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被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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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店里房间紧缺,沈砚之与路尝辛睡一个房间。只不过一个人睡床上,另一个睡地上。
“沈兄,你就没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吗?”
沈砚之淡淡道:“没觉得。我还没找你算账,融锦胡闹就算了,你怎么还带着薛思思一块儿瞎起哄?”
路尝辛听不得别人说薛思思,立即反驳道:“这怎么叫瞎起哄,人思思姑娘想家了。”
沈砚之灵光一闪,好像捕捉到了些什么,疑惑道:“思思姑娘?”
路尝辛脸一红,翻身背对着他,不再说话。
沈砚之笑得暧昧:“思、思、姑娘?”
回应他的是一个凌空抛来的软枕。
第二天清晨,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南下。
大约过了十来日,来到了浮云城。
浮云城。
正是午后,一行人来到一处名为“好运来”的客栈落脚。老板娘是个风韵犹存的大美人,个子不高,身段婀娜,是典型的江南美人,说着一口吴侬软语,如春风拂面,最是温柔。
十多天的风餐露宿,融锦觉得自己浑身都散发出一种难以描述的味道,马不停蹄地让店小二抬了热水,将自己浑身上下都清洗了一遍。
浮云城,南接益州,北连帝都,水运四通八达。过往的商旅大多在此停靠歇息,因此这儿的街市异常繁华,各种稀奇古怪的物品都有。
融锦开开心心地拉着薛思思一道上街转悠。
“思思,这个胭脂好看吗?”融锦拿起一个云纹花样的蓝色小瓷瓶,轻轻一拧,里面是好看的绯色。
身边的人无反应。
融锦好奇转过去,见薛思思正盯着某处出神,她拿起胭脂盒在她跟前晃了晃。
“怎——怎么了?”
融锦疑惑道:“我还想问你怎么了呢?你在看什么?”她顺着她的视线看去,那不就是一处茶肆,有什么好看的。
昨天夜里,因没找到客栈,大家只能在野外对付一宿。
融锦兴致勃勃地拉了副统领陈力一道,去打野味,其他人则负责生火。
山里的小动物异常灵敏,跑得极快。二人捣鼓了半天,战绩寥寥,只打了三只小兔子,好在包袱里备了些干粮,不然三只兔子哪够一群人分。
炊烟袅袅升起,剥了皮的兔子架在火上,开始“吱吱”作响,肥油一点点往外冒,兔皮烤得焦黄,内里滑嫩,香气四溢。
一行人吃得狼吞虎咽。
融锦见沈砚之吃得香甜,打趣道:“啧啧啧,沈大人,不知刚刚是谁说,我杀兔子血腥的,这会不觉得血腥了?”
沈砚之咽下一口兔肉,好吃得舌头都能吞下来,恭维道:“李小姐这拔兔毛、烤肉的手艺,简直是一绝啊!”
众人被他夸张的言语逗笑了。
夜半十分,山里寂静无声,只有火苗燃烧的声音。一道娇俏的身影站了一起,确认身边的人熟睡后,悄悄走远了。
同一时候,沈砚之睁开了双眼,勾起一个讽刺的笑,一双眸子毫无温度。
薛思思回头看了看,朝着山林轻轻吹了一声口哨,不过片刻,一只白色的鸽子停在她脚边。
她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折了又折,结结实实地绑在白鸽腿上,正欲放飞山林。
“嗒啦”一声,白影应声落地,挣扎了两下,便没了动静。
“你——!”
对上薛思思惊慌失措的表情,沈砚之淡淡一笑,声音寒如三尺冰窖:“你现在该庆幸的是,我对准的是鸽子,而不是你。”
沈砚之弯腰捡起白鸽,修长的手解开绳子,展开纸张,迅速看了一遍,似笑非笑地盯着薛思思。
薛思思的贝齿无意识地咬紧下唇,原本绯红色的唇微微发白。见事已至此,她开口问道:“你何时发现的?”
沈砚之找个大石墩,坐了下来。夜太黑,薛思思看不清他的表情,只能模糊看到一个轮廓,觉得他的声音有些遗憾,“你进沈府后不久,我派人去查过。你这些小把戏,也就能骗骗李融锦。”
他似乎也没等薛思思回答,自顾自道:“宋晋就这点水平,派你来也太不当心了些。他是看不起我沈砚之?至少买通买通你父母,做做样子,稍稍遮掩遮掩。”
说完,摇了摇头,那眼神仿佛如同看一个死人。
“上一个监视我的,如今坟头的草——”沈砚之顿了顿,伸手比划了一下,“有这么高了吧?”
