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1,美好回忆,再续前缘 (回忆篇)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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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人都有脆弱的一面,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
女人脆弱了可以嚎啕大哭,男人脆弱了,怎么办?
成年男子也许会选择寻一个没人的地方独自舔伤口,又或者约上一两好友,拿上几瓶酒,借酒发泄发泄情绪,喝了酒后,人的心情会放松,只要把坏的情绪吐露出来,人减压了,难关就可以熬过去。
那孩子呢?
他不懂自我疗伤,也找不到倾诉的对象,在面对绝境时,他做得只能是:自我了断。
也许有人会说,这也太孬种了。
可人活在这世上,谁能保证一辈子顺风顺水,当一个人生在逆境,当他的思维钻在牛角尖时,那一刻作出的决定往往是失去常性的。
至今,慕戎徵腹部还带着一道致命的伤疤,那是十年前最最脆弱的时候留下的。
那时,刚刚死了母亲的他,转手又被父亲送去东原成了两地合作的人质。
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他被人关着,锁着,身边鞭伤累累——他曾几次三番想逃跑,都没成功,而心里装得全是对生活的绝望,后来,他找到了一个机会,抢到了一把刀,往自己身上捅了两刀。
疼痛中往地上倒下时,他很开心,因为,他终于可以解脱了——这种暗无天日的日子,他不用再苦苦煎熬。
请不要斥责他没有男子气概,他只是活得太累,世间再无牵绊。
可惜,没有。
他们把他救了回来,送到了医院。
从混沌中回来,重新拥有知觉时,他看到了白色的墙,看到了穿着白色长褂的医生,看到了笑意盎然的护士,这种感觉好像一下子就回到了人间。
后来,身子稍稍好了一些,他可以爬起来了,扶着窗户往下看看,入目是来来往往的人流,是傲雪而开的梅花,是一片热闹与繁华,不是刑具,不是惨叫,不是杀戮……
这些景象无比寻常,却莫名的激发了他求生的欲望。
生活还是有美好一面的。
只要逃离被看管,被囚禁,只要成为一个普通人,而不是裴渊的儿子,那他还是可以自由自在生存下去的。
一周后,找准机会,他终于逃了出来,躲在一辆破运煤车上,用一条破毯子包着自己,最终借着那车子逃出了医院。
车子出了城,去了山里,他跟着进了山里,半路上,他趁司机小便,跳下了车,却不知道要去哪里。
母亲死了,他没家了。
裴园不能回,他恨那个他必须要叫父亲的男人,恨他从来没对他负过责任,恨他将他丢到了东原。
一个没家的孩子,能去哪里?
在这天寒地冻的日子里,天地虽大,却没有他的容身之所。
那天,雪下得很大很大,他在荒山里走着,肚子里空空的,身上冷冷的,伤口疼痛难忍。
后来,天快黑了,他却迷失了方向,最终倒在了一片水洼地里。
迷迷糊糊中,一张圆圆的小脸出现了,笑眯眯地对他说:“别怕,别怕,我找人救你。”
那双小手不断抚着他冰冷的面颊,软软的,暖暖的,香香的,笑容就像冬雪里升起的太阳。
“你身上好多伤,是不是很疼?不过,没事,我有药,我帮你抹,抹了会清清凉凉的,就不疼了……”
甜甜嫩嫩的嗓音,似天籁,能给人以一种生的希翼。
那时,他才十二岁,因为母亲的死,而变得愤恨嫉俗,看待世界的眼光是扭曲的,对这充满险恶的人世,更多的是厌恶,他的心,是极度消极的。
尤其是在被囚禁了那么漫长的六个月后,他觉得他活着根本是多余的,没有人会在乎他是高兴的,还是痛苦的,活着或是死了,不会影响到任何人。
虽然他拼尽一切逃了出来,可是,当他面对另一个孤冷的世界时,重获自由的他,因为禁受不住大自然无情的折磨,活着的所有期待再度消亡。
那一刻,他觉得死了也好,死了可以见到妈妈,可以蜷缩在妈妈怀里,变成一个被宠爱的幸福孩子。
如果活着那么辛苦,如果活着已没有意义,那就死了吧!
