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节:必承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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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堂一身战袍,走到叶欢面前,叉手作揖,威风凛凛:“叶知州,你的车驾已备好,请上车罢……今后保重。”
大楚开国之策,以文驭武,文官也是要上一线战场的。但是随着这两百多年下来,文官势力越来越大,逐渐发生了变化,如今文官依旧要上战场,但是只要坐镇中军就行了,至于“中军”在哪,文官主将说了算。
所以如今大楚打仗的流程,基本就是文官定下个军事目标,比如说固守云州,然后临时放权给下属武官,由武官指挥作战,文官自己则是躲到后方“中军”坐镇。这也是大楚的文官越来越不懂打仗的重要原因。
照此惯例,云州目前这种情况,卫堂要带着云州厢军留下作战,叶欢则是能和那些百姓官员一同离开——那里便是“中军”。
叶欢收回目光,看向他,想到周围那些云州厢军的样子,略一沉默后,问道:“卫指挥,你不怕吗?”
卫堂洒然一笑:“守城杀敌,本是我等职责,有何惧之。”更何况这次还是手雷这种武器的战场首秀,能开此历史先河,便是葬身于此,在他看来也未尝不是一个好下场。
叶欢又道:“可我看云州这些厢军,似乎……”
卫堂点点头,“敌人放那些重伤员回来,便是为了打击士气。我虽勒令压制消息,但看来终究还是没能压制住,我方士气确实受到影响了。”
“那如今胜算几成?”
“还是两成,”卫堂说道:“战壕已初步挖好,到了四成,但是如今这士气,即使有战壕襄助,能不能顶过第一波的攻势实在不好说。相互一抵消,差不多就还是两成吧。”
“那卫指挥有没有办法提升士气?”
卫堂看了看叶欢,不答反问:“叶知州可知,平隆北伐我大楚为何失败了?”
叶欢一怔,随后回忆起了相关信息来:所谓的平隆北伐,是几年前楚国对北方的景国发动的一场全面战争。
当时楚国不宣而战,前期取得了一定的胜利,但是景国反应过来后很快就发动了全面反攻,不但把楚国打了回来,甚至还反攻下了楚国好几个州。
最终,这场战争以楚国投降、赔偿结束,景国和楚国也从之前的“兄弟之国”,变成了“叔侄之国”,景国是叔,楚国是侄,每年要缴纳给景国的岁币也进一步地加重。作为回报,景国也把攻占的几个州还给了楚国。
“论军力,论方士,论教士,我大楚并不比景国差,甚至更强,但是我大楚有一个致命弊端,那便是兵将分离。一到战场上,将士们在阵线上拼死搏杀,打生打死,主将却不见踪影,在大后方躲着喝茶,换做叶知州你,还有心战斗吗?”
卫堂一口气说了很多,毫无顾忌。
他嘴上说着“我等职责、有何惧之”,心中终究还是有怨言的,而且还是积攒了十几年、对于文官们只享有权力却不负责任的怨气。
如今局势危殆,他很可能将葬身云州,终于也就不再压抑,大胆地把这些年的心声说了出来,感觉畅快无比。
不过话一出口,他也意识到此言不妥。这是大楚的弊端,和眼前这位叶知州可无关。而且这位叶知州给他提供了手雷及战壕两大利器,相比起其他那些毫无建树的文官来已经好太多了,自己有气也不该向他撒。
于是卫堂赶紧抱歉:“一时口不择言,还请叶知州见谅!”
