。
“谁呀?谁想吃了老娘,大蒜没吃口气倒是不小。”
声音是从楼上传来的,音色和清晨入耳的歌声同模同样,悦耳动听。
没过一会,一张美丽的面孔缓缓的从楼上飘了下来。不用奇怪,也并非撞鬼,此刻所有人的目光都在那张脸上,早已忘了她还有一双腿,没了腿,脸蛋可不就只有飘下来了。
暗香浮动,三十多岁的女人最为迷人、最是要人命,这话一点也不假。她的一娉一笑都足以低过桌上最烈的酒,烧着肠胃,醉上心间。
只见她下了楼梯,快步到大门正对面两人独坐的桌旁。
用最迷人的笑容,说着最动人的话:“老娘劝你呀,还是多喝点酒,少吃点肉。西出阳关无故人,别说是遇到个故人,这方圆几百里能见到活着的物种都算你八辈子修来的福气。酒能消忧解愁,还能令人逍遥快活,怂人喝了能壮胆,美人喝了呀,你们这帮臭男人才有机会……嘿嘿……可是个好东西。这店里呀,除了老娘,这便是唯一的一样好东西了。”
外人或许无法理解,她是如何精准无误地猜到出言不逊之人,但你若是这其中一位,你也不必去猜。因为这里的人,基本都住了一月以上,有的更是从下雪那天便到今日了,何人发什么样的声?各自一清二楚。不是他们不想走,而是他们走不了,出去就是找死。
这里的人都很幸运,至少他们先到一步,还能有个落脚之地,在他们后面来的那几波人可就只能听天由命了,也不知他们是否走出了雪地?多半也是埋藏在了某个地方吧?
然而,就在这时,门外又响起了敲门声,在场的人已经半月有余没能听到这种声音了。
“咚咚咚,咚咚咚”声音很清晰,一共六声,就再也没有了。敲门者似乎早已知道,这六声就已足够了,又或许是没有多余的力气敲下去了。
但很显然,绝不会是后者。
店内很吵,店外风杂,也不知怎么地?却还是很清晰地传进每个人的耳朵里,不多不少也是六声。
不仅如此,每个人都听出了两声之间间隔的时间不差半秒,不错一毫,完全相同。
是的,每个人!无论男女老幼,白痴文盲聋子。
更无人晓得,在这仅有的温暖酒色世界里,为何人人都将这平日毫不起眼的小事上了心,还清清楚楚的算出了时间。
难道这敲门声有魔力,人们不由不得?
当然不是,敲门声又怎会有魔力呢?
有魔力的是人!
门开了,开门的自然是老板娘,因为其他人还未从那六下敲门声里缓过神来。老板娘也不例外,只不过她开门只是一种做生意本能的反应,开门迎客,并非她比别人厉害。
门外站着的是两人,头戴斗笠,身披白裘。
厚厚的积雪压在斗笠之上,到有几分与白裘自成一色,冰雪融化受冷所形成的冰锥根根倒立在斗笠边缘,有两根的尖尖似乎已经触及到了肩上白裘大褂,谁能想到这竟是两个大活人?而两人却是见怪不怪。
若不是有根布条系在脖子上,只怕斗笠都早已被压脱落了,因为额前已经向下倾斜到了极限,连下颚骨都完全遮盖住了。
所以,没有人能看清两人的容貌。
不光是容貌看不见,两人身体上的所有部位都被宽大的裘绒包裹住了,除了一双需要走路的脚。
两人同时抬脚,又同时落脚,左前右后,四肢脚这一刻在旁人眼里明显就是两只脚。装扮、姿势、落脚点、抬脚高度、力度……无论从哪方面看都不会有人怀疑,可明明就是两双退,四只脚,在场的可都不是瞎子。
两步、三步、四步,脚停了。
就停在方才嚷嚷着要吃肉的两人桌前。
然后,又不动了。
老板娘走了过来,门没关。
因为她知道有人得走了,开门迎客即是开门送客。至于是谁?她毫不关心,也不必关心。
门外凌冽地冷风毫不留情地冲了进来,像只饿狼一般撕啃着每一寸骨肉,所有人都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或许,有人已经猜到有人该走了,原本喧闹的小店才会如此一般的安静,连喝到喉咙里的酒都不敢继续往下咽。
都在怕,怕走的那个人是自己,怕这冷冷寒风带来的萧杀之气,怕这天地不仁、视众生为食。
但也有人在笑,老板娘就在笑,只因她知道就算所有人都走了,她也不会走。不走便是不怕,不怕自然要笑,因为又有肉可以吃了。
该不该笑?当然该笑。
这世间又还有什么事能比得上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叫人快活呢?更何况还是在这么个无荤无腥的孤独之地。
内心又何尝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