后来,他失去了意识,醒来,身上正发着高烧,四周一片黑暗,而他依旧在冰冷的水洼地,原来,他只是做了一个梦,梦见有个天使要来拯救他,结果没有,那仅仅只是梦而已。
世界很大很大,可是没有人会在乎他。
再后来,他又昏迷了。
本以为这一次是必死无疑了,结果再次睁开眼时,看到一张红嘟嘟的小嘴一寸寸逼过来,贴到了他唇上,软软糯糯间,有液体流进了嘴里,他本能地吞咽——那味道,苦苦的,涩涩的,但是,却让他干涸的喉咙就此湿润了起来。
“呀呀呀,大哥哥醒了,大哥哥醒了。婆婆,大哥哥醒了……”
视线越变越清楚,那张天使一般的稚嫩小脸在面前张扬着最灿烂的笑容,一双可以说话的灵动眼珠子在迸射异彩。
他发誓,那是他见过的最暖人的笑,就像一朵怒放的向日葵,金灿灿,它象征着光明,象征着新的希望。
一个老尼姑走了过来,一脸慈眉善目,笑着对他说:“醒了就好醒了就好。”
是的,他就这样醒了。
老尼姑说:“我本以为你救不活了,给你灌药又灌不进去,还好小乖用嘴一口一口喂你,喂了你七天,看来,你和小乖也是有缘份,她一心一意救你的那份苦心没有白废,到底是让你醒过来了。”
七天七夜的守护,每隔三小时喂一次药,每隔四小时给擦一次药膏,是小小娃儿的照看,让他有得以恢复了健康。
拿老尼姑的话来说,当时,神药寺收留了不少无家可乖的人,不少病着伤着,她一个人顾不过来,已经放弃对他的医治,听凭天命,是小乖,扭转了他的命运。
后来,他渐渐好起来了。
这个过程当中,全是小乖在照顾她,吃药,喝水,用饭,全是她去端来的,晚上还和他睡在一处——庙里收留太多人,小乖把他收留在自己房间,睡在自己那张床上。
他这辈子只和母亲睡过一枕,母亲死后,他就害怕夜晚,总觉得夜就像一个可怕的魔鬼,可以把人吞噬掉——失去母亲的每个晚上,他都睡不着;被囚为人质后,更没睡过一个安稳觉,死牢内的毒打,惨叫,曾把他吓得一整宿都睁着眼,就怕下一秒地被拖去严刑拷打。
而小乖的依偎,她的柔软,以及身上淡淡的牛奶香,让他那饱受惊吓的心脏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安定,和感动。
在他自己都想放弃时,是她的坚持,让他的身体得到了及时的治疗;更是她的依赖,给了他这样一种感觉:自己还是被爱着,并且被需要着的。
虽然他一直冷冰冰的,可是她用她甜美的笑容,救赎了他的灵魂,得令他一点一点重获新生。
“小乖,为什么救我?”
身体完全好了之后的某个午后,时已春暖花开,她拉着他出去晒太阳,去欣赏早春欣欣向荣的风景。
暖暖的阳光落在他身上,小乖就在面前蹦啊跳着,追着蝴蝶,摘着野花,无忧无虑的样子让人无比羡慕——曾经,他也这般活泼好动过,只是那些时光已经彻底逝去,美好的回忆里是一片疼痛。
“因为我想有个哥哥,因为你长得漂亮。”
小乖的话,让他觉得好笑,同时,又令他心头发暖。
在那个春暖花开的日子里,他第一次将这个漂亮的小娃娃拥入怀,对她说:“好,这辈子,我只做你的哥哥。一生一世保护你,不让你受半点委屈。”
“说话算话?”