叶欢脸色不太好看,但终究只是摆了摆手,“没事。”
卫堂有些尴尬,只好又道:“车驾已备好,叶知州还请上车吧。”
叶欢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些什么,可终究还是没说出口,只是转过身,朝着为他准备好的车驾走去。
他懂卫堂的意思,但是他发现自己做不到。
他或许懂的比这个世界的人多一些,但他终究是一个普通人,还是一个在和平年代下生长起来的人。在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他能发明聪明才智翻云覆雨,对于别人的尸体也毫无畏惧,他以为自己大智大勇,可是真正面临自己的生死关头,他才发现,他也怕死。
贪生怕死,人之常情,叶欢在心中这样安慰自己。
可走了两步,他发现不对劲,转身一看,丁素秋没有跟上来。
看到叶欢的眼神,丁素秋面色平静:“我不离开云州。”云州众人无法将她赶出云州,那些即将到来的土匪同样不能,她会一直在云州等下去。
叶欢看着她,很想让人把她绑走——她可是西陵原材料的支柱。但是以叶欢对丁素秋这段日子的了解,自己这么做的后果,那便是敌人还没来,这里先打起来了。
“……好吧。”
叶欢最终转身,安慰自己,天下也不止一只蜘蛛精,没了还能再找。而且西陵纺织也起来了,对于蜘蛛丝绸的依赖性没那么大了。
他继续朝着自己的座驾走去,迈出一步。
他的眼神茫然向前,看到了附近维护秩序的一位云州厢军的面庞。
不知怎地,叶欢仿佛从这士兵望着自己的眼神中看到了鄙夷,这让他下意识地扭过脸去,不看他,迈出了第二步。
他的眼神仓皇,看到了左前方的一个新兵。
叶欢认得他,是岗头村的村民,叫徐三水,如今已加入了云州厢军。
此刻,刚送走家人的徐三水眼眶还是红的,面上的悲伤逐渐淡去,取而代之的是坚毅和决绝。
叶欢不知怎地感到一阵羞愧,脸颊仿佛都热了,赶紧又再安慰自己: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我和他们不同,我活着,对于云州的贡献更大,更重要……
心下这样说着,头却是不自觉地低了一些,目光又再躲避了开去。
他迈出了第三步,也看到了新的一幕。
不远处,一个新兵正在和家人告别,抱着孩子红了眼眶。
那小孩在他怀里叫着“阿爹”,疑似是他妻子的女人拉着他的衣服,抽泣不断。旁边还有个白发苍苍的阿婆,眼含泪光,却是面目严肃,扒拉开女人的手,将孩子从新兵怀里拉出来,推搡那新兵,训斥道:“去!叶家大郎给了我们这么多,要不是他,我们还不知道能不能活到现在,现在是报恩的时候了,去!别哭了!……”
叶欢如触电般收回目光,脸颊更热了,不敢再看,低头迈出了第四步,心却仿佛在被一条蛇噬咬。
心中一个声音也越来越响亮——是谁给他的优越感,让他觉得自己的命就比别人的命更加高贵、更加重要?
对于那个孩子、那个女人、那个老妪来说,那位父亲、丈夫、儿子的性命就比他叶欢更加重要,他才是她们的世界,而她们将他献给了自己。
别人在为他而战,他却逃之夭夭,只享受军权带来的便利,却不敢去承担这份权力对应的责任,这不是他曾经最鄙夷的那种人吗?怎么自己也变成了这种人……
丁素秋的目光从叶欢背影上收了回来,转身,来到卫堂面前,直言不讳:“我是一个蜘蛛精,我该怎么配合你们?”
卫堂看叶欢要走了,原本也打算回去检查防线了,不料突发这一遭,猛地愣住了。
眼前这个长得不男不女的士兵他认识,是叶欢的亲兵,经常跟在叶欢身边。
他还以为这个亲兵会跟着叶欢一起走呢,却不料留了下来,说要参战,而且他说什么?他说他是一个蜘蛛精?这是一个妖怪?!
丁素秋看卫堂不说话,还以为对方不相信自己,于是伸出右手,一小段白丝从手上射了出来。
“我是一个蜘蛛精。”她再次强调。
卫堂终于回过神来,看着眼前这个不男不女的家伙,嘴角慢慢咧了起来。
一个妖怪,要帮助自己守城,有趣。
自己最后的这场仗真是有意思,既有手雷这种前所未有的武器,又有一个妖怪主动参战帮助人类,实在有趣。
卫堂正要开口,给这个妖怪安排任务,一个声音却已经率先响起。
“卫指挥,”
卫堂一怔,微微侧头,目光越过丁素秋,落在了她身后。
叶欢不知何时回来了,站在那里看着他。
“如果我留下督战,胜算能提高到几成?”
卫堂闻言,眼神惊异,嘴巴微张,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可当他看着叶欢认真的面庞后,他眼中的惊异慢慢褪去,神色也逐渐肃穆起来。
“四成。”
久经沙场的卫堂,此刻声音有点颤。
丁素秋也转过了身来,看着叶欢。
她觉得这个人类越来越奇怪了。
自己不怕死,所以留下来,但他明明怕死,眼神中的恐惧被自己捕捉的清清楚楚,可是他偏偏又要留下来。
这让她忍不住开口问道:“你为什么要留下来?”
