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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 水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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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只蓝色的羚羊,最终还是到了元晟的手中!

    晚上的时候,炎海再次宴请了元晟,一起的,还有土城里的那些豪族跟富户。

    跟土城里的这些人,元晟真的没有什么好说的,吃饱喝足之后,直接回到了自己的住处。

    这里全都是异族人,真是的,现代社会的西疆地区,维族同胞跟这个时代的西域人,差距太大!

    特别是李淑云跟仲云部,那纯粹就是一群欧罗巴人种,还真是奇了怪了!

    这西域地区,这些人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在现代社会里可没有。

    用现代社会的标准来说,哪怕是现代社会里的维族人,跟现在高昌这边的这些异族人,那也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种族。

    自己身边全是这么些异族人,虽然大家说的都是中原话,可元晟依然感觉非常的别扭!

    你说说,这西域的汉民,怎么就这么少呢,跟这些异族人有个毛线的话说。

    西风跟着元晟进了院子,指了指恭恭敬敬站在那里的曹禄:

    “郎君,曹禄一直在等着!”

    “曹禄,蓝鹿我要了,不过我不会白要你的货物!”

    说完,也不再去管曹禄,直接就回了屋子里面。

    西风提出来一个不大的箱子,当着曹禄的面打开。

    箱子里放的,就是一整套的精美玻璃酒具,虽然灯光有些昏暗,可曹禄依然看的瞪大了眼睛,声音都带着颤抖:

    “敢问贵人,这真是元郎君送给我的?”

    西风这才把箱子合上,顺手递给拘谨的曹禄:

    “我家郎君不差这点钱,安西元氏同样不差这点钱,记住了,再有这种蓝鹿,带到河湾地去,钱,绝对不会少你的!”

    “谢过元郎君!贵人放心,回去之后,曹禄一定会去寻找蓝鹿,到时候再给元郎君送过来!”

    曹禄声音都带着颤抖,小心翼翼的接过箱子,直接抱在怀里。

    西风皱了皱眉头,不耐烦的对着曹禄摆了摆手:

    “行了,今天的事情,我家郎君不再追究了,回去吧!”

    “谢过元郎君!谢过贵人!曹禄告退!”

    曹禄这才抱着箱子,战战兢兢的离开了大院子。

    激动的心颤抖得手,说的就是此时的曹禄,这家伙紧紧的抱着怀里的箱子,一路小心翼翼的回到了商队的驻地。

    第二天一大早,元晟这边就做了羊肉抓饭,根本就没有去炎海那边吃饭。

    而曹禄的商队,则是早早就离开了土城,向着东方而去。

    既然得到了蓝色的羚羊,元晟同样没有多待,吃完早饭,一群人收拾之后也是离开了土城。

    这次回河湾地,队伍却是变得庞大了很多,速度也慢了很多。

    土城这里的那些人,都是用的羊群跟马做的结算,元晟也是需要扩大河湾地这里牧群的规模,自然就接受了这些羊群跟马群。

    哪怕是准备非常充足,一行人还是用了十二天的时间,这才回到了河湾地。

    那十二只蓝色的羚羊,在这期间被元晟偷偷摸摸的带着,完成了时空穿梭。

    河湾地这里,依然忙碌的很,这次的土城之行,元晟又带回来了这么多的牲口,大家更加忙碌了。

    河里的水丝毫不见少,而且还随着气温的升高,变得越来越多。

    陈大他们几个老汉,同样是看的啧啧称奇,说这么多年来,第一次见到河里水这么多。

    外面那么多的庄稼地,需要消耗大量的淡水资源,而且元晟还是采用的大水漫灌的灌溉方式。

    哪怕是如此,河里的水,那流量依然还在增加着,这也是让元晟跟着好奇不已。

    夏天的气温太高,河湾地这里的蒸发量太大,玉米地必须要有充足的水来灌溉才可以。

    如果没有拖拉机,只靠着河湾地这里的人口,根本就无法完成玉米地的灌溉工作!

    水源的充足,让河湾地这里的水草越发的丰茂,完全可以满足河湾地这里牧群的消耗。

    不但如此,那些野生动物,如今也是越来越多,特别是沙鸡跟兔子还有黄羊。

    “陈爷,今年真是邪门了,哪里来的这么多的沙鸡跟兔子,这都随处可见了!”

