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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偶遇(一)

作者:不见卷帘人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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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三了,语文老师突发奇想,课前给我们五分钟,每个人必须脱稿演讲,形式不限,可以背诵诗歌,可以针砭时事。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位胖胖的女同学,平时,她总是因为自己的体型而自卑,每当她从走廊走过,若恰巧遇到男生们聚在一起窃窃私语,她就会本能地认为,他们是在讥笑她,所以她走路,总是拱肩缩背,怯怯懦懦。

    有一天轮到她上台了,她背了一首诗,是徐志摩的《偶然》,那天的天空灰蒙蒙的,一派山雨欲来的样子,可是她的声音那样温柔,表情那样忧伤,我听着她朗诵的诗,仿佛置身于蓝天碧水之间,唏嘘着爱情的转瞬即逝。

    我甚至在碧水永处看见了我的母亲,是照片里的样子,梳着两条长长的麻花辫,她仿佛在对我说:“千千,不要记恨你的父亲,我的离世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当然,跟你就更没有关系了。我年轻的时候就是因为看你父亲朗诵《再别康桥》,所以才决定跟他过一辈子的,我没怎么读过书,但是我喜欢读小说,我喜欢这样文质彬彬的人,他之所以离开你,是因为一看到你就想到我,所以没有办法面对你,你千万千万不要怨恨他。”

    正当我双目含着泪,伸手去触碰她的时候,她却突然就消散了。随即,在相同的地方,又浮现出沈家山的脸,他的样子有些忧郁,看着我说:“千千,你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这世上的人都要受感情的苦?为什么总不能跟第一次喜欢的人在一起?”

    我正要跟他说:“你就是我第一次喜欢的人,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福分?一生只需要喜欢你一个人?”

    这时候,同学们热烈的掌声把我从那美轮美奂的蓝天碧水永处拉了回来,再看那位朗诵的女同学,她从讲台上走下来,抬头挺胸,迈着自信的步子,我甚至都能在她的头上看到耀眼的光圈。

    那一刻,我更加笃定,一个人,只有优秀了、自信了,才有被爱的资本,整天期期艾艾、顾影自怜是没有任何益处的。

    湘湘说,徐志摩的爱情和生活可不像他的诗那样美好,真不知道你们喜欢个什么劲。

    我却觉得,不管现实中的诗人怎样被人诟病,但不可否认的是,他的诗是美的,是能引人遐思的,比如这首《偶然》,我听着,总觉得它解答了我彼时的疑惑,它让我开始往豁达处思考,我和沈家山,也是一场偶然,如果能美梦成真固然可贵,如若不能,也不要讶异,只要我记得我们相处时,自己眼中的光亮就好。

    从那天起,我不再主动想起沈家山,虽然他还是经常入梦来,但这并不是我所能控制的。

    那一年,日记里记的,只有一些关于偶遇的小片段。

    二零零三年九月八日。

    我低头在校门口和迎面而来的室友说话,手里提着两份蛋炒饭,一份是我的,还有一份是湘湘的。

    我猛一抬头,突然发现,原来沈家山也在这里。

    他戴着眼镜,目不斜视地从我身边走过,和身边的男生说着什么,并不曾看我一眼。那一刻,我终于可以跳出迷局,看到事情的走向,明白很多事都是没有永远的,我想,恰当的时候,要舍得撒手。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我去文具店买笔,和沈家山在路上偶遇,他说陪我一起去,我们走在人行道上,刚下过雨,我不小心踩到一块松动的泥砖,污水溅到我的裤脚,他哈哈笑着,我也跟着笑。

    我一路上叽叽喳喳地找他说话,他总是在笑,我心里也一直笑着。

    他说,今后离开一定会和我告别的。

    我心里想着,那我就把那本《大唐萤窗》送给他,那是我写的大约一万字的小说,写它的时候,历史课刚好复习到唐朝,我又刚好做了一个梦,梦见我穿越到了大唐盛世时期的竹林镇,遇到了一个和沈家山长得一模一样的人,我叫有晴,他叫今朝。故事情节很简单——有晴是乡野村姑,却并未失去二十一世纪的记忆,是一个有一定知识水平的村姑。今朝是她的同乡,从小一起长大。在他们十岁那年,一名朝廷大员回乡丁忧,他宅心仁厚,在竹林里露天教学,只要愿意,任何人都能去听。

    今朝仿佛一夜间开了窍,他对已经和他定亲的有晴说:“我不舍得你将来跟我过打柴捕鱼的苦日子,今日在此立誓,从今往后寒窗苦读,愿有朝一日能金榜题名,光耀门楣,到那时让你凤冠霞帔,享尽富贵荣华。”

    但事与愿违,今朝的父母期望唯一的儿子能为他们养老送终,他们并不希望他入朝为官,像那位朝廷大员一样,年轻时高中,娶了长安城里的贵女,一直都没能把父母接到长安去,两老口弥留之际,也没能在身边尽孝,有儿没儿并无分别。所以,他们的主张是,去读书,然后考取功名,还不如老老实实犁田耕地来得实在,一天到晚把今朝盯得死死的,并无机会外出。

    这时候,有晴挺身而出,她一有空就打扮成男子去听讲,然后找机会在做农活的时候讲给今朝听,加上又有二十一世纪的教育体系和理念加持,她很快就让今朝变成一个能断文识字、吟诗作赋的小伙。

    他们十五岁那年成了亲,两年过后,公婆见有晴的肚子一直没有反应,便张罗着要给今朝纳妾。

    这让有晴和今朝忍无可忍,他们星夜赶路,一起离开了让他们窒息、愚昧的竹林镇,从此相互扶持,历尽艰险,从竹林镇走到了长安城。

    今朝一举高中,成了那年的新科状元,就像诗里写的那样:

    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有晴在人群里看着,满脸忧虑和悲哀,知道在这个时代,自己的兴衰荣辱都在这个酷似沈家山的今朝身上了……

    我很聪明地在这个时候醒来,故事也就到这里戛然而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