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兴文学 > 辰空印雪 > 第六章

第六章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夜的命名术最强战神全职艺术家重生之都市仙尊花娇特种奶爸俏老婆

一秒记住【复兴文学 www.fxwx.net】,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我随着时间的白马不知流离何处,我曾经一步一步踏实走过的人生,一分一秒用力生活的痕迹,却成了我此时不愿回首的过往。我其实并不想去主动打扰,任凭它们流淌在时间的长河。我抬头望着姜医生深邃的眼眸,好像一潭轻漾涟漪的清澈湖水,曾经的种种记忆从明净的湖水中缓缓浮现出来,我的目光便向下流转。

    我前面的人生没有什么值得悲欢的,一切如寂夜书房的一盏烛火,火光微弱,却也勉强能照亮整间屋子。我从小是同父亲一起生活,在我的记忆里,不曾有过母亲的模样。稍大一些,得知常年婆婆口中的那个没良心的女人便是我母亲,她生下我没几个月便主动提出离婚,跟一个外国人走了。我记得小时候刚刚从电视上看到爱这个字,就跑去问婆婆,婆婆你爱我吗。婆婆慈祥地眯起眼睛,眼睛周围爬满了皱纹。她说,婆婆当然爱我们小予了。

    “爸爸呢。”

    “爸爸当然也是。还有公公、大伯,大家都爱小予。”

    “那谁不爱我?”

    “是那个狠毒的女人。”

    婆婆说起话来从不知道回避年幼的我,所想通常都是脱口而出。

    长大以后婆婆才告诉我,曾经我的名字是江舒语,父亲希望我将来不要逞口舌之快,不要说伤人心的话。可后来母亲走了,他便改成了现在这个字,“予”是母亲的名字。不管婆婆多么痛恨她,说过多么难听的诅咒,父亲都只是告诉我,冷暖自知。他对我讲,每个人的心境不同,想要的东西自然也不同,大多数人活在框架里面,只有少数人在外,所以大家会称那部分人为另类,但是一旦摘除框架,就会有很多人失去本心,变得面目全非。所以他经常对我说,要体谅母亲。

    那时候,我就在公公婆婆院子里的枣树下蹲着发呆,有时候看着艳阳下成群结队的蚂蚁爬过我的影子,有时候靠着墙上凉凉的瓷砖,望着坐在树荫里呼呼大睡的公公。我还记得婆婆给我把狗尾草编成的小兔子,公公给我扎了一个下午的秋千。

    到后来上小学,爸爸把我接走了,他在学校不远处租了一个复式房子,房东是一对像公公婆婆一样两鬓斑白的老人。房子虽有两层,却也不宽敞。老婆婆住在一楼,我和爸爸在二楼。二楼有两间卧室,有一道狭隘的走廊通向卫生间,走廊尽头是一个窄小的露台。那时候爸爸工作很忙,记忆里是我把下颌压在露台密密的栏杆扶手上,殷切地望着街道分叉口,等一个下班归来熟悉的身影。老婆婆会叫我下楼吃晚饭,有时也会送些好吃的上来。每次当她看到我对着外面发呆便会叫我下楼来等。卧室里的床下有一个大大的木桶,里面装满了小时候的玩具,可是已经上小学的我早就对它们失去了兴趣。我喜欢趴在门口听上楼的脚步声,轻快仓促的是爸爸,沉重缓慢的是老婆婆。

    在学校的我不爱说话,总是默默走在同学后面,像一个没有存在感的透明人。记得有一次填写家庭信息,上交的时候一个男生看着信息表指着我大声说:“江舒予没有妈妈!”一瞬间几乎全班同学都向我投来目光,有疑惑的,有嘲笑的,有同情的,还有的只是想看我一眼。当时我羞怯又沮丧地低下头。毕竟之前从来没有人因为我没有妈妈而做出过异样的表情,我也从没觉得自己具体和其他小朋友有什么不一样。

    我还总喜欢在课堂发呆,导致老师也不是很喜欢我。后来我什么都不在乎了,只关心楼下的公公婆婆会做什么菜,爸爸今天多晚回来。等到我识字多了,我便更不爱出去玩,只喜欢闷在家里读书。窗外经常是孩子们游戏打闹的嬉笑声,而我书桌上的书却越来越高,慢慢要放进箱子里一些了。那时我不知道孤独是什么,只是觉得窗外爸爸回家的路好长好长。

