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熬夜码字人没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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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门村,茅草屋。
茅屋很小,局促而阴暗,空气中飘荡着浓郁的汤药味和湿柴生火的呛人烟味。
原本躺在草床上的苟烨在急促的咳嗽了几下后,锤着胸口缓缓地从床上坐起身来,将身子靠在墙上轻轻缓神。
他本是百万网文作家中一个小透明的存在,每天的工作就是码字,一刻不停的码字,期盼着未来有一天自己可以全网爆红,买房买车,讨个漂亮老婆,一起去周游世界。
由于作息严重紊乱,身体负担过大,终于在某天熬夜伏案码字的时候,他人没了。
他走的很突然,心里还有很多的目标没有达成。
其中最放不下的就是那本即将发布的新书,它寄托了苟烨所有的梦想和期待。
“可恶!如果那本书发出去,一定会是横扫各大榜单!”
这是苟烨在灵魂失去意识前最后一个念头。
再睁开眼的时候,他就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地方,在一个同名同姓的病秧子身体里重生了。
苟烨这个病秧子家里只有这一间草房和三亩田地。
四年前的一个夜晚,隔壁岛国的奴寇突然对临海的城镇进行洗劫,苟烨所在的村庄很不幸也遭遇了这场灾祸。
苟烨的父母为了掩护村民撤离,敲锣打鼓引开奴寇,最终力竭惨遭被奴寇杀害。
无依无靠的他,熬过初一熬十五,生病只能扛着,期待着免疫系统能够早日刚赢疾病君。
幸好,幸好,同村的村民们都是一副热心肠,持续不断的帮助他,救助他,才让他能活到今天。
对于苟父苟母引走奴寇之恩,总算是知道感恩戴德的,大家一同扶养了小苟四年。
四年后,苟烨年满18岁,在这个年代已经不算小了,可以去考取功名,也可以去种田耕地,或者做些小买卖。
再不济,也可以去做个打工人。
即便此时没有打工都是人上人的宣言,打工人每天赚的钱也够一日三餐等基本花销了。
但因长期的营养不良导致这苟烨瘦的像个小鸡仔,肩不能挑,手不能提,除了读书,他啥也不会呀!
因为没有父亲所教,连童生试都还没有去参加。
没有师授,他也就算个野路子书生了。最近几日,一场风寒突然击溃了这个小鸡仔的免疫系统。
再然后,虽然大伙儿凑钱给他请了个郎中,却还是于事无补,眼看着苟烨已经是出气多进气少,随时都可能断气,神仙也无力回天了,村民们无奈地摇了摇头,一个接一个地走出茅屋。
只有一个与苟烨年纪相仿的小女孩留了下来。她叫芸娘。
小时候和母亲逃荒来到这里,曾多次得到苟父苟母的援助。
苟烨感染风寒这些天,一直是芸娘在照顾她。
眼见苟烨可以从床上爬起来斜靠在墙上后,芸娘双目流下了泪珠,连忙扑上去查看情况。
“苟烨,苟烨,你好点了没?你不要吓唬我啊!刚才差点就以为你死掉了,芸娘不想你死啊!”
“芸娘?芸娘?!”
苟烨在昏迷中已经将全部这个病秧子原主的全部记忆接收,这时候正在脑海中回忆种种过往。
“我在这呢,芸娘一直都在!”
芸娘紧紧地抱住了苟烨。
“不是,这也太热情了吧,一醒过来就被人按头埋在怀里!啊!我不能呼吸了!”
虽然呼吸的气息逐渐变粗了,但是苟烨并没有拒绝的打算。
眼前这个柳眉杏眼、双目含泪、身形纤瘦但依旧有料的小娘子也太暖了吧。
“好吧,看样子又是个穷吊丝之路。”
幽怨地叹了口气,苟烨心下抱怨道:
“这贼老天,搞的什么幺蛾子,为什么要让自己再走一遍穷吊丝的路?”
突然,一双小手摸在苟烨头上。
“苟烨,你烧退了,太好了,太好了!”
芸娘激动地跳了起来。这剧烈的晃动差点让苟烨喘不过气来。
“停,停!”
