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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9章 金丝御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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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头儿舔了舔嘴唇,这才说告诉我,说是猫扑的。

    猫扑?

    从头说起,这个杯子算是老头儿捡的漏儿——一个农民在山里干活的时候捡来的,进城打工也带着来喝小酒。

    老头儿见到了这个杯子,知道是个值钱的玩意儿,用极低的价格就把这个杯子给买到手了。

    这东西算是一个孤品,老头儿憋着要卖个好价钱,有天跟一个老主顾约好了,就提前把这个东西拿出来了,说也巧,那天他在柜台上放了一盘子虾干,把附近的狸花猫引来了,他回头接了个电话,一个猫窜上去一拱,把那个酒杯就从柜台上给拱了下去。

    当时酒杯就摔断了一条腿,这把老头儿给心疼的,人家主顾来了一瞅,好么,破了相了,心里有些不乐意,价格没谈拢,这杯子就算是折在老头儿这了。

    老头儿虽然是搞鉴定的,但是对修复文物这方面并不在行,净等着著名的修复圣手顾瘸子什么时候有了时间,给顾瘸子修理一下呢。

    可顾瘸子最近忙得很,也没排上个,所以就把这个杯子给封在盒子里,忘下了。

    拿起那个青铜杯子一细看,上面的宫装美人确实跟老头儿之前形容的一模一样,姿容娴雅,正在做针线女红,脚边赫然放着一个小小的丝锯。

    我就问老头儿,怪梦就是从摔杯子之后开始的吧?

    老头儿连连点头,瞅着那个美人,脸色也难看了起来:“我怎么没想到……”

    隔行如隔山,你想到了也不会相信的。

    说到了这里,老头儿又有点不服气:“你说这个东西也是奇怪——又不是我摔的,有本事去找那个猫啊!”

    几个猫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还以为这里有好吃的,凑上来就跟着喵喵叫,我就问老头儿,摔杯子的凶手是哪一个?

    老头儿一扫,说没在这,回身就抱过来了一个,说是这附近最刁的一只。

    哑巴兰和程星河一看那个猫,都跟着叫好:“这猫还真跟其他猫不太一样。”

    我一瞅那个猫,顿时就明白了——难怪呢,那猫浑身的毛,都是纯正金黄,两只猫眼炯炯有神,贵气逼人,好似在睥睨天下苍生一样。

    还真不是普通的野猫。

    在古代,猫以纯黄为上品,纯白次之,纯黑的又差一些,花色的不同,得到的待遇就不同,讲究也很大——黑的叫乌云,白身黑尾巴叫银瓶拖枪,我们家那个八尾猫,叫乌云盖雪,其他还有大统领挂印,鞭打绣球之类,五花八门。

    而这种品相的猫,旧称叫金丝虎,是上上品。

    单单一个金丝虎也就算了,但那个猫的脑门上,隐隐约约还形成了一个“王”字纹,这在金丝虎之中更难得一见,有几个朝代,这个王字金丝虎,只有君主才有资格养——普通人要是养这个,跟偷偷穿龙袍似得,是以下犯上的大不敬。

    这个猫已经到了“御猫”的程度。

    而那个杯子,看女子的打扮,也知道是宫里的东西——时间长了,俗话说笤帚疙瘩百年也成精,这个东西就有了物灵。

    不过这东西带着鬼气,不跟玄素尺上的麻衣人一样,是个单纯的物灵,应该是某个活人的执念,凭附在这个杯子上了。

    具体什么内情,我们就不知道了——也许是皇帝把杯子赐给了某个妃子之后,再也没见过妃子,凝聚了妃子的寂寞和思念,也或者这个杯子是给某个妃嫔赐毒酒自尽的凶器,沾染了不甘心,总之这上面带着怨灵的执念,她肯定是怨气不散,才有本事出来作怪。

    既然是宫里的人,见了帝王的爱宠,如见帝王,受多大的委屈,也不敢犯上。

    这东西也是看人下菜碟,把怒气迁到了老徐的身上——老头儿害的她断了腿,她以牙还牙,想让老头儿也来当瘸子。

    这可把老头儿给说的一愣一愣的,刚想说话,忽然那个猫就从老头儿身上跳了下来,趴在地上,伸出脑袋,就蹭我的裤腿。

    我还没怎么着,老头儿一下傻了:“这猫……今儿是转性了?”