小乖捧着他的脸,问得老认真老认真。
“男子汉大丈夫,一言九鼎,从此,我和小乖,生死一体。击掌为誓。”
他们击掌了。
“啪。”
一只小小手,和另一只小手击到了一起。
小乖可开心了,直亲他的脸,闹得他一脸臊红,可是心里那份被喜欢的感动,却燃烧了他。
那个时候,他忽然觉得,活着还是有意义的。
他想在药神庙待一辈子,他要保护这个孩子,用自己的一生。
庙里的生活很清苦,远远不及自己曾经的生活,那时的瑞都,整个儿陷在政变引发的噩梦当中,城内时不时会枪战,会死人,城外常常会看到有逃难者。
当慕戎徵的身子好痊了之后,他帮着慈悲的老尼姑救过不少人,在那些寻常的清居时光中,小乖的笑容,是他心头最柔软的风景。
他对任何人都冷冰冰的,独独对小乖,他愿意笑,愿意她来缠来闹,愿意背着她去摘果子,愿意带着她去学游咏,愿意抱着她一起睡觉,愿意搏她一笑,而唱歌,而跳舞,学猫叫……
因为有她,他重拾笑容,心境渐渐地也在明媚起来,对于未来,再次有了希望……
至今,慕戎徵仍清晰地记得那几个月,每一天都是甘甜的,每一分钟都是自由自在的,每一个有她的画面,都是无比珍贵的。
他是那么那么喜爱和她在一起。
结果呢,战火没有饶过他,可怕的权利之争将神药庙拖进了地狱。
他想和她一辈子隐居山林的心愿,伴着那一场屠杀,化作了泡影……勉强重塑的世界再次崩塌……
桂花飘落的季节,他回到了瑞都,回到了没有战乱的南江,却就此失去了他的小太阳……
*
长大,有时不是时间在孵化,而是某个事件在催化。
回到瑞都的慕戎徵,突然之间就长大了,几乎没有在家多休养,他就向姨丈要求:“我要去读书。”
就这样,他回到了学校,以一个普通孩子的身份,如饥似渴地读起书。
他成了学校里最优秀的学生,也是学校里的问题学生——他不和任何人有情感上的交流,也搭理任何人,就像是把自己的情感全都封闭了,看到不平事,只用拳头办事。
嗯,对了,回来后,他第一件事,不是读书,而是要求练武,要求练枪,要求让最好的教官来教导他。
他学得很勤奋。
而这些技能,让他在打架闹事时,无人可及,也令他在考上军校时,成为了他傲人的资本。
“为什么要参军?”
父亲裴渊曾严厉地问他。
当时,他曾以凛冽的军姿回答道:“报告,一统三地,悍卫国家,保护弱小,是作为男人的职责,更是军人的天职。”
这个回答,不管是作为父亲的裴渊,还是作为总司令的裴渊,都很满意。
可事实上,这只是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
一统三地,只为了去找她。
那颗被他遗失在东原的小太阳。
他想找回她,更想重新拥有那些温暖的时光。
九年了,他从来没快活的笑过,一个人与生俱来的情绪,被他冰冻住了,他的生命里,除了训练,就是赚钱——对,他需要钱,因为钱可以托起野心,野心可以实现他心里的梦,梦里有她,而她是可以解除冰封的那抹阳光。
一年又一年,他在长大。
一年又一年,他在变强。
一年又一年,他想着她。
一年又一年,他盼着再相逢。
时光匆匆,偷偷改变着他的轮廓,曾经青涩幼稚的小小少年,如今已是铁骨战士。他在缔造他的梦想,他在培养他的兵马。
金刚狼营,一直以来四处挑战着最艰苦的作战条件,而他也跟着挑战着大自然最残酷的锻炼。
今年开春,他带着张副官来到温市,来考查那片原始林地,想在此作最常规的军事训练。
那天,他带着小纵队,一身迷彩,深入林地作考察。
七天七夜,他们将林地地形勘察了一遍。
第八天,他们绕出原始林,看到路边有一座庙。
粮水用尽的他们,进庙求水求粮。
庵主安排人给他们送水送食品,而他靠着梧桐树假寐。
“你受伤了?需要包扎一下吗?”
一个娇柔的声音钻进耳朵。
他睁开了冰冷的眸,看到一个婷婷玉立的少女,束着马尾,背着一个简单的医药包,一双明澈的大眼睛,透几分腼腆,望着自己。
这是女孩很漂亮,气质干净,隐带倔意,一眼看着很柔。
他没搭理。
这时,身后有人叫了一声:“蔚鸯,我们回家了!”
那嗓音,有点熟悉。
他不由得转过了身,看到一个一身素衣的中年妇人,从高高的台阶上下来。
只一眼,他就认出来了——九年前,姨丈将他带回了南江,而这个叫程姨的人,带走了小乖,从此,天涯海角,相会无期。
“妈……”
少女转身跑过去扶住了程姨。
那一刻,他的眼睛一下就热了。
九年来魂牵梦萦的人,就这样出现在了她面前,九年不见,他已然变成了婷婷少女,再不是当年长着圆溜溜小脸的那个娃娃了。
他的小乖乖,他的小怪物,有了一个好听的名字,“weiyang”,虽不知道是哪两个字,可是,他喜欢这个名字。
那一刻,他很想过去搂住她,问她:“我的小怪物,这些年,你过得好吗?”
