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火匣(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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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宿主要去哪里系统决定不再纠结于那个面包好不好吃的问题,因为它下半生都不会再碰这个世界的食物
酒馆。许愿看着街道,这片街道汇聚着不少的面包店和啤酒店,越是深入,酒水的味道就越是浓烈,似乎连空气都染着微醺的味道,但远比居住区的空气要令人能接受的多。
打探消息系统振奋的问道。
打探完消息,接下来就是赚钱逆袭,成为真正的贵族,走上人生巅峰
口渴。许愿笑道,他对比着店面大小和来往的客人,选择了一家看起来最热闹的旅馆走了过去。
系统
猫猫扑街,丧失斗志。
在城市里居住,酒水是比水要干净许多的东西,这座城市至少99的人都会这样认为。
也因此即使只是在中午,这座旅馆的一层已经几乎坐满了人。
十几张摆放的方桌,客人们围坐四方,或认识或不认识,或是穿着锁子甲的士兵,或是穿着丘尼克的平民,又或是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拼凑出盔甲的佣兵,挤挤攘攘的拼桌坐着,桌子上摆放着大罐的酒水,让这片区域几乎闻不到除了酒水以外的其他味道。
“喂,班森,来客人了随便找一张桌子空位坐下吧,要什么”许愿走进去时,那正托着一罐酒水放下的妇人回头看了一眼,随意的转过了头去,下一刻又看了过来,目光中有些许的讶异和惊艳。
在妇人停顿的一瞬间,酒馆中的声音瞬间比之前更吵闹了些。
“看来罗琳喜欢这样的面孔,班森可能只想把他赶出去。”
“他真是长了一张不错的脸,可惜这个世道不看脸吃饭。”
“希望芬妮不要看到他,我讨厌这种空有一副皮囊的人。”
“好了,我知道你在嫉妒斯蒂文。”
“好运的家伙,竟然能够找到这家店。”
“安静一点,你们要把这里的屋顶掀翻吗”妇人叉腰吼了一句,走向了许愿开口询问,声音却比之前轻了很多,“客人,你想坐哪里”
“找个角落给我就行。”许愿笑道。
“好的,稍等。”妇人转身四处打量了一圈,走向了旅馆一角,将坐在桌旁抓着酒杯睡的正熟的醉汉拎了起来,“好了,卡特,你的酒已经见底了,要睡觉回家去睡,或者付钱去上面睡也行。”
那人喝的满脸通红,衣襟上更是沾了不少酒水,走路有些摇摆,想要反抗,却是被妇人轻而易举的半拎半扶离开了座位,放在了门口靠坐着,然后慢慢倾斜倒在了地上。
“请坐。”妇人随手擦过那里的桌椅,对着许愿笑道。
“谢谢。”许愿隔着罩袍蹭住了腰上的钱袋,在其他人若有似无打量的目光中,坐在了角落处的座位上。
“先生,要点什么”妇人有些热切的询问道。
“一份啤酒。”许愿说道。
“还有呢”妇人再次问道。
“啤酒就可以了。”许愿说道。
妇人热切的神情略微下降,目光从他戴着的宽檐草帽上扫过,又落在了他半旧的罩袍上,随即有些无趣的转身“好吧,等一会儿。”
她现在看起来好像想把宿主你赶出去。系统看着妇人的神色变化说道。
看来英俊在这座城市并不通行。许愿笑着压低了帽沿。
出色的外表或许能够吸引一些注意,但对目前的他来说引人注意反而是麻烦,当然,只是目前。
砰的一声。
罐装的酒水砸在了桌面上,让桌面都震颤了一下,许愿抬头,看向了面前将它砸下来的高壮男人。
对方的目光从他的脸上打量过,有些不善,仿佛恨不得他直接从原地蒸发“客人,您的啤酒”
“谢谢。”许愿笑了一下,站在桌旁的男人冷哼了一声转身离开,在路过那正在招待的妇人身边时,在她的脸上亲了一口。
顿时吆喝和打趣的声音响了起来。
而那男人在离开前则看了许愿的方向一眼,下巴略微扬了起来。
果然是麻烦,许愿拿过桌上的酒水尝了一口,意外的发现麦芽酒中竟然没有掺水。
“班森那个家伙就是对罗琳的占有欲强了些而已,毕竟那是他的妻子。”许愿将酒罐放下时,坐在对面一粒一粒吃着豆子的人说道。
“我知道,我只是来喝酒。”许愿笑道。
