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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白衣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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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叶三郎最讨厌这样的士兵,到一个小镇里来耀武扬威。如果是换作之前,他少不了要教训他们一番,要教他们如何当好一个大唐帝国的兵。

    可现在他的身份已经不同,朝廷虽然没有明文下来,不追究叶家军之事,但叶家军在前线战败这是事实,朝廷可以随便捏造一个理由,将他们定罪。

    叶三郎又想到:叶家军也许仅存活着的,只有他和叶倚天了。如果因这一事情,而触怒两个士兵,暴露身份的话,叶倚天要进学院之事,也就因此耽搁,也许这一耽搁,就会错过一辈子。

    这两个小喽啰士兵,本来在县城里好好的,却被上头派到了八乡镇来,而八乡镇地处偏僻,又是穷乡僻壤,连好吃的饭馆都没有,酒也大多数是劣酒。

    没好吃好喝的,又缺少春意楼,两个人心里早就不爽快,他们知道下个学期的学院招生,已经快要开始,肯定会有不少乡村的人会往县城或者是往东洲城里赶,于是就在这条通往县城的路上拦着,想从赶往县城的人身上捞点好处。

    他们等了许久,都没有等到像样的人,这一下看到姚桃花骑着良驹,又有一驾马车,想来是个有油水的肥羊了,起初看到叶三郎这个人,见他的脸上留着胡子,眉毛浓粗又长往上蹙起,脸相也有凶狠之意,又强壮如牛般,心里有些不敢,但当他们瞧见骑良驹的姚桃花时,只见姚桃花面若桃花,那洁白无瑕的粉颈,露在外面,以及那丰满傲人的胸膛,便让两人胆往一边生了。

    他们是刚从县城下来,那知道桃花村在哪里,于是手握青铜剑的士兵冷笑的说道:“什么桃花梅花的,没有听说过,你们是要去哪里?”

    姚桃花见叶三郎说话生硬,知他心里来气,但大家也不想在这与唐兵之间发生不愉快。

    “我们送小孩去东洲城里进学院。”姚桃花就接口说道。

    另一个唐兵冷“哼”一声,“是吗?我们倒要看一下,车厢里藏的是什么。”

    叶倚天从里面挑开挡住车厢门的帘子,从里面出来,“兵哥哥,我们真的是去东洲城里的学院的。”

    “你快下来,我们要检查里面藏有什么东西,说不定你们都是魔者附体,来祸害我们大唐帝国人类的。”

    “特别是这个女的,你下来!”

    两个士兵竟然你言我一语,将火烧到了姚桃花的身上。

    姚桃花虽很少出门,但也知道两个小兵是想要好处,于是便从良驹背上下来,顺手从袖中拿了一锭银子出来,递给他们,“知道二位兵哥哥辛苦了,一点小意思,望方便望方便!”

    叶三郎最讨厌这种人,利用身上的一身衣服,仗着自己是朝廷的兵,就来捞好处,但也想到此时小不忍则乱大谋,也只能忍着怒火,不便作声,只好让银子去作声算了。

    手握青铜剑的士兵,一边嘴角上扬了一下,伸手去接姚桃花手中的银子。

    突然他趁接银子之机,一把握住了姚桃花给银子的手,“哇!大姑娘的手好好看哦,又白又嫩又柔软。”

    姚桃花手被他捉住“啊!”的一声惊叫,立即抽手,却没有抽得出来。

    叶三郎脸上的胡子立即一根根的竖了起来,他们要银子,他可以忍,但却在光天化日之下,做出调戏女人之事来,恕不可忍,他那碗口大的拳头,已经握住,正要挥出之时,突然二道金黄色的光,“嗤嗤”两声从姚桃花的身边穿过。

    两道金黄的光来的很快,去的更快,只一闪就没了,然而两个士兵却在金黄色的光线消失之时,突然向后弹出一丈之外,摔倒在地上,“哇哇”直叫,嘴角里溢出血来,双手按住胸口,大惊失色,很是狼狈。

    就在这时,只见一头满身金色的金麒麟拉着一辆马车不急不慢的从他们身旁而过。

    看到这架势,明眼人都知道,坐在车厢内的人,非富即贵!

    车厢内还散发出淡淡的香味,仿若是姑娘家的胭脂水粉之味。由于车厢内,用高档绸缎所挡,并看不见里面的人,有多大年纪,是男是女。

    金麒麟非常有灵性,并不用人催管,?都能感应的到,主人的心声。所以金麒麟拉着车厢,从他们身旁一过,就奔驰了起来。

    姚桃花见两个士兵还在地上“哇哇”直叫,就冷着脸过去检起掉在地上的银子,“这就省了!”

    士兵有事,自然不好,怕他们还有同伴,引起骚动,大家立即继续赶路。

    姚桃花虽然没有看清楚那两道金黄色的光线,是从何处而来,但她已经猜到是从金麒麟拉的车厢里发出来的。那里面坐的是什么人呢?那人为什么又要替他们出手呢?