    原来这个猫脾气很大,附近的人看它模样好看,有想抱的,但一概被这个猫给挠走,也有一些不安好心的,见这个猫品相好,想偷了卖,有时候猫也上钩被抓,但是过不了几天,它保准会重新回到了这个地方,完好无损,毛都没少一根,谁也不知道它是怎么回来的。

    而这个猫是本地区的猫老大,附近的猫全是为它马首是瞻,老头儿老管它叫猫霸王。

    这是他第一次看见这个猫对人谄媚示好。

    我的心则揪了一下——因为我知道一个传说。

    为什么这种猫能成为御猫?就是因为它识主——它只对真龙臣服,认谁为主,这是天大的吉兆,说明……

    这个征兆太大了,我赶紧把这个念头给打消下去了。

    程星河这会儿也回过神来了,连忙说道:“事儿也给你解决了,你把我们的狗头金给看看——要现钱转账啊!”

    老头儿也反应过来,点了点头,拿了眼镜子和放大镜,就开始观察我们的狗头金。

    这一瞅,老头儿的表情倒像是有些意外,抬头就问我们,这东西是哪儿来的?

    程星河电视剧看的多,一听老头这么问,顿时高兴了起来:“是不是格外值钱?”

    老头儿点了点头,噼里啪啦对着算盘一通乱打——老派人学徒时期就打算盘,用不惯计算器,抬头给我们比了一个手势:“两千万。”

    我们三顿时就愣住了:“两千万?”

    还差五百万?

    程星河一下不干了:“不是,我们见过,这东西一个能卖一百三十万美刀……”

    老头儿摇摇头:“我也知道,不过你们这个金子,质地虽好,可没有那么大,更重要的一点……”

    说着给我们称了一下子:“这个金子,是空心的,行内,叫龙骨金。”

    这一称我们才知道,这几块,比普通的狗头金要轻。

    卧槽,眼瞅着要到了截止时间了,怎么好端端还差上五百万了?

    难不成这一次还真是个白忙?妈的怎么这么背?

    程星河不死心:“那什么,刚才我们救了你一条腿……一条腿也值五百万吧?”

    老头儿摇摇头:“我是感谢你们帮我平了这个事儿,不过我就是个拿钥匙的,不是真金主,我乐意,后面的老板也不乐意,你们这是……”

    我明白老头儿的意思,让他作假虚报价格,那是砸了一辈子的饭碗,老派人把信誉看的比命重,死了都不能答应。

    我们这是为难他。

    程星河还想说话,我把他拉回来了,说一切都是命,老天爷要是故意不给咱们这个机会,链子到了哪个环节都是一样的断。

    程星河不甘心,嘀咕着:“可咱们出生入死,就白玩儿了?”

    我再一次想起了那轻飘飘离开我身体的东西,难道真是气运被带走了?

    哑巴兰还想着破局搞对象呢,一看密卷的事儿要黄,也攥紧了拳头:“我去找我爷爷……”

    正这个时候,那个金丝虎忽然窜到了我身上,意思是撒娇想让我抱它,一下把我衬衫挠歪了。

    老头儿盯着我,忽然“咦”了一声。

    我有些莫名其妙,老头立马指着我的衬衫口袋:“大师,你那个东西,给我看看。”

    我的东西?我除了七星龙泉和玄素尺,也没什么值钱玩意儿了,顺着他的视线一看,我这才看出来——他指的是我衬衫口袋里的一枚铜钱。

    啊,我还想起来了——这是那个喀尔巴神放在身上自证身份的草绳通宝,应该是老徐脖子上挂着的。

    我都不记得什么时候放在身上的——难道,也是那个替身巴喇给我放的?

    我连忙拿了出来,老头儿刚才见了狗头金都没激动,可见到了那个铜钱,手都哆嗦了,想接,但是考虑了一下,把手套戴上了,才小心翼翼两手托过来,点了灯看了半天,才感叹道:“真是永合通宝?这品相……”

    我们三个大眼瞪小眼,五帝钱我们倒是都知道,可这个永合通宝还真是第一次听说,看老头儿这个样子,难道很稀罕?

    老头儿抬起头,郑重其事的就说道:“这个你出不出?我给你五百……不,你救了我的腿,我照着实价给你说,两千五百万。”

    我们仨一下就傻了——合着出生入死扛出来的狗头金,还不如这么一个铜钱值钱?

    老头儿喘了口气,也很紧张的盯着我:“你一松口,我立马打钱。”

    傻子才不答应呢!

    跟狗头金加起来,就是四千五百万。

    我真是做梦都没梦见过这么多钱!

    老头儿一听我乐意,长长出了一口气,浑身都哆嗦,差点就没站住,连忙往嘴里塞了一片药。

    程星河回过神来,掐了我一下,见我疼了个激灵,眼睛才放了光:“不是做梦!”

    做你大爷,你咋不掐你自己?被我一掌拍开。

    程星河比我心疼我,更心疼自己的汗毛,当然不肯,接着就问老头儿:“这东西为什么这么值钱?”

    老头儿四下看了看,才低声说道:“这个东西,可跟一个消失的王朝——景朝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