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驯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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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真是不断的让人吃惊啊!手撑在了下巴上,萧凌风看着那已经掌握诀窍和白马拼上耐力的林朝,嘴角的笑容淡而轻,带了一丝冷意。
“呔你个妖女!又在想什么诡计?”多吉骑着黑马走到马车边,看着她的神色不觉打了个冷战,指着她叫道。
“我一直想问,多吉,你的燕国话跟谁学的?”萧凌风收回目光,将多吉打量了一下,笑意浅浅的问道。
“啊?是一个路过朗卓玛家领地的和尚,从燕国来的和尚,说是去天竺取经,叫三藏什么的。”多吉自然的回答完后又瞪起了眼,道:“你问这个做什么?你有何诡计?”
难怪动不动就呔,还妖孽,萧凌风伸手摸了摸黑马的头,笑道:“没事,随便问问。”
看着黑马居然温驯的让她摸还伸出舌头舔了舔她手,多吉一双眼睛瞪得再也不能更大,惊异的看着她。
“这马不错,好生待它吧。”赞赏似的拍拍黑马,萧凌风看向了动作已经慢下来的白马,然后打了声呼哨,嘴里发出了低低的嘟囔声。
白马停止了折腾,迈着小步跑到了马车边,带了委屈般的探头在萧凌风手掌心里轻嗅着。
林朝的眼睛顿时也如同多吉一般瞪大。
安慰似的摸了摸白马的头,萧凌风低声在它耳边嘀咕了几声,然后拍着它撒娇般晃动着耳朵,对林朝道:“恭喜你,这是有着天马血脉的良驹,好好待它,它会是你最忠诚的朋友。”
“你懂马语?”林朝惊诧的问道。
轻笑一声,萧凌风道:“兽和人一样,也都是活生生的生命,你只要真心的去听从去了解,就知道它们在想什么要表达什么,同样的,你的善意,它们也会知道。”何况,它们并非普通的马,是有天马血统,灵智自然要高,只是,这两人居然能得到天马的认可,这是说他们两个的实力强呢?还是有****运?
两匹马本是马群的头马,头马被收服,其中一半的马分群奔向了草原,另外一半却留了下来跟随着他们。
看着那群良驹半晌,在多吉摆开架势准备和林朝再次开打之时,萧凌风道:“这马要是带去京城,不知道能卖多少?嗯!就这么办!多吉啊,你想不想去见识下市面?”
“啊?”多吉收起架势转头问道:“什么市面?我喜欢吃青稞面!”
“就是,你想不想去看漂亮的姑娘,吃好吃的东西,找强壮的勇士打架?”一边问着,一边从车里拿了个小包袱出来丢给正脱着破烂衣衫的林朝,萧凌风笑道:“我们要去京城,就是燕人最繁华的城市,里面玩的东西可多,厉害的人也多,你想去的话,可以扮作卖马的藏人,带着这些马到京城去卖,不过咱可说好,卖马的钱三分之二归我,三分之一算做你这一路的路费伙食费和养马的饲料钱。”
呲牙咧嘴的从包袱里拿出伤药给伤口抹上,林朝道:“嗯,卫晞那里正好缺马,可以找他卖个好价钱,这群马也可以不用分开。”
若是他带着这群马,第一是他不会养马也不会赶马,第二是卫晞肯定会直接没收,但是友好邻国吐蕃藏人的马,卫晞总不好意思白要,说不定为了燕国的名誉还能给多点!
那取经和尚嘴里说的地上都是蜜糖的燕国京城?那个住的是青瓦大屋,睡的是木头做的大床,吃的是各种各样想象不出的好东西,还有各种各样的人,那里的女人不像肃南草原的女人豪爽,那些高门贵女连家门都不出,那里的男人会各种诡计,不用打仗就可以杀很多人,那样神奇让他一直想象不出那究竟是个怎样奇怪的地方……,嗯,的确是个好提议,反正都下山了,摸着下巴,多吉很是严肃的想了半晌后,道:“我可没有你们燕人的钱,你是主妻,你要管我吃才行!而且一定要让我吃饱!”