    他们都不得而知。但他们知道,里面坐着的,一定是位好心人。

    金麒麟一跑起来,速度极快,早已消失到不知什么地方去了。

    他们急急的赶路,错过了在八乡镇吃饭的时间,而到下一个镇集,也不知道要多久的时间,只好找了个稍可乘凉的大树下,将就的吃些干粮充饥。

    现在正是夏日正午,太阳的光线很猛烈,大家就在大树下吃着干粮。

    吃干粮间,姚桃花问叶三郎,“你说,金麒麟的主人,为什么要帮助我们呢?”

    叶三郎吃着煎饼,摇头道:“想不透。”

    姚桃花看向叶倚天,说道:“给个机会你猜。”

    叶倚天也吃着干粮,摇头不语。

    叶三郎看向姚桃花洁白如玉的手,“桃花,你心里是不是在生我气?”

    姚桃花反问道:“我为什么要生你气?”

    叶三郎道:“你心里明白。”

    姚桃花的心里其实一直不舒服,帮她摆脱被士兵握住她手之人,是金麒麟的主人,而非叶三郎。

    “我刚开始是有点生气,但后面一想,你没出手,是因为你想出手的时候,被金麒麟的主人先出手了。”

    姚桃花这样说,的确也是对的,但其实叶三郎可以出手的更快,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却慢了。

    姚桃花看到叶三郎的眼神中,带着一丝内疚与自责,便微笑着道:“反正我现在没事了。”

    叶三郎双眼看向姚桃花,然后一字一字的说道:“以后我再也不会让你受到这种委屈的。”

    这一句话从叶三郎的口中斩钉截铁的说出来,让姚桃花的心里突然感到有一种她久违的幸福,从她的心底里升起,让她的整个人,一下子就充满了幸福感。

    她双目与叶三郎相互对视,那一刻里,他们的脸上都写满了幸福感。

    叶倚天忙转过头去说道:“这马匹和良驹能不能感觉的到,这里撒了一地的狗粮呢?”

    撒狗粮这句台词,是叶倚天在后世的电视剧里学来的。姚桃花与叶三郎自然不明什么意思,但也惊醒了两位四目相对的人。

    姚桃花立即不好意思起来,并觉脸蛋发烫,“我去给我的良驹找水喝。”

    叶三郎虽然是铁铮铮的汉子,然而面对儿女私情这一些事情,他也是初次尝到,心脏不但在加速跳动,也不好意思起来,“我去给马匹找好的草地。”

    两人同时而走,一个拉着良驹,一个拉着马匹,双双走开。只留下叶倚天呆立当地,咬着煎饼,无奈的摇了摇头,“这明摆着不想让我去做电灯泡嘛!”

    ......

    太阳终于没有那么晒了,他们也开始出发了,他们需在太阳没下山前,找到打尖的地方。

    所以他们也加快了速度。

    叶倚天躺在车厢内,看着书,他并没听到三叔和姚桃花说话。

    这一下他倒奇怪了起来,刚刚还含情脉脉的眼神相对,怎么这个时候就没有了话题说呢?

    叶倚天这时才十四岁,对男人之间的爱情也不了解,在后世里,他也只是从电视剧里看到过,当男女双方表露出了互相的好感时,反而话题就会变少,然而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却又能传达他们之间的一种感情。

    也不知道这样走了多久,叶倚天从外面射进来的阳光中,可以得知,太阳已经快下山了,他也听到了人们说话的声音。

    马车也在这个时候停了下来,叶倚天闻到了烧鸡的香味,还有刺鼻的爆炒辣椒的味道。

    叶倚天还没有下车,就被刺鼻的辣椒油烟呛的连打了两个喷嚏。

    马车没有动叶三郎也没有下地,这是怎么回事呢?

    叶倚天挑开半边卷帘,一下子他就看到了那头金麒麟,还有那发着晶光的车厢。

    这是他们在八乡镇里看到的金麒麟和车厢。那金麒麟的主人,应该也在这里了。

    叶三郎轻声的道:“下来吧!”

    叶三郎下了马车,姚桃花和叶倚天也下来了,这时客栈里面出来一位店小二,将良驹和马匹牵上。

    叶三郎就将车厢内的东西搬在怀内,“给两间有窗户的上房。”

    “好哩!”里面又走出一位店小二,过来帮叶三郎拿东西,并领着他们进里面。

    叶倚天一进客栈的用餐的大堂,就看到了一位白衣少年。并闻到了从白衣少年身上散发出来的胭脂水粉的淡淡香味。

    白衣少年也看向叶倚天。

    叶倚天不敢与他的视线接触,忙低下了头,跟随在三叔和姚桃花的身后。

    店小二给他们安排好上房后,他们便下楼来。

    叶倚天见那白衣少年并没有走,正坐在靠窗的桌前,吃着卤肉喝着小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