却不敢。
他怎敢?
神药庙前,她曾痛哭,曾恨叫:“我后悔救了你,我后悔救了你。要不是你,婆婆不会死,婆婆不会死。”
那控诉自她嘴里吐出来时,宛若在挖他的肉。
程姨告诉他,“别介意,小乖只是太伤心了,神医婆婆死得太惨,她年纪小,受不住。”
他点头,懂的,他会谅解。
可是她不肯再见他,一直哭一直哭,后来,干脆就不辞而别了。
她恨他。
他知道。
这个时候,如果告诉她,他是谁,她会避而不见,这不是他想面对的事。
就像陌路之人,他由着她们离开,紧跟着跑去问庵主,她们是谁,将她们的底细细细的询问了一遍,回到营地之后,他又让张副官把蔚家的一切调查清楚。
后来,他一直在找合适的机会接近她,直到温市城内出现了奸细,奉命搜捕时围截到了第一高,他再次见到了她,和医务室的老师一起帮着给受伤同学包扎。
为了见到她,他受了一点小伤,来到了她面前,如愿得到了她的治疗,也如愿地细细看清了她——他的美丽女孩,如今漂亮到让他心脏乱蹿。
再后来,他知道她有喜欢的人了,心里很不是滋味;又后来,他了解到蔚家想要把她嫁给一个病殃子,在他心里的视若珍宝的宝贝,居然在蔚家受尽委屈。
这是他无法容忍的。
怎么办?
娶她。
他要一辈子保护她,一辈子不让她受到伤害。
可是,她好像不愿意。
笨蛋,你嫁给我,你就会被欺负。
为了得到她,他开始施压,开始逼迫。
这很无耻,但是,很奏效。
终于,她“嫁”给他了,只是她居然逃了。
他当然生气,柳瀚笙那浑小子,有什么好,值得她这么讨厌他?
那天晚上,他把她抓了回来,属于他们的故事,就这样开始了,一步一步在往好的方向发展,直到今天,他们终于订情——这一切恍若作梦。
但是,她让他尝到了甜甜的味道。
对,她让他重新活了回来,让他懂得了什么是爱情!
蔚鸯,很高兴你做了我的女朋友,真的很高兴。
每一个人都有脆弱的一面,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
女人脆弱了可以嚎啕大哭,男人脆弱了,怎么办?
成年男子也许会选择寻一个没人的地方独自舔伤口,又或者约上一两好友,拿上几瓶酒,借酒发泄发泄情绪,喝了酒后,人的心情会放松,只要把坏的情绪吐露出来,人减压了,难关就可以熬过去。
那孩子呢?
他不懂自我疗伤,也找不到倾诉的对象,在面对绝境时,他做得只能是:自我了断。
也许有人会说,这也太孬种了。
可人活在这世上,谁能保证一辈子顺风顺水,当一个人生在逆境,当他的思维钻在牛角尖时,那一刻作出的决定往往是失去常性的。
至今,慕戎徵腹部还带着一道致命的伤疤,那是十年前最最脆弱的时候留下的。
那时,刚刚死了母亲的他,转手又被父亲送去东原成了两地合作的人质。
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他被人关着,锁着,身边鞭伤累累——他曾几次三番想逃跑,都没成功,而心里装得全是对生活的绝望,后来,他找到了一个机会,抢到了一把刀,往自己身上捅了两刀。
疼痛中往地上倒下时,他很开心,因为,他终于可以解脱了——这种暗无天日的日子,他不用再苦苦煎熬。
请不要斥责他没有男子气概,他只是活得太累,世间再无牵绊。
可惜,没有。
他们把他救了回来,送到了医院。
从混沌中回来,重新拥有知觉时,他看到了白色的墙,看到了穿着白色长褂的医生,看到了笑意盎然的护士,这种感觉好像一下子就回到了人间。
后来,身子稍稍好了一些,他可以爬起来了,扶着窗户往下看看,入目是来来往往的人流,是傲雪而开的梅花,是一片热闹与繁华,不是刑具,不是惨叫,不是杀戮……
这些景象无比寻常,却莫名的激发了他求生的欲望。
生活还是有美好一面的。
只要逃离被看管,被囚禁,只要成为一个普通人,而不是裴渊的儿子,那他还是可以自由自在生存下去的。
一周后,找准机会,他终于逃了出来,躲在一辆破运煤车上,用一条破毯子包着自己,最终借着那车子逃出了医院。
车子出了城,去了山里,他跟着进了山里,半路上,他趁司机小便,跳下了车,却不知道要去哪里。
母亲死了,他没家了。
裴园不能回,他恨那个他必须要叫父亲的男人,恨他从来没对他负过责任,恨他将他丢到了东原。
一个没家的孩子,能去哪里?
