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章 为什么要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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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间封闭的房间内,女子坐在沙发上,沉静的坐着,她这样坐着很久了,十指交叉,偶尔转动着手上的钻戒。
艾伦和约翰坐在对面,一个玩着手机,一个则在闭目养神。
坐在两人前面的沉静女子,便是Linda。Linda身上这一身,正是昨日邬冬雨身上穿的一模一样。
Linda昨天在卫生间,让人把不是太明白状况的邬冬雨给接走了。
Linda只是说让邬冬雨配合,去一趟商场露一下脸。邬冬雨固然怀疑,却没有多问依言而行。在商场把人接走的,是龙哥。Linda也很佩服邬冬雨,看到和自己几乎一模一样打扮的Linda,除了一开始的惊讶,然后就没再多问。只是重复的确保一件事,就是Linda会不会有危险,直到Linda一再保证后,才不放心的离开。
龙哥神不知鬼不觉地把邬冬雨送了回来便亲自暗中保护,等童炎骐回到,龙哥再悄悄的离开。
童炎骐回家时,自然又带了一批保镖,以不惊扰孩子为由,勒令保镖只能守在外头。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这句话未必是对的。没人能猜到的地方,才是最安全。没有人猜到邬冬雨已经悄悄的回去,与母亲孩子在一起。
而在卫生间出来后,Linda便取代邬冬雨上了车。所以,被接走的人,是Linda。邬冬雨由始至终,毫发无损,对她而言,真的只是出门买台手机,便迅速离开了。其实,买手机也只是一个借口,刚发生这样的事,邬冬雨是没有心思购物的。不过邬冬雨明白,Linda这么做一定是童炎骐安排,她配合就是。这一点,邬冬雨和沈秋韵很是相似,好奇心会挠死猫,不会挠死她们。她们的性格,真能做到不多问。若是欧阳夏晴,早就绷不住问了八百回了。
约翰和艾伦劫走Linda后,就让她蒙上眼睛,来到这里。
这批绑匪把她当作童夫人,态度还算礼貌,很快就让Linda自己解下了眼睛蒙着的束缚,甚至还她大框眼镜。不过,对方收走了她的手机,还有手表项链耳环。只留下戒指,或许觉得戒指的体积太小或是其他理由,对方并没有要求带走。
对方没有触碰她的物件,而是拿着袋子,让她自己放下,当着她的面,把袋子密封,装在铁匣子里。
Linda猜测,这是这可屏蔽所有信号的特别装置,否则对方不会不毁了她的手机。
除了自由,餐食,所需用品提供的都是上好的。
茶几上的一大罐鱼子酱几乎闪瞎了Linda的眼,邬冬雨平时用餐都不带这么奢侈的。
这是把鱼子酱当花生酱了吗?
不仅如此,红酒啤酒一应俱全,Linda都觉得自己其实是到大旅店了。
只是,Linda没有要用,连矿泉水都没碰。入口的东西,是最容易着了人家的道的。表面客套,谁知道是否会暗中下狠手?
“是百年老字号那家?”
沉默了许久的Linda终于开口,让约翰睁开了眼睛。约翰不免对童夫人另眼相看,这种事他不是第一次干了,通常女人被绑,肯定要一哭二闹,然后再就喊着求他们放过她。像童夫人这么冷静的,他还是挺欣赏。
如果不是Linda一样就认出食物,约翰都要觉得自己绑错人了。据查,童夫人并非大户出身,应该说,出身还略嫌寒酸,曾经当过华都俱乐部的歌女。一个这样的女人,能这样冷静,是因为以前当歌女的时候见过太多世面,还是由始至终坚信,她的丈夫会救她?