苟烨连忙喊停,卧槽,再这样下去,就算烧退了,他也得被芸娘晃死。
“苟烨,你知不知道我快要担心死了?”
芸娘害怕你死了,那芸娘也活不下去了呀!
感受着芸娘的体温,苟烨这个老单身狗有些意动。
“呸呸呸,她还只是个15岁的孩子呀!”
老色批赶紧打消心里这个猥琐的想法,不管怎样,人活过来了,还活着就一切都好说。
“苟烨,你饿了吗?我去给你煮点吃的。”
小丫头回过神来,也感觉到有点失态,面色羞红地落荒而逃,留下苟烨傻坐在床上。
不一会儿,芸娘煮了碗香喷喷的面条端到苟烨面前。
“苟烨苟烨,你快趁热吃了吧,你最喜欢吃我煮的面了!”
苟烨无奈地摇了摇头,这小丫头对自己的心意是了解的。
但是,家徒四壁,家里除了这破草房和三亩地以外就啥也没有了,莫非让人家嫁过来喝西北风不成。
“苟烨,你快吃啊,傻愣着干啥呀?冷了可就不好吃啦!”
芸娘看苟烨坐在那看着面条发呆,忍不住出声催促道。“嗯嗯,好的。”
闻言,苟烨方才回过神来,大口大口地端起面条吃了起来。
也许是饿了,也许是芸娘的面条真的好吃,苟烨吃的一口汤都没剩下。
芸娘温柔地帮苟烨擦去嘴角上残余的残渣。看到小丫头的微笑,苟烨这个老色批整个人都融化了。
见苟烨呆呆地望着自己,芸娘忍不住抿嘴偷笑。
“你笑什么?”
见芸娘笑起来,苟烨感到有些疑惑,笑啥笑呀!
“啊!不是,芸娘在想,等阿烨你病好了,该去找个营生了。”
“营生?”
苟烨抬头望了望,这破草屋里啥也没有。
唯一能装点逼的东西就是桌案上那几本破书了。
那几本书,是老爹苟荣所留,原来那个苟烨指望着能靠它们考上童生,再一举考上秀才,走上功名之路呢!
可惜了,苟烨太笨,也缺乏指导,对于童生考试的一些门道没法理清,直到现在也还是个白身。
但说到这营生问题,苟烨的思绪倒是活络了起来。
在这个疑似大明朝的朝代,做生意无疑是很赚钱的方式,也是苟烨能改善自身生活的最快捷途径。
你说考取功名?拜托,没听过有这种说法吗。
童生考场里,能看到七八岁的小孩子,也能看到五六十岁的斑白老朽。
有的人考了几十年还没能考上童生,一直到入土,还是白身,一辈子都在为功名而奋斗着。
苟烨虽然学习能力还行,但让他去科举考试,还是太艰难了。
“芸娘,你知道有什么适合我的营生吗?”
苟烨试探性地询问道。
芸娘小脑袋转了转,仔细想想,好像还真没有适合苟烨的营生。
看芸娘陷入深思,苟烨叹了口气,算了,还是要依靠自己现代人的智慧来想办法搞个活计。
想想自己会干啥,仔细想想,再仔细想想,好像除了写书啥也不会!
“卧槽!写书啊!对啊,写书啊!”
苟烨不是工科男,虽然前世大学学的计算机,emmm,屁用没有,赚钱还没赚到多少。
生命不息,写稿不停!
想到这里,苟烨欲哭无泪。
敢情自己从现代穿越到古代,还是摆脱不了写稿子的噩梦咯?
“芸娘,你听没听过什么好看的小说呀?”
苟烨想了想,虽然这个时空的历史不太对劲,但好在元朝之前都在正轨上。
小说行业应该越来越发达了。
果然,芸娘听后,略微思考,便说出了苟烨从来没听过的几部小说名。
连没怎么接受过文化知识的芸娘都知道好几部小说,看样子写小说大大滴有戏啊!
