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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汗血马

作者:长不大的肥猫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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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锅旁,李牛、李猪等人看着毫无异样的李兴,眼珠子差点没瞪出来。

    “主公,你这酒量绝对是天下无敌!”李牛由衷道。

    若不是碍于身份,李牛真想拍拍李兴的肚子。

    喝了这么多酒,肚子一点变化都没有,也不知道那些酒都喝哪里去了。难不成主公肚子里藏了个仓库?

    “小意思。来,别看着了,吃菜。”李兴盘坐在了地上,随手拿着筷子从火锅中捞出几片蔬菜和菌菇放到自己碗里。

    汉朝三年孝期规矩极严,不得宴饮、食肉甚至洗澡。

    为了养望、避免落人口实,也出于孝心,李兴不得不尽量遵从。

    浓厚醇香的鸡汤作为汤底,加上诸多野菇、姜片、血参、枸杞等,涮上两片新鲜的蔬菜,再蘸上调好的酱料,虽不能吃肉却也令李兴感到回味无穷。

    只可惜没有辣椒,只能用茱萸来代替。而奢侈一点的像李兴这边,可以加些胡椒。

    不过也只有这一桌火锅有,毕竟这个年代胡椒全靠引进,价格贵得很。

    “还是主公你会吃,为啥我们弄得火锅就没有这个味道,总感觉差一点呢?”李牛一边不停地下筷夹肉,一边道。

    “那是因为没这个环境,也没这个氛围。火锅就是应该凑在一起吃才好吃。”李兴吃完了盘里的菜,正准备再夹,结果发现锅里的东西没多少了。

    看着李牛手中几乎已经摞满了的盘子,李兴顿时有种想骂人的感觉。

    他一圈酒走下来也有大半个时辰了吧,这货一直吃到现在还没饱,简直饿死鬼投胎一样。

    “你吃慢点,给老子留点。平时又没少吃,你抢个啥!”一筷子将李牛还继续准备从锅里夹菜的筷子挑开,李兴恨声道。

    而一旁默不作声的李猪在李兴训斥时,悄无声息的伸出了筷子,轻轻一划,灵巧的将锅里所剩无几的东西大部分都夹入自己的盘子中,然后张大嘴一口吞下。

    李牛见状,瞪大着眼用筷子指着李猪,颤抖着手道:“主公你看,不是我吃的。”

    李兴转过头,狠狠地瞪了李猪一眼。

    趁此之时,李牛赶紧端起自己的盘子,用筷子几口便将菜肉扒拉进自己的嘴里。

    看着仿佛做贼一样的李牛和李猪,以及怒气冲冲的李兴,火锅旁的众人皆是哈哈大笑。

    坐在一旁的李嫣则是小心的把自己盘子中的菜往李兴的盘中夹去。

    李兴见状,也不推拒,直接将菜吃了进去:“还是嫣儿乖,不像这俩憨货,就知道吃!”

    不知啥时凑上来的姬成见状,瘪了瘪嘴,把自己盘子里的菜往李嫣盘中夹去,还轻轻地哼了一声。

    正在往锅里加菜的李鸡笑着道:“主公你又不是不知道,牛哥和猪哥的肚子就是无底洞,饭量和主公你的酒量都有一拼。”

    李兴闻言,无奈的摇摇头:“你们这俩人,又不是缺你这口吃的,至于嘛?好像几天没吃饭一样。”

    懂事的李嫣冲着姬成笑了下,将菜吃下后,起来往火锅里又加了点汤,浓郁的鸡汤瞬间香味四溢,直令人胃口大开。

    “主公你不是说过吗?饭抢着吃才好吃。”李猪嘿嘿笑道。

    他们自记事起便是孤儿,和李兴一起长大,虽然名为主仆,但情同兄弟,彼此私底下相处并无什么约束。

    “你啊你,就知道吃。明早起来和我练练手,别天天管着后勤,把武艺落下了。”李兴道。

    “别吧!主公,我现在可算是文官,天天忙着算账分配物资,又不上战场,练武干啥啊!”李猪一听这话,顿时脸耷拉了下来。

    “文官就不用练武了?习武强身健体,若是遇到危险还能救你一命,有何不好?你这身懒肉,也该练练了。你看看现在十二人中,你还能打的过谁?天天就知道好吃懒做,你快真成猪了。”李兴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习武以自保,这同样是李兴的初衷。他每日勤练武艺,除了强身健体外,为的便是遇到危险时能够自保。