“那你可找对地方了,班森家的啤酒是这座城市里最好的,连国王都对他家的酒赞不绝口。”对面的人听见他开口,顿时打开了话匣子,并将自己面前的豆子推了过来,“要尝点儿吗,只喝酒可没什么意思。”
“谢谢。”许愿将自己的酒罐推过去一些,捻过一枚豆子放在了唇边轻嗅,然后吃了下去。
做熟的豌豆,放了一点儿盐,不算好吃,但至少比之前吃的那块面包好多了。
对面的人见他捻过豆子,毫不犹豫的捧过他的酒罐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你叫什么名字,怎么会来这里”
他的问题问出的时候,旁边的桌子有一瞬间的静谧,每个人都似有若无的竖起了耳朵。
许愿的目光未移,只淡淡笑道“布兰德,朝圣者,路过了这里。”
“看来你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真是辛苦。”对面的人笑道。
其他人有些意兴阑珊的收回了目光,朝圣者前往圣地,几乎不会在路过的地方久留,当然也会有很富裕的朝圣者,但这个人明显不是,连做肥羊的价值都没有。
其他桌子上的热闹在恢复,他们的探索和议论也从许愿的身上转开,变成了更感兴趣的话题。
比如
“最近都没有什么富裕的雇佣者,每次赚到的钱还不够我喝酒的。”
“找一个固定的团队加入进去或许会比现在更好做。”
“那是要听从命令的,新加入的很可能成为替死鬼。”
再比如
“如果我能够什么都不做,就腰缠万贯就好了。”
“如果我有很多金币,我一定拿出一半来散发给穷人他们恨不得将工钱压到最低。”
“如果我有钱,班森甚至可能会同意我娶漂亮的芬妮做老婆。”
“没这个可能吧,芬妮喜欢脸蛋漂亮的。”
“可是班森讨厌脸蛋漂亮的,觉得他们就是中看不中用的花瓶,只知道欺骗他漂亮的女儿,试图吃软饭。”
“别说,奥丁酒馆的米玛可真带劲不像这里,连见都很难见到。”
各种细碎的语言或压低或放声,交错在微醺的酒水中,传到耳畔被仔细分辨着。
许愿的手指若有似无的敲击着桌面,虽然信息很多,但还没有听到他想听到的。
那个拿走大量金币和打火匣的士兵,如果像原本记录的那样肆无忌惮的花钱,不应该在这座城市籍籍无名的,除非他找错了城市,但这座城市的确是国王居住的城市。
又或者才三天,消息传递的速度没有那么快。
许愿拿起了自己的酒罐,却发现其中已经空空如也,而他才喝了不到三口,他看向了对面坐着的人,对方整理了一下兜帽起身道“虔诚的朝圣者,我还有事要忙,下次见。”
他转身穿过了有些拥挤的人群,身影轻快,甚至可能在哼着歌。
真是一个糟心的地方。系统小声嘀咕道,还有无数糟心的家伙。
所以酒馆才是事故的高发地。许愿并不十分在意的笑道。
即使是原本就认识的人,也可能喝酒产生冲突,更何况是初见者,在酒馆找到朋友比在沙漠里找到绿洲还要艰难。
“哦,亲爱的布兰德,你的酒好像喝完了。”坐在一旁巡视着酒馆的班森眼尖的看向了这里,语气中有着难掩的幸灾乐祸。
“是的,麻烦您给我一份麦芽酒和一份豆子。”许愿说道,然后看到了老板脸上消失的雀跃以及升起的纠结。
大概是因为赚钱原本是一件高兴的事,但他好像又没办法完全高兴的缘故。
但很快他脸上的纠结消失了,高壮的身影走到了许愿的桌前,居高临下的抱着臂道“我这里有规定,在点下一份前要结清你上一份的账单,一份啤酒的价格是八个铜币。”
许愿摸了摸袖子,从里面摸出了五枚,又从腰带里摸出了三枚放在了桌上。
“希望你能付得起下一份的钱,否则你将在监牢中度过下半生。”班森拿过了桌上的钱转身离开,许愿则得到了他的麦芽酒和豆子。
酒水是最消磨时光的东西,酒馆之中的人来了又去,许愿也只是安静的坐在角落处慢慢喝自己的麦芽酒和嗑豆子,刚开始班森还会瞪着他,但随着时间推移,黄昏降临,烛火点亮了旅馆,却并非每个地方都能彻底照亮时,班森已经忙碌的顾不上他这位不太显眼的客人了。
又或者因为罗琳没有再看他,在班森的眼里他也成为了一个不值得在意的人。
黄昏的酒馆比午间更喧闹,这里聚集了比中午更加形形色色的人,提着一串猎物的猎人,穿着色彩鲜艳十分有识别性的吟游诗人甚至有大汗淋漓的进来,身上有着无法被酒水掩盖,散不尽血腥味的士兵。
