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漂浮的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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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林场小学在林场的西北角,学校围墙外是一排高大的白杨树。教室是利用一排旧仓库改建的,操场是一块泥地,旁边有两张水泥做的乒乓桌。
教室里的光线非常暗,用以采光的窗户其实是仓库的三个通气口,建得很高,只有十六开杂志大小。其实已经非常像牢房了,曾经在运动中关押过父亲。我就是在这“牢房”中度过了难忘的五年小学阶段。
从明亮的阳光中走进教室,眼睛绝对会不适应,看不见人影,只见阳光束中漂浮的尘埃。于是,经常有同学在匆匆跑进教室时碰到桌子,疼得大哭。我也曾碰过,也哭过。可是这并没有让我改掉做事急躁的性格,只不过吃一堑长一智,对地形更加熟悉少碰几次罢了。然后,我们坐在条凳上,慢条斯理地拿出书本。
孙老师进来时总是站在门口,背和头沐浴着阳光,很神圣的样子。可能没有一个人能像我这般感性地领悟到教师是太阳底下最神圣的职业这句话了。
其实,孙老师也是两眼茫然,是在等全班安静下来,也在适应教室里的光线。大约一分钟过去了,她才走进黑暗,开始给我们讲授那些光辉的文章。我们的背功很好,就是在这种环境中训练出来的。当然,看书、作业也是不可少的,我们竟然没有因为光线太差而近视,也许是因为功课不紧,心理并不紧张,学习像是玩耍,所以有兴趣。
如果座位恰好被窗口落下的光束罩住,那是挺不自在的,好像全班的目光的焦点都在自己的一举一动上。这让我想起那些光辉的人物为什么总想找一个安静的角落休息,其实他们挺累的,害怕光辉,但别人光辉时,免不了有失落的感觉。于是我努力地躲过光束,搬动桌子也好,侧过身子也罢,反正能让自己避开光束沉入黑暗就行了。就算是冬天也是如此,阳光虽然温暖,可是照不透人心。现在想起来,这是与生俱来的人性的弱点在作祟。在光辉中,总会感受到一种奇幻的力量。我们害怕暴露自己,害怕受到别人的哪怕丁点指责,我们习惯在黑暗中观察别人,同时也在黑暗中迷失了自己。于是,一下课,同学们都是小心翼翼地走到操场,眯缝着眼,也有用手遮住眼睛的,像一群刚从黑牢里出来放风的囚犯,胆怯、贪婪、晕眩。
操场是夯的很结实的一块泥地,比水泥地差不了多少,我们喜欢坐在地上,让屁股蛋亲吻着大地,直接吸收来自大地的灵气。乒乓球照例是同学们争夺的热门活动,总有一位捷足先登,先来者为王,他可以指定一位要好的朋友跟他打,五个球以后再让其他人“打考”,考上才能打,我很难“考”上,只有在课外活动时拼命地跑向乒乓桌,然后一纵步跃上桌面,盘腿坐下,成为先来者,享受颐指气使的快感和先打五个球的特权。不幸的是,我于一次激烈的冲锋中,在跃上桌面的那一瞬间,腿软了一下,腿骨重重地撞在桌棱上。那是我第一次看见自己的白花花的腿骨,奇怪的是,当时并不痛,只是腿软、发抖,也没流多少血。
闻讯而来的父亲抱着我到卫生所包扎,用酒精冲洗伤口时,我才有了钻心的疼痛,眼泪长淌。
父亲却满不在乎地说:一个男子汉,必须得有点伤疤,否则就是光生生的娘们了。
父亲身上的伤疤很多,特别是腹部有一道伤疤触目惊心,据说那是打仗的时候,被不慎被一个俘虏用刀刺伤的,而父亲却不敢开枪,因为那个俘虏不是别人,是地主的儿子,首长下令不仅不准杀,还要保护。
直到现在,我的腿骨上都有一块刺目的伤痕。学校因我的事故而禁止攀跳乒乓桌,并写进了校历的事故栏里。这是我在母校留下的唯一的文字记录,却不值得骄傲。
波儿来了。
此后,老师和同学们便会不自觉地看看乒乓桌,我扑倒在桌上的形象仿佛凝固在那里。我似乎明白了人们为什么会把一些事情画成画、拍成照片或者雕刻出来,这是艺术,艺术感不强的就统称历史。
