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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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炎是彭征的左膀右臂之一,是为彭征冲锋陷阵的急先锋,金守业早就视李炎为眼中钉肉中刺,也早就想除掉这个人,可惜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
但现在好了,李炎被吴尽欢那帮人给废了,等于是除掉了他的一个心腹之患,金守业又哪能不开心?
与此同时,他又暗自庆幸,当初多亏自己没直接与吴尽欢发生冲突,这帮小子还真不是省油的灯,通过他们废掉李炎的手段,也可看出他们行事的毒辣。
把李炎的双臂、双腿打断了还不算完,竟然还砸碎了他的脊椎骨,这种手段,比直接杀人更加令人毛骨悚然。
除掉李炎,也仅仅是高航反击的第一步,他的下一个目标,就是彭征手下的另一个左膀右臂,程光宗。
程光宗比李炎要小好几岁,一位二十多岁的青年人。个子高,体型匀称,人也生得英俊漂亮,很得女人的喜欢。
观察程光宗平日里的所作所为,他就是个花花公子,很多人都想不明白,程光宗为什么会那么受彭征的重用。
只有老一辈的道上人才知道,当年的程光宗有多可怕。
他十来岁就出来混了,最开始只做些小偷小摸的勾当,后来和Y市的一个扒窃团伙发生冲突,他只一个人,却把一个扒窃团伙给挑了。这时的程光宗就已经闯出不小的名号。
后来他到码头上混,专门收易货商人的保护费。有的商人愿意破财免灾,乖乖出钱给他,但有的商人也挺横,花钱雇了数十号打手,扬言要废掉程光宗。
可最后程光宗没有被废掉,反倒是那名放话的商人被扒光衣服,扔在一艘小渔船上,直至两天后才被捕鱼的渔民发现,至此以后,再没有哪个商人敢不给他保护费了。
程光宗在沿江一带横行霸道了好一阵子,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他投靠到了彭征麾下,打这之后,程光宗的行事作风收敛了很多,打架基本找不到他,吃喝玩乐倒是样样有他。
彭征对程光宗自然也有不满,但大多时候都是睁只眼闭只眼,不太管他。
只不过还没等高航算计到程光宗的头上,程光宗倒是主动找上门来。
***
王立民在锦山大街附近租了一家店面,作为公司的地址。后面的公司注册,也都是王立民一手操办的。公司法人这个名头,自然而然的也就落到王立民的头上。
公司的法人虽然是王立民,但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个,那就是吴尽欢。
王立民混的不怎么样,但好在他交友广泛,三教九流,只要能上得了台面的,基本没有他不认识的,由他去注册公司,事情办得也很顺利。
没过几天,无尽商贸零售公司正式成立。
开业的这一天,前来道贺的人不少,大多都是像周老板那样做易货生意的客户。
公司门口的花篮放了好几十个,可谓是风光又热闹。
下午时,吴尽欢也赶了过来。
经过这段时间的休养,吴尽欢身上的伤也痊愈得七七八八,只不过还没有拆线。
到了公司,在王立民、高航、孙凯等人的陪同下,他里里外外的参观一番,感觉还不错,上下两层,二楼是办公的地方,一楼是囤积货物的仓库,公司办得有模有样,没让他失望。
办公室里,吴尽欢在金的搀扶下,慢慢坐到椅子上。他环视众人,笑道:“虽说眼下公司还只是一个幌子,但表面功夫还是要做足的,多进些商品,顺带着往外卖,卖多少无所谓,赚点零花钱也好。”
王立民清了清喉咙,正色问道:“尽欢,我们该卖什么商品为好?”
见他的神情那么认真,吴尽欢摆手而笑,语气轻快地说道:“这无关紧要,随便卖什么都好,只要别让人家一眼看出来我们是空壳公司就行。”
他们正说着话,一名青年慌慌张张地跑了进来。“欢……欢哥,楼下……楼下……”
“楼下怎么了?”孙凯不满地问道。
“楼下有人找欢哥!”
孙凯闻言更加不满,有人找就有人找呗,用得着慌成这样吗?他问道:“谁找欢哥?”
“是……是程光宗!”
“谁?”
孙凯瞪大眼睛,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是程光宗!”
他怎么来了?孙凯眨眨眼睛,不解地看向吴尽欢。
高航站起身形问道:“他们来了多少人?”
青年小声说道:“就……就程光宗一人!他说他想见欢哥。”
孙凯愣了愣,接着哈哈大笑起来,说道:“我们抓他还抓不到,他倒好,主动送上门来了!欢哥,我们正好把他拿下,送他去和李炎作伴!”