或许班森不再在意他还有最后一种可能,夜晚归来的人带来的各种新鲜有趣的事太多,比起他这个乏善可陈的人,明显他们更有趣。
不过不管是哪种可能都好,至少他摆脱了麻烦,而且酒馆的夜晚才是消息汇聚的真正时候这一点毋庸置疑。
接下来宿主要去哪里系统决定不再纠结于那个面包好不好吃的问题,因为它下半生都不会再碰这个世界的食物
酒馆。许愿看着街道,这片街道汇聚着不少的面包店和啤酒店,越是深入,酒水的味道就越是浓烈,似乎连空气都染着微醺的味道,但远比居住区的空气要令人能接受的多。
打探消息系统振奋的问道。
打探完消息,接下来就是赚钱逆袭,成为真正的贵族,走上人生巅峰
口渴。许愿笑道,他对比着店面大小和来往的客人,选择了一家看起来最热闹的旅馆走了过去。
系统
猫猫扑街,丧失斗志。
在城市里居住,酒水是比水要干净许多的东西,这座城市至少99的人都会这样认为。
也因此即使只是在中午,这座旅馆的一层已经几乎坐满了人。
十几张摆放的方桌,客人们围坐四方,或认识或不认识,或是穿着锁子甲的士兵,或是穿着丘尼克的平民,又或是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拼凑出盔甲的佣兵,挤挤攘攘的拼桌坐着,桌子上摆放着大罐的酒水,让这片区域几乎闻不到除了酒水以外的其他味道。
“喂,班森,来客人了随便找一张桌子空位坐下吧,要什么”许愿走进去时,那正托着一罐酒水放下的妇人回头看了一眼,随意的转过了头去,下一刻又看了过来,目光中有些许的讶异和惊艳。
在妇人停顿的一瞬间,酒馆中的声音瞬间比之前更吵闹了些。
“看来罗琳喜欢这样的面孔,班森可能只想把他赶出去。”
“他真是长了一张不错的脸,可惜这个世道不看脸吃饭。”
“希望芬妮不要看到他,我讨厌这种空有一副皮囊的人。”
“好了,我知道你在嫉妒斯蒂文。”
“好运的家伙,竟然能够找到这家店。”
“安静一点,你们要把这里的屋顶掀翻吗”妇人叉腰吼了一句,走向了许愿开口询问,声音却比之前轻了很多,“客人,你想坐哪里”
“找个角落给我就行。”许愿笑道。
“好的,稍等。”妇人转身四处打量了一圈,走向了旅馆一角,将坐在桌旁抓着酒杯睡的正熟的醉汉拎了起来,“好了,卡特,你的酒已经见底了,要睡觉回家去睡,或者付钱去上面睡也行。”
那人喝的满脸通红,衣襟上更是沾了不少酒水,走路有些摇摆,想要反抗,却是被妇人轻而易举的半拎半扶离开了座位,放在了门口靠坐着,然后慢慢倾斜倒在了地上。
“请坐。”妇人随手擦过那里的桌椅,对着许愿笑道。
“谢谢。”许愿隔着罩袍蹭住了腰上的钱袋,在其他人若有似无打量的目光中,坐在了角落处的座位上。
“先生,要点什么”妇人有些热切的询问道。
“一份啤酒。”许愿说道。
“还有呢”妇人再次问道。
“啤酒就可以了。”许愿说道。
妇人热切的神情略微下降,目光从他戴着的宽檐草帽上扫过,又落在了他半旧的罩袍上,随即有些无趣的转身“好吧,等一会儿。”
她现在看起来好像想把宿主你赶出去。系统看着妇人的神色变化说道。
看来英俊在这座城市并不通行。许愿笑着压低了帽沿。
出色的外表或许能够吸引一些注意,但对目前的他来说引人注意反而是麻烦,当然,只是目前。
砰的一声。
罐装的酒水砸在了桌面上,让桌面都震颤了一下,许愿抬头,看向了面前将它砸下来的高壮男人。
对方的目光从他的脸上打量过,有些不善,仿佛恨不得他直接从原地蒸发“客人,您的啤酒”
“谢谢。”许愿笑了一下,站在桌旁的男人冷哼了一声转身离开,在路过那正在招待的妇人身边时,在她的脸上亲了一口。
顿时吆喝和打趣的声音响了起来。
而那男人在离开前则看了许愿的方向一眼,下巴略微扬了起来。
果然是麻烦,许愿拿过桌上的酒水尝了一口,意外的发现麦芽酒中竟然没有掺水。
“班森那个家伙就是对罗琳的占有欲强了些而已,毕竟那是他的妻子。”许愿将酒罐放下时,坐在对面一粒一粒吃着豆子的人说道。
“我知道,我只是来喝酒。”许愿笑道。
“那你可找对地方了,班森家的啤酒是这座城市里最好的,连国王都对他家的酒赞不绝口。”对面的人听见他开口,顿时打开了话匣子,并将自己面前的豆子推了过来,“要尝点儿吗,只喝酒可没什么意思。”
“谢谢。”许愿将自己的酒罐推过去一些,捻过一枚豆子放在了唇边轻嗅,然后吃了下去。
