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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寒来暑往

作者:深入不浅出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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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寒来暑往,秋收冬藏。

    四季交替,时间飞逝,转眼间,余生已经上高中了,七年过去了,余生从那个软萌可爱的小女孩,长成了更加软萌可爱的少女。

    她的脸没怎么变化,还是带着点婴儿肥,脸蛋两颊软乎乎,静静地看着人不说话时,像个无害的小兔子,不过这都是表象,真正的秉性是会咬人的兔子。

    她眨着眼睛看人不说话的时候,专注纯粹的眼睛,把人心都能看化。比如说现在,她央求秦淮答应她晚上出去玩,拉着秦淮的袖子撒娇。

    七年过去,秦淮早已大学毕业,拿到硕士双学位,顺便辅修了心理学。现在和司徒程熙他们在创业,合作开了一个初具规模的软件开发公司,目前已经问世了一款小游戏,日盈利额很可观。

    步入社会的秦淮,身上稚嫩的气息已经褪去,穿着剪裁得体的西装,身上的气质冷冽。然而此刻在外人眼里冷酷果决的小秦总,看着余生是满心满眼的宠溺,外表冷面内心痴汉的属性已经显露一点。

    “哥哥,我能不能出去玩啊,宿承聿也去呢”,余生软软的跟秦淮撒娇。

    秦淮本来就不乐意余生晚上出去玩,最重要的是不带他。他总不能说让余生带他一起,但是羞于开口,显得太黏人了。

    现在又听宿承聿那小子也一起,那心里更不是滋味了。

    宿承聿跟余生是正经的青梅竹马,对于生很好,在学校两人更是形影不离的一起吃饭,做操。在学校的一切都没有秦淮的参与,他非常的不平衡,但是有没有办法表现出来,显得他没有度量,太小气。

    上一世余生小学只上了三年,初中也是跳级的,她那时想的是早点上学,早点上大学,然后就可以早早的出来工作,自己挣钱。在她情窦初开,经过朝夕相处,发觉到自己喜欢上秦淮之后,更迫切的想要加快速度,他想要追上秦淮的步伐。

    上一世根本没有享受学生时代的休闲安逸,有的只是匆匆忙忙的追赶。所以这一世最初的时候,余生是想慢腾腾的学习,像多数莘莘学子一样,小学,初中,一级一级的上。

    因为她真的进入社会之后,才觉着学生时代的日子太值得怀念了,最大的忧虑也只是成绩的好坏。

    但是,真的再开始上小学,余生才真的绝望,不能忍,真的不能忍。看着老师在讲台上讲的细致认真,底下的孩子们眨巴着一双双渴望求知的大眼睛。

    她无所事事的看他们上课,一天两天这种体验还好,时间长了真的很无聊。这都不是重点,让她坚定跳级决心的是语文考试,看图写作文。

    她一个香港大学的金融博士,实在揣摩不好一个小学生看到这图该写怎样的话,所以她每次的看图写话都不写,就是这么清纯不做作。不想写,就不写。

    后来跟许淮歆撒娇,请求跳级。她往期的成绩,除了语文全是满分。她跟许淮歆央求,只要许淮歆统一了,基本上就定了。

    几级连跳,就把小学过完了。宿承聿作为青梅竹马的小伙伴,余生去哪他去哪,他的成绩应付跳级考试没有压力的。即使是后面高年级的跳级有些吃力,他也是宁愿让他爸爸请家教,每天晚上学完学校里的,再在家里跟家教学。

    他跟余生一起从小学到初中,再到如今的初中毕业。余生在学校的每一个足迹都有宿承聿的参与,这一点是连秦淮都不能替代的存在。

    秦淮感觉宿承聿对余生应该是有点男孩对女孩的那点意思的,但既然他自己没有表明过,他更不会傻到替他挑破,万一他本身没有明确对余生是什么感情,结果经过他点明反而明确了,那得气到爆炸。

    余生小拇指勾勾秦淮的指头,轻轻的拉着:“我们一定会在十一点之前回来的,可不可以呀”。

    秦淮对她软软的撒娇向来是不能抵抗的,这次也不例外。秦淮无奈道;“晚上等我去接你”。这是他的底线,他不会放任余生深夜的一个人回来,司机接或者同学送她回来都不行。

    放在余生身上,秦淮的时间准则是,七点之后出去是晚上,九点之后是夜里,十点之后还在外面那就是玩到深夜,要是余生在十一点之后回来,那就是夜不归宿了。

    时间划分的可以说是相当严格了!