高航皱着眉头白了他一眼,程光宗又不是傻子,己方和彭征现在是什么关系,他会不知道?他这次主动过来,要么是有所倚仗,要么是另有所图。
他沉吟片刻,说道:“欢哥……”
吴尽欢不以为然地笑了笑,说道:“来者是客,请他上来吧!”
高航忧心忡忡地说道:“欢哥,只怕程光宗没按好心!”
吴尽欢无所谓地耸耸肩,说道:“是不是没按好心,总要见了面之后再做判断。我们有这么多兄弟在,难道还怕他一个人不成?”
高航未再多言,向在场众人使个眼色,示意大家把家伙都准备好,随时迎战。
时间不长,从外面走进来一名青年。
青年看起来有二十五、六岁的年纪,一米八零开外,猿背蜂腰,向脸上看,浓眉大眼,鼻直口方,相貌英俊,气度不凡。
在众人打量他的同时,他也在打量众人。他的目光在众人身上一一扫过,最后落在办公桌后面的吴尽欢身上。
“你是吴尽欢?”
听闻他直呼其名,在场众人齐是一瞪眼,正要发作,吴尽欢向兄弟们挥挥手,看着青年笑问道:“你是程光宗?”
青年没有直接回答,语气轻快地说道:“你看起来还像个学生。”不像是在道上混的。
“你看起来也像个小白脸。”更不像在道上混的。
青年眨眨眼睛,不怒反笑,过了一会,他收敛笑声,走到坐在椅子上的刘智敬身旁,柔声说道:“兄弟,让个座呗。”
刘智敬闻言,眉毛都竖立起来,你当这是你家?还让自己给他让座?不等刘智敬说话,青年无奈地看向吴尽欢,摊摊手,说道:“这应该不是欢哥的待客之道吧?”
双方虽处在敌对立场,但程光宗由始至终都没表现出敌意,如果己方太怠慢他,反而显得太小气了。高航走到刘智敬近前,拍下他肩膀,示意他给程光宗让个座。
刘智敬狠狠瞪了程光宗一眼,不过还是按照高航的意思,站起身形,走到一旁。
程光宗倒是一点没客气,老神在在地坐了下来,翘起二郎腿,笑看着周围的众人,说道:“哥几个下手可够狠的啊!”
不知道他葫芦里面卖的什么药,高航故意装糊涂,问道:“程先生这话是什么意思?”
“李炎这辈子算是废了。”说着话,他抬起手来,指了指高航的胸口,说道:“从这往下,都不能动了,下半辈子只能坐轮椅。”
高航眼眸闪了闪,噗嗤一声笑了,说道:“这和我们又有什么关系?”
他诚心装傻,程光宗也不与他多言,他看向吴尽欢,说道:“欢哥,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下一个倒霉的人,应该就是我了吧?”
吴尽欢笑呵呵地问道:“你是来报仇的,还是来自救的?”
程光宗也笑了,摇头说道:“以我和李炎的交情,还没有好到要我为他报仇的程度,至于自救嘛,呵呵,我不是李炎,也不会像李炎那么好拿捏,这一点,还希望欢哥能明白。”
他的话,不卑不亢,也表明了自己的立场和实力。言下之意,吴尽欢他们想用对付李炎那一套来对付他,根本没用。
口气不小,不过,单凭他敢只身一人敢深入虎穴的勇气,也可看出他的确胆识过人。
吴尽欢说道:“程先生总不会是来做说客的吧?”
程光宗收敛笑容,说道:“不完全是,但也差不多。我们,有共同的敌人?”
此话一出,在场的众人同是一愣,共同的敌人?这话是什么意思。
吴尽欢也生出兴趣,问道:“程先生所说的共同的敌人,该不会是指彭征吧?”
程光宗不以为然道:“彭征还不够格,我说的人是,金守业!”
吴尽欢嘴角勾了勾,看着程光宗,淡笑未语。
程光宗说道:“欢哥知道我当年为何投靠彭征吗?”
吴尽欢摇摇头。
程光宗说道:“在Y市,敢和金守业对着干的人不多,彭征便是那不多人中的一个。”稍顿,他眼帘低垂,语气幽深地说道:“当年,我最好的兄弟,就是折在金守业的手里。”
吴尽欢敲敲额头,慢悠悠地说道:“听起来,金守业似乎只是程先生的敌人,而非我的敌人。”
程光宗笑了,冷笑,说道:“欢哥以为彭征为何会突然对你下毒手?他这次完全是受了金守业的挑拨,说白了,彭征只是一把刀,而用刀的那个人则是金守业,欢哥如果只找刀的麻烦,而不找用刀的人,岂不本末倒置了?”