我参与的还有一件事,更是在林场引起了轩然大波。
我最喜欢看的电影是《地道战》《铁道游击队》,就那么几部反反复复地看,直到可以背下每一句台词。看电影,总有一种感觉,只有自己懂了,其他人怎么看的我不知道,可是我能在电影里真正地看到人生。别人怎么可能知道我的想法呢?我又怎么知道别人的想法呢?我就是我!独一无二的我!其实,我们还没有接触到那个叫社会的怪物,那个怪物庞大无比,性情乖戾,每个人,在它的眼中都不过是尘埃,轻飘得可以在空气和阳光中漂浮起来。
大家最起码的都能和电影里的主人公们同步共情,于是,我们的小脑瓜里灌满了阶级斗争,并不在乎生活的艰辛,不在乎我们远离战争前沿地处中国的西北部。我们狂热地崇拜有限的几部影片所提供的有限的几个英雄人物,并发挥自己大胆的设想:战争来了怎么办,遇到特务怎么办,敌人逼我们带路怎么办……
把理想变为现实其实只用了一句话,是我的提议:挖地道去。其实也只是把大家心里埋藏的话说出来而已,狡兔三窟,给自己造一个隐蔽的藏身之处,是那个深受备战备荒深挖洞广积粮的铺天盖地的宣传影响,每个人从小就有“我是一个兵”的意识,必然会得到伙伴们的赞同。
我们是从121林场的砖厂坎下斜坡开挖的,对地道的作用和结构我们已经从《地道战》中了解得一清二楚,我们有一个宏伟的计划,要让整座山下都有我们错综复杂的地道网,保管叫敌人有来无回。
开始进去几米是土,然后就是沙和鹅卵石。现在我才知道,这里是青藏高原东部,远古是一片汪洋,随着大陆的漂移挤压而成陆地,而且逐渐成为高原,地层中有沙和鹅卵石根本就不奇怪。而当时我们认为是找到了通往大海的秘密通道。可是很不幸,我们挖到了坚硬的岩层,正在大家一筹莫展的时候,晓飞告诉我们,他的父亲是保管员,经常去炸鱼,他悄悄地存了不少。
我们看着晓飞小心翼翼地抱着包猫着腰进了洞,可他阻止了我们进去,说:这很危险,只有我懂,我先上。
晓飞那一脸的严肃认真是我永远都不会忘记的。等了一会儿,晓飞没有出来,却听到洞中传出一声闷响,随即冲出一股呛人的硝烟和尘土,紧接着,砖厂平整的土坝中间突然出现了一个大坑。
从此,我失去了我最好的朋友晓飞。那年他仅仅十一岁,他是我们中间最聪明、最勇敢的、最伟大的战士。他挽救了我们,使我们幸免于“全军覆没”,留下了革命的种子。
一辆自行车,在当地的意义不亚于现在看到一辆奔驰。父亲非常珍惜这辆公家的自行车,每两个月都要拆洗一次,几乎是将全部零件拆下来,用汽油仔细擦洗干净,一大堆东西,像变魔术一般又重新组装起来,我在一旁给父亲打下手,一群小孩围着父亲,眼底满是崇拜。
为了表示对父亲的支持,我逮了一只老鼠,一只很肥的老鼠,然后将父亲洗自行车的汽油倒在老鼠身上,点燃……
那是多么壮观的场面啊,火老鼠惊叫着钻进了树皮堆里,油脂丰富松软的树皮本来就是引火柴,大火熊熊地燃烧起来,半个林场的大人都来灭火,火很快灭掉了,幸好除了烧掉了几堆树皮,还没造成其他损失,但是危险是巨大的,整个林场基本上是木板房,还有极易着火的油毛毡。那天,我也差点被母亲灭掉了。在街上,我被脱光了,捆在柱子上,打得急呜呐喊的,却没有一个人表示出同情,假惺惺来劝的都没有。
我们肇的事可以说是罄竹难书,但孙老师从来不会打我,她是一个很温柔的女老师。我很喜欢看她说话的样子,让我想起了漂亮的小姨。我也很喜欢闻到孙老师的味道,我分辨得出,那是孙老师自己用各种野花,装在青冈木做的臼窝里,碾磨成泥,然后晒成粉,扑在身体的各处,这真的让我难以启齿,因为我能闻出来她的哪些部位扑了粉。孙老师还用烧烫了的火钳把头发烫成斯琴高娃那种波浪式。这样爱好的女青年,自然是121林场的一道风景,就在单身汉们还在为孙老师争风吃醋的时候,孙老师意外地嫁给了当地一个叫林松的古锦人。林松是本地特招的民干,年纪轻轻就已经是乡长了,来找孙老师的时候,背了一支枪,当年乡上都是配枪的,那是我见到的最高级的一支枪了,比父亲的枪还高级。
