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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七章:【被一个小萝莉看上了】

作者:你是穿越者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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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一边,二公子徐凤年,则与客栈老板聊得热火朝天。

    在谈及,飞狐城有何玩乐之地时,掌柜露出一个笑意,是男人都懂。

    老板是个极为健谈之人,事无巨细, 一一道来:

    “咱们飞狐城,有四桩怪事。

    其中一事,飞狐婊子情义重。

    这话,虽然糙得很,不过,却也是大实话。

    城里青楼,勾栏, 少说得有七八十座,皆是销金窟,无底洞。

    不过,一分银子一分货,飞狐城的风月女子,都配得上这个价格。

    至于咱们这些穷汉子,是万万去不起的。

    老孙我,年轻时候也去过几次,死要面子活受罪,差点倾家荡产。

    公子若要去,老孙可以推荐几家。

    江波楼,无疑是最出名的。

    一夜花掉百两金银,轻而易举。

    龙腰州的达官显贵,都喜欢在那里喝花酒。

    若是碰到麻烦,在官府找不到门路,都习惯去那里守株待兔。

    但, 嘉青瓶子巷, 那儿的几家大青楼,价格更实惠。

    女子美艳,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谱儿也小。

    主要是名气还没够,没底气,不敢喊出天价。”

    孙掌柜也不卖关子,继续说道:

    “咱们飞狐城,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城里女子,天生好胚子。

    第二桩奇事儿,公子若正门入城,便可看到一座挂剑阁。

    听说,每逢重阳节,就能听到百剑齐鸣。

    不过,我等平民百姓,去不了城头,自然不知真假。

    反正,左右邻居, 周边所有人都这么说。

    第三件事, 便是自揭其短了。

    飞狐城啊, 男人个个小富即安, 不争气。

    建城百年,始终没出过一個,能光耀门庭的大官,尽是些芝麻小官。

    老孙看啊,都是女子太美惹的祸。

    家中被窝里,躺着白白嫩嫩的小媳妇儿,家外还有那么多粉门青楼。

    晚上,已给折腾没了力气,白天,哪有精力去与与人抢一官半职?”

    飞狐城,大到城池布局,小到亭榭楼阁,皆是北莽少有的精致。

    这里的女子,姿色水准,远超龙腰州其余府城。

    这儿的小娘子们,有个绰号,名为飞狐儿。

    既有江南女子的婉约相貌,也有北莽坚韧的根骨,故而,既没有风月相,也无风尘气。

    因此,便是在整个北莽十州,也久负盛名。

    飞狐青楼里,所走出的头牌花魁,其身价,也远比别地同行,要昂贵一倍不止。

    反倒是飞狐城的男子,在军政两界,一直不成气候。

    向来被嘲讽为,娘娘腔,脂粉气,浓重腻人。

    飞狐城之中,满城可见柔弱男子,花港泛舟,聚齐观鱼。

    摇着檀香古扇,喝茶论道,自诩风流雅士。

    飞狐城至今,未曾有人能当上正三品,及以上的边疆大员。

    很难想象,在这座,毫无豪气可言的阴柔城池,却有着一座剑阁

    此楼,为近百位春秋顶尖剑士,作为悬剑退隐的之地。

    在退隐江湖之前,将手中之剑,放于剑阁之中。

    这其中,便有西蜀剑皇佩剑,名为春去也。

    也有,曾与李淳罡那柄木马牛,所交锋过的名剑,烛龙。

    一旁,徐千秋闻言,对此一笑置之。

    剑阁之事,天下第一楼亦有记载。

    于他人而言,或许神秘,但对他来说,了如指掌。

    二公子徐凤年好奇问道:

    “孙老哥,你似乎还遗漏了一件怪事。”

    孙掌柜回过神,笑道:

