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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卷 迷途 第二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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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了宾馆李晓顺着街道慢慢往回走,忽然觉得心里异常迷茫,他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自己的感情到底出了什么问题了?在和一个女孩子亲亲我我时脑子里想的竟是另一个女孩子,这对眼前的人是不是很不公平?难道自己并不喜欢林宛儿?

    绝对不是,李晓立刻否决了这个荒谬的念头。他原来也曾为了这段感情困扰了许久,直到林宛儿再次找到他,二人见面的那一瞬间,让他彻底的明白了自己的感情,他不得不承认,林宛儿是自白凌死后唯一还能让自己心动的女孩,他无法拒绝她,人可以欺骗任何人,但没有人会连自己都欺骗。可是,现在算怎么一回事?林宛儿对自己那么好,自己还有什么不满足的,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刻偏偏想起白凌?白凌死去那么多年了,自己每每思及她的音容笑貌仍情不自禁的会流下泪来,为什么对林宛儿却没有这种令人心痛的感觉?自己是爱白凌多些,还是爱林宛儿多些?

    理智在提醒着自己,白凌已经死了,他应该全心全意的去珍惜眼前的人,可是他办不到,实在办不到,白凌将会是他永远的痛,即使明知道这样下去是害人害己,他也会尽力去保持着这份逝去的爱。

    或许这是白凌在天上惩罚着自己,惩罚自己竟会去爱上别的女人,这是对她的背叛,所以她才每每会在自己觉得最甜蜜的时候出现,提醒着他,他是属于她的,她一个人的。

    他揉了揉几乎僵硬的脸,仰头看着天,天上那么多星星,哪一颗才是她?

    大概是最黯淡的那一颗,因为她生气了。

    他呆呆的望着天,连身后的马达声也听而未闻,直到刀锋切开了他的肌肤,神经的刺痛传到了他的脑部,他才反应过来——遇袭了。

    他的动作要比神经的传输还要快,身体条件反射自然而然的向前侧身猛扑,一把锋利的刀刃带着血滴从他的头上掠过。“呜”的一声响,一辆摩托车急驶而过,摩托车上的车手手里持着一把锋锐的西瓜刀,灯光下,刀刃映着寒芒,就是这把刀,差点要了他的命。还没等李晓从地上爬起,紧接着又是两部摩托车杀了过来,车手右手擎着刀,就像古时骑在战马上的武士。李晓以迅捷无论的动作在地上一个翻滚,钻到一部停在路旁的汽车下,躲开了这一击。

    三个车手冲出几十米,同时一个急刹,调转了车头。见李晓狼狈的从车底下趴出来,三人对视了一眼,猛地轰起油门,还是按照刚才的战术,一个接一个的向李晓扑来,连环击杀,他就算躲的了第一刀,余力已尽,未必就能躲开第二、第三刀,刚刚只能算他运气好,居然能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逃过一劫。

    李晓飞快的脱下衬衫往腰间一缠,打了个结,暂时捂住了伤口,这一刀伤的他不轻,如果不是闪的快,现在他的腰已经被切断了。油门的轰鸣声震彻着他的心房,现在已经没有时间让他去考虑什么,杀手已经冲过来了。速度不算很快,李晓目测了一下,时速估计顶多四十余公里,他们犯了个错误,留给他们冲击的距离太短了,如果再长点,速度再快点,他就很难抵挡,一般来说,当时速达到七、八十公里时人力就很难抗拒这股惯性了(所以说要想避免车祸,把时速降到五、六十公里,绝对安全)。

    他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眼睛紧紧盯着第一把刀,等刀锋临近,他突然侧身一闪,从腰间抽出皮带,缠住车手的手腕,硬生生将他从车上拽了下来。那车手落地还想反抗,李晓一脚踢在他的头盔上,将他踢晕,举起他的身体,向冲到眼前第二部车砸去。第二个车手措手不及,怕伤了同伴,急忙抛了刀,二人身体在半空中一撞,轰然倒地。李晓脚尖一撩,抓起一把刀,刀背向里,刀锋向外一竖,第三个冲来的车手像是把胳膊往刀上凑一般,“噗”的一声,血光崩现,一支抓着刀柄的手腕落在地上,那车手大叫一声,身子一歪,摔倒在路边。要论身手,这三人离李晓差的太远,如果不是趁着李晓分神之际偷袭得手,根本就碰不到李晓。

    李晓喘了口气,扔了刀,俯身抓起一个车手,摘下他的头盔,相貌陌生,却不认得,当下问道:“我跟你们有仇?为什么要杀我?”