“主妻是什么?”林朝好奇的问道。
“咱们那,若是一家之主是女子,那么女子可以招几个男人一起过日子,那取经和尚说,燕人管这个叫主妻。”说完,多吉就瞪了萧凌风一眼,咬着牙道:“先说好,我可不认这个!等我打败了这个男人,咱们就什么关系都没有了!”
“你现在就可以打败我!我认输!”林朝叫道。
“你当我多吉是什么人?我是肃南第一勇士,从不做那什么危什么人的事情,等你伤好了,京城也逛没意思了,我一定会打败你的!”多吉用俯视的目光很是傲气的道。
你就直说你想蹭吃蹭喝逛完京城不就是了!
经过山丹县城的时候,萧凌风给多吉买了赶马用品和一些日常用品,追着萧凌风从山上下来,多吉只带了自己的腰刀和一些干粮,衣服都没带一件,又一直是在森林里面瞎逛,一身又脏又臭。
“呔你个妖女!你想干什么!”紧紧抓着自己的腰带,虽然满脸胡子,依然可以感觉到他的脸上一片绯红,连叫声都带了点抖。
手在木桶里试了下水温,萧凌风阴笑道:“是你自己脱了跳进去,还是要我帮你?”
“我很健康!”多吉叫道,在她那目光下不觉退了一步,更紧的抓住了自己的腰带。
“少跟我啰嗦,晚上的羊肉还要不要吃?”将一条大浴巾搭在了木桶边上,萧凌风眼角一挑,笑道。肃南草原海拔高,那里气候寒冷细菌也少,所以不洗澡也不会生病,但是现在开始往海拔低的地方走,就不行了,何况,就算他是骑在马上赶马,她也受不了他偶尔跑过来时那一股子骚味。
“要吃!”多吉很纠结,这个女人和那燕人的羊肉作法跟他们那不一样,味道好吃多了,在吃和洗澡麻烦之间考虑了片刻,多吉果断的解开腰带,露出了光溜溜的身子,然后在萧凌风的眼前,长腿一迈就跨进了木桶。
木桶里的水温微微有些烫,里面不知道放了些什么,带了好闻的味道,让人心境平和身体也放松起来,多吉发出舒服的声音,然后拿起布自己擦拭起来。
本欲转身的萧凌风顿了一下,无奈的叹口气,转回身拿过他手上的布,沾了香脂替他擦那宽大的后背,看着他背后那因为热气而淡淡显露出来的花纹,眼神深沉,嘴角噙了一丝苦笑。
央金婆婆啊,你可真是会替我找麻烦!我不是你那伟大族长的救命恩人的嘛?你就这么对待救命恩人?
背后的手温柔的擦拭着他自己擦不到的地方,力度刚刚好,让他很是舒适,想起临走时央金婆婆说的话,一缕绯红浮上了多吉的耳朵。
“这香脂不好。”背后忽然想起的声音让多吉一惊,啊了一声。
“嗯,再过不远就是焉支山,现在是红蓝花开花的时候,”自言自语般的,萧凌风道:“上去瞧瞧?”
“你要上焉支山?”多吉惊然回头,又忙转回身,想起她现在挂着自己主妻的名义,又鼓起勇气回头道:“那边不是月羌族的地盘嘛?”
“我只是上山采集点药材,不会和他们发生冲突了,”轻轻一笑,指腹抚过多吉背后越发狰狞的纹路,萧凌风道:“就算发生冲突,不还有你在嘛。”本就是为你上山采药,出事了自然你上!