李炎是彭征的左膀右臂之一,是为彭征冲锋陷阵的急先锋,金守业早就视李炎为眼中钉肉中刺,也早就想除掉这个人,可惜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
但现在好了,李炎被吴尽欢那帮人给废了,等于是除掉了他的一个心腹之患,金守业又哪能不开心?
与此同时,他又暗自庆幸,当初多亏自己没直接与吴尽欢发生冲突,这帮小子还真不是省油的灯,通过他们废掉李炎的手段,也可看出他们行事的毒辣。
把李炎的双臂、双腿打断了还不算完,竟然还砸碎了他的脊椎骨,这种手段,比直接杀人更加令人毛骨悚然。
除掉李炎,也仅仅是高航反击的第一步,他的下一个目标,就是彭征手下的另一个左膀右臂,程光宗。
程光宗比李炎要小好几岁,一位二十多岁的青年人。个子高,体型匀称,人也生得英俊漂亮,很得女人的喜欢。
观察程光宗平日里的所作所为,他就是个花花公子,很多人都想不明白,程光宗为什么会那么受彭征的重用。
只有老一辈的道上人才知道,当年的程光宗有多可怕。
他十来岁就出来混了,最开始只做些小偷小摸的勾当,后来和Y市的一个扒窃团伙发生冲突,他只一个人,却把一个扒窃团伙给挑了。这时的程光宗就已经闯出不小的名号。
后来他到码头上混,专门收易货商人的保护费。有的商人愿意破财免灾,乖乖出钱给他,但有的商人也挺横,花钱雇了数十号打手,扬言要废掉程光宗。
可最后程光宗没有被废掉,反倒是那名放话的商人被扒光衣服,扔在一艘小渔船上,直至两天后才被捕鱼的渔民发现,至此以后,再没有哪个商人敢不给他保护费了。
程光宗在沿江一带横行霸道了好一阵子,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他投靠到了彭征麾下,打这之后,程光宗的行事作风收敛了很多,打架基本找不到他,吃喝玩乐倒是样样有他。
彭征对程光宗自然也有不满,但大多时候都是睁只眼闭只眼,不太管他。
只不过还没等高航算计到程光宗的头上,程光宗倒是主动找上门来。
***
王立民在锦山大街附近租了一家店面,作为公司的地址。后面的公司注册,也都是王立民一手操办的。公司法人这个名头,自然而然的也就落到王立民的头上。
公司的法人虽然是王立民,但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个,那就是吴尽欢。
王立民混的不怎么样,但好在他交友广泛,三教九流,只要能上得了台面的,基本没有他不认识的,由他去注册公司,事情办得也很顺利。
没过几天,无尽商贸零售公司正式成立。
开业的这一天,前来道贺的人不少,大多都是像周老板那样做易货生意的客户。
公司门口的花篮放了好几十个,可谓是风光又热闹。
下午时,吴尽欢也赶了过来。
经过这段时间的休养,吴尽欢身上的伤也痊愈得七七八八,只不过还没有拆线。
到了公司,在王立民、高航、孙凯等人的陪同下,他里里外外的参观一番,感觉还不错,上下两层,二楼是办公的地方,一楼是囤积货物的仓库,公司办得有模有样,没让他失望。
办公室里,吴尽欢在金的搀扶下,慢慢坐到椅子上。他环视众人,笑道:“虽说眼下公司还只是一个幌子,但表面功夫还是要做足的,多进些商品,顺带着往外卖,卖多少无所谓,赚点零花钱也好。”
王立民清了清喉咙,正色问道:“尽欢,我们该卖什么商品为好?”
见他的神情那么认真,吴尽欢摆手而笑,语气轻快地说道:“这无关紧要,随便卖什么都好,只要别让人家一眼看出来我们是空壳公司就行。”
他们正说着话,一名青年慌慌张张地跑了进来。“欢……欢哥,楼下……楼下……”
“楼下怎么了?”孙凯不满地问道。
“楼下有人找欢哥!”
孙凯闻言更加不满,有人找就有人找呗,用得着慌成这样吗?他问道:“谁找欢哥?”
“是……是程光宗!”
“谁?”
孙凯瞪大眼睛,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是程光宗!”
他怎么来了?孙凯眨眨眼睛,不解地看向吴尽欢。
高航站起身形问道:“他们来了多少人?”
青年小声说道:“就……就程光宗一人!他说他想见欢哥。”
孙凯愣了愣,接着哈哈大笑起来,说道:“我们抓他还抓不到,他倒好,主动送上门来了!欢哥,我们正好把他拿下,送他去和李炎作伴!”
