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旭爷出场,整顿军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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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苏伯明没敢抢在陈旭前面报上姓名,毕竟对方手中的长枪长矛不吃素,只喝血。
陈旭的一番介绍,引来无数双诧异的目光,若不是顾忌罗昭兰的面子,胡不归恐怕已经对陈旭大打出手了。
即便如此,还是厉声问道“区区一名败家子,有何资格对我动手?”
败家子可不是身份的象征,从某种意义上讲,陈旭真不如胡不归的身份尊贵。
苏伯明等人早在十米外停了脚,随时准备溜之大吉,可不敢触怒了刀尖上添血的将军。
“打你怎么了?这可是侯爵大人钦赐的皮鞭,连世子都能打,何况区区一名千户?”陈旭趾高气昂的说着,丝毫没把胡不归放在眼里。
胡不归反倒是被气乐了,一个箭步冲了过来,冷声道“我胡不归才不怕什么钦赐的皮鞭,今日,就让我替小桧兄弟出出心中这口恶气!”
说实话,秦小桧跟胡不归并不熟络,只是同属一个军营罢了,如今秦小桧躺在床上不能走路,据说卵子也碎了一个,本着同仇敌忾的心情,胡不归只想狠狠教训陈旭。
陈旭慌了,他怎可能是胡不归的对手,即便对方赤手空拳,也够他喝一壶的。
“娘子救我!”陈旭心里大声喊着,甚至双臂蒙头,不敢看这凄惨的一幕。
罗昭兰自然不会放任不管,拔剑挡在胡不归面前,她也想听听陈旭接下来的一番说辞。
果不其然,胡不归被逼退之后陈旭来了劲头,轻蔑的说道“秦小桧被打,是因为技不如人,因为不谙兵者诡道的含义。”
士兵之间的传言不似文人那样空穴来风,浓墨重彩,一就是一二就是二。
众人也知道是秦小桧技不如人,之所以生气,原因有二,其一,罗昭兰最后偏袒陈旭,其二,二人交手的时候陈旭不按套路出牌。
听到陈旭这番说辞,竟是暗中点头。
行军打仗靠的可不是单纯的蛮力,兵者诡道才是制胜的真理,陈旭在二人的比试中提前出手,不正是兵者诡道的表现吗?
“卑鄙小人,不要以为有郡主的偏袒就可以胡作非为。”胡不归怒声道,丝毫不在罗昭兰面前避讳。
“此言差矣,于私来说,娘子帮助相公乃天经地义,是夫妻和睦的表现,于公来说,秦小桧胡乱指挥,导致食盐产量减少,应该受到责罚,而我,只是代替娘子出手罢了。”陈旭不紧不慢的说着。
“再者说,娘子对你们严厉是因为把你们看做侯爵城的希望,对我疏于管教,是因为我在侯爵城内可有可无,唉……枉费娘子的一片苦心啊……”陈旭摇着头无奈的说道,颇有一种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的既视感。
听到这话,胡不归微微一怔,瞬间感觉自己做错了什么,却又不能在一名败家子面前低头,执拗道“可敢跟我比试一场,若你赢了我便信你!”
陈旭是一名十足的败家子,他说的话可信度极低,这群虎头虎脑的士兵都对他多了层提防。
罗昭兰顿时挡在陈旭面前,她自然知道陈旭有几把刷子,此番比试轻则受伤,重则残疾。
陈旭能说出这么一番话她已经很吃惊了,不仅留下了胡不归的性命,还重塑了自己在军中的形象,也不敢奢望陈旭还有更优异的表现。
“哼!说的天花乱坠,还不是要躲在女人背后?”胡不归轻蔑的说道。
这一万私军,全都是铮铮铁骨的硬汉,自然鄙视陈旭这种躲在女人身后的小白脸,所以说,方才那一番话多半也不可信。
陈旭从罗昭兰身后走了出来,给她一个坚定的眼神,意思是说:你罗昭兰的男人,绝对不是软蛋。
罗昭兰瞪了胡不归一眼却是没有阻拦,她也知道阻拦陈旭的后果,竟是不知不觉的把希望寄托在一个败家子身上。
“我们比摔跤吧,胡大哥一身蛮力取胜的可能性估计会大一些。”陈旭笑道,竟是在替对方着想。
胡不归这种四肢发达的壮汉脑子多半都不好使,很容易着了陈旭的道,果不其然,胡不归拒绝了对方“看你细胳膊细腿的,不如就比试箭术吧!”