    那车手木然的看着他,没有开口。

    命都差点丧在他们手里,那还有什么好客气的?一拳过去,那人吐出几颗牙齿,半边脸顿时肿了起来,但就是不说话。李晓原来也没打算这几下就叫人家服软,心想:“看来只有交给警察了。他妈的,这也是在国内,不能落下把柄,要是在国外,不管用什么手段也要把你的嘴撬开来。”

    既然无法可施,李晓又狠狠捶了几拳出气,想了想,又把他们身上的衣服撕下给那个切断了手腕的杀手伤口处包扎上,他不想警察因为这个人有什么意外而给自己安个防卫过当的罪名。那个人已然晕了过去,不过身体仍不时的抽搐一下,那是神经仍然感觉到了痛楚。

    李晓刚刚包扎完,就从翻在地上的摩托车后视镜中看见了一个蒙面人突然出现举枪向自己瞄准。自遇袭后李晓便恢复了昔日的警觉,这个角度是他特意留下的,这样可使身前身后都不存在视线死角。“通”“通”“通”三声枪响,李晓已经提前侧身滚开,三发子弹全部射进了那个负伤车手的胸膛。

    那人调转枪口,子弹追逐着李晓的身体,但李晓移动的极快,一个横跨再一个侧扑,躲进了路旁停泊的汽车中间,“当当”几声脆响,车身挡住了子弹飞行的轨道。那人马上抬高枪口,但李晓并没有如他所想的跑出去,而是仍缩在车尾部。

    那个杀手慢慢的向前逼去,只要目标一现身,周围都是空旷的马路,他就算身手再敏捷也快不过子弹,可如果他不跑,等自己转过角度,等待他的仍是杀戮。李晓刚刚展现出的功夫令他很吃惊,他不敢太过逼近他,拉开了一定的距离,小心翼翼的往前迈动着脚步。等他转到车尾,发现李晓又移动到车身另一面去了,二人好像在捉迷藏。

    远处警笛声隐隐传来,这里的变故早就有路人看见报警了。那人忍不住了,飞速的向另一侧奔去,但李晓又从车身绕到了车头。

    “妈的!”那人暗自骂了一句,目标是怎么判断自己动作的?他转眼看见车窗上映出自己身影,随即醒悟,暗骂自己笨蛋,李晓正是从车窗和反光镜上发现自己的。没时间再磨蹭了,那人飞身上了车顶,从高处控制了李晓从两侧逃跑的路线,从车顶上向李晓奔去。

    李晓见他上了车顶便知糟糕,自己再也没地方好藏了。有心冒死拼一下,可身上连把匕首都没有,因为中国禁止私人随身携带攻击性武器,万一给警察发现也是一项不大不小的罪名。四下寻觅,偏偏地下干净的很,连块石子都摸不到,总不能脱只鞋子去攻击吧?

    他手肘一缩,无意中碰到了车身上,不由灵机一动,举肘击碎了一只车前灯罩,捡了块趁手的玻璃碎片,又解下扎住伤口的衣服,把衣服向右一抛,同时向左闪身而出,手臂灌足了劲力,射出了手中的碎片。

    那个杀手果然上当,第一反应就是先朝衣服开了两枪,等他回过神来,一块亮晶晶的暗器已经到了喉边。也亏他第二反应也不错,举手挡了一下,碎片穿过他的手背,余势未衰,插入了他的咽喉,他一头从车上栽了下去。

    幸亏他的掌心挡了一下,消去了力道,不然这一下已经要了他的命。他扒下那块玻璃碎片,血泡顿时涌了出来,呼吸也有些困难,却是割伤了气管。他不敢再耽搁,一手捂着喉咙,一边连开数枪,逼住李晓,又杀了那两名被李晓打昏了车手,挣扎着从地上扶起一辆摩托车,疾驰而去。