孙老师是林场第一个嫁给本地人的森工人。人们真的想不通,孙老师平时连膻味都闻不惯,怎么会嫁给本地人呢?难道本地人比林场的干部还有魅力?孙老师总是笑而不语。那也就是不需要人们去操心她,她过得很好,久而久之,人们开始习惯了林场的人和本地人的通婚,各种说法自然烟消云散。
121林场小学在林场的西北角,学校围墙外是一排高大的白杨树。教室是利用一排旧仓库改建的,操场是一块泥地,旁边有两张水泥做的乒乓桌。
教室里的光线非常暗,用以采光的窗户其实是仓库的三个通气口,建得很高,只有十六开杂志大小。其实已经非常像牢房了,曾经在运动中关押过父亲。我就是在这“牢房”中度过了难忘的五年小学阶段。
从明亮的阳光中走进教室,眼睛绝对会不适应,看不见人影,只见阳光束中漂浮的尘埃。于是,经常有同学在匆匆跑进教室时碰到桌子,疼得大哭。我也曾碰过,也哭过。可是这并没有让我改掉做事急躁的性格,只不过吃一堑长一智,对地形更加熟悉少碰几次罢了。然后,我们坐在条凳上,慢条斯理地拿出书本。
孙老师进来时总是站在门口,背和头沐浴着阳光,很神圣的样子。可能没有一个人能像我这般感性地领悟到教师是太阳底下最神圣的职业这句话了。
其实,孙老师也是两眼茫然,是在等全班安静下来,也在适应教室里的光线。大约一分钟过去了,她才走进黑暗,开始给我们讲授那些光辉的文章。我们的背功很好,就是在这种环境中训练出来的。当然,看书、作业也是不可少的,我们竟然没有因为光线太差而近视,也许是因为功课不紧,心理并不紧张,学习像是玩耍,所以有兴趣。
如果座位恰好被窗口落下的光束罩住,那是挺不自在的,好像全班的目光的焦点都在自己的一举一动上。这让我想起那些光辉的人物为什么总想找一个安静的角落休息,其实他们挺累的,害怕光辉,但别人光辉时,免不了有失落的感觉。于是我努力地躲过光束,搬动桌子也好,侧过身子也罢,反正能让自己避开光束沉入黑暗就行了。就算是冬天也是如此,阳光虽然温暖,可是照不透人心。现在想起来,这是与生俱来的人性的弱点在作祟。在光辉中,总会感受到一种奇幻的力量。我们害怕暴露自己,害怕受到别人的哪怕丁点指责,我们习惯在黑暗中观察别人,同时也在黑暗中迷失了自己。于是,一下课,同学们都是小心翼翼地走到操场,眯缝着眼,也有用手遮住眼睛的,像一群刚从黑牢里出来放风的囚犯,胆怯、贪婪、晕眩。
操场是夯的很结实的一块泥地,比水泥地差不了多少,我们喜欢坐在地上,让屁股蛋亲吻着大地,直接吸收来自大地的灵气。乒乓球照例是同学们争夺的热门活动,总有一位捷足先登,先来者为王,他可以指定一位要好的朋友跟他打,五个球以后再让其他人“打考”,考上才能打,我很难“考”上,只有在课外活动时拼命地跑向乒乓桌,然后一纵步跃上桌面,盘腿坐下,成为先来者,享受颐指气使的快感和先打五个球的特权。不幸的是,我于一次激烈的冲锋中,在跃上桌面的那一瞬间,腿软了一下,腿骨重重地撞在桌棱上。那是我第一次看见自己的白花花的腿骨,奇怪的是,当时并不痛,只是腿软、发抖,也没流多少血。
闻讯而来的父亲抱着我到卫生所包扎,用酒精冲洗伤口时,我才有了钻心的疼痛,眼泪长淌。
父亲却满不在乎地说:一个男子汉,必须得有点伤疤,否则就是光生生的娘们了。
父亲身上的伤疤很多,特别是腹部有一道伤疤触目惊心,据说那是打仗的时候,被不慎被一个俘虏用刀刺伤的,而父亲却不敢开枪,因为那个俘虏不是别人,是地主的儿子,首长下令不仅不准杀,还要保护。
直到现在,我的腿骨上都有一块刺目的伤痕。学校因我的事故而禁止攀跳乒乓桌,并写进了校历的事故栏里。这是我在母校留下的唯一的文字记录,却不值得骄傲。
波儿来了。
此后,老师和同学们便会不自觉地看看乒乓桌,我扑倒在桌上的形象仿佛凝固在那里。我似乎明白了人们为什么会把一些事情画成画、拍成照片或者雕刻出来,这是艺术,艺术感不强的就统称历史。
我参与的还有一件事,更是在林场引起了轩然大波。
我最喜欢看的电影是《地道战》《铁道游击队》,就那么几部反反复复地看,直到可以背下每一句台词。看电影,总有一种感觉,只有自己懂了,其他人怎么看的我不知道,可是我能在电影里真正地看到人生。别人怎么可能知道我的想法呢?我又怎么知道别人的想法呢?我就是我!独一无二的我!其实,我们还没有接触到那个叫社会的怪物,那个怪物庞大无比,性情乖戾,每个人,在它的眼中都不过是尘埃,轻飘得可以在空气和阳光中漂浮起来。
