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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2章 大禹国·兄妹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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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姐,你说什么呢!我们何时不要你了,赵家何时不要你了?”

    莲枝苦笑,嗓音倍加凄凉道:“不是么?我虽为赵家长女,可却是从小便被父亲亲自送进了皇宫,送到了先皇身边。若非先皇怜悯我的身世,对我处处加以关照,我早就死在大内暗影楼那个可怕的地方了!莲蕊,你难道真的不知,父亲当年为了娶你母亲,活生生逼死了我的母亲么?

    原本,我母亲才是丞相府的正夫人,是父亲为了给你母亲腾位,才害的我母亲惨死,死不瞑目!你母亲怀着你们入门,进府便对我动辄打骂,提出的头一桩要求,便是让我从赵府消失。我父亲狼心狗肺,晓得我外祖家没落了,没本事了,便无所忌惮了,纵容你母亲撅了我母亲的坟,扔掉了我母亲的骸骨,烧毁了我母亲的灵位,为了讨你母亲欢心,竟狠心的选择将我送入皇宫当暗卫。

    我那时候,才三四岁大,父亲抛弃了我,还想以折磨我的方式,讨你母亲一笑,连赵姓,就不许我用!是先皇,在我被刀伤着,被火烧着,被人用大铁锤打破脑袋,满头都是血时,抱着我回勤政殿,一点一点的用棉布给我擦血,用药粉给我止痛。先皇怕那些太医们下手没轻没重,会弄疼我,就不厌其烦的亲手给我换药包扎,他待我,就像亲生女儿一样!

    而我的亲生父亲呢?掌上并蒂莲,一家四口,其乐融融,有一次宫中的太监当着他的面甩我鞭子,他却嗤之以鼻,满目嘲讽的看了我一眼,便转身离去了。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厌恶我,便如同厌恶我母亲一般。少时没能拥有的父爱母爱,我后来都在先皇与先皇后那里得到了。我是因为有先皇的庇佑,才得以活到现如今的,先皇后生了帝女以后,便身子一直不好,日夜思念自己远在千里之外的女儿,先皇几次动了想将帝女接回宫的心,最终都被迫打消了……

    先皇曾和我说过,他也该有个能在膝下承欢的女儿,可惜女儿命弱,不能养在膝下成长,所以他只好将思女之情,分了一些寄托在了我身上。他晓得自己的阳寿不会太长,为了让我在他死后,还能有个靠山倚靠,他便早早将我送到了太子殿下的身边,太子殿下他,对我亦是处处袒护,我欠他们上羽家的何止一点点,简直是太多太多。

    你可知,在你之前,从未有人同我说过,我是赵家人,而我自己也清楚,我这辈子,永远都不可能进得去赵家的那扇门。以前想到这些,还会觉得伤心,情绪低落,如今再回头忆起当年事,只会觉得可笑,不屑。赵家的那扇门,我亦不屑踏进去!

    我没有父亲,没有娘家,我只是莲枝,却不是赵莲枝!我护着殿下,一乃职责所在,二为报恩。她是先皇的女儿,先皇曾给了我太多太多恩典,我理应多为他照顾着他的女儿!况且,你说的不对,殿下并没有逊色于你。你生来便是锦衣玉食,丞相大人的掌上明珠,在赵府过着众星捧月,想什么得什么的好日子十年,入了宫,也是被先皇放纵的无法无天。

    而殿下呢,只因要活命,便在刚落地时,就被迫与亲生父母分离,去寺庙里过那种孤家寡人的清冷日子,她是在乡野荒芜之地生活了十几年,野了太久,性子活泼,一时难以更改,与那些生来便在皇家贵族府邸内教养的公主小姐无法相比,一举一动间,根本不像个帝公主。

    可她待人温和,大度明理,品性善良,比那些矜贵的千金小姐不知道要讨人喜多少分,一身傲骨,却没有令人生厌的贵女傲气,与人为善,从不斤斤计较,背地里使手段,她有一片怜悯众生的慈悲心,正因她幼时过的艰苦,所以她比谁都懂得人活着,有多么困难,多么重要,人的性命,有多么可贵!莲蕊,当一人真正视人命为草芥的时候,她就离入魔不远了!”