    元晟跟陈大两个人,正坐在大胡杨树底下喝茶,看着从不远处飞过的一群沙鸡,元晟忍不住吐糟:

    “还有那些黄羊,这些天,可是霍霍了不少庄稼,这大漠之中,什么时候这么多野物了!”

    “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今年是有些邪门,应该是跟去年的那场大雪有关!”

    陈大也是不确定,他以前根本就没有在河湾地这里生活过,可这么多的野物,确实非常反常。

    点了一根烟,抽了两口,元晟想了想开口:

    “也有可能,是咱们开荒,有了这么大片的田地吸引过来的,今年外面的植被覆盖率,可是去年的几十倍!”

    “啊?小晟,你在说啥?”

    陈大没有听明白,元晟也是反应了过来:

    “没什么,就是说,外面荒漠上到处都是庄稼跟草地,这突然多了这么多的吃的,这些野物,也是自然而然的就过来了!”

    “是这么个理儿!前两天,还有不少大黑鸟跟大白鸟出现,这种鸟咱们以前可没见过!”

    陈大随口一说,根本就没有把这当回事:

    “这次带来这么多羊,还有这么多的马,你是有啥打算吗?”

    “咱们河湾地水源充足,现在根本就不缺牧草,这些牧群,也是一份保障不是!”

    元晟其实是喜欢吃羊肉,可又不能直说,还是找个高大上的理由更为合适一些:

    “各家都可以领几只羊回去,价格还是之前的价格,这件事情,还是陈爷您老来安排比较好!”

    河湾地现在的人,手里多多少少还是有点钱的,虽然都是从元晟这里挣的,可这是好事。

    用陈大他们的话来说,整个西域地区,能比河湾地这里富裕的,还真没有几个。

    “小晟你仁义,这事儿大家伙儿心里都有数,放心吧,这件事儿老夫来安排!”

    陈大美滋滋的喝了一口茶,这样的小日子,他以前可是连想都不敢想的:

    “元氏大院,再有个一个来月就差不多能完工了!”

    “还是要麻烦您几位费心!”

    对于这件事情,元晟是非常感激陈大他们几个老汉的:

    “我那里还有不少酒,回头,您几位带点回去尝尝!对了,刚刚您跟我说的那什么大鸟?”

    “河滩子那块儿呢,那帮小兔崽子想去抓,老夫没让,胡杨林里这么多事儿都没忙完,哪里有功夫去抓这个!”

    现在河湾地不缺吃不缺喝的,大家伙儿又都有衣服穿,还是抓紧时间搞生产的好。

    至于说出去打猎下套子,陈大他们哪里会答应,庄稼地里那么多农活都干不过来呢。

    “行,我待会儿去看看!”

    元晟站起身来,茶具直接就送给了陈大。

    回到烽燧堡,正好看到张荷挎着篮子准备出去,元晟回去拿了望远镜出来:

    “妹子,这是去摘菜?”

    “郎君,闲着也是闲着,我去菜园子里摘点菜回来!”

    现在张荷保养的还不错,不再是去年那样又黑又瘦的,可她也是个闲不住的性子。

    “家里的菜足够吃的,这样,咱们去河滩子那里转转,我刚才听陈爷说,那里有大鸟!”

    元晟一身装备带好,也不管张荷同不同意,拽着她就走:

    “家里养了那么多人,这点小活让他们去干就好!”

    张荷本来就长的高挑,在这个时代还真的不多见,再加上家里都是现代社会里的衣服,如今看来,跟现代女性真的没什么区别。

    家里的首饰一大堆,都是元晟从现代社会里带过来的,这可是整个西域地区独一份。

    河湾地可是元晟的地盘,在河湾地这里,元晟的话,还真没有谁敢反驳。

    到了如今,整个河湾地的人,不管是穿着打扮,还是生活方式,完全就是现代社会的标准。

    被元晟拽着出去,张荷红着脸根本就不敢抬头,太羞人了!

    彩蝶又不知道跑哪里去了,这丫头天天带着她的爱宠,还有寨子里的小娃子们呼啸整片胡杨林。

    两人骑上马,康义带着五个人赶紧跟了上去,虽然是在河湾地,可谁也不敢掉以轻心。

    河滩子在胡杨林的北面,来到这里之后,元晟就看到了远处,正在悠闲觅食的大型水鸟。

    “这是什么鸟?看着也不像丹顶鹤啊?话说,西域地区有丹顶鹤的吗?”

    那些大型水鸟,元晟还真的就不认识,只是好奇的看着:

    “这河里,难不成还有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