做熟的豌豆,放了一点儿盐,不算好吃,但至少比之前吃的那块面包好多了。
对面的人见他捻过豆子,毫不犹豫的捧过他的酒罐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你叫什么名字,怎么会来这里”
他的问题问出的时候,旁边的桌子有一瞬间的静谧,每个人都似有若无的竖起了耳朵。
许愿的目光未移,只淡淡笑道“布兰德,朝圣者,路过了这里。”
“看来你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真是辛苦。”对面的人笑道。
其他人有些意兴阑珊的收回了目光,朝圣者前往圣地,几乎不会在路过的地方久留,当然也会有很富裕的朝圣者,但这个人明显不是,连做肥羊的价值都没有。
其他桌子上的热闹在恢复,他们的探索和议论也从许愿的身上转开,变成了更感兴趣的话题。
比如
“最近都没有什么富裕的雇佣者,每次赚到的钱还不够我喝酒的。”
“找一个固定的团队加入进去或许会比现在更好做。”
“那是要听从命令的,新加入的很可能成为替死鬼。”
再比如
“如果我能够什么都不做,就腰缠万贯就好了。”
“如果我有很多金币,我一定拿出一半来散发给穷人他们恨不得将工钱压到最低。”
“如果我有钱,班森甚至可能会同意我娶漂亮的芬妮做老婆。”
“没这个可能吧,芬妮喜欢脸蛋漂亮的。”
“可是班森讨厌脸蛋漂亮的,觉得他们就是中看不中用的花瓶,只知道欺骗他漂亮的女儿,试图吃软饭。”
“别说,奥丁酒馆的米玛可真带劲不像这里,连见都很难见到。”
各种细碎的语言或压低或放声,交错在微醺的酒水中,传到耳畔被仔细分辨着。
许愿的手指若有似无的敲击着桌面,虽然信息很多,但还没有听到他想听到的。
那个拿走大量金币和打火匣的士兵,如果像原本记录的那样肆无忌惮的花钱,不应该在这座城市籍籍无名的,除非他找错了城市,但这座城市的确是国王居住的城市。
又或者才三天,消息传递的速度没有那么快。
许愿拿起了自己的酒罐,却发现其中已经空空如也,而他才喝了不到三口,他看向了对面坐着的人,对方整理了一下兜帽起身道“虔诚的朝圣者,我还有事要忙,下次见。”
他转身穿过了有些拥挤的人群,身影轻快,甚至可能在哼着歌。
真是一个糟心的地方。系统小声嘀咕道,还有无数糟心的家伙。
所以酒馆才是事故的高发地。许愿并不十分在意的笑道。
即使是原本就认识的人,也可能喝酒产生冲突,更何况是初见者,在酒馆找到朋友比在沙漠里找到绿洲还要艰难。
“哦,亲爱的布兰德,你的酒好像喝完了。”坐在一旁巡视着酒馆的班森眼尖的看向了这里,语气中有着难掩的幸灾乐祸。
“是的,麻烦您给我一份麦芽酒和一份豆子。”许愿说道,然后看到了老板脸上消失的雀跃以及升起的纠结。
大概是因为赚钱原本是一件高兴的事,但他好像又没办法完全高兴的缘故。
但很快他脸上的纠结消失了,高壮的身影走到了许愿的桌前,居高临下的抱着臂道“我这里有规定,在点下一份前要结清你上一份的账单,一份啤酒的价格是八个铜币。”
许愿摸了摸袖子,从里面摸出了五枚,又从腰带里摸出了三枚放在了桌上。
“希望你能付得起下一份的钱,否则你将在监牢中度过下半生。”班森拿过了桌上的钱转身离开,许愿则得到了他的麦芽酒和豆子。
酒水是最消磨时光的东西,酒馆之中的人来了又去,许愿也只是安静的坐在角落处慢慢喝自己的麦芽酒和嗑豆子,刚开始班森还会瞪着他,但随着时间推移,黄昏降临,烛火点亮了旅馆,却并非每个地方都能彻底照亮时,班森已经忙碌的顾不上他这位不太显眼的客人了。
又或者因为罗琳没有再看他,在班森的眼里他也成为了一个不值得在意的人。
黄昏的酒馆比午间更喧闹,这里聚集了比中午更加形形色色的人,提着一串猎物的猎人,穿着色彩鲜艳十分有识别性的吟游诗人甚至有大汗淋漓的进来,身上有着无法被酒水掩盖,散不尽血腥味的士兵。
或许班森不再在意他还有最后一种可能,夜晚归来的人带来的各种新鲜有趣的事太多,比起他这个乏善可陈的人,明显他们更有趣。
不过不管是哪种可能都好,至少他摆脱了麻烦,而且酒馆的夜晚才是消息汇聚的真正时候这一点毋庸置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