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八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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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闻在妄诞城八千里外的流澜之森里,生活着一种神秘无比的远古鲸群,
而在远古鲸群之中,最强大最神秘的鲸类,叫做“一诺迁鲸”。
据传,只要和心系之人一同步入流澜之森,把心系之人的名字刻在一诺迁鲸身上,就可以得其祝福,跟心系之人两心相通。
还有人说,若把心上人的名字刻在一诺迁鲸身上,并以自己的鲜血献祭,无论心上之人此前是否已有喜欢的人,都会对刻上名字的人产生感情,迁情移意。
北蓬注目着倾晨,眸中堆满款款深情,他说要让倾晨陪他找一诺迁鲸,这与当着众人的面坦白心迹无异。
倾晨一怔,挽紧了白袍儿的手,紧张地看向白袍儿:“洛晖哥哥,我不要……”
白袍儿皱眉,但只一瞬,便露出了微笑,他温柔地抚摸着红装女孩的脑袋瓜,轻声道:“无妨。”
北蓬满目疑惑,他不知道白袍儿说的这句“无妨”,是说给自己的,还是说给红装女孩听的。倾晨听到白袍儿的话,微微蹙的眉头舒展开来,眉眼弯弯,浅笑安然。
见她如此,北蓬当即知晓,白袍儿对她说的话,始于真心,落于信任,是相信两心之系,无人可剪的自信。
所以她才笑得这般美好。
人称“嗜斗之狼”的男人握紧拳头,额头上的青筋若隐若现。
当夜。
一只紫鸟停留在肩上的白袍儿与戴斗篷的男人决斗于妄诞城的跨山猫剧场。
月黑风高。
盏盏灯火点亮了街头。
人流熙攘,人头攒动。
把跨山猫剧场围得水泄不通的人们,目光丝毫不比明亮的灯火逊色,甚至比街头上的盏盏灯火还要灼热些许……
各怀鬼胎的人们溢出眼眸的欲望之光熊熊燃烧,宛如不灭的炽焰。
北蓬挥动木刀劈向白袍儿,凌厉的杀气随着迅然的身影喷涌八方。如同冬风肃杀如骨,围观者们无不骇然!
只寥寥几招,白袍儿便被北蓬击成重伤,狼狈倒地。
看客们嬉笑不已……
人家可是执刀肆闯八方的嗜斗之狼,你一个养尊处优的公子哥儿不好好玩乐,偏偏要挑战人家,这下碰壁了吧?
真是不自量力!
浑身紫色的小鸟儿扑动着翅膀悬停在空中,发出清脆的鸟鸣之音。
白袍儿从人们的嘲笑声里站起身来,无论被打倒多少次,他都会重新站起身,以不服输的倔强姿态对抗强悍的嗜斗之狼……
戴黑色斗篷的男人像一匹穿梭于黑夜的狼,凶残,强大。而一袭白袍的少年像是弱小的羔羊,在进行不知天高地厚的抵抗。
这场殊死搏斗,似乎早已输赢分明!
突然,再一次北蓬击倒在地的白袍儿纵身跳起,被鲜血染红的身躯散发出无数绚烂耀眼的紫芒。绚烂紫芒耀眼无比,人们纷纷闭上眼睛,目不可观,只闻刀声。
待光芒消散,人们只见到身穿白袍的少年持剑挺立,神色倔强。
北蓬倒在血泊之中,手里的木刀碎成了木屑,被滚烫的鲜血淹没……
这一战,白袍儿胜!
人们瞠目结舌,一张一张不可置信的脸庞狰狞而扭曲,震惊之潮从熙攘的人流里涌出,翻滚八方,冲击着整座妄诞城……
倾晨在远处远远地看着持剑挺立,嘴角溢出鲜血的白袍儿,明眸含泪。
北蓬艰难地爬起身来,目光痴痴地看着被血染红的斗篷。
已经很多年没有败过了……
戴斗篷的男人扯了扯嘴角。
他笑了。
这一次,是自己败了吧……
可打败自己的人是谁呢,是白袍儿,是那个满身红装的女孩,还是自己?