在这天寒地冻的日子里,天地虽大,却没有他的容身之所。
那天,雪下得很大很大,他在荒山里走着,肚子里空空的,身上冷冷的,伤口疼痛难忍。
后来,天快黑了,他却迷失了方向,最终倒在了一片水洼地里。
迷迷糊糊中,一张圆圆的小脸出现了,笑眯眯地对他说:“别怕,别怕,我找人救你。”
那双小手不断抚着他冰冷的面颊,软软的,暖暖的,香香的,笑容就像冬雪里升起的太阳。
“你身上好多伤,是不是很疼?不过,没事,我有药,我帮你抹,抹了会清清凉凉的,就不疼了……”
甜甜嫩嫩的嗓音,似天籁,能给人以一种生的希翼。
那时,他才十二岁,因为母亲的死,而变得愤恨嫉俗,看待世界的眼光是扭曲的,对这充满险恶的人世,更多的是厌恶,他的心,是极度消极的。
尤其是在被囚禁了那么漫长的六个月后,他觉得他活着根本是多余的,没有人会在乎他是高兴的,还是痛苦的,活着或是死了,不会影响到任何人。
虽然他拼尽一切逃了出来,可是,当他面对另一个孤冷的世界时,重获自由的他,因为禁受不住大自然无情的折磨,活着的所有期待再度消亡。
那一刻,他觉得死了也好,死了可以见到妈妈,可以蜷缩在妈妈怀里,变成一个被宠爱的幸福孩子。
如果活着那么辛苦,如果活着已没有意义,那就死了吧!
后来,他失去了意识,醒来,身上正发着高烧,四周一片黑暗,而他依旧在冰冷的水洼地,原来,他只是做了一个梦,梦见有个天使要来拯救他,结果没有,那仅仅只是梦而已。
世界很大很大,可是没有人会在乎他。
再后来,他又昏迷了。
本以为这一次是必死无疑了,结果再次睁开眼时,看到一张红嘟嘟的小嘴一寸寸逼过来,贴到了他唇上,软软糯糯间,有液体流进了嘴里,他本能地吞咽——那味道,苦苦的,涩涩的,但是,却让他干涸的喉咙就此湿润了起来。
“呀呀呀,大哥哥醒了,大哥哥醒了。婆婆,大哥哥醒了……”
视线越变越清楚,那张天使一般的稚嫩小脸在面前张扬着最灿烂的笑容,一双可以说话的灵动眼珠子在迸射异彩。
他发誓,那是他见过的最暖人的笑,就像一朵怒放的向日葵,金灿灿,它象征着光明,象征着新的希望。
一个老尼姑走了过来,一脸慈眉善目,笑着对他说:“醒了就好醒了就好。”
是的,他就这样醒了。
老尼姑说:“我本以为你救不活了,给你灌药又灌不进去,还好小乖用嘴一口一口喂你,喂了你七天,看来,你和小乖也是有缘份,她一心一意救你的那份苦心没有白废,到底是让你醒过来了。”
七天七夜的守护,每隔三小时喂一次药,每隔四小时给擦一次药膏,是小小娃儿的照看,让他有得以恢复了健康。
拿老尼姑的话来说,当时,神药寺收留了不少无家可乖的人,不少病着伤着,她一个人顾不过来,已经放弃对他的医治,听凭天命,是小乖,扭转了他的命运。
后来,他渐渐好起来了。
这个过程当中,全是小乖在照顾她,吃药,喝水,用饭,全是她去端来的,晚上还和他睡在一处——庙里收留太多人,小乖把他收留在自己房间,睡在自己那张床上。
他这辈子只和母亲睡过一枕,母亲死后,他就害怕夜晚,总觉得夜就像一个可怕的魔鬼,可以把人吞噬掉——失去母亲的每个晚上,他都睡不着;被囚为人质后,更没睡过一个安稳觉,死牢内的毒打,惨叫,曾把他吓得一整宿都睁着眼,就怕下一秒地被拖去严刑拷打。
而小乖的依偎,她的柔软,以及身上淡淡的牛奶香,让他那饱受惊吓的心脏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安定,和感动。
在他自己都想放弃时,是她的坚持,让他的身体得到了及时的治疗;更是她的依赖,给了他这样一种感觉:自己还是被爱着,并且被需要着的。
虽然他一直冷冰冰的,可是她用她甜美的笑容,救赎了他的灵魂,得令他一点一点重获新生。
“小乖,为什么救我?”