    等警察赶来时,就剩满地的狼藉了。浑身是血的李晓立刻被送去医院,医生确定他的伤逝颇重,需立即手术,警察派了几个人守在手术室旁,一旦抢救出来,马上就问口供,当街杀人行凶,三死一伤,还动了制式手枪,这在X市也算是大案了。

    等李晓从麻醉中苏醒,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经医生允许,确定病人的精神状态可以接受盘问,警察立刻对李晓进行了讯问。可李晓自己也是稀里糊涂,要说他的仇人也不少,真要一一例举出来那恐怕得拿个本子慢慢记,警察也知道李晓原来的身份特殊,问他最近有没有得罪人,又会不会是原来的仇家来寻仇?他们也在担着心,要知道李晓光在菲迪加弄的那一次核爆就毁了不少老大,那都是世界级的黑帮头子,而原来的帕达维夫政权已经降级成为世界公认的反人类恐怖组织,要是这些人来寻仇,那X市的警方可就要好看了。

    李晓沉默了一会儿,摇了摇头,从对方的手法来看,并不像是专业水平的杀手,如果是那些人来寻仇,根本不会那么大废周章,他们都是职业行家,只要摸清楚自己的行动路线,往高处架一支狙击枪就轻松搞定了。警察听了李晓的分析,也觉得大有道理,这种手法普遍见于一般黑帮的仇杀,不过能用上制式手枪,那来头也不小,警方已从地上的弹壳判断出杀手用的枪械是外国货,价格不斐,普通黑帮能偷偷弄把五四已经很不错了,这种价格昂贵的手枪他们根本没办法搞到。

    随即他们就问是不是李晓最近得罪了什么大人物,这件案子的性质会不会是买凶杀人?要说得罪人,那李晓最近得罪的只有远在A市的林雁儿了,但她的把柄落在自己和林宛儿的手里,现在最不希望看见自己出事的恐怕就是她了,在她把证据收回去前,她绝对不敢轻举妄动。可除了她,自己并没有得罪过人啊,是谁非要置自己与死地?

    见李晓一再摇头,警方也没了头绪,只好说先休息,休息时好好想想,想到了再通知他们。为了确保他的安全,警方还留了人二十四小时保护,因为如果对方是冲着李晓原来身份来的,那国家有义务保护他的安全,因为他以前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国家。

    李父、李母是第一个得到儿子住院消息并赶到医院的,李晓为了不让父母担心,没告诉他们实情,只说是和小流氓斗殴,无意中弄伤的,警方在李晓的要求下也对二老做了隐瞒。结果李晓遭到了父母迎头一顿痛骂,李母说着说着还哭了,就这么一个儿子,从小到大就没让她省心过,上学打架,当兵打仗,退伍回来又坐了五年牢,好不容易一切平安一家人可以重叙天伦之乐了,又出了这种事,这要万一有个好歹还叫她怎么活啊。李晓听着母亲的哭诉心里也觉得很对不起父母,想想自己,对父母还从没尽过孝道,看来这辈子以后唯一必须要做的事就是让他们安渡晚年,不然自己这辈子都会良心不安。

    父母之后就是他的那些死党朋友,他虽然并没有给他们打电话,但杨尘是警察,这事他早上上班第一时间就知道了,他约了王雨棠一起来的。比他们更早的是顾谨,她是李母打的电话,李晓并没有对父母提过林宛儿,所以李母还把顾谨当成是自己的准儿媳。

    顾谨把李晓的父母替了回去,李晓见了她还有些尴尬,顾谨却恍若无事,一边守着他,服侍他吃药喝水,看着吊瓶里的药水注意换药,一边问他:“林宛儿怎么没来,她见过你爸爸妈妈了吗?”

    李晓一惊,心道:“是啊,这么大的事自己竟还没跟林宛儿打个电话,这种时候自己怎么能把她给忘了?难道……难道在自己的心里竟不是自己想像中的那么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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