脑袋一沉,他昏了过去……
等睁开眼睛的时候,北蓬已身在妄诞城外的一座树屋里。倾晨守在屋外,见到北蓬醒来了,便来床边照料他。
休养了半个月,倾晨和北蓬收拾好行李,踏上寻找一诺迁鲸的路。
两人站在路口,北蓬扭头看向妄诞城的方向。清风徐来,斗篷随风飘扬,男人站在不远处等她,他知道,她遥望的不只是城,正如他要找的,不只是一诺迁鲸……
倾晨对北蓬说:“你明明已经答应了我们的请求,那天晚上为什么还要下那么狠的手?你想杀了他吧?”
“如果可以杀了他,我当然想。”
“你……”红装女孩面带杀机,手里的武器眼看就要出鞘。
北蓬哈哈大笑。
一袭红装的女孩疑惑道:“你笑什么?你若真想杀他,我会先杀了你。”
北蓬道:“我只是答应你们和他假斗一场,让他取胜,没说过让他毫发无损的赢下我,而且,他要是随随便便的赢了我,一定会让其他人生疑,毕竟他实在太弱了。”
北蓬往前走去,步履迟迟,“我知道你心疼他,可在他释出紫芒障眼法之时,我便用手中刀,偿还了双倍的伤……”
女孩大诧,“双倍?!”
北蓬步履不停,再无一言。
北蓬也不再过问。
流澜之森在八千里外的某个地方,有了红装女孩在旁,这匹嗜斗的狼不再嗜斗。
他卸下了锋利的狼齿,眼里不再堆满令人生畏的戾气,只有无尽的温柔。
一路上,仍少不了年少之时惹下的仇家挥刀相向,卸下狼齿的嗜斗之狼很少出手,总是那个身着红装的女孩拦在他面前。
这一路上,人们经常见到一个单薄娇小的红装女孩手执武器保护一个五大三粗的戴黑色斗篷的男人。女孩在酣战,旁边的男人懒洋洋的托着下巴注目着女孩,满眼温柔。
见到这一幕的人总忍不住摇头,骂那个斗篷男实在没有出息……
听见有人骂自己,戴斗篷的家伙竟然厚颜无耻的迎着骂他的人,露出笑容。
一张笑脸,洋溢着满满的幸福。
这个长满胡茬的男人露出了孩子般的笑颜,带着稚童般的淘气。
这是他很少露出的一面,或者说,这是他平生第一次这么笑……
只因为,红装在侧,如阳沐心。
这份温暖甘甜如糖,慢慢洗濯了血腥过往涂抹在他心上的深沉与麻木,纵观平生,这是他过得最轻松自在的日子。
一路向北,路途遥遥。
漫长的风尘仆仆,红装女孩日日借着遥望远方的目光寄去思念。北蓬不是傻子,不可能不知道她的心绪,可他选择像个傻子一样自欺欺人的忽视她捧在心口的思念。
一厢情愿,偏不认输。
男人执拗地沉溺于单人的幸福之中,独自享受着“一个人的两厢情愿”。
在他一个人的游戏里,戴斗篷的人和满身红装的女孩随心流浪,画船听雨眠,执刀聆江湖,共赏八千里路云和月……
不知找了几年几载,两人终于找到了流澜之森,那片森林的一树一木立在深不见底的澜湖之上,林间百怪栖存,危险叵测。
倾晨毫不犹豫地闯入其中,北蓬紧跟其后。流澜之森危险重重,倾晨如同一匹悍狼,手执武器勇斗百灵百怪,无畏身死。
艰难杀死七头红鲸之后,女孩终于发现了一诺迁鲸的踪迹。然而,此前她已消耗了太多灵力,无论北蓬怎么劝,她就是不肯离开这片森林,这样的她,断然不会是一诺迁鲸的对手!这不,刚对上灵力最强横的一诺迁鲸和它斗了几下,便陷入了死之境地……
北蓬为了带她离开流澜之森,献上一半灵力施出禁忌之术对付战力恐怖的一诺迁鲸,击退了一诺迁鲸。
刚出森林,找到了一座小小的破屋,北蓬便失去了意识。
在梦中,他见到满身红装的女孩褪下了一身红装,戴着和他一样的斗篷……
几日后,北蓬醒来。
女孩刚从流澜之森出来,扛着一头巨大的一诺迁鲸回来。
她仍是一身红装。
她的眼眸已不似往日般明亮澄澈,添了清晰明了的倦意,左眼底下出现了一串血红色的痣,散发着幽幽的光芒。
北蓬霎时红了眼眶。
“你仍是一身红装……”
初闯流澜之森那天,他击退一诺迁鲸的时候,偷偷在鲸身之上刻了她的名字,并以自己的一半灵力与鲜血作祭。
可她并没有迁情于他……
就在他昏迷之时,倾晨赶去流澜之森杀死了那头刻有她名字的一诺迁鲸。
为了杀死那头一诺迁鲸,倾晨不惜以生命作祭,换取强大的力量,她左眼下的血痣就是施展祭命禁术留下来的痕迹。
男人晓得这种祭命禁术。
倾晨把一诺迁鲸丢到北蓬面前,“你要我陪你找一诺迁鲸,现在我找到了,咱们,两不相欠了。”
北蓬问:“如果我再入流澜之森,找一头一诺迁鲸刻上你的名字,你会不会再入流澜之森,不惜一切代价的杀死那头鲸?”