    如今想来小时候确实有些单调,但同时又很幸运,能有这些爱护我的人,为我原本残缺不全的保护墙添砖加瓦,为我灰暗寂寞的小房间点一盏灯。

    等到我快上中学的时候,父亲攒够钱买了一个两室两厅的房子,随后我也顺理成章上了管辖区内的中学。却无法预知,我人生中光亮明媚的篇章,就在此刻开始了序幕。

    上初中的我发育得很快,座位也被调到了后面。我的同桌是一个乖巧胆小的女生,写字时不小心碰到我,便会低着头紧张地向我道歉。我却总是不理会她,然后用余光看到她轻轻地把椅子向外挪了一点。我坐在窗边,窗外有一颗高大的老树,不知唱尽了多少繁华,教室在二楼,它茂密的枝叶刚好开满窗,午后阳光充足,就在我的课桌上投下一片斑驳。那时候的日子还算舒适,却也经常感到无聊。

    我前面坐着的一个喜欢打篮球的男生,每次体育课回来都是一身沉闷的汗液味道夹杂着淡淡洗发水的香气。这种奇异的味道每周我要经历三次。蓝白色相间的校服套在他瘦削的身体上,总是在打完球之后就变得脏兮兮的。我们之间没有什么交谈,除了偶尔几次他侧身用清澈的声音提醒我:“你的桌子可以向后一点吗?”我看看我的桌子,竟然比同桌向前一大截,可能是我写字太用力了吧。

    某天自习课,我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青春校园疼痛小说,正在为女主惨痛动人的遭遇红眼抱不平时,同桌竟意外得凑过来小声问我:

    “你也喜欢看这位大大的书?”明显她口中的大大就是我手里这本书的作者。

    我看她难得这样兴奋,整个人像是在发光,我不好意思轻声说:

    “我只看过这一本。”我又解释道,“但是我最近很喜欢看这类的小说。”

    她激动得没有注意音量:“我也是!”说完前面有同学回头看她,她脸红得像个苹果,却又激动得抖抖肩膀,凑得更近了些用气声说:“他写的书都是这一类的,我给你推荐几部吧。”

    就这样一个平时不论上课下课都言寡语的害羞女孩,竟然和我讨论了一节自习课。

    “我觉得男主他太渣了,根本不值得女主去等他十年。”

    “我也不喜欢男主,自私还自以为是。”

    “他从头到尾都在虐女主一个人,却说自己是爱她才这么做,恕我不能理解这种扭曲的爱情,要是真正爱一个人,哪里舍得让她等十年。”

    “啊,这么惨吗。所以我还是喜欢男二,温柔体贴好看还喜欢笑,像个天使一样。”

    “我也喜欢他,可是到最后他为了救女主死了,当时我哭得可凶了。”

    “你竟然剧透!我还没有看到呢!”

    就这样我们成了朋友,每天放学她都会带我去途经路边的书店,给我介绍各种作者的小说。

    有时候口袋里没有足够的零花钱,我们就坐在书包上把书读完再走。书店里每周一刊的杂志同桌从不让我买,她用娇弱却成熟的口吻告诉我,每期只有不到一半的文章我们喜欢,而且看过也不会再重新翻找,直接在店里读完,既省钱又省空间,而且我们是学生,不买正常。以至于每次我们来的时候,书店老板无奈里略带厌恶的眼神,就会透过厚重的镜片跟随着我们的脚步,盯着我们的一举一动。一开始我还不好意思,偶尔买下两本想看的书,但她却心安理得,把老板当做空气。久而久之,我也大摇大摆地做一个只读不买的顾客了。

    这些日子真的很开心,同桌是我从小到大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朋友。我们在课桌上写下自己喜欢的男主的名字,会互相交换自己煽情的小诗歌,会在食堂吃里边吃午饭边讨论感人的情节,会在课间吐槽书里哪个角色让人憎恶,会在下午第一节课就开始思考上次在书店看的书看到哪里,还会在放学后两个人蹑手蹑脚地去办公室偷回被老师没收的小说。

    每次我和她大声讨论,坐在前面的那个爱打篮球的男生似乎也略有兴致,微微把身子靠在椅子后背。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平时他的身上总飘来一阵淡淡洗发水的香气,在体育课上看到他瘦瘦小小的身躯却灵活有力,远远望去是一张白皙俊朗的面孔。他平时对其他人话很少,却总是和自己的同桌滔滔不绝。起初我对他的印象便就只有这些,直到后来才我们熟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