叶欢对着她笑了一下,眼神坚定。
“我也说不清……你就当我是傻子吧。”
正有一阵大风起,吹得叶欢身上朱红色的官袍凌乱,于风中翩舞。
阳光洒在官袍上,灿烂如血。
卫堂一身战袍,走到叶欢面前,叉手作揖,威风凛凛:“叶知州,你的车驾已备好,请上车罢……今后保重。”
大楚开国之策,以文驭武,文官也是要上一线战场的。但是随着这两百多年下来,文官势力越来越大,逐渐发生了变化,如今文官依旧要上战场,但是只要坐镇中军就行了,至于“中军”在哪,文官主将说了算。
所以如今大楚打仗的流程,基本就是文官定下个军事目标,比如说固守云州,然后临时放权给下属武官,由武官指挥作战,文官自己则是躲到后方“中军”坐镇。这也是大楚的文官越来越不懂打仗的重要原因。
照此惯例,云州目前这种情况,卫堂要带着云州厢军留下作战,叶欢则是能和那些百姓官员一同离开——那里便是“中军”。
叶欢收回目光,看向他,想到周围那些云州厢军的样子,略一沉默后,问道:“卫指挥,你不怕吗?”
卫堂洒然一笑:“守城杀敌,本是我等职责,有何惧之。”更何况这次还是手雷这种武器的战场首秀,能开此历史先河,便是葬身于此,在他看来也未尝不是一个好下场。
叶欢又道:“可我看云州这些厢军,似乎……”
卫堂点点头,“敌人放那些重伤员回来,便是为了打击士气。我虽勒令压制消息,但看来终究还是没能压制住,我方士气确实受到影响了。”
“那如今胜算几成?”
“还是两成,”卫堂说道:“战壕已初步挖好,到了四成,但是如今这士气,即使有战壕襄助,能不能顶过第一波的攻势实在不好说。相互一抵消,差不多就还是两成吧。”
“那卫指挥有没有办法提升士气?”
卫堂看了看叶欢,不答反问:“叶知州可知,平隆北伐我大楚为何失败了?”
叶欢一怔,随后回忆起了相关信息来:所谓的平隆北伐,是几年前楚国对北方的景国发动的一场全面战争。
当时楚国不宣而战,前期取得了一定的胜利,但是景国反应过来后很快就发动了全面反攻,不但把楚国打了回来,甚至还反攻下了楚国好几个州。
最终,这场战争以楚国投降、赔偿结束,景国和楚国也从之前的“兄弟之国”,变成了“叔侄之国”,景国是叔,楚国是侄,每年要缴纳给景国的岁币也进一步地加重。作为回报,景国也把攻占的几个州还给了楚国。
“论军力,论方士,论教士,我大楚并不比景国差,甚至更强,但是我大楚有一个致命弊端,那便是兵将分离。一到战场上,将士们在阵线上拼死搏杀,打生打死,主将却不见踪影,在大后方躲着喝茶,换做叶知州你,还有心战斗吗?”
卫堂一口气说了很多,毫无顾忌。
他嘴上说着“我等职责、有何惧之”,心中终究还是有怨言的,而且还是积攒了十几年、对于文官们只享有权力却不负责任的怨气。
如今局势危殆,他很可能将葬身云州,终于也就不再压抑,大胆地把这些年的心声说了出来,感觉畅快无比。
不过话一出口,他也意识到此言不妥。这是大楚的弊端,和眼前这位叶知州可无关。而且这位叶知州给他提供了手雷及战壕两大利器,相比起其他那些毫无建树的文官来已经好太多了,自己有气也不该向他撒。
于是卫堂赶紧抱歉:“一时口不择言,还请叶知州见谅!”