    李兴对自己的定位很清晰,身为人主兼将军,旨在任用贤能、指挥调度,不能立于危墙之下。

    每逢战时,李兴都率军居于后方,且有大量亲卫护卫,只是以弓弩杀敌。

    毕竟这是真实的乱世,而非游戏,逞匹夫之勇是鲁莽之举。

    他的作用并不在于冲锋陷阵,即使他武艺精湛,但若是真的鲁莽行事作一冲将,无异于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于战场之上一切都可能发生,关键之时一个小兵、一道冷箭都可能致命。

    若非现如今人手不足、士卒珍贵,李兴就连持弓弩杀敌的想法都无。

    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这世上无常胜将军。

    若是真的有大量的敌人偷袭近身,亦或者是战事不顺,近战弓弩难以自保,手中的刀枪依然是必不可少。

    即使在刀法之上无甚天赋,李兴也每日勤练不缀,为的同样是自保,以防万一。

    不求杀敌,但求能够摆脱敌人,保全性命。

    “阿猪,从医学的角度而言,适当的运动对身体有益,能够活的更长。”李鸡道。

    “滚,你个兽医,还敢说。”李猪怒声道。

    “人兽相通嘛,而且我的医术也不差啊!”李鸡小声嘟囔道。

    “对了,阿鸡,这次阿牛带来的汗血宝马你检查了吗?”李兴问道。

    “检查了,很健康,并无疫病。”

    “之后你可得好好照看,咱们部落纯种的汗血宝马加起来也不过几十匹,都是好不容易花了大价钱搞来的。”

    “嗯。主公你放心,有我和马哥在,三年之后一定能再培养出一大批良马。”李鸡自信道。

    汗血宝马虽然品种优良,但也并非尽善尽美。

    其实相较之下还是好养活而且耐力强的匈奴马(蒙古马)更适合军中作战,不过蒙古马矮小而且爆发力差确实是个问题。

    李兴引入汗血宝马其实是为了与匈奴马杂交,取二者之长产生更加优良的品种。

    “不过阿牛,你下次能不能带几匹年轻力壮的汗血马?这几匹年纪都太大了,恐怕就连繁殖都挺困难,还得用药。”李马有些不知足道。

    李牛脸上一阵苦笑:“马哥,纯种的汗血宝马,能够搞来就不错了,这也就是鼠哥本事大。要是真的是年富力强的汗血马,哪能轮得到我们,早就被那些世家子弟抢走了。”

    汗血马本就稀少,极为抢手,陇西李家虽在凉州,近水楼台,但如今已然没落,并非凉州顶级世家,根本争不到几匹,只能花大价钱争抢些年老力衰的汗血马。

    “其实也无妨,阿马你好好培育,最多三五年便会有大量的纯种汗血马。”李兴安慰道。

    李兴有如此自信,来源并非李马和李鸡,而是元珠。

    部落有现在的兴盛,士卒和战马能够远强于其他部落,皆是元珠的功劳。

    当然,马匹培育,李马贡献也不小,杂交、脱敏训练、针对性喂养,都做得极为出色。

    但人力有穷,正常情况下,马匹培育起码需要数十年,而且其中宝马比例百中无一。

    若无元珠存在,如李氏部落这般数千宝马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没错,自给自足。这些的世家商人根本靠不住,不能尽信,最终还是要靠我们自己。”李鸡道。

    “阿鸡说的不错,但是能借用的外力就不要放过。此次我们吞并了迪剌部,实力大进。阿牛你回去之后让阿鼠将此情况通知一下陇西李氏,想必他们知道之后会对我们更加支持。”

    陇西李氏对李兴打的是顺水推舟的主意,李兴又何尝不是借鸡生蛋。

    血脉的相连让二者利益一致,互惠互利。

    这也是这个时代世家的常态,四处下注,强者为主。

    如诸葛家甚至魏蜀吴三国皆有重臣,不过最后因司马氏都鸡飞蛋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