倾晨没有回答。
北蓬道:“你说我们两不相欠了,可你好像忘记了那日在流澜之森,我为了带你离开那片森林,毁了一半灵力……”
倾晨无奈道:“好吧,暂且欠你一恩,等有机会,我再还你。”
北蓬轻声道:“为了杀死那头刻有你名字的一诺迁鲸,你不惜以生命为祭,说来都是因为我……咱俩,两不相欠了。”
倾晨认真道:“我不是为了你,我是为了白袍儿,我可不想迁情于你。”
北蓬埋头。
接着,朗声大笑。
女孩也跟着笑了起来。
这八千里路,不知跋涉了几年几载,漫长的一路,吃了百种苦,历经了万般险,若非“情”之一字,如同一堵无形的墙,隔开了两人,拉开距离,两人早已成为无话不谈的生死知己,两人深知彼此都是痴情入了骨的人,早已互生敬意。
这一刻,北蓬终于学会了放手……
痴情不改,却释了执念。
北蓬笑道:“早知你如此深情,我就不该对你动情。”
女孩浅笑嫣然,“我知你深情,可深情并不是一件好事,及时止情最好。”
三千流萤赴婵娟,可惜星灯伴玉盘,一厢奔赴,只是华丽的徒劳。
微凉月光下。
红装女孩举杯敬远方。
男人垂眸,酒敬红装,再敬自己。
传闻在妄诞城八千里外的流澜之森里,生活着一种神秘无比的远古鲸群,
而在远古鲸群之中,最强大最神秘的鲸类,叫做“一诺迁鲸”。
据传,只要和心系之人一同步入流澜之森,把心系之人的名字刻在一诺迁鲸身上,就可以得其祝福,跟心系之人两心相通。
还有人说,若把心上人的名字刻在一诺迁鲸身上,并以自己的鲜血献祭,无论心上之人此前是否已有喜欢的人,都会对刻上名字的人产生感情,迁情移意。
北蓬注目着倾晨,眸中堆满款款深情,他说要让倾晨陪他找一诺迁鲸,这与当着众人的面坦白心迹无异。
倾晨一怔,挽紧了白袍儿的手,紧张地看向白袍儿:“洛晖哥哥,我不要……”
白袍儿皱眉,但只一瞬,便露出了微笑,他温柔地抚摸着红装女孩的脑袋瓜,轻声道:“无妨。”
北蓬满目疑惑,他不知道白袍儿说的这句“无妨”,是说给自己的,还是说给红装女孩听的。倾晨听到白袍儿的话,微微蹙的眉头舒展开来,眉眼弯弯,浅笑安然。
见她如此,北蓬当即知晓,白袍儿对她说的话,始于真心,落于信任,是相信两心之系,无人可剪的自信。
所以她才笑得这般美好。
人称“嗜斗之狼”的男人握紧拳头,额头上的青筋若隐若现。
当夜。
一只紫鸟停留在肩上的白袍儿与戴斗篷的男人决斗于妄诞城的跨山猫剧场。
月黑风高。
盏盏灯火点亮了街头。
人流熙攘,人头攒动。
把跨山猫剧场围得水泄不通的人们,目光丝毫不比明亮的灯火逊色,甚至比街头上的盏盏灯火还要灼热些许……
各怀鬼胎的人们溢出眼眸的欲望之光熊熊燃烧,宛如不灭的炽焰。
北蓬挥动木刀劈向白袍儿,凌厉的杀气随着迅然的身影喷涌八方。如同冬风肃杀如骨,围观者们无不骇然!