他们之前也是费了一番功夫的,童夫人的习性,爱去的餐厅,和什么人交往等。可惜,他们等了很久都找不到下手的时机,童夫人不爱出门,朋友不多,相较于逛街,更爱待在家里陪孩子。即便逛街,大多都是随童炎骐出门时,去隔壁商场逛逛,保镖一直随侍,根本就没有机会下手。
他们等了十天,等到到快抓狂的时候,童夫人终于出门,和闺蜜聚会。可惜,第一次失败了。所以,当第二次机会来临时,他们即可就出手了。出乎意料的,这次轻易得手。
“童夫人,请放心,无毒的。”约翰看出Linda的戒备,“请用餐,你若饿病了,我不好交代。”
约翰和艾伦一直蒙着脸,不过从体型,Linda早就认出了他们是前天晚上那两个人。
“为什么要抓我?”Linda压着嗓子问。
在一间封闭的房间内,女子坐在沙发上,沉静的坐着,她这样坐着很久了,十指交叉,偶尔转动着手上的钻戒。
艾伦和约翰坐在对面,一个玩着手机,一个则在闭目养神。
坐在两人前面的沉静女子,便是Linda。Linda身上这一身,正是昨日邬冬雨身上穿的一模一样。
Linda昨天在卫生间,让人把不是太明白状况的邬冬雨给接走了。
Linda只是说让邬冬雨配合,去一趟商场露一下脸。邬冬雨固然怀疑,却没有多问依言而行。在商场把人接走的,是龙哥。Linda也很佩服邬冬雨,看到和自己几乎一模一样打扮的Linda,除了一开始的惊讶,然后就没再多问。只是重复的确保一件事,就是Linda会不会有危险,直到Linda一再保证后,才不放心的离开。
龙哥神不知鬼不觉地把邬冬雨送了回来便亲自暗中保护,等童炎骐回到,龙哥再悄悄的离开。
童炎骐回家时,自然又带了一批保镖,以不惊扰孩子为由,勒令保镖只能守在外头。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这句话未必是对的。没人能猜到的地方,才是最安全。没有人猜到邬冬雨已经悄悄的回去,与母亲孩子在一起。
而在卫生间出来后,Linda便取代邬冬雨上了车。所以,被接走的人,是Linda。邬冬雨由始至终,毫发无损,对她而言,真的只是出门买台手机,便迅速离开了。其实,买手机也只是一个借口,刚发生这样的事,邬冬雨是没有心思购物的。不过邬冬雨明白,Linda这么做一定是童炎骐安排,她配合就是。这一点,邬冬雨和沈秋韵很是相似,好奇心会挠死猫,不会挠死她们。她们的性格,真能做到不多问。若是欧阳夏晴,早就绷不住问了八百回了。
约翰和艾伦劫走Linda后,就让她蒙上眼睛,来到这里。
这批绑匪把她当作童夫人,态度还算礼貌,很快就让Linda自己解下了眼睛蒙着的束缚,甚至还她大框眼镜。不过,对方收走了她的手机,还有手表项链耳环。只留下戒指,或许觉得戒指的体积太小或是其他理由,对方并没有要求带走。
对方没有触碰她的物件,而是拿着袋子,让她自己放下,当着她的面,把袋子密封,装在铁匣子里。
Linda猜测,这是这可屏蔽所有信号的特别装置,否则对方不会不毁了她的手机。
除了自由,餐食,所需用品提供的都是上好的。
茶几上的一大罐鱼子酱几乎闪瞎了Linda的眼,邬冬雨平时用餐都不带这么奢侈的。
这是把鱼子酱当花生酱了吗?
不仅如此,红酒啤酒一应俱全,Linda都觉得自己其实是到大旅店了。
只是,Linda没有要用,连矿泉水都没碰。入口的东西,是最容易着了人家的道的。表面客套,谁知道是否会暗中下狠手?
“是百年老字号那家?”
沉默了许久的Linda终于开口,让约翰睁开了眼睛。约翰不免对童夫人另眼相看,这种事他不是第一次干了,通常女人被绑,肯定要一哭二闹,然后再就喊着求他们放过她。像童夫人这么冷静的,他还是挺欣赏。
如果不是Linda一样就认出食物,约翰都要觉得自己绑错人了。据查,童夫人并非大户出身,应该说,出身还略嫌寒酸,曾经当过华都俱乐部的歌女。一个这样的女人,能这样冷静,是因为以前当歌女的时候见过太多世面,还是由始至终坚信,她的丈夫会救她?
他们之前也是费了一番功夫的,童夫人的习性,爱去的餐厅,和什么人交往等。可惜,他们等了很久都找不到下手的时机,童夫人不爱出门,朋友不多,相较于逛街,更爱待在家里陪孩子。即便逛街,大多都是随童炎骐出门时,去隔壁商场逛逛,保镖一直随侍,根本就没有机会下手。
他们等了十天,等到到快抓狂的时候,童夫人终于出门,和闺蜜聚会。可惜,第一次失败了。所以,当第二次机会来临时,他们即可就出手了。出乎意料的,这次轻易得手。
“童夫人,请放心,无毒的。”约翰看出Linda的戒备,“请用餐,你若饿病了,我不好交代。”
约翰和艾伦一直蒙着脸,不过从体型,Linda早就认出了他们是前天晚上那两个人。
“为什么要抓我?”Linda压着嗓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