高航皱着眉头白了他一眼,程光宗又不是傻子,己方和彭征现在是什么关系,他会不知道?他这次主动过来,要么是有所倚仗,要么是另有所图。
他沉吟片刻,说道:“欢哥……”
吴尽欢不以为然地笑了笑,说道:“来者是客,请他上来吧!”
高航忧心忡忡地说道:“欢哥,只怕程光宗没按好心!”
吴尽欢无所谓地耸耸肩,说道:“是不是没按好心,总要见了面之后再做判断。我们有这么多兄弟在,难道还怕他一个人不成?”
高航未再多言,向在场众人使个眼色,示意大家把家伙都准备好,随时迎战。
时间不长,从外面走进来一名青年。
青年看起来有二十五、六岁的年纪,一米八零开外,猿背蜂腰,向脸上看,浓眉大眼,鼻直口方,相貌英俊,气度不凡。
在众人打量他的同时,他也在打量众人。他的目光在众人身上一一扫过,最后落在办公桌后面的吴尽欢身上。
“你是吴尽欢?”
听闻他直呼其名,在场众人齐是一瞪眼,正要发作,吴尽欢向兄弟们挥挥手,看着青年笑问道:“你是程光宗?”
青年没有直接回答,语气轻快地说道:“你看起来还像个学生。”不像是在道上混的。
“你看起来也像个小白脸。”更不像在道上混的。
青年眨眨眼睛,不怒反笑,过了一会,他收敛笑声,走到坐在椅子上的刘智敬身旁,柔声说道:“兄弟,让个座呗。”
刘智敬闻言,眉毛都竖立起来,你当这是你家?还让自己给他让座?不等刘智敬说话,青年无奈地看向吴尽欢,摊摊手,说道:“这应该不是欢哥的待客之道吧?”
双方虽处在敌对立场,但程光宗由始至终都没表现出敌意,如果己方太怠慢他,反而显得太小气了。高航走到刘智敬近前,拍下他肩膀,示意他给程光宗让个座。
刘智敬狠狠瞪了程光宗一眼,不过还是按照高航的意思,站起身形,走到一旁。
程光宗倒是一点没客气,老神在在地坐了下来,翘起二郎腿,笑看着周围的众人,说道:“哥几个下手可够狠的啊!”
不知道他葫芦里面卖的什么药,高航故意装糊涂,问道:“程先生这话是什么意思?”
“李炎这辈子算是废了。”说着话,他抬起手来,指了指高航的胸口,说道:“从这往下,都不能动了,下半辈子只能坐轮椅。”
高航眼眸闪了闪,噗嗤一声笑了,说道:“这和我们又有什么关系?”
他诚心装傻,程光宗也不与他多言,他看向吴尽欢,说道:“欢哥,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下一个倒霉的人,应该就是我了吧?”
吴尽欢笑呵呵地问道:“你是来报仇的,还是来自救的?”
程光宗也笑了,摇头说道:“以我和李炎的交情,还没有好到要我为他报仇的程度,至于自救嘛,呵呵,我不是李炎,也不会像李炎那么好拿捏,这一点,还希望欢哥能明白。”
他的话,不卑不亢,也表明了自己的立场和实力。言下之意,吴尽欢他们想用对付李炎那一套来对付他,根本没用。
口气不小,不过,单凭他敢只身一人敢深入虎穴的勇气,也可看出他的确胆识过人。
吴尽欢说道:“程先生总不会是来做说客的吧?”
程光宗收敛笑容,说道:“不完全是,但也差不多。我们,有共同的敌人?”
此话一出,在场的众人同是一愣,共同的敌人?这话是什么意思。
吴尽欢也生出兴趣,问道:“程先生所说的共同的敌人,该不会是指彭征吧?”
程光宗不以为然道:“彭征还不够格,我说的人是,金守业!”
吴尽欢嘴角勾了勾,看着程光宗,淡笑未语。
程光宗说道:“欢哥知道我当年为何投靠彭征吗?”
吴尽欢摇摇头。
程光宗说道:“在Y市,敢和金守业对着干的人不多,彭征便是那不多人中的一个。”稍顿,他眼帘低垂,语气幽深地说道:“当年,我最好的兄弟,就是折在金守业的手里。”
吴尽欢敲敲额头,慢悠悠地说道:“听起来,金守业似乎只是程先生的敌人,而非我的敌人。”
程光宗笑了,冷笑,说道:“欢哥以为彭征为何会突然对你下毒手?他这次完全是受了金守业的挑拨,说白了,彭征只是一把刀,而用刀的那个人则是金守业,欢哥如果只找刀的麻烦,而不找用刀的人,岂不本末倒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