叶欢脸色不太好看,但终究只是摆了摆手,“没事。”
卫堂有些尴尬,只好又道:“车驾已备好,叶知州还请上车吧。”
叶欢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些什么,可终究还是没说出口,只是转过身,朝着为他准备好的车驾走去。
他懂卫堂的意思,但是他发现自己做不到。
他或许懂的比这个世界的人多一些,但他终究是一个普通人,还是一个在和平年代下生长起来的人。在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他能发明聪明才智翻云覆雨,对于别人的尸体也毫无畏惧,他以为自己大智大勇,可是真正面临自己的生死关头,他才发现,他也怕死。
贪生怕死,人之常情,叶欢在心中这样安慰自己。
可走了两步,他发现不对劲,转身一看,丁素秋没有跟上来。
看到叶欢的眼神,丁素秋面色平静:“我不离开云州。”云州众人无法将她赶出云州,那些即将到来的土匪同样不能,她会一直在云州等下去。
叶欢看着她,很想让人把她绑走——她可是西陵原材料的支柱。但是以叶欢对丁素秋这段日子的了解,自己这么做的后果,那便是敌人还没来,这里先打起来了。
“……好吧。”
叶欢最终转身,安慰自己,天下也不止一只蜘蛛精,没了还能再找。而且西陵纺织也起来了,对于蜘蛛丝绸的依赖性没那么大了。
他继续朝着自己的座驾走去,迈出一步。
他的眼神茫然向前,看到了附近维护秩序的一位云州厢军的面庞。
不知怎地,叶欢仿佛从这士兵望着自己的眼神中看到了鄙夷,这让他下意识地扭过脸去,不看他,迈出了第二步。
他的眼神仓皇,看到了左前方的一个新兵。
叶欢认得他,是岗头村的村民,叫徐三水,如今已加入了云州厢军。
此刻,刚送走家人的徐三水眼眶还是红的,面上的悲伤逐渐淡去,取而代之的是坚毅和决绝。
叶欢不知怎地感到一阵羞愧,脸颊仿佛都热了,赶紧又再安慰自己: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我和他们不同,我活着,对于云州的贡献更大,更重要……
心下这样说着,头却是不自觉地低了一些,目光又再躲避了开去。
他迈出了第三步,也看到了新的一幕。
不远处,一个新兵正在和家人告别,抱着孩子红了眼眶。
那小孩在他怀里叫着“阿爹”,疑似是他妻子的女人拉着他的衣服,抽泣不断。旁边还有个白发苍苍的阿婆,眼含泪光,却是面目严肃,扒拉开女人的手,将孩子从新兵怀里拉出来,推搡那新兵,训斥道:“去!叶家大郎给了我们这么多,要不是他,我们还不知道能不能活到现在,现在是报恩的时候了,去!别哭了!……”
叶欢如触电般收回目光,脸颊更热了,不敢再看,低头迈出了第四步,心却仿佛在被一条蛇噬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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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在为他而战,他却逃之夭夭,只享受军权带来的便利,却不敢去承担这份权力对应的责任,这不是他曾经最鄙夷的那种人吗?怎么自己也变成了这种人……
丁素秋的目光从叶欢背影上收了回来,转身,来到卫堂面前,直言不讳:“我是一个蜘蛛精,我该怎么配合你们?”
卫堂看叶欢要走了,原本也打算回去检查防线了,不料突发这一遭,猛地愣住了。
眼前这个长得不男不女的士兵他认识,是叶欢的亲兵,经常跟在叶欢身边。
他还以为这个亲兵会跟着叶欢一起走呢,却不料留了下来,说要参战,而且他说什么?他说他是一个蜘蛛精?这是一个妖怪?!
丁素秋看卫堂不说话,还以为对方不相信自己,于是伸出右手,一小段白丝从手上射了出来。
“我是一个蜘蛛精。”她再次强调。
卫堂终于回过神来,看着眼前这个不男不女的家伙,嘴角慢慢咧了起来。
一个妖怪,要帮助自己守城,有趣。
自己最后的这场仗真是有意思,既有手雷这种前所未有的武器,又有一个妖怪主动参战帮助人类,实在有趣。
卫堂正要开口,给这个妖怪安排任务,一个声音却已经率先响起。
“卫指挥,”
卫堂一怔,微微侧头,目光越过丁素秋,落在了她身后。
叶欢不知何时回来了,站在那里看着他。
“如果我留下督战,胜算能提高到几成?”
卫堂闻言,眼神惊异,嘴巴微张,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可当他看着叶欢认真的面庞后,他眼中的惊异慢慢褪去,神色也逐渐肃穆起来。
“四成。”
久经沙场的卫堂,此刻声音有点颤。
丁素秋也转过了身来,看着叶欢。
她觉得这个人类越来越奇怪了。
自己不怕死,所以留下来,但他明明怕死,眼神中的恐惧被自己捕捉的清清楚楚,可是他偏偏又要留下来。
这让她忍不住开口问道:“你为什么要留下来?”
叶欢对着她笑了一下,眼神坚定。
“我也说不清……你就当我是傻子吧。”
正有一阵大风起,吹得叶欢身上朱红色的官袍凌乱,于风中翩舞。
阳光洒在官袍上,灿烂如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