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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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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社会太现实,没有切身利益,谁有时间跟你去聚会!

    元晟的圈子不在老家这边,以前是在泉城,后来是在滨城,跟老家这边的联系太少。

    哪怕是回到老家,元晟也只是跟自己家的那些兄弟们,还有老少爷们聚一聚。

    顶天也就是跟几个发小,有时间的话一起喝一杯,其他的人,元晟是真的没有那个时间。

    留在老家这边的人,只要手中有点钱,大都跑县城里,或者是市里去买房了。

    他们的圈子,同样不在镇上,这聚在一起,能有什么话题!

    李小娟喜欢参加这些,那是她自己的事情,元晟绝对不会去,有那个时间,还不如在滨城那边跟陈建他们喝酒呢!

    之前李小娟录过视频,元晟只是瞅了一眼,就再也没有兴趣看,实在是没有共同语言。

    李小娟再次劝了一下,她是觉得元晟需要跟大家搞好关系,万一哪天用的上呢:

    “你现在可是风云人物,咱们镇上谁不知道你?大家只是想跟你聚一聚而已!”

    “没这个必要,该认识的人我都认识,其他人,我没那个精力,这事儿就这样吧!”

    元晟皱了皱眉头,他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真的没意思:

    “时间不早了,早点睡觉,我还要去马厩里看一下,先这样吧,明天我回去!”

    “行,你也早点睡,明天过来的时候,路上慢点开车!”

    李小娟点了点头,随即就挂断了视频。

    穿着淡蓝色的花睡衣,李小娟直接把手机扔在茶几上,整个人靠在沙发上发呆。

    元晟对她逐渐疏远的态度,她怎么可能感觉不出来,只是有些事情她也在犹犹豫豫。

    夏天的时候,她着一起去过元晟之前的公司,别说不确定,但是那个叫于璐的女孩,她可是记忆深刻!

    于璐比自己年轻,个头比自己都稍微高一些,而且还是大长腿小蛮腰的!

    气人的是,是那张瓜子脸太过精致,那一副冷冰冰的样子,就跟自己抢了她老公似的。

    最最关键的,是于璐看向元晟的眼神,让李小娟非常的不舒服!

    “那个小狐狸精,上过大学就了不起吗?大学生遍地都是!”

    也是那个时候,于璐给李小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是敌人,这是李小娟的直觉。

    不只是于璐,在元晟之前所在的公司里,李小娟已经感受到了,那些干销售的女孩,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

    特别是偶尔跟元晟聊天,得知她们那大胆而混乱的私生活,更是让李小娟忧心忡忡。

    那些女孩都是大学生,这是元晟给公司招人的标准,这样一来,同事们之间就有了共同话题。

    现在的小女孩们,实在是太过开放,李小娟对此深有体会,越是这样,她越是对元晟拿捏不定!

    没有哪个女人愿意看到,自己男人的身边整天莺莺燕燕,李小娟同样不愿意!

    以前,李小娟跟元晟之间,纯粹就是朋友关系,甚至是哥们儿关系,两个人一样,都没有更进一步的想法。

    李小娟眼光高,但她也知道,元晟更是从骨子里就傲,两个人都不会让彼此陷入尴尬。

    从夏天见面之后,特别是在元晟这里住下来之后,李小娟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脑海里时不时的就会出现元晟的身影。

    这种情况,在以前,是从来都不会出现的,李小娟自己都不知道,现在为何会如此的在意元晟!

    每次跟元晟视频通话,李小娟甚至都要提前组织好语言,这样的改变,都是发生在最近这半年。

    李小娟喜欢喝酒,而且酒量还很好,每天无酒不欢,这么多年来都已经养成了习惯。

    可最近半年,她每次跟人出去喝酒,都会下意识的想到元晟,可又控制不住自己!

    虽然每周都要回滨城,可每次元晟过来的时候,李小娟都会下意识的躲着元晟。

    这半年以来,两个人竟然都没有碰过面!

    随手从茶几下面的抽屉里,拿出来一个相框,上面是元晟跟一个女孩的合影。

    照片上的两人,穿着白色情侣短袖,女孩靠在元晟的肩膀上,青涩的脸上满满的小幸福!

    这是之前收拾元晟的杂物,李小娟从一个纸箱子底下找到的,里面的女孩她也认识。

    当年元晟上大学的时候,大一寒假,就是带着这个女孩,回到了老家过年!

    当年李小娟还跟女孩聊过天,知道女孩是徐州人,那一口流利的普通话,以及那如同兰草般淡雅脱俗的气质,让李小娟记忆犹新!