    “长姐这是在讥讽莲蕊视人命为草芥,要入魔了么?呵,也对,我同一个刚见面就与亲妹妹动刀剑,甚至刺伤亲妹妹的冷血人,说什么亲疏,论什么亲情!长姐,我是念及你当年舍命进火场救我的恩情,才对你再三礼让。我如今便同你明说吧,我讨厌帝女,也不想在皇宫见到帝女,不想被她处处压制一辈子。谁同我的仇人交好,我便记恨谁。日后,若长姐再为了庇护帝女而伤害小妹,可就别怪小妹不顾及骨肉亲情,翻脸对付长姐了!”

    “莲蕊,你还是不明白……你比帝女年长好几岁,却远不如帝女成熟稳重。至少帝女,不会像你一样,动辄便与人为恶,与人为敌,与人为难!莲蕊,待人处事,宽和一点吧,莫让自己成了人见人厌,人人喊打的娇纵女子。这样,你会钻牛角尖痛苦一辈子的。

    莲蕊,皇宫是上羽家的,整个大禹国,都是上羽家的,你只是个小小丞相之女,纵有大祭司的身份,在皇宫,也不过是个没有品阶,没有官衔,比普通宫女尊贵一些,随时都有可能会被撵出宫闱的上等奴仆。皇宫于你而言,始终都是他人篱下。

    你以为,你长在皇宫祭司阁,便是连帝王都忌惮三分的尊贵存在,那皇宫,便是你大祭司的天下了么?帝王恩宠你时,你是祭司,帝王不愿宠你时,你什么都不是,父亲也好,你我也罢,都只不过是上羽家的仆人罢了。上羽家的帝王帝女,都是我们的主人,我们既依附他而生,便要辨得清主次,掂的清自己的轻重。不是所有帝王,都像先帝一样心软仁慈,帝王手下,你我皆是蝼蚁。”

    “长姐喜欢随遇而安,小妹却不以为然,小妹不想做他人手下的蝼蚁,小妹要做翱翔九天的鹰王,小妹要让所有人,都匍匐在小妹的身影下。小妹不想让自己的命运被他人掌控,小妹要做,就做掌控他人命运的人,总有一日,普天之下,小妹会是那个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人!”

    做九天的鹰王,掌控他人命运的人……这姑娘,还真是有点远大理想。

    懒得再听她大放厥词,我带着小花藜绕路轻着步伐往另一方向灯火通明的风雨长廊下走了去——

    “这个恶婆娘,狐狸精!竟然敢这么口出狂言!殿下,她这话句句都是杀头的重罪,您为何不治她的罪?这几日她屡屡冒犯您,您怎么总是纵着她啊,搞得像咱们怕她一样……大禹国三代无帝女,祭司阁在君王的手下真是行事越来越嚣张了!

    都怪先皇以前太惯着她们了,才让她们根本没将您当回事,把祭司阁受帝女掌管这条铁律给忘得一干二净了!真是笑话,祭司阁的继任大祭司竟不晓得祭司阁到底由何人管理,到底听命于何人……她以为,陛下也像先皇那样好骗么,回宫了我一定要告诉陛下,化霖祭司在江都的所作所为,都是怎么欺负殿下的,看陛下不扒了她的皮!”

    我挑眉兴致不错的听着小花藜的碎碎叨念,漫不经心的应了个嗯,将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手里刚拆开的那封书信上了……

    信纸从信封中掏了出来,淡紫色的压花宣纸上还残留着两缕淡淡的龙涎香气息,轻慢的展开了整张家书,端正的笔墨中规中矩的印在了兰花紫宣上,入目的熟悉字体仿若自带温度一般,令人一眼看到,便满心暖洋洋的……

    凉娍吾妹,见字如晤:

    离京一月,兄甚想念,听闻途中多有坎坷,兄倍牵挂,江都雨寒,水土冰凉,不知吾妹穿衣可暖,饮水可饱。临熙险地,兄日夜忧心凉娍之安危,兄……

    字迹至此,突然停顿,然下句是:

    近日批阅奏折,脑子多少批的已经不清醒了。你我兄妹二人之间,就不用这么文绉绉的官语来互通书信了,毕竟,吾妹有些傻,往深处写,小凉娍可能会看不懂。

    吾妹在江都,可还吃得饱穿得暖?江都的府衙可有怠慢吾妹?雨灾一事,尽力而为便是了,勿要给自己太大负担。

    吾妹走后,宫中的桃花日益凋零,御花园的景致大不如从前,赵丞相进宫时还感叹了一句,有吾妹在,皇宫每年得省去一大笔拾掇花园子的开支。

    一页看完,续上下一页:

    见暖昨日火急火燎的碰了只老鼠进勤政殿,道是吾妹所养,吾妹走后,被猫吓出了毛病,日夜不吃不寐。朕感慨吾妹爱好之特殊,正欲宣兽医进宫看吾妹的宝贝老鼠,未料见暖又道,此鼠乃是吾妹给朕准备的生辰礼物……

    吾妹须得好好同为兄解释一下,为何春帝宫人人都知晓,为兄喜食老鼠肉?