身体完全好了之后的某个午后,时已春暖花开,她拉着他出去晒太阳,去欣赏早春欣欣向荣的风景。
暖暖的阳光落在他身上,小乖就在面前蹦啊跳着,追着蝴蝶,摘着野花,无忧无虑的样子让人无比羡慕——曾经,他也这般活泼好动过,只是那些时光已经彻底逝去,美好的回忆里是一片疼痛。
“因为我想有个哥哥,因为你长得漂亮。”
小乖的话,让他觉得好笑,同时,又令他心头发暖。
在那个春暖花开的日子里,他第一次将这个漂亮的小娃娃拥入怀,对她说:“好,这辈子,我只做你的哥哥。一生一世保护你,不让你受半点委屈。”
“说话算话?”
小乖捧着他的脸,问得老认真老认真。
“男子汉大丈夫,一言九鼎,从此,我和小乖,生死一体。击掌为誓。”
他们击掌了。
“啪。”
一只小小手,和另一只小手击到了一起。
小乖可开心了,直亲他的脸,闹得他一脸臊红,可是心里那份被喜欢的感动,却燃烧了他。
那个时候,他忽然觉得,活着还是有意义的。
他想在药神庙待一辈子,他要保护这个孩子,用自己的一生。
庙里的生活很清苦,远远不及自己曾经的生活,那时的瑞都,整个儿陷在政变引发的噩梦当中,城内时不时会枪战,会死人,城外常常会看到有逃难者。
当慕戎徵的身子好痊了之后,他帮着慈悲的老尼姑救过不少人,在那些寻常的清居时光中,小乖的笑容,是他心头最柔软的风景。
他对任何人都冷冰冰的,独独对小乖,他愿意笑,愿意她来缠来闹,愿意背着她去摘果子,愿意带着她去学游咏,愿意抱着她一起睡觉,愿意搏她一笑,而唱歌,而跳舞,学猫叫……
因为有她,他重拾笑容,心境渐渐地也在明媚起来,对于未来,再次有了希望……
至今,慕戎徵仍清晰地记得那几个月,每一天都是甘甜的,每一分钟都是自由自在的,每一个有她的画面,都是无比珍贵的。
他是那么那么喜爱和她在一起。
结果呢,战火没有饶过他,可怕的权利之争将神药庙拖进了地狱。
他想和她一辈子隐居山林的心愿,伴着那一场屠杀,化作了泡影……勉强重塑的世界再次崩塌……
桂花飘落的季节,他回到了瑞都,回到了没有战乱的南江,却就此失去了他的小太阳……
*
长大,有时不是时间在孵化,而是某个事件在催化。
回到瑞都的慕戎徵,突然之间就长大了,几乎没有在家多休养,他就向姨丈要求:“我要去读书。”
就这样,他回到了学校,以一个普通孩子的身份,如饥似渴地读起书。
他成了学校里最优秀的学生,也是学校里的问题学生——他不和任何人有情感上的交流,也搭理任何人,就像是把自己的情感全都封闭了,看到不平事,只用拳头办事。
嗯,对了,回来后,他第一件事,不是读书,而是要求练武,要求练枪,要求让最好的教官来教导他。
他学得很勤奋。
而这些技能,让他在打架闹事时,无人可及,也令他在考上军校时,成为了他傲人的资本。
“为什么要参军?”