苟烨眼珠子转了转,他准备搞个武侠小说。
其实苟烨是更想写老本行历史小说的。
不过一想到时代差异问题,还是打消了这个想法。
若是一不小心犯了什么禁忌,书被封了稿费没了是小事,在这个时代,人都可能顺带着没了。
重活一世的苟烨很珍惜他的小命,还不想写书未捷身先死。
“对了,苟烨,你病好了的消息我还没告诉大家呢,你等着我噢,我这就去告诉我娘她们。”
说着,芸娘兴高采烈地跑了出去,一路上还哼着小曲。
然后,接下来的半个时辰里,整个村落都可以听到小丫头大呼大叫的声音:
“娘,苟烨他病好了!”
“村长,苟烨他又活了!”
“王大婶,苟烨他没有死!”
……
然后,苟烨的破草屋就被各路人马所占领,连个落脚的地都没有了。
“苟烨,你病真的好了?”
最先进来的是村长,他摸了摸苟烨的额头,确认烧真的退了,然后便要拉苟烨一同去他家吃个晚饭。
接着就被随后赶来的王大婶用手打断。
“老李头,你傻了不成?阿烨大病初愈,身子骨弱着呢,你家住那么远,让他走那么多路,是想让他再病一场啊?”
“阿烨,你哪里也别去,就好好地坐在床上,婶子给你煲鸡汤去!”
“哎呦,我说王姐,你那老母鸡可不是要留着下蛋吗,现在怎么舍得拿出来了?”
村长惊讶地说道。
“呸,谁像你个李老头,说话做事不带脑子。阿烨病刚好,正需要好好补补呢,老母鸡炖汤正好可以补补他的身子骨。”
再然后,各路村民你一言我一语,这个塞给苟烨一些蔬菜,那个塞给苟烨一些瓜果,搞的苟烨一时间都不知道该说啥了。
芸娘母亲更是夸张,直接扯了一大张布给苟烨做了新衣服,看苟烨穿上学新衣服,终于是像个正常人了,这才满意地点点头离去。
芸娘这个小丫头想留在这里继续照顾苟烨,却被他给拒绝了。
“小丫头,赶紧回家睡觉去,这都几天你没好好睡了,这次要听我话!”
尽管十分不情愿,苟烨的话芸娘还是要听的,不情愿地离开了草屋。
……
土门村,茅草屋。
茅屋很小,局促而阴暗,空气中飘荡着浓郁的汤药味和湿柴生火的呛人烟味。
原本躺在草床上的苟烨在急促的咳嗽了几下后,锤着胸口缓缓地从床上坐起身来,将身子靠在墙上轻轻缓神。
他本是百万网文作家中一个小透明的存在,每天的工作就是码字,一刻不停的码字,期盼着未来有一天自己可以全网爆红,买房买车,讨个漂亮老婆,一起去周游世界。
由于作息严重紊乱,身体负担过大,终于在某天熬夜伏案码字的时候,他人没了。
他走的很突然,心里还有很多的目标没有达成。
其中最放不下的就是那本即将发布的新书,它寄托了苟烨所有的梦想和期待。
“可恶!如果那本书发出去,一定会是横扫各大榜单!”
这是苟烨在灵魂失去意识前最后一个念头。
再睁开眼的时候,他就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地方,在一个同名同姓的病秧子身体里重生了。
苟烨这个病秧子家里只有这一间草房和三亩田地。
四年前的一个夜晚,隔壁岛国的奴寇突然对临海的城镇进行洗劫,苟烨所在的村庄很不幸也遭遇了这场灾祸。
苟烨的父母为了掩护村民撤离,敲锣打鼓引开奴寇,最终力竭惨遭被奴寇杀害。
无依无靠的他,熬过初一熬十五,生病只能扛着,期待着免疫系统能够早日刚赢疾病君。
幸好,幸好,同村的村民们都是一副热心肠,持续不断的帮助他,救助他,才让他能活到今天。
对于苟父苟母引走奴寇之恩,总算是知道感恩戴德的,大家一同扶养了小苟四年。
四年后,苟烨年满18岁,在这个年代已经不算小了,可以去考取功名,也可以去种田耕地,或者做些小买卖。
再不济,也可以去做个打工人。
即便此时没有打工都是人上人的宣言,打工人每天赚的钱也够一日三餐等基本花销了。
但因长期的营养不良导致这苟烨瘦的像个小鸡仔,肩不能挑,手不能提,除了读书,他啥也不会呀!