    吾妹还特意挑了只最肥的,意欲送给为兄涮火锅、、、

    吾妹,为兄这一世英名,全都毁在了吾妹手中。

    罢了,吾妹开心就好,吾妹的礼物,朕已收到,吾妹有心,朕甚欣慰。

    言归正传,江都不太平,吾妹切要小心为上,吾妹若在江都损了一根毫毛,朕必让江都知府碎尸万段!

    吾妹在江都,不许太劳累,繁杂事朕业已交给刘尚书去办了,吾妹,照顾好自己就是了。

    宫中之事,切勿担心,为兄可处理得当。

    吾妹为兄所受的委屈,兄不会忘记,回宫兄殿中的奇珍异宝,紧着吾妹随意挑选。

    吾妹人好,便一切都好……

    心有万言,却仅能言尽于此,尺素太短,难寄思念。

    吾妹,早点回来。

    信末了,又特意用放大的字体突出了一句话:盼与吾妹共食鼠肉火锅。

    读完这封家书,我忍不住的哈哈大笑出声,宝贝的将家书折好护进怀中,开心的自言自语道:“八百里加急,就为了和我算老鼠的账,我这哥哥还真是童心未泯,可爱的很!”

    花藜顿时黑脸汗颜:“啧。殿下你真是……陛下你真是!你们兄妹俩可真是亲密无间,这才多久,八百里的家书就蹦出来了……殿下你也就只有在读陛下写的东西时才会笑得这么开心!”

    我把书信放回袖子里,心情愉快道:“那当然!那是我亲哥哥,最疼爱我的亲哥哥!他是我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他给我送书信来,我当然开心啦!”

    花藜故作老成的摇了摇头:“哎,先皇真是多少辈子修来的福气,才让自个儿的儿女相处的如此融洽,关系如此亲近。想当年太上皇便与自家姐姐诛筠少公主脾性不和,诛筠少公主后来甚至还起了想取而代之的心思,被太上皇得知以后,眼都不眨一下的便将她全家给满门抄斩了……听说太上皇当年连少公主家四五岁大的小公子都没放过……

    正因如此,才吓得太上皇时期,以及先皇时期的那些少公主都活的小心翼翼如履薄冰,有的坚持要搬出皇宫居住,有的直接离了京,还有的直接跑荒山老林隐居去了……

    先皇运气好,一辈子只有一儿一女,偏偏这一儿一女,儿子仁义温和,女儿乖巧懂事,儿子又与女儿关系极好,皇宫中,陛下与殿下这一代,又没有旁的少公主在,所以先皇完全不用担心儿子和女儿会闹出什么不愉快,甚至自相残杀,多好,这也算是上天对于先皇仁慈一辈子的恩赐吧。”

    “嗯,你说的对!”我轻颔首,理了理广袖深吸一口气:“我这个哥哥啊,打小就疼爱我。记得在宫外跟着师父修行的那些年里,他常常偷溜出皇宫趁夜翻墙进寺庙看我,有一回还被我二哥和庙里守夜的一众小和尚给当成了偷东西的贼,几棒子差些将他给抡晕了。我闻声赶过去制止他们时,我哥就可怜兮兮,鼻青脸肿的从麻袋里挣扎着露出一个头来,瞧见我,还咧嘴扯出了一个傻里傻气的笑,从怀中掏出了一根被保护的完好无损的糖葫芦,流着鼻涕和我说:呐,妹妹,我没骗人,我这次再来,是真的会给你带糖葫芦,还是特别甜的那种。我看着宫中的小李子做了一整天,特意挑了根做的最漂亮的留给你!”

    花藜捂嘴惊呼:“不会吧!陛下小时候还流鼻涕?还被人当做贼给打了?打太子……那可是灭九族的大罪,陛下没有下令劈了那些小和尚吗?”