大家最起码的都能和电影里的主人公们同步共情,于是,我们的小脑瓜里灌满了阶级斗争,并不在乎生活的艰辛,不在乎我们远离战争前沿地处中国的西北部。我们狂热地崇拜有限的几部影片所提供的有限的几个英雄人物,并发挥自己大胆的设想:战争来了怎么办,遇到特务怎么办,敌人逼我们带路怎么办……
把理想变为现实其实只用了一句话,是我的提议:挖地道去。其实也只是把大家心里埋藏的话说出来而已,狡兔三窟,给自己造一个隐蔽的藏身之处,是那个深受备战备荒深挖洞广积粮的铺天盖地的宣传影响,每个人从小就有“我是一个兵”的意识,必然会得到伙伴们的赞同。
我们是从121林场的砖厂坎下斜坡开挖的,对地道的作用和结构我们已经从《地道战》中了解得一清二楚,我们有一个宏伟的计划,要让整座山下都有我们错综复杂的地道网,保管叫敌人有来无回。
开始进去几米是土,然后就是沙和鹅卵石。现在我才知道,这里是青藏高原东部,远古是一片汪洋,随着大陆的漂移挤压而成陆地,而且逐渐成为高原,地层中有沙和鹅卵石根本就不奇怪。而当时我们认为是找到了通往大海的秘密通道。可是很不幸,我们挖到了坚硬的岩层,正在大家一筹莫展的时候,晓飞告诉我们,他的父亲是保管员,经常去炸鱼,他悄悄地存了不少。
我们看着晓飞小心翼翼地抱着包猫着腰进了洞,可他阻止了我们进去,说:这很危险,只有我懂,我先上。
晓飞那一脸的严肃认真是我永远都不会忘记的。等了一会儿,晓飞没有出来,却听到洞中传出一声闷响,随即冲出一股呛人的硝烟和尘土,紧接着,砖厂平整的土坝中间突然出现了一个大坑。
从此,我失去了我最好的朋友晓飞。那年他仅仅十一岁,他是我们中间最聪明、最勇敢的、最伟大的战士。他挽救了我们,使我们幸免于“全军覆没”,留下了革命的种子。
一辆自行车,在当地的意义不亚于现在看到一辆奔驰。父亲非常珍惜这辆公家的自行车,每两个月都要拆洗一次,几乎是将全部零件拆下来,用汽油仔细擦洗干净,一大堆东西,像变魔术一般又重新组装起来,我在一旁给父亲打下手,一群小孩围着父亲,眼底满是崇拜。
为了表示对父亲的支持,我逮了一只老鼠,一只很肥的老鼠,然后将父亲洗自行车的汽油倒在老鼠身上,点燃……
那是多么壮观的场面啊,火老鼠惊叫着钻进了树皮堆里,油脂丰富松软的树皮本来就是引火柴,大火熊熊地燃烧起来,半个林场的大人都来灭火,火很快灭掉了,幸好除了烧掉了几堆树皮,还没造成其他损失,但是危险是巨大的,整个林场基本上是木板房,还有极易着火的油毛毡。那天,我也差点被母亲灭掉了。在街上,我被脱光了,捆在柱子上,打得急呜呐喊的,却没有一个人表示出同情,假惺惺来劝的都没有。
我们肇的事可以说是罄竹难书,但孙老师从来不会打我,她是一个很温柔的女老师。我很喜欢看她说话的样子,让我想起了漂亮的小姨。我也很喜欢闻到孙老师的味道,我分辨得出,那是孙老师自己用各种野花,装在青冈木做的臼窝里,碾磨成泥,然后晒成粉,扑在身体的各处,这真的让我难以启齿,因为我能闻出来她的哪些部位扑了粉。孙老师还用烧烫了的火钳把头发烫成斯琴高娃那种波浪式。这样爱好的女青年,自然是121林场的一道风景,就在单身汉们还在为孙老师争风吃醋的时候,孙老师意外地嫁给了当地一个叫林松的古锦人。林松是本地特招的民干,年纪轻轻就已经是乡长了,来找孙老师的时候,背了一支枪,当年乡上都是配枪的,那是我见到的最高级的一支枪了,比父亲的枪还高级。
孙老师是林场第一个嫁给本地人的森工人。人们真的想不通,孙老师平时连膻味都闻不惯,怎么会嫁给本地人呢?难道本地人比林场的干部还有魅力?孙老师总是笑而不语。那也就是不需要人们去操心她,她过得很好,久而久之,人们开始习惯了林场的人和本地人的通婚,各种说法自然烟消云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