只寥寥几招,白袍儿便被北蓬击成重伤,狼狈倒地。
看客们嬉笑不已……
人家可是执刀肆闯八方的嗜斗之狼,你一个养尊处优的公子哥儿不好好玩乐,偏偏要挑战人家,这下碰壁了吧?
真是不自量力!
浑身紫色的小鸟儿扑动着翅膀悬停在空中,发出清脆的鸟鸣之音。
白袍儿从人们的嘲笑声里站起身来,无论被打倒多少次,他都会重新站起身,以不服输的倔强姿态对抗强悍的嗜斗之狼……
戴黑色斗篷的男人像一匹穿梭于黑夜的狼,凶残,强大。而一袭白袍的少年像是弱小的羔羊,在进行不知天高地厚的抵抗。
这场殊死搏斗,似乎早已输赢分明!
突然,再一次北蓬击倒在地的白袍儿纵身跳起,被鲜血染红的身躯散发出无数绚烂耀眼的紫芒。绚烂紫芒耀眼无比,人们纷纷闭上眼睛,目不可观,只闻刀声。
待光芒消散,人们只见到身穿白袍的少年持剑挺立,神色倔强。
北蓬倒在血泊之中,手里的木刀碎成了木屑,被滚烫的鲜血淹没……
这一战,白袍儿胜!
人们瞠目结舌,一张一张不可置信的脸庞狰狞而扭曲,震惊之潮从熙攘的人流里涌出,翻滚八方,冲击着整座妄诞城……
倾晨在远处远远地看着持剑挺立,嘴角溢出鲜血的白袍儿,明眸含泪。
北蓬艰难地爬起身来,目光痴痴地看着被血染红的斗篷。
已经很多年没有败过了……
戴斗篷的男人扯了扯嘴角。
他笑了。
这一次,是自己败了吧……
可打败自己的人是谁呢,是白袍儿,是那个满身红装的女孩,还是自己?
脑袋一沉,他昏了过去……
等睁开眼睛的时候,北蓬已身在妄诞城外的一座树屋里。倾晨守在屋外,见到北蓬醒来了,便来床边照料他。
休养了半个月,倾晨和北蓬收拾好行李,踏上寻找一诺迁鲸的路。
两人站在路口,北蓬扭头看向妄诞城的方向。清风徐来,斗篷随风飘扬,男人站在不远处等她,他知道,她遥望的不只是城,正如他要找的,不只是一诺迁鲸……
倾晨对北蓬说:“你明明已经答应了我们的请求,那天晚上为什么还要下那么狠的手?你想杀了他吧?”
“如果可以杀了他,我当然想。”
“你……”红装女孩面带杀机,手里的武器眼看就要出鞘。
北蓬哈哈大笑。
一袭红装的女孩疑惑道:“你笑什么?你若真想杀他,我会先杀了你。”
北蓬道:“我只是答应你们和他假斗一场,让他取胜,没说过让他毫发无损的赢下我,而且,他要是随随便便的赢了我,一定会让其他人生疑,毕竟他实在太弱了。”
北蓬往前走去,步履迟迟,“我知道你心疼他,可在他释出紫芒障眼法之时,我便用手中刀,偿还了双倍的伤……”
女孩大诧,“双倍?!”