    “对对对,飞狐城二十多年前,来了个风流倜傥的剑客。

    来人并未将自己佩剑挂在剑阁,而是高价卖了佩剑。

    当时,那柄配剑,卖出了黄金千两的天价。

    那时,老孙我还年轻,只记得,飞狐城内所有人,都给震惊了。

    我远远拥挤在女人堆里,见过这名英俊剑客,的确是世间罕见的美男子。

    后来,他用卖剑的黄金,在风波楼住了整整一年。

    此事,再度轰动全城。

    剑客花完千两黄金,身无分文后,便做了一名画师,专门给女子画像。

    但,所挣来的银子,便如泼水一般,当即全部花出去。

    起先些时日,还能快活逍遥。

    那些大家闺秀,都很乐意捧场。

    天晓得,是图他的人,还是图他的画。

    不过,生意越来越冷清,后来,便再没人见过,这名不做剑客,做画师的男子了。

    但,这桩卖剑,作画,睡青楼,的奇人怪事,也一直传了下来。”

    二公子徐凤年好奇问道:

    “是什么剑,竟可以卖出黄金千两的价格?”

    孙掌柜一脸为难道:

    “这个老孙可就不知道了。

    只听说,是卖给了城牧大人。

    后来,城牧公子及冠之年,便转赠给了他。”

    说到此处,客栈老板眉飞色舞,继续说道:

    “说起这位城牧公子,与飞狐城寻常男子,大不相同。

    英武神勇,剑术师从一流名家。

    在马上,可挽三石弓,在马下,莽刀步战更是了得。

    传言,再过几年,便要去北边王庭,做皇帝陛下身边的传铃郎。

    这可是天大的荣幸!

    老孙的两个闺女,稍大的,正值思春年纪,对城牧公子,仰慕得紧。

    便是那,只有十岁出头的小闺女,也对其爱慕得死去活来。

    每次,只要逮着城牧公子露面的机会,都要与姐姐们,跑去尖声鬼叫。

    说些什么,这辈子非他不嫁。

    这可把老孙我,气得那叫一个七窍生烟啊。

    徐公子,你说,一个十岁不到的小姑娘家家,凑什么热闹?

    而且,这小丫头随她娘亲,长得黝黑黝黑的。

    以后,便是脸蛋,身段,都长开了,女大十八变,最多也就是秀气,谈不上如何美艳,如何高攀城牧公子?

    徐老弟,你说,是不是这个理?

    每次,我一说她,她就与姐姐,还有我那个,一大把年纪了的媳妇,人老珠黄的老婆娘了,也瞎起哄。

    一起胳膊肘往外拐,合起伙来与我怄气。

    娘俩三个,能好几天不理我,唉……”

    这位老男人,一声叹息,发自肺腑的叹息,何等悲凉凄惨。

    也从侧面反应出,这位城牧公子是何等了不得。

    徐千秋突然想起,方才进城时,那位骑马出城的世家公子。

    莫非,便是那人?

    对于客栈老板的话,二公子徐凤年,并未附和,目不斜视,喝着茶,笑眯眯与孙掌柜说道:

    “孙老哥,我觉得,令爱现在不显眼,以后,或许就能出落得亭亭玉立。

    况且,那位城牧公子是位奇伟男子,世事难料,谁知道,他与令爱,有无可能,会有一段天作之合的好姻缘呢。”

    孙掌柜正纳闷,忽见到徐老弟丢了个隐晦眼神,立即醒悟,,赶忙一本正经,点了点头,道:

    “的确,的确,我那闺女啊,别看我嘴上总说她的百般不是,其实,我这做爹的,心疼得很。”

    孙掌柜身后,站着一个十来岁的小丫头,原本,早已怒气冲冲,听到这一番言语后,脸色这才由阴雨黑沉,转天晴灿烂。

    语气甜甜,喊了一声爹,坐在孙掌柜怀里,笑得小脸蛋开出花来,说道:

    “爹,晚上让娘亲给你做最爱吃的东岭肉!”

    孙掌柜抹了抹冷汗,一手摸着小女儿脑袋,说了声乖,然后,悄悄朝徐凤年伸出大拇指,感激涕零。

    二公子徐凤年,柔声笑道:

    “这便是小侄女吧,长得果然很水气,长大了,肯定是闭月羞花的大美人。”

    小妮子重重嗯了一声,然后,开心笑道:

    “可惜,你太老了啦,长得也不如澹台公子,我看不上你哦。”

    说罢,顿了一下,看向不远处那位,坐在窗边,一直盯着下方闹市的徐千秋,低声道:

    “如果是那位大哥哥,我才看得上。”

    闻言,徐凤年默然,万箭穿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