    “我父皇他倒是想,但是没敢这么做……毕竟那寺庙是什么地方啊,那是我两位师父罩着的地盘!我父皇若是敢对那地方下手,我师父非冲进皇宫揍他不可!”我揣着手心情甚好的回忆往昔,无尽感慨的道:“皇帝也是人,皇帝也有当小孩的时候,皇帝小时候肯定也会流鼻涕啊。不过你还别说,我哥小时候白白净净的,生的像个玉娃娃一样,我二师父之前就特别喜欢捏我哥的脸蛋……

    啧。听说那会子,我父皇见到我哥鼻青脸肿的回了宫,脸瞬间就黑了,为了不让太子被揍青脸的丑闻传出皇宫丢他的脸,我父皇愣是把我哥关在东宫里锁了大半个月。

    也是那一次,我父皇深切的意识到,拥有一身不得了的武艺有多么重要……原本我哥的武艺是同朝中的一名大将军学的,经过那次的事情后,我父皇就把我哥的武艺师父也换成了我师父,我师父原本就在宫中给我哥还有安南侯授君德课,后来被我父皇强行压榨,推辞不得的情况下,只好勉强也兼任了我哥和安南侯的武艺师父,传授他们高深功法,仅仅一两年的时间,我哥的武功就突飞猛进了很长一大截。

    再后来他来寺庙寻我,就再也无人能拦得住他了,连寺庙里收养的两条野狗都被他训导的服服帖帖……我师父说,我哥是个习武的好苗子,所以教起来不费劲,这些年来,我哥修习文武格外用功,如今的我哥,已经与十年前截然不同了。身份不同了,性子不同了,能力,也不同了……”

    “以前是太子,现在是陛下,肯定会不同了……原来,安南侯与陛下,还有殿下,你们三个是同门师兄妹啊!”花藜瞪大眼睛,一副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一样的表情。

    我咬唇点了点头,镇定道:“准确来说,是这样的,我们都是出自一个师父门下,只是,学的技艺不一样。安南侯与我哥同师父学了为君之道,高深武功,而我同师父学的,则是玄门法术。我的历史课,四书五经课,都是二师父教的……说来,当初我师父最看好的徒弟,并不是我和哥哥兄妹俩,而是那个安南侯。”

    花藜不解:“咦,为什么?”

    我摊手:“因为安南侯比我哥学的快,学得好呗,安南侯打架比我哥还凶猛。”

    花藜抽了抽眼角:“啊?您不是说,国师大人夸过陛下是习武的好苗子么?那为什么,陛下打不过安南侯啊?”

    我颓废叹气:“我师父是说过,我哥是个习武的好苗子。可我师父又说过,安南侯是个习武的天才。”

    “啊?”花藜有些失望的惋惜:“一个好苗子,一个天才,怪不得国师大人更看好安南侯呢……只是咱们至今也无缘分看见安南侯一面……奴婢还真想一睹那位传说中的战神侯爷的风采呢!”

    我抿了抿干涩的唇,亦是附和道:“以前只一味认为安南侯长得丑,又凶,又狠,煞气太重,所以才不敢看他。可,听莲枝与崖魇的形容……他好像还是位眉清目秀的翩翩公子,我突然,也对他感点兴趣了,我也想瞧瞧他到底长什么样!若是又俊朗,又斯文,又能打架,又爱民如子,那京城百姓们将他奉为神明,也就不稀奇了。”

    花藜挎上了我的胳膊,贼兮兮的同我提议道:“那殿下,等咱们回京城了,有机会了,就去偷偷看一眼安南侯吧,反正安南侯现在也要长住京城,参政议事日日上朝,那也就是,咱们天天都可以去瞧他……选个合适的时间,咱们去一睹风采!”

    我随和的应允:“好,没问题!”

    走尽一条灯火璀璨的长廊,我在花藜的搀扶下登上了三层台阶,绕到了一重楼阁的屋檐下。

    “殿下,九日之期就要到了,这江都的雨灾,殿下有把握么?”

    “照着眼下这个情形,大抵是没有问题的。”

    “奴婢只怕,万一,有个什么差池……”

    “世事瞬息万变,即便是有差池,也只能证明机缘未到……”话未说完,小腹又猛地剧痛了起来。疼痛来的太过猝不及防,陡然痛的腿上一软,我差些一脑门摔地上去……

    “殿下!”花藜抓着我的胳膊要接住我,可身子瘫软的那一瞬,另一只健壮有力的手臂倏然缠上了我的腰肢,猛得收力将我往怀中一带,我这羸弱的身子便重心不稳的顺势扑进了一个染着淡淡清莲气息的温暖怀抱——

    “姑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