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兴文学 > 重启2007,从学霸到学阀 > 第445章 小组的复杂成分

第445章 小组的复杂成分

作者:朝着阳光追梦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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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个学生其实都没什么好介绍的,更何况欧文其实并不太熟,于是只是简单提了一下名字。

    这其实是他目前所知道的唯一信息,他也并没有什么兴趣去与学生打交道。

    不过对于陆时羡,他倒像是颇为了解。

    “这位是实验室今年新招的博士后,陆。”欧文站在陆时羡身旁露出微笑,宛如他的老友。

    正当陆时羡以为欧文似乎要消停了,却听见他接下来作妖的声音。

    “陆很优秀,他之前就已经担任这个项目的组长,并且任务进度在所有组里名列前茅。”

    欧文上的的眼药果然威力不小,菲斯特教授的注意力一下子就集中在陆时羡的身上。

    “真的吗?”菲斯特很快向他伸出手说道:“那可真是个好消息,我想接下来的工作会轻松不少,因为我会有一个优秀的助手。”

    这话背后的意味再明显不过,无论是提醒还是什么。

    尽管之前所做的努力似乎做了嫁衣,看上去竹篮打水一场空。

    但此时的陆时羡也只能偃旗息鼓,并不可能公然与之顶撞。

    作为博后,他在明面上与之竞争成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确实,资历在任何地方都是证明其能力最简捷的方式。

    但显露在外的名气和能力是他目前并不具备的条件。

    陆时羡并不想当s舔狗,但也只能装作热情地回应菲斯特,以维持组内的表面气氛和睦。

    一个小小的分组,竟然也魔幻似的分成了三个派系,成分复杂。

    陆时羡当然可以大闹一场,引发曼伦的注意,凭借之前的好感让他为自己说几句话,提升组内的地位。

    但狐假虎威之后呢?

    第一,他并不想为这点小事平白消耗之前在实验室二把手那里累积的好感。

    第二,他并不想潜移默化给别人一种自己只会惹事,或者遇见问题只会寻求他人帮助的刻板印象。

    他的底气在于,实验室这个地方比较特殊。

    你行就是行,不行也是真的不行。

    地位确实和职务职称有关,但也不太大。

    最后的衡量标准还得落到谁的能力更强,能不能出成果上。

    从某种程度上来看,有句话还真在哪个行业和领域都通用。

    科研圈还真有点像冷兵器时代的比武场。

    练好内功,修炼武艺无疑比什么都重要。

    最后到你实力足够强大的时候,自然可以无视一切。

    第二天。

    曼伦教授的课题组新增了四名临时人员的消息在整个实验室引起热议。

    特别是陆时羡所在的小组。

    其实,在现在的耶鲁,过去给别人“打白工”的例子已经不算很多了。

    自家的课题项目都还没弄完,哪有闲工夫重新起步去帮别人。

    就算有,也只是研究生为了自我提升或是其他特殊原因做出的选择。

    很少有副教授级别的学者会这样做。

    很快,经过简短时间的接触。

    陆时羡已经对小团队里的几个人有了一个大概的认识。

    自己熟识的梅林、鲍勃和瑟琳三个人就不多说了。

    首先是欧文,虽然他和自己不太对付,但也只是处于合理竞争。

    陆时羡自然不可能带着偏见的眼光去对待他。

    既然能够在耶鲁脱颖而出,留校成为助理教授,其本身的能力本身就已经得到了证明。

    在实验操作方面,他的熟练度是高于实验狗的。

    因为年纪并不算很大,所以高的也有限。

    不过比梅林强上一线,也可以说顶两个鲍勃。

    到了某种程度,有的时候只是简单的交流,察言观色中就能看出很多表象下的事实来。

    理论方面,根据平时的一些交流,谈到dna修复、基因突变以及遗传进化的时候,欧文显得很活跃。

    但在其他方面,虽然也能谈上几句,但也都是随之附和而已,没有过于令人深刻的观点。

    基于此,陆时羡已经明白欧文博士期间选择的研究方向大概率应该是分子遗传。

    分子遗传学是遗传学极为重要的一部分,它的主要观点是基因分子的结构和功能的变化影响着遗传信息的传递和表达机制。

    这种变化一般都包含基因突变、dna损伤和dna复制错误,对于研究遗传病的发生机制和遗传病治理

    除了对遗传病的研究,分子遗传学还有许多其他的应用。

    例如基因工程,它利用了基因分子的结构和功能,将基因从一个生物体转移到另一个生物体中,以实现基因的功能、改善生产效率、或者创造新的品种和生物农业产品。

    基因工程技术在实验室和农业领域的广泛应用造就了分子遗传学的极速发展。

    直至今日,分子遗传依然是许多人选择研究方向的首选,因为它确实重要也足够热门。

    陆时昨天回去之后稍微做了一点小功课。

    在米国,能不配位的概率并不算大,菲斯特教授也无愧他那副教授的职称,即便他一直有意无意地强调自己之前在《nature》上的一篇研究成果,收获了组员们不少的艳慕和尊重。

    1986年,菲斯特在俄亥俄州立大学获得学士学位,这应该他不愿提起的一段的历史,因为这所院校在米国排不上号。

    1994年,他在布朗大学获得博士学位,这是八大常春藤名校中的一员。

    在这里,他得到了成为耶鲁大学植物遗传学家蒙特利尔教授临时助理的机会。

    于是他成为了蒙特利尔科学研究所的博士后研究员,在那里他在多个层次的的生物期刊上发表了许多论文。

    那一篇研究成果刊登在《science》2008年322卷5896期,内容似乎是植物诱导胞核雄性不育突变体的细胞遗传学研究。

    一经刊登,论文引起了学界的关注,后来这个成果似乎成为这个顶级期刊当年的优秀稿件,并且获得了一个分量不低的奖项。

    作为其中的第一作者之一,菲斯特似乎并没有提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度几何。

    不过从这一点就能看出来,他是一个虚荣心比较强烈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