    余生就发现了,随着她长大,尤其是她十二岁之后,秦淮对她比以前严格了很多,有的甚至可以说是苛刻,比如说出去玩有男生一起绝对不能超过十点才回来,不能被男生拉手,男生都是花言巧语的,要提高警惕,防止被骗……

    总之在他眼里,余生周围的所有男生都是坏的,除了他。那是他对余生的占有欲刚萌芽的时候,不想余生跟别的男生接触。现在秦淮已经好多了,内心名为占有欲的猛兽被他锁在心底的笼子里,强行压制的猛兽出笼。

    余生是个独立的个体,他没有权利干涉她的社交,但他就是不开心,他的不开心从那张冰山脸上显不出分毫他担心到哪一天,余生开始叛逆了,讨厌他的束缚,所以他在尽力的克制自己,不要太多的干涉。

    他不知道的是,余生乐的他对她有占有欲,她喜欢他关注她,在意她。这就是当一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的遇到占有欲超强的,也算绝配。

    秦淮说晚上必须他来接她,余生知道他答应了,雀跃的亲在他的脸颊上,“好的哥哥,遵命哥哥”。

    余生表面是因为秦淮答应她的请求才表示感谢吧唧亲他一口,其实就是单纯的占便宜。她就是一颗黑芝麻陷的汤圆,外面看着白白软软的,特别单纯,其实里子是黑心的,并不是所表现的那么柔软乖顺。

    不过她的黑心,全都用在占秦淮便宜上面了。所有不以耍流氓为目的的对话,都是不存在的。余生是不放过一切机会的对秦淮耍流氓,哪怕只是太阳稍微明媚点,也要先亲再说。

    秦淮刚开始还假模假样的教育她:女孩子要矜持,要稳重,他们都长大了,不能再像小时候那样亲亲抱抱的,那样不好。

    余生当时嗯嗯的答应,敷衍的不忍直视,完全当作耳旁风,亲一口秦淮,然后说:哥哥说的对,哥哥教育的极是。

    秦淮绷着脸实则内心欢喜的接受她经常的亲密小动作,他认为这是余生亲近他的表现,反正以后他是要娶她的。

    可以说余生从去秦家长到现在,都是在秦淮没有下限的宠溺下长大的。秦淮完全把她放在心尖上宠,只要是她要的,只要是他有的。

    余生突如其来的在秦淮脸上亲一口之后,秦淮虽然没什么表示,但余生看到,他的嘴唇勾起来,眼睛有弯一点的弧度。

    就在这时大门的门铃响了,秦淮准备过去开门,被余生拦住:“放着我来,是找我的”。

    余生步履轻快的过去开门,站在门口的是宿承聿,他手里拎着一杯奶茶,在余生开门的瞬间把奶茶递给她,说道:“我随手做的新口味,尝尝好喝不”。

    装奶茶的杯子是星巴克的纸杯,却不是在星巴克买的,是宿承聿亲手做的。说是随手做的,其实在给余生的这一杯之前,不知道已经改进多少次了,才能有这杯用不经意的语气,特别淡然的说“我随手做的”》

    十五六岁的少年,正是急于表现自己的时候,他想,我随手做的味道都那么好了,我厉害吧。

    宿承聿从当年粉雕玉琢的小男孩,长成了如今风度翩翩的少年郎。他跟秦淮完全是两类人,秦淮是喜怒不形于色的内敛,而他是不掩饰自己的快乐,笑起来是个阳光大男孩。

    余生结过他的奶茶,跟秦淮打个招呼,“哥哥晚上记得接我呀,在白桥北路78号,到了打电话给我”。

    宿承聿礼貌的跟秦淮打了招呼,便跟余生双双出去了。在他们顺手关上门的时候,秦淮听见他的小丫头说:“真好喝……”。

    秦淮真想打开门,冲出去,把余生拉回家关起来,让她哪都不能去,除了他不准和别的男生走那么近,把余生关小黑屋,秦淮舍不得。

    心烦气躁的秦淮无心做别的事,干脆回书房写字平静一下。写字的时候,他想的还是宿承聿,以后,这必然是一个强有力的竞争对手。

    毕竟,从余生上学那天起,宿承聿就跟余生是同桌,他对余生很真挚,小时候他有什么东西,都要拿过去和余生分享。后来更是因为余生喝他妈妈的奶茶觉得很好喝,他自己学着做,并且成果非常好,余生很喜欢。

    因为余生喜欢,他就经常留心奶茶店里的专业的味道,可以说这个城市的只要是有门店的奶茶店,他全都尝过。

    他尝试新的口味,争取做出他的独家味道,在别的地方买都买不到的。不管是最初他的试验品,还是现在味道醇美的,余生向来都是夸他的。他总是因为余生的夸奖,耳朵尖红红的,笑的羞涩又阳光。

    秦淮迅速把学习做奶茶列为最近计划的首要任务,再不学习就晚了,他也要余生记住他的独家味道。

    秦淮挥毫泼墨。毛笔一挥而就:莫生气莫生气,人生就像一场戏,因为有缘才相聚,别人生气我不气,气出病来无人替,我若气死谁如意?况且伤神又费力。

    气势磅礴的毛笔字,写着莫生气。但单看这写出来的字体,凌厉锐气,没有一点是不生气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