父亲裴渊曾严厉地问他。
当时,他曾以凛冽的军姿回答道:“报告,一统三地,悍卫国家,保护弱小,是作为男人的职责,更是军人的天职。”
这个回答,不管是作为父亲的裴渊,还是作为总司令的裴渊,都很满意。
可事实上,这只是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
一统三地,只为了去找她。
那颗被他遗失在东原的小太阳。
他想找回她,更想重新拥有那些温暖的时光。
九年了,他从来没快活的笑过,一个人与生俱来的情绪,被他冰冻住了,他的生命里,除了训练,就是赚钱——对,他需要钱,因为钱可以托起野心,野心可以实现他心里的梦,梦里有她,而她是可以解除冰封的那抹阳光。
一年又一年,他在长大。
一年又一年,他在变强。
一年又一年,他想着她。
一年又一年,他盼着再相逢。
时光匆匆,偷偷改变着他的轮廓,曾经青涩幼稚的小小少年,如今已是铁骨战士。他在缔造他的梦想,他在培养他的兵马。
金刚狼营,一直以来四处挑战着最艰苦的作战条件,而他也跟着挑战着大自然最残酷的锻炼。
今年开春,他带着张副官来到温市,来考查那片原始林地,想在此作最常规的军事训练。
那天,他带着小纵队,一身迷彩,深入林地作考察。
七天七夜,他们将林地地形勘察了一遍。
第八天,他们绕出原始林,看到路边有一座庙。
粮水用尽的他们,进庙求水求粮。
庵主安排人给他们送水送食品,而他靠着梧桐树假寐。
“你受伤了?需要包扎一下吗?”
一个娇柔的声音钻进耳朵。
他睁开了冰冷的眸,看到一个婷婷玉立的少女,束着马尾,背着一个简单的医药包,一双明澈的大眼睛,透几分腼腆,望着自己。
这是女孩很漂亮,气质干净,隐带倔意,一眼看着很柔。
他没搭理。
这时,身后有人叫了一声:“蔚鸯,我们回家了!”
那嗓音,有点熟悉。
他不由得转过了身,看到一个一身素衣的中年妇人,从高高的台阶上下来。
只一眼,他就认出来了——九年前,姨丈将他带回了南江,而这个叫程姨的人,带走了小乖,从此,天涯海角,相会无期。
“妈……”
少女转身跑过去扶住了程姨。
那一刻,他的眼睛一下就热了。
九年来魂牵梦萦的人,就这样出现在了她面前,九年不见,他已然变成了婷婷少女,再不是当年长着圆溜溜小脸的那个娃娃了。
他的小乖乖,他的小怪物,有了一个好听的名字,“weiyang”,虽不知道是哪两个字,可是,他喜欢这个名字。
那一刻,他很想过去搂住她,问她:“我的小怪物,这些年,你过得好吗?”
却不敢。
他怎敢?
神药庙前,她曾痛哭,曾恨叫:“我后悔救了你,我后悔救了你。要不是你,婆婆不会死,婆婆不会死。”
那控诉自她嘴里吐出来时,宛若在挖他的肉。
程姨告诉他,“别介意,小乖只是太伤心了,神医婆婆死得太惨,她年纪小,受不住。”
他点头,懂的,他会谅解。
可是她不肯再见他,一直哭一直哭,后来,干脆就不辞而别了。
她恨他。
他知道。
这个时候,如果告诉她,他是谁,她会避而不见,这不是他想面对的事。
就像陌路之人,他由着她们离开,紧跟着跑去问庵主,她们是谁,将她们的底细细细的询问了一遍,回到营地之后,他又让张副官把蔚家的一切调查清楚。
后来,他一直在找合适的机会接近她,直到温市城内出现了奸细,奉命搜捕时围截到了第一高,他再次见到了她,和医务室的老师一起帮着给受伤同学包扎。
为了见到她,他受了一点小伤,来到了她面前,如愿得到了她的治疗,也如愿地细细看清了她——他的美丽女孩,如今漂亮到让他心脏乱蹿。
再后来,他知道她有喜欢的人了,心里很不是滋味;又后来,他了解到蔚家想要把她嫁给一个病殃子,在他心里的视若珍宝的宝贝,居然在蔚家受尽委屈。
这是他无法容忍的。
怎么办?
娶她。
他要一辈子保护她,一辈子不让她受到伤害。
可是,她好像不愿意。
笨蛋,你嫁给我,你就会被欺负。
为了得到她,他开始施压,开始逼迫。
这很无耻,但是,很奏效。
终于,她“嫁”给他了,只是她居然逃了。
他当然生气,柳瀚笙那浑小子,有什么好,值得她这么讨厌他?
那天晚上,他把她抓了回来,属于他们的故事,就这样开始了,一步一步在往好的方向发展,直到今天,他们终于订情——这一切恍若作梦。
但是,她让他尝到了甜甜的味道。
对,她让他重新活了回来,让他懂得了什么是爱情!
蔚鸯,很高兴你做了我的女朋友,真的很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