军中的比试无非有三种,其一,摔跤、其二,骑马、其三,射箭。
陈旭自然打不过胡不归,骑马的话也是一窍不通,很可能反被马骑。
所以说,故意用激将法避开前两种比试,如此一来诉求达到了一半。
至于那另一半的诉求……还需自己争取。
“正如胡大哥所言,小弟细胳膊细腿,恐怕连这弓弦都拉不开……”陈旭厚着脸皮说道,甚至已经跟胡不归称兄道弟。
众士兵俱是投来鄙视的目光,腹诽道:这厮还真不要脸。
其实,陈旭的终极目标是比谁泚的远,只不过罗昭兰在场有些不雅观,说出来也拿不出手。
“那便改用弩弓!”胡不归已经提陈旭想好了办法,既然你拉不动弓弦,那就改用已经上弦的弩弓,这样也算公平。
况且,随着兵器的不断进步,弩弓已经逐渐取代弓箭的地位,上阵杀敌的时候也多用弩弓,所以说,倘若陈旭能在这方面胜过胡不归,也的确证明了自己的实力。
在众人的簇拥下,两人很快来到练箭场,一排由木桩固定的靶子罗列在眼前。
距离靶子六十步的地方用石灰画了一条白线,这显然是正常的练箭距离。
胡不归在靶心五十步的地方多画了一条白线,轻蔑的说道“你若能在五十步的地方取胜,我便心服口服。”
陈旭是什么人?既然对方提出这种特殊要求自然是要同意的,不过考虑到装逼的效果,最后还是摇摇头道“我听说古时有个叫养由基的可以百步穿杨,我陈旭不如效仿一下古人。”
此话一出,众人俱是愣了,你陈旭装逼也要有个度吧,六十步四射两中者算是合格,四中者算优良,四次全部射中靶心者已经是凤毛麟角的存在。
就算是胡不归也只能在八十步的地方勉勉强强射中靶心,你陈旭一开口就要距离百步,而且要射穿柳叶,怎就不怕风大闪了八弟?
“胡大哥留在原地即刻,我绝不说您欺负人!”陈旭一本正经的说道。
罗昭兰白了自己的夫君一眼,终于明白是怎么回事。
一百步的距离就算是胡不归也没有必中的把握,到时候两人的弩箭全都脱靶只能算是平手,胡不归向来心高气傲,若没射中的话很可能投降认输,如此一来,陈旭也就达到了诉求。
这一次苏伯明没敢抢在陈旭前面报上姓名,毕竟对方手中的长枪长矛不吃素,只喝血。
陈旭的一番介绍,引来无数双诧异的目光,若不是顾忌罗昭兰的面子,胡不归恐怕已经对陈旭大打出手了。
即便如此,还是厉声问道“区区一名败家子,有何资格对我动手?”
败家子可不是身份的象征,从某种意义上讲,陈旭真不如胡不归的身份尊贵。
苏伯明等人早在十米外停了脚,随时准备溜之大吉,可不敢触怒了刀尖上添血的将军。
“打你怎么了?这可是侯爵大人钦赐的皮鞭,连世子都能打,何况区区一名千户?”陈旭趾高气昂的说着,丝毫没把胡不归放在眼里。
胡不归反倒是被气乐了,一个箭步冲了过来,冷声道“我胡不归才不怕什么钦赐的皮鞭,今日,就让我替小桧兄弟出出心中这口恶气!”
说实话,秦小桧跟胡不归并不熟络,只是同属一个军营罢了,如今秦小桧躺在床上不能走路,据说卵子也碎了一个,本着同仇敌忾的心情,胡不归只想狠狠教训陈旭。
陈旭慌了,他怎可能是胡不归的对手,即便对方赤手空拳,也够他喝一壶的。
“娘子救我!”陈旭心里大声喊着,甚至双臂蒙头,不敢看这凄惨的一幕。
罗昭兰自然不会放任不管,拔剑挡在胡不归面前,她也想听听陈旭接下来的一番说辞。
果不其然,胡不归被逼退之后陈旭来了劲头,轻蔑的说道“秦小桧被打,是因为技不如人,因为不谙兵者诡道的含义。”
士兵之间的传言不似文人那样空穴来风,浓墨重彩,一就是一二就是二。
众人也知道是秦小桧技不如人,之所以生气,原因有二,其一,罗昭兰最后偏袒陈旭,其二,二人交手的时候陈旭不按套路出牌。
听到陈旭这番说辞,竟是暗中点头。
行军打仗靠的可不是单纯的蛮力,兵者诡道才是制胜的真理,陈旭在二人的比试中提前出手,不正是兵者诡道的表现吗?