心头涌上一丝奇异的感觉,让多吉微微愣神了一下,然后别扭的道:“在没赢那个燕人之前,我自然不会让别人动你。”
山丹县城不大,只是一个两条街的古堡而已,有人带了两百多匹好马的事情,不出一刻就传遍了县城,日落时分,便有快马出了县城门口。
林朝坐在客栈的大堂里,看着面前几个人,表情很是和蔼的笑道:“几位的好意在下心领了,不过这些是军马,在下领着军职,如若私下将军马贩卖,那可是砍头的罪。”
“这位小兄弟可真会说笑,若是军马,怎么就你们两人送马?兄弟,明人不说暗话,这马是前面大草滩上的野马吧?兄弟能收复了这些野马也是本事,可是就靠你们两人,怎么可能将马送到京城?”一个商人模样的中年男子笑道:“若是觉得价格少了,我再加一成如何?”
从腰间掏出军牌搁置在了桌上,林朝笑意浅浅,手指轻轻敲了敲军牌,然后看着那中年人眼瞳一缩,微笑拱手告辞。
人手还是少了些,虽然多吉赶马的本事的确高超,两百多匹马他一个人完全照顾掉了,但是过了凉州就进入人口稠密的陕西一带,更别提中原之地,去往京城这一路,窥视这群良马的人一定不少,但是要另外雇人的话又要多花钱。
“兄弟!”一只大掌拍在了桌子上,那震动打断了林朝的苦思,抬头看着面前五大三粗的汉子,林朝将桌上的军牌收回,做了个请坐的手势,然后笑问道:“何事?”
“看兄弟也是个爽快人,咱不说暗话,我姓安,安大石,是大草滩上养马的,”对林朝对面一坐,汉子笑得爽快,声音却压得低,道:“咱正好也有群马要送往洛阳,咱那人手足,兄弟要不跟咱们结个伴,路上也有个照应。”
林朝微微一愣后便笑道:“安大哥好意心领了,不过小弟带的是军马,只怕不大方便。”
安大石一笑,道:“此去前面要通过焉支山,焉支山上的月羌氏可是好马之人,小兄弟,你好生想想,我们可有两百多人。”
两百多人……
带着一群马仓惶而逃的样子的确是很壮观。
这个人……,真是不断的让人吃惊啊!手撑在了下巴上,萧凌风看着那已经掌握诀窍和白马拼上耐力的林朝,嘴角的笑容淡而轻,带了一丝冷意。
“呔你个妖女!又在想什么诡计?”多吉骑着黑马走到马车边,看着她的神色不觉打了个冷战,指着她叫道。
“我一直想问,多吉,你的燕国话跟谁学的?”萧凌风收回目光,将多吉打量了一下,笑意浅浅的问道。
“啊?是一个路过朗卓玛家领地的和尚,从燕国来的和尚,说是去天竺取经,叫三藏什么的。”多吉自然的回答完后又瞪起了眼,道:“你问这个做什么?你有何诡计?”
难怪动不动就呔,还妖孽,萧凌风伸手摸了摸黑马的头,笑道:“没事,随便问问。”
看着黑马居然温驯的让她摸还伸出舌头舔了舔她手,多吉一双眼睛瞪得再也不能更大,惊异的看着她。
“这马不错,好生待它吧。”赞赏似的拍拍黑马,萧凌风看向了动作已经慢下来的白马,然后打了声呼哨,嘴里发出了低低的嘟囔声。
白马停止了折腾,迈着小步跑到了马车边,带了委屈般的探头在萧凌风手掌心里轻嗅着。
林朝的眼睛顿时也如同多吉一般瞪大。
安慰似的摸了摸白马的头,萧凌风低声在它耳边嘀咕了几声,然后拍着它撒娇般晃动着耳朵,对林朝道:“恭喜你,这是有着天马血脉的良驹,好好待它,它会是你最忠诚的朋友。”
“你懂马语?”林朝惊诧的问道。
轻笑一声,萧凌风道:“兽和人一样,也都是活生生的生命,你只要真心的去听从去了解,就知道它们在想什么要表达什么,同样的,你的善意,它们也会知道。”何况,它们并非普通的马,是有天马血统,灵智自然要高,只是,这两人居然能得到天马的认可,这是说他们两个的实力强呢?还是有****运?