因为没有父亲所教,连童生试都还没有去参加。
没有师授,他也就算个野路子书生了。最近几日,一场风寒突然击溃了这个小鸡仔的免疫系统。
再然后,虽然大伙儿凑钱给他请了个郎中,却还是于事无补,眼看着苟烨已经是出气多进气少,随时都可能断气,神仙也无力回天了,村民们无奈地摇了摇头,一个接一个地走出茅屋。
只有一个与苟烨年纪相仿的小女孩留了下来。她叫芸娘。
小时候和母亲逃荒来到这里,曾多次得到苟父苟母的援助。
苟烨感染风寒这些天,一直是芸娘在照顾她。
眼见苟烨可以从床上爬起来斜靠在墙上后,芸娘双目流下了泪珠,连忙扑上去查看情况。
“苟烨,苟烨,你好点了没?你不要吓唬我啊!刚才差点就以为你死掉了,芸娘不想你死啊!”
“芸娘?芸娘?!”
苟烨在昏迷中已经将全部这个病秧子原主的全部记忆接收,这时候正在脑海中回忆种种过往。
“我在这呢,芸娘一直都在!”
芸娘紧紧地抱住了苟烨。
“不是,这也太热情了吧,一醒过来就被人按头埋在怀里!啊!我不能呼吸了!”
虽然呼吸的气息逐渐变粗了,但是苟烨并没有拒绝的打算。
眼前这个柳眉杏眼、双目含泪、身形纤瘦但依旧有料的小娘子也太暖了吧。
“好吧,看样子又是个穷吊丝之路。”
幽怨地叹了口气,苟烨心下抱怨道:
“这贼老天,搞的什么幺蛾子,为什么要让自己再走一遍穷吊丝的路?”
突然,一双小手摸在苟烨头上。
“苟烨,你烧退了,太好了,太好了!”
芸娘激动地跳了起来。这剧烈的晃动差点让苟烨喘不过气来。
“停,停!”
苟烨连忙喊停,卧槽,再这样下去,就算烧退了,他也得被芸娘晃死。
“苟烨,你知不知道我快要担心死了?”
芸娘害怕你死了,那芸娘也活不下去了呀!
感受着芸娘的体温,苟烨这个老单身狗有些意动。
“呸呸呸,她还只是个15岁的孩子呀!”
老色批赶紧打消心里这个猥琐的想法,不管怎样,人活过来了,还活着就一切都好说。
“苟烨,你饿了吗?我去给你煮点吃的。”
小丫头回过神来,也感觉到有点失态,面色羞红地落荒而逃,留下苟烨傻坐在床上。
不一会儿,芸娘煮了碗香喷喷的面条端到苟烨面前。
“苟烨苟烨,你快趁热吃了吧,你最喜欢吃我煮的面了!”
苟烨无奈地摇了摇头,这小丫头对自己的心意是了解的。
但是,家徒四壁,家里除了这破草房和三亩地以外就啥也没有了,莫非让人家嫁过来喝西北风不成。
“苟烨,你快吃啊,傻愣着干啥呀?冷了可就不好吃啦!”
芸娘看苟烨坐在那看着面条发呆,忍不住出声催促道。“嗯嗯,好的。”
闻言,苟烨方才回过神来,大口大口地端起面条吃了起来。
也许是饿了,也许是芸娘的面条真的好吃,苟烨吃的一口汤都没剩下。
芸娘温柔地帮苟烨擦去嘴角上残余的残渣。看到小丫头的微笑,苟烨这个老色批整个人都融化了。
见苟烨呆呆地望着自己,芸娘忍不住抿嘴偷笑。
“你笑什么?”
见芸娘笑起来,苟烨感到有些疑惑,笑啥笑呀!
“啊!不是,芸娘在想,等阿烨你病好了,该去找个营生了。”
“营生?”
苟烨抬头望了望,这破草屋里啥也没有。
唯一能装点逼的东西就是桌案上那几本破书了。
那几本书,是老爹苟荣所留,原来那个苟烨指望着能靠它们考上童生,再一举考上秀才,走上功名之路呢!