北蓬步履不停,再无一言。
北蓬也不再过问。
流澜之森在八千里外的某个地方,有了红装女孩在旁,这匹嗜斗的狼不再嗜斗。
他卸下了锋利的狼齿,眼里不再堆满令人生畏的戾气,只有无尽的温柔。
一路上,仍少不了年少之时惹下的仇家挥刀相向,卸下狼齿的嗜斗之狼很少出手,总是那个身着红装的女孩拦在他面前。
这一路上,人们经常见到一个单薄娇小的红装女孩手执武器保护一个五大三粗的戴黑色斗篷的男人。女孩在酣战,旁边的男人懒洋洋的托着下巴注目着女孩,满眼温柔。
见到这一幕的人总忍不住摇头,骂那个斗篷男实在没有出息……
听见有人骂自己,戴斗篷的家伙竟然厚颜无耻的迎着骂他的人,露出笑容。
一张笑脸,洋溢着满满的幸福。
这个长满胡茬的男人露出了孩子般的笑颜,带着稚童般的淘气。
这是他很少露出的一面,或者说,这是他平生第一次这么笑……
只因为,红装在侧,如阳沐心。
这份温暖甘甜如糖,慢慢洗濯了血腥过往涂抹在他心上的深沉与麻木,纵观平生,这是他过得最轻松自在的日子。
一路向北,路途遥遥。
漫长的风尘仆仆,红装女孩日日借着遥望远方的目光寄去思念。北蓬不是傻子,不可能不知道她的心绪,可他选择像个傻子一样自欺欺人的忽视她捧在心口的思念。
一厢情愿,偏不认输。
男人执拗地沉溺于单人的幸福之中,独自享受着“一个人的两厢情愿”。
在他一个人的游戏里,戴斗篷的人和满身红装的女孩随心流浪,画船听雨眠,执刀聆江湖,共赏八千里路云和月……
不知找了几年几载,两人终于找到了流澜之森,那片森林的一树一木立在深不见底的澜湖之上,林间百怪栖存,危险叵测。
倾晨毫不犹豫地闯入其中,北蓬紧跟其后。流澜之森危险重重,倾晨如同一匹悍狼,手执武器勇斗百灵百怪,无畏身死。
艰难杀死七头红鲸之后,女孩终于发现了一诺迁鲸的踪迹。然而,此前她已消耗了太多灵力,无论北蓬怎么劝,她就是不肯离开这片森林,这样的她,断然不会是一诺迁鲸的对手!这不,刚对上灵力最强横的一诺迁鲸和它斗了几下,便陷入了死之境地……
北蓬为了带她离开流澜之森,献上一半灵力施出禁忌之术对付战力恐怖的一诺迁鲸,击退了一诺迁鲸。
刚出森林,找到了一座小小的破屋,北蓬便失去了意识。
在梦中,他见到满身红装的女孩褪下了一身红装,戴着和他一样的斗篷……
几日后,北蓬醒来。
女孩刚从流澜之森出来,扛着一头巨大的一诺迁鲸回来。
她仍是一身红装。
她的眼眸已不似往日般明亮澄澈,添了清晰明了的倦意,左眼底下出现了一串血红色的痣,散发着幽幽的光芒。
北蓬霎时红了眼眶。
“你仍是一身红装……”
初闯流澜之森那天,他击退一诺迁鲸的时候,偷偷在鲸身之上刻了她的名字,并以自己的一半灵力与鲜血作祭。
可她并没有迁情于他……
就在他昏迷之时,倾晨赶去流澜之森杀死了那头刻有她名字的一诺迁鲸。
为了杀死那头一诺迁鲸,倾晨不惜以生命作祭,换取强大的力量,她左眼下的血痣就是施展祭命禁术留下来的痕迹。
男人晓得这种祭命禁术。
倾晨把一诺迁鲸丢到北蓬面前,“你要我陪你找一诺迁鲸,现在我找到了,咱们,两不相欠了。”
北蓬问:“如果我再入流澜之森,找一头一诺迁鲸刻上你的名字,你会不会再入流澜之森,不惜一切代价的杀死那头鲸?”
倾晨没有回答。
北蓬道:“你说我们两不相欠了,可你好像忘记了那日在流澜之森,我为了带你离开那片森林,毁了一半灵力……”
倾晨无奈道:“好吧,暂且欠你一恩,等有机会,我再还你。”
北蓬轻声道:“为了杀死那头刻有你名字的一诺迁鲸,你不惜以生命为祭,说来都是因为我……咱俩,两不相欠了。”
倾晨认真道:“我不是为了你,我是为了白袍儿,我可不想迁情于你。”
北蓬埋头。
接着,朗声大笑。
女孩也跟着笑了起来。
这八千里路,不知跋涉了几年几载,漫长的一路,吃了百种苦,历经了万般险,若非“情”之一字,如同一堵无形的墙,隔开了两人,拉开距离,两人早已成为无话不谈的生死知己,两人深知彼此都是痴情入了骨的人,早已互生敬意。
这一刻,北蓬终于学会了放手……
痴情不改,却释了执念。
北蓬笑道:“早知你如此深情,我就不该对你动情。”
女孩浅笑嫣然,“我知你深情,可深情并不是一件好事,及时止情最好。”
三千流萤赴婵娟,可惜星灯伴玉盘,一厢奔赴,只是华丽的徒劳。
微凉月光下。
红装女孩举杯敬远方。
男人垂眸,酒敬红装,再敬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