两匹马本是马群的头马,头马被收服,其中一半的马分群奔向了草原,另外一半却留了下来跟随着他们。
看着那群良驹半晌,在多吉摆开架势准备和林朝再次开打之时,萧凌风道:“这马要是带去京城,不知道能卖多少?嗯!就这么办!多吉啊,你想不想去见识下市面?”
“啊?”多吉收起架势转头问道:“什么市面?我喜欢吃青稞面!”
“就是,你想不想去看漂亮的姑娘,吃好吃的东西,找强壮的勇士打架?”一边问着,一边从车里拿了个小包袱出来丢给正脱着破烂衣衫的林朝,萧凌风笑道:“我们要去京城,就是燕人最繁华的城市,里面玩的东西可多,厉害的人也多,你想去的话,可以扮作卖马的藏人,带着这些马到京城去卖,不过咱可说好,卖马的钱三分之二归我,三分之一算做你这一路的路费伙食费和养马的饲料钱。”
呲牙咧嘴的从包袱里拿出伤药给伤口抹上,林朝道:“嗯,卫晞那里正好缺马,可以找他卖个好价钱,这群马也可以不用分开。”
若是他带着这群马,第一是他不会养马也不会赶马,第二是卫晞肯定会直接没收,但是友好邻国吐蕃藏人的马,卫晞总不好意思白要,说不定为了燕国的名誉还能给多点!
那取经和尚嘴里说的地上都是蜜糖的燕国京城?那个住的是青瓦大屋,睡的是木头做的大床,吃的是各种各样想象不出的好东西,还有各种各样的人,那里的女人不像肃南草原的女人豪爽,那些高门贵女连家门都不出,那里的男人会各种诡计,不用打仗就可以杀很多人,那样神奇让他一直想象不出那究竟是个怎样奇怪的地方……,嗯,的确是个好提议,反正都下山了,摸着下巴,多吉很是严肃的想了半晌后,道:“我可没有你们燕人的钱,你是主妻,你要管我吃才行!而且一定要让我吃饱!”
“主妻是什么?”林朝好奇的问道。
“咱们那,若是一家之主是女子,那么女子可以招几个男人一起过日子,那取经和尚说,燕人管这个叫主妻。”说完,多吉就瞪了萧凌风一眼,咬着牙道:“先说好,我可不认这个!等我打败了这个男人,咱们就什么关系都没有了!”
“你现在就可以打败我!我认输!”林朝叫道。
“你当我多吉是什么人?我是肃南第一勇士,从不做那什么危什么人的事情,等你伤好了,京城也逛没意思了,我一定会打败你的!”多吉用俯视的目光很是傲气的道。
你就直说你想蹭吃蹭喝逛完京城不就是了!
经过山丹县城的时候,萧凌风给多吉买了赶马用品和一些日常用品,追着萧凌风从山上下来,多吉只带了自己的腰刀和一些干粮,衣服都没带一件,又一直是在森林里面瞎逛,一身又脏又臭。
“呔你个妖女!你想干什么!”紧紧抓着自己的腰带,虽然满脸胡子,依然可以感觉到他的脸上一片绯红,连叫声都带了点抖。
手在木桶里试了下水温,萧凌风阴笑道:“是你自己脱了跳进去,还是要我帮你?”