    之后的日子里,每到假期,女孩都会跟着元晟回老家,当时大家都说他们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只是后来两人大学毕业之后,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两个人最终没能走到一起。

    这么多年过去了,李小娟还专门打听过,听说女孩留在了泉城,已经结婚生子!

    相框被压在杂物之下,当时已经脏的不像样子,是李小娟一点点擦拭出来的。

    之后一直都被放在茶几下面,上面还被李小娟压了一本书,元晟每次回来都是匆匆忙忙的,根本就没有注意到。

    看着手中的照片,李小娟靠在沙发上发着呆:

    “元晟啊元晟……你到底是怎么想的呢?”

    …………

    远在鲁省老家的元晟,此时正在马厩里转悠,根本就没有心思去考虑在滨城的李小娟。

    如今每天都要来回穿梭,高昌那边如今倒是没有什么事情了,可马场这边,元晟却需要忙活。

    光光是喂马这个活,每天都要把元晟一家三口,再加上张国盛都给累的够呛。

    不但要喂马,还要打扫马厩,还要遛马,这些活干完,一天的时间也就这么过去了!

    晚上的时候,元志山跟元晟,还需要在马厩里转转,给那些马加点草料。

    而高昌那边,元晟也就是几天一次的带些草料过去,这些草料都被牧野他们给储存了起来。

    按照往常的习惯,牧民们冬天给牧群准备的草料,根本就没有多少。

    这也是一到冬天,不管是大草原上,还是西域地区这里,牧群都要严重掉膘的原因。

    自从元晟能够来回穿梭,并且在高昌那边稳定下来之后,河湾地那里的马群,哪怕是在几百年不遇的白灾面前,都没怎么掉膘!

    主要就是有充足的草料供应,让那些马群有了充足的食物,这样一来,马群怎么可能会严重掉膘!

    马棚的建立,让那些马群,都有了一个避风的去处,不用再待在寒风之中,这也是一大改变。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元晟带着河湾地那边的马,都进行了时空穿梭,让那些马,都得到了基因优化!

    在这些因素影响之下,河湾地那里的马群,在这个寒冷的冬天,不但没有怎么掉膘,还个个都吃的油光水滑的!

    转了一圈回来了之后,坐在沙发上的元晟,仔细查看了一个自己的账户余额:

    “这每天都有不小的开销,什么都不用干,也就只能坚持个一年半左右!”

    之前还以为能坚持两年,而且还是轻轻松松的坚持两年,可现在元晟一核算,手中的钱,根本就坚持不了两年时间。

    草料,其他饲料,还有给高昌那边的采购,这些都不能停下来。

    特别是大规模的采购铜钱,这可是一大笔开销,如今,元晟感觉自己有点作茧自缚了。

    高昌那边是缺少铜钱,而且还是非常匮乏的那种,铜钱在那边就是坚挺的硬通货。

    可小打小闹还可以,这一旦大规模采购,那花出去的钞票,同样是一个天文数字。

    这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如今元晟光是采购铜钱,就花出去了将近四百万块钱!

    那么多的铜钱,还有一部分没有交付,但是如今已经把烽燧堡那边的一个地窖给装满了!

    通过亲手搬运,元晟才知道,原来所谓的万贯家财,是这么重!

    一万多贯铜钱,元晟哪怕是去了中原地区的汴梁城,那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富豪。

    何况,就矬宋的尿性,他们那边的一贯钱,根本就不到一千枚,谁让他们那边更缺铜来着。

    仔细算了一下,这铜钱,根本就不如小商品的价值高!

    特别是那些玻璃制品,绝对比铜钱的价值高,而且还是高的有些离谱。

    “不能再带铜钱过去了,不然非得破产不可!”

    把这一点记了下来,元晟再次查看那些玻璃制品。

    在烽燧堡那里,元晟已经储存了大量的现代工艺制品,特别是那些玻璃制品。

    像仿古玻璃爵杯,这样的玻璃酒杯不但款式漂亮,而且还耐用,被元晟储存了不少,各种款式的都有。

    还有各种款式的玻璃酒壶,酒瓶,这些东西在现代社会里,实在是便宜的很,元晟都是一箱子一箱子的采购。

    等到再有商队去河湾地,元晟就用这些东西来进行交易,铜钱跟布匹还是留着平时用的好!

    除非是有人专门要铜钱,否则元晟今后再也不会用铜钱交易,实在是划不来。

    就是有人专门要铜钱,那也要看对方手中的货物,如果是玉石跟名贵药材,元晟肯定是同意的。

    可如果是普通的牛羊马这些,元晟顶多用茶叶交换,铜钱……想都别想:

    “这也太不划算了,以前怎么就没发现呢!”

    元晟拍了拍大腿,还真是钻了牛角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