“你杀了我,不怕融锦问你吗?”薛思思大着胆子问。
沈砚之冷冷一笑,“我怕什么,你处心积虑跟在她身边,监视她的一举一动,汇报给宋晋,你觉得她若是知道,能原谅你?只怕她的剑比我说话的速度还快。”
沈砚之话锋一转,“不过,你若是有用,我也可以绕你一命。”
薛思思手心皆是汗,颤声道:“你别杀我,我替你回去监视宋晋。”
她语速极快,接着道:“你就是杀了我,肯定还有下一个,防不胜防,你不如将我留下,我替你卖命。”
沈砚之蓦地抬起了手。
薛思思瞬间脚一软,跌落在地,睁大了眼睛,惊恐地盯着那双手。
沈砚之“嗤”一声笑了,宋晋啊宋晋,这都派的是些什么人。
“我不过是额头有些痒,别怕呀!”说着,竟朝她伸出了手。
薛思思略一迟疑,将掌心覆上,借着沈砚之的手劲站了起来。
沈砚之盯着她看了良久,方缓缓道:“我觉得——你说得挺有道理。”
其实薛思思留不留,对他影响不大,他只不过想给宋晋添添堵,一个被两三句话吓破胆儿的女人,怎么可能靠得住。
沈砚之负手远去。
她神色蓦地一松,疲惫地闭上眼,豆大的眼珠滚滚而下。
她不想死。
她确实不是几个月前才离家的。她是年幼的时候,就被父母卖掉的,家里穷,卖掉她就为了救命悬一线的弟弟。
她当年不过五岁,父母却狠心将她卖给了牙婆子。
她接连被卖到了酒肆、赌坊,最后流落青楼。再后来,得罪了贵客,青楼又将她卖掉。
几经辗转,她来到了五皇子府做丫鬟。
一次机会,她听到五皇子与管家的谈话,话里行间透漏着沈砚之,楚河镇。
楚河镇,那不正是她的家乡。
于是她大着胆子,敲响了五皇子书房的门。
到金玉楼做糕点,也是五皇子的意思,让她监视融锦的一举一动。
这店里房间紧缺,沈砚之与路尝辛睡一个房间。只不过一个人睡床上,另一个睡地上。
“沈兄,你就没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吗?”
沈砚之淡淡道:“没觉得。我还没找你算账,融锦胡闹就算了,你怎么还带着薛思思一块儿瞎起哄?”
路尝辛听不得别人说薛思思,立即反驳道:“这怎么叫瞎起哄,人思思姑娘想家了。”
沈砚之灵光一闪,好像捕捉到了些什么,疑惑道:“思思姑娘?”
路尝辛脸一红,翻身背对着他,不再说话。
沈砚之笑得暧昧:“思、思、姑娘?”
回应他的是一个凌空抛来的软枕。
第二天清晨,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南下。
大约过了十来日,来到了浮云城。
浮云城。
正是午后,一行人来到一处名为“好运来”的客栈落脚。老板娘是个风韵犹存的大美人,个子不高,身段婀娜,是典型的江南美人,说着一口吴侬软语,如春风拂面,最是温柔。
十多天的风餐露宿,融锦觉得自己浑身都散发出一种难以描述的味道,马不停蹄地让店小二抬了热水,将自己浑身上下都清洗了一遍。
浮云城,南接益州,北连帝都,水运四通八达。过往的商旅大多在此停靠歇息,因此这儿的街市异常繁华,各种稀奇古怪的物品都有。
融锦开开心心地拉着薛思思一道上街转悠。
“思思,这个胭脂好看吗?”融锦拿起一个云纹花样的蓝色小瓷瓶,轻轻一拧,里面是好看的绯色。
身边的人无反应。
融锦好奇转过去,见薛思思正盯着某处出神,她拿起胭脂盒在她跟前晃了晃。
“怎——怎么了?”
融锦疑惑道:“我还想问你怎么了呢?你在看什么?”她顺着她的视线看去,那不就是一处茶肆,有什么好看的。
昨天夜里,因没找到客栈,大家只能在野外对付一宿。
融锦兴致勃勃地拉了副统领陈力一道,去打野味,其他人则负责生火。
山里的小动物异常灵敏,跑得极快。二人捣鼓了半天,战绩寥寥,只打了三只小兔子,好在包袱里备了些干粮,不然三只兔子哪够一群人分。
炊烟袅袅升起,剥了皮的兔子架在火上,开始“吱吱”作响,肥油一点点往外冒,兔皮烤得焦黄,内里滑嫩,香气四溢。
一行人吃得狼吞虎咽。
融锦见沈砚之吃得香甜,打趣道:“啧啧啧,沈大人,不知刚刚是谁说,我杀兔子血腥的,这会不觉得血腥了?”