“我很健康!”多吉叫道,在她那目光下不觉退了一步,更紧的抓住了自己的腰带。
“少跟我啰嗦,晚上的羊肉还要不要吃?”将一条大浴巾搭在了木桶边上,萧凌风眼角一挑,笑道。肃南草原海拔高,那里气候寒冷细菌也少,所以不洗澡也不会生病,但是现在开始往海拔低的地方走,就不行了,何况,就算他是骑在马上赶马,她也受不了他偶尔跑过来时那一股子骚味。
“要吃!”多吉很纠结,这个女人和那燕人的羊肉作法跟他们那不一样,味道好吃多了,在吃和洗澡麻烦之间考虑了片刻,多吉果断的解开腰带,露出了光溜溜的身子,然后在萧凌风的眼前,长腿一迈就跨进了木桶。
木桶里的水温微微有些烫,里面不知道放了些什么,带了好闻的味道,让人心境平和身体也放松起来,多吉发出舒服的声音,然后拿起布自己擦拭起来。
本欲转身的萧凌风顿了一下,无奈的叹口气,转回身拿过他手上的布,沾了香脂替他擦那宽大的后背,看着他背后那因为热气而淡淡显露出来的花纹,眼神深沉,嘴角噙了一丝苦笑。
央金婆婆啊,你可真是会替我找麻烦!我不是你那伟大族长的救命恩人的嘛?你就这么对待救命恩人?
背后的手温柔的擦拭着他自己擦不到的地方,力度刚刚好,让他很是舒适,想起临走时央金婆婆说的话,一缕绯红浮上了多吉的耳朵。
“这香脂不好。”背后忽然想起的声音让多吉一惊,啊了一声。
“嗯,再过不远就是焉支山,现在是红蓝花开花的时候,”自言自语般的,萧凌风道:“上去瞧瞧?”
“你要上焉支山?”多吉惊然回头,又忙转回身,想起她现在挂着自己主妻的名义,又鼓起勇气回头道:“那边不是月羌族的地盘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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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头涌上一丝奇异的感觉,让多吉微微愣神了一下,然后别扭的道:“在没赢那个燕人之前,我自然不会让别人动你。”
山丹县城不大,只是一个两条街的古堡而已,有人带了两百多匹好马的事情,不出一刻就传遍了县城,日落时分,便有快马出了县城门口。
林朝坐在客栈的大堂里,看着面前几个人,表情很是和蔼的笑道:“几位的好意在下心领了,不过这些是军马,在下领着军职,如若私下将军马贩卖,那可是砍头的罪。”
“这位小兄弟可真会说笑,若是军马,怎么就你们两人送马?兄弟,明人不说暗话,这马是前面大草滩上的野马吧?兄弟能收复了这些野马也是本事,可是就靠你们两人,怎么可能将马送到京城?”一个商人模样的中年男子笑道:“若是觉得价格少了,我再加一成如何?”
从腰间掏出军牌搁置在了桌上,林朝笑意浅浅,手指轻轻敲了敲军牌,然后看着那中年人眼瞳一缩,微笑拱手告辞。
人手还是少了些,虽然多吉赶马的本事的确高超,两百多匹马他一个人完全照顾掉了,但是过了凉州就进入人口稠密的陕西一带,更别提中原之地,去往京城这一路,窥视这群良马的人一定不少,但是要另外雇人的话又要多花钱。
“兄弟!”一只大掌拍在了桌子上,那震动打断了林朝的苦思,抬头看着面前五大三粗的汉子,林朝将桌上的军牌收回,做了个请坐的手势,然后笑问道:“何事?”
“看兄弟也是个爽快人,咱不说暗话,我姓安,安大石,是大草滩上养马的,”对林朝对面一坐,汉子笑得爽快,声音却压得低,道:“咱正好也有群马要送往洛阳,咱那人手足,兄弟要不跟咱们结个伴,路上也有个照应。”
林朝微微一愣后便笑道:“安大哥好意心领了,不过小弟带的是军马,只怕不大方便。”
安大石一笑,道:“此去前面要通过焉支山,焉支山上的月羌氏可是好马之人,小兄弟,你好生想想,我们可有两百多人。”
两百多人……
带着一群马仓惶而逃的样子的确是很壮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