“卑鄙小人,不要以为有郡主的偏袒就可以胡作非为。”胡不归怒声道,丝毫不在罗昭兰面前避讳。
“此言差矣,于私来说,娘子帮助相公乃天经地义,是夫妻和睦的表现,于公来说,秦小桧胡乱指挥,导致食盐产量减少,应该受到责罚,而我,只是代替娘子出手罢了。”陈旭不紧不慢的说着。
“再者说,娘子对你们严厉是因为把你们看做侯爵城的希望,对我疏于管教,是因为我在侯爵城内可有可无,唉……枉费娘子的一片苦心啊……”陈旭摇着头无奈的说道,颇有一种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的既视感。
听到这话,胡不归微微一怔,瞬间感觉自己做错了什么,却又不能在一名败家子面前低头,执拗道“可敢跟我比试一场,若你赢了我便信你!”
陈旭是一名十足的败家子,他说的话可信度极低,这群虎头虎脑的士兵都对他多了层提防。
罗昭兰顿时挡在陈旭面前,她自然知道陈旭有几把刷子,此番比试轻则受伤,重则残疾。
陈旭能说出这么一番话她已经很吃惊了,不仅留下了胡不归的性命,还重塑了自己在军中的形象,也不敢奢望陈旭还有更优异的表现。
“哼!说的天花乱坠,还不是要躲在女人背后?”胡不归轻蔑的说道。
这一万私军,全都是铮铮铁骨的硬汉,自然鄙视陈旭这种躲在女人身后的小白脸,所以说,方才那一番话多半也不可信。
陈旭从罗昭兰身后走了出来,给她一个坚定的眼神,意思是说:你罗昭兰的男人,绝对不是软蛋。
罗昭兰瞪了胡不归一眼却是没有阻拦,她也知道阻拦陈旭的后果,竟是不知不觉的把希望寄托在一个败家子身上。
“我们比摔跤吧,胡大哥一身蛮力取胜的可能性估计会大一些。”陈旭笑道,竟是在替对方着想。
胡不归这种四肢发达的壮汉脑子多半都不好使,很容易着了陈旭的道,果不其然,胡不归拒绝了对方“看你细胳膊细腿的,不如就比试箭术吧!”
军中的比试无非有三种,其一,摔跤、其二,骑马、其三,射箭。
陈旭自然打不过胡不归,骑马的话也是一窍不通,很可能反被马骑。
所以说,故意用激将法避开前两种比试,如此一来诉求达到了一半。
至于那另一半的诉求……还需自己争取。
“正如胡大哥所言,小弟细胳膊细腿,恐怕连这弓弦都拉不开……”陈旭厚着脸皮说道,甚至已经跟胡不归称兄道弟。
众士兵俱是投来鄙视的目光,腹诽道:这厮还真不要脸。
其实,陈旭的终极目标是比谁泚的远,只不过罗昭兰在场有些不雅观,说出来也拿不出手。
“那便改用弩弓!”胡不归已经提陈旭想好了办法,既然你拉不动弓弦,那就改用已经上弦的弩弓,这样也算公平。
况且,随着兵器的不断进步,弩弓已经逐渐取代弓箭的地位,上阵杀敌的时候也多用弩弓,所以说,倘若陈旭能在这方面胜过胡不归,也的确证明了自己的实力。
在众人的簇拥下,两人很快来到练箭场,一排由木桩固定的靶子罗列在眼前。
距离靶子六十步的地方用石灰画了一条白线,这显然是正常的练箭距离。
胡不归在靶心五十步的地方多画了一条白线,轻蔑的说道“你若能在五十步的地方取胜,我便心服口服。”
陈旭是什么人?既然对方提出这种特殊要求自然是要同意的,不过考虑到装逼的效果,最后还是摇摇头道“我听说古时有个叫养由基的可以百步穿杨,我陈旭不如效仿一下古人。”
此话一出,众人俱是愣了,你陈旭装逼也要有个度吧,六十步四射两中者算是合格,四中者算优良,四次全部射中靶心者已经是凤毛麟角的存在。
就算是胡不归也只能在八十步的地方勉勉强强射中靶心,你陈旭一开口就要距离百步,而且要射穿柳叶,怎就不怕风大闪了八弟?
“胡大哥留在原地即刻,我绝不说您欺负人!”陈旭一本正经的说道。
罗昭兰白了自己的夫君一眼,终于明白是怎么回事。
一百步的距离就算是胡不归也没有必中的把握,到时候两人的弩箭全都脱靶只能算是平手,胡不归向来心高气傲,若没射中的话很可能投降认输,如此一来,陈旭也就达到了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