可惜了,苟烨太笨,也缺乏指导,对于童生考试的一些门道没法理清,直到现在也还是个白身。
但说到这营生问题,苟烨的思绪倒是活络了起来。
在这个疑似大明朝的朝代,做生意无疑是很赚钱的方式,也是苟烨能改善自身生活的最快捷途径。
你说考取功名?拜托,没听过有这种说法吗。
童生考场里,能看到七八岁的小孩子,也能看到五六十岁的斑白老朽。
有的人考了几十年还没能考上童生,一直到入土,还是白身,一辈子都在为功名而奋斗着。
苟烨虽然学习能力还行,但让他去科举考试,还是太艰难了。
“芸娘,你知道有什么适合我的营生吗?”
苟烨试探性地询问道。
芸娘小脑袋转了转,仔细想想,好像还真没有适合苟烨的营生。
看芸娘陷入深思,苟烨叹了口气,算了,还是要依靠自己现代人的智慧来想办法搞个活计。
想想自己会干啥,仔细想想,再仔细想想,好像除了写书啥也不会!
“卧槽!写书啊!对啊,写书啊!”
苟烨不是工科男,虽然前世大学学的计算机,emmm,屁用没有,赚钱还没赚到多少。
生命不息,写稿不停!
想到这里,苟烨欲哭无泪。
敢情自己从现代穿越到古代,还是摆脱不了写稿子的噩梦咯?
“芸娘,你听没听过什么好看的小说呀?”
苟烨想了想,虽然这个时空的历史不太对劲,但好在元朝之前都在正轨上。
小说行业应该越来越发达了。
果然,芸娘听后,略微思考,便说出了苟烨从来没听过的几部小说名。
连没怎么接受过文化知识的芸娘都知道好几部小说,看样子写小说大大滴有戏啊!
苟烨眼珠子转了转,他准备搞个武侠小说。
其实苟烨是更想写老本行历史小说的。
不过一想到时代差异问题,还是打消了这个想法。
若是一不小心犯了什么禁忌,书被封了稿费没了是小事,在这个时代,人都可能顺带着没了。
重活一世的苟烨很珍惜他的小命,还不想写书未捷身先死。
“对了,苟烨,你病好了的消息我还没告诉大家呢,你等着我噢,我这就去告诉我娘她们。”
说着,芸娘兴高采烈地跑了出去,一路上还哼着小曲。
然后,接下来的半个时辰里,整个村落都可以听到小丫头大呼大叫的声音:
“娘,苟烨他病好了!”
“村长,苟烨他又活了!”
“王大婶,苟烨他没有死!”
……
然后,苟烨的破草屋就被各路人马所占领,连个落脚的地都没有了。
“苟烨,你病真的好了?”
最先进来的是村长,他摸了摸苟烨的额头,确认烧真的退了,然后便要拉苟烨一同去他家吃个晚饭。
接着就被随后赶来的王大婶用手打断。
“老李头,你傻了不成?阿烨大病初愈,身子骨弱着呢,你家住那么远,让他走那么多路,是想让他再病一场啊?”
“阿烨,你哪里也别去,就好好地坐在床上,婶子给你煲鸡汤去!”
“哎呦,我说王姐,你那老母鸡可不是要留着下蛋吗,现在怎么舍得拿出来了?”
村长惊讶地说道。
“呸,谁像你个李老头,说话做事不带脑子。阿烨病刚好,正需要好好补补呢,老母鸡炖汤正好可以补补他的身子骨。”
再然后,各路村民你一言我一语,这个塞给苟烨一些蔬菜,那个塞给苟烨一些瓜果,搞的苟烨一时间都不知道该说啥了。
芸娘母亲更是夸张,直接扯了一大张布给苟烨做了新衣服,看苟烨穿上学新衣服,终于是像个正常人了,这才满意地点点头离去。
芸娘这个小丫头想留在这里继续照顾苟烨,却被他给拒绝了。
“小丫头,赶紧回家睡觉去,这都几天你没好好睡了,这次要听我话!”
尽管十分不情愿,苟烨的话芸娘还是要听的,不情愿地离开了草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