沈砚之咽下一口兔肉,好吃得舌头都能吞下来,恭维道:“李小姐这拔兔毛、烤肉的手艺,简直是一绝啊!”
众人被他夸张的言语逗笑了。
夜半十分,山里寂静无声,只有火苗燃烧的声音。一道娇俏的身影站了一起,确认身边的人熟睡后,悄悄走远了。
同一时候,沈砚之睁开了双眼,勾起一个讽刺的笑,一双眸子毫无温度。
薛思思回头看了看,朝着山林轻轻吹了一声口哨,不过片刻,一只白色的鸽子停在她脚边。
她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折了又折,结结实实地绑在白鸽腿上,正欲放飞山林。
“嗒啦”一声,白影应声落地,挣扎了两下,便没了动静。
“你——!”
对上薛思思惊慌失措的表情,沈砚之淡淡一笑,声音寒如三尺冰窖:“你现在该庆幸的是,我对准的是鸽子,而不是你。”
沈砚之弯腰捡起白鸽,修长的手解开绳子,展开纸张,迅速看了一遍,似笑非笑地盯着薛思思。
薛思思的贝齿无意识地咬紧下唇,原本绯红色的唇微微发白。见事已至此,她开口问道:“你何时发现的?”
沈砚之找个大石墩,坐了下来。夜太黑,薛思思看不清他的表情,只能模糊看到一个轮廓,觉得他的声音有些遗憾,“你进沈府后不久,我派人去查过。你这些小把戏,也就能骗骗李融锦。”
他似乎也没等薛思思回答,自顾自道:“宋晋就这点水平,派你来也太不当心了些。他是看不起我沈砚之?至少买通买通你父母,做做样子,稍稍遮掩遮掩。”
说完,摇了摇头,那眼神仿佛如同看一个死人。
“上一个监视我的,如今坟头的草——”沈砚之顿了顿,伸手比划了一下,“有这么高了吧?”
“你杀了我,不怕融锦问你吗?”薛思思大着胆子问。
沈砚之冷冷一笑,“我怕什么,你处心积虑跟在她身边,监视她的一举一动,汇报给宋晋,你觉得她若是知道,能原谅你?只怕她的剑比我说话的速度还快。”
沈砚之话锋一转,“不过,你若是有用,我也可以绕你一命。”
薛思思手心皆是汗,颤声道:“你别杀我,我替你回去监视宋晋。”
她语速极快,接着道:“你就是杀了我,肯定还有下一个,防不胜防,你不如将我留下,我替你卖命。”
沈砚之蓦地抬起了手。
薛思思瞬间脚一软,跌落在地,睁大了眼睛,惊恐地盯着那双手。
沈砚之“嗤”一声笑了,宋晋啊宋晋,这都派的是些什么人。
“我不过是额头有些痒,别怕呀!”说着,竟朝她伸出了手。
薛思思略一迟疑,将掌心覆上,借着沈砚之的手劲站了起来。
沈砚之盯着她看了良久,方缓缓道:“我觉得——你说得挺有道理。”
其实薛思思留不留,对他影响不大,他只不过想给宋晋添添堵,一个被两三句话吓破胆儿的女人,怎么可能靠得住。
沈砚之负手远去。
她神色蓦地一松,疲惫地闭上眼,豆大的眼珠滚滚而下。
她不想死。
她确实不是几个月前才离家的。她是年幼的时候,就被父母卖掉的,家里穷,卖掉她就为了救命悬一线的弟弟。
她当年不过五岁,父母却狠心将她卖给了牙婆子。
她接连被卖到了酒肆、赌坊,最后流落青楼。再后来,得罪了贵客,青楼又将她卖掉。
几经辗转,她来到了五皇子府做丫鬟。
一次机会,她听到五皇子与管家的谈话,话里行间透漏着沈砚之,楚河镇。
楚河镇,那不正是她的家乡。
于是她大着胆子,敲响了五皇子书房的门。
到金玉楼做糕点,也是五皇子的意思,让她监视融锦的一举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