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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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有三节课,体育课是第二节课,第三节课乃是美术课。当第三节课上课铃声响起来的时候,我们一窝蜂似的挤进了教室。当第二遍铃声响起时,一位瘦高个中年女人走进教室,她不是别人,正是我们班的美术老师。她先是和我们闲谈一些与美术相关的话题,例如杯具设计与服装设计。紧接着,她直奔主题,说:“同学们,你们有没有为自己设计过个性签名?”
我们摇头,“没有!”
“那以后你们若是当了明星怎么办啊?这堂课我就给大家布置一个任务吧!就设计一下你们的个性签名吧!下次课的时候我要收上来啊!”
所有人都开始冥思苦想了。有些人望着天花板,有些人咬着笔头,有些人注视着前方的黑板,渴望从中寻得一丝启示,也有些人望着外面的花花世界,却也不知思绪早已飞入了九霄云外。
兰香零殚精竭虑,终究还是没想出来该怎么去设计这个个性签名,于是她便求助于我,我拗不过她,只好许了下来。我把她的名字写到草稿纸上,凝视着草稿纸上的名字,我却是想起了一个人。憋了半天仍然憋不出半个什么来,下课铃声倒是响了,我合上草稿纸奔向食堂吃饭去了。
吃了饭回到教室,我发现风杰还在教室里,看到了我和江无涯,他倒是一脸阴险地笑了,我手挠着头,一头雾水。风杰翻开我的草稿纸,又将其递给了我,对我说道:“这是怎么回事啊?”我恍然大悟,这臭小子原来说的是这么个事情啊!我坐了下来,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全部告诉了他。
过了两三天,周老师对我们的座位进行了初步调整,我、江无涯和朱雪怡成了同桌,坐在倒数第一桌;兰香零和穆华成了同桌,乃是我和朱雪怡的前桌;风杰则被调到了第一桌。这次的初步调整,对于他们四个人而言乃是一场“遵义会议”。
虽然风杰跑到了第一桌去,但是他对兰香零的追求依旧不会缺席,这可真谓是没有什么能够阻挡。在今天早上早读节的时候,我读到了“近水楼台先得月”这么一句话。
在课间十分钟的时候,风杰也总是到我们这儿来,兰香零、朱雪怡他们仨仍然是像没有调整座位之前那样打闹,而每次风杰一来,穆华都会出去外面。到了上自习课的时候,风杰来不了了,自然也无法和她们俩打闹了,但是穆华却和她们俩惹了起来。一次自习课上,他们仨正打闹,结果被周老师抓了个正着。
哎呀!兄弟啊!停手吧!再这样下去会出事的!
日复一日,我竟把穆华看成了风杰!这绝非我之过。这天发生了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兰香零、朱雪怡、穆华他们仨在课间之时竟然不再打闹了,往常的话不到上课的第二遍铃声响起的话,他们仨是不会罢休的。可是今日极为反常!这究竟是为什么呢?我的脑海里充满了问号。许是上天知我意,立马让兰香零马不停蹄地赶来找我了,从她的口中我知道了事情的原委。
“意料之中。”听了兰香零的话,我淡淡地说道。
“那我该怎么办?”
“遵从本心,你喜欢谁,你就接受谁啊!”
“可是我现在还不谈恋爱,要不然的话我早就接受风杰了。”
“那就直言啊!”
“可是我还想向穆华请教数学题啊!如果告诉他说我还不想谈恋爱,他会不会不理我?就算他不会,我也不好意思向他请教数学问题啊!”
原来今早穆华写了一张纸条向兰香零表露心意,难怪课间不打闹了。也不知道后来是为什么,兰香零竟然接受了穆华,是为了可以请教数学题?这其中的缘由恐怕只有她自己知道吧!
而此时,换成是朱雪怡找我发牢骚了,她说:“老张,我觉得香零他们好过分,到哪都带我一起,结果别人说我一百瓦,我好委屈!”
“那你就不要跟他们在一起啊。”
“可是我不理会香零的话,她就哭。”
发完牢骚,朱雪怡依旧是每天都和兰香零他们一起,这时候她不再是委屈的发牢骚了,而是笑着说:“一百瓦呢!”然而我始终看不出来兰香零的烦恼。
那天下午活动节,太阳还未落山,余辉仍残留在人间。吃过了饭,我就抱着一颗金线篮球从教室里跑了出来,向篮球场狂奔而去。在我身后还有五六个女生陆续地跟着,都是我们班的同学。这些人平日里与我的关系都还不错,她们也比较喜欢打篮球,但是班级上没有篮球,即使有,那也是那些喜欢打篮球的同学的个人私有财产,而她们多半与那些有篮球的同学合不来。而我买了这么一颗篮球,倒也为这群人提供了方便。
自从我开始打篮球至今,也有些时日了,我不仅渐渐喜欢上了篮球,篮球技术也有了飞跃性的进步,我站在二分线上投篮从不失误;站在三分线上投篮,我投进的几率是百分之六十五。而我在打篮球的时候有一个小习惯,便打篮球边听音乐。在我看来,打篮球是一件令人疲惫的事,而听音乐则可以缓解疲劳,这也正是为什么之前我不打篮球。
我跑到了篮球场上。我是从篮球架底下跑过去的,在我跑过那儿的时候,我抱着篮球的手从右边向上甩了出去,金线篮球脱离手掌飞了出去。“哐”的一声,球进了!并且落到地上弹了一会儿。我进行了一会儿的热身。我的热身方式与别人不同,别人通常是跑步热身,而我是以舞蹈的方式来热身。我吃饭的速度比别人快一些,一般人吃饭需要用二十分钟,而我只用了十分钟,所以我有更多的时间来热身和打球。也因此,我才患上了胃炎。
在那些女生也来到球场时,我已经完成了热身运动。那群人抱起地上的篮球投了起来,我坐在球场上,从口袋里取出一个黑色MP3,插上耳机,塞到了耳朵里。
“来一个球!”我冲着那些人喊道。
“给!”一位短发女生把球丢给了我,我接住飞来的篮球,像耍泥丸一样的耍了起来,我运着球冲向篮底,像一支利箭一样。我的速度虽然很快,但是篮球还是在我的手中,完全没有飞出去的可能。我来一个三步上篮,如黄河之水,排山倒海。
进了一个球!
江无涯也来打球了,球场上的人也渐渐多了。这时一位长发女孩跑到篮球场上了,是杨美,和她一起的还有一个穿牛仔裤的女孩,这个女孩是高三学姐。她们俩也加入当他们当中来了。她望着我耍球的样子,望得出神,几分钟后才回过神来,于是她说:“能给我一个球吗?”
正在运球的我毫不犹豫地把球丢给了她,她运了一会儿的球,举起手将球投了出去,但这球一丢出去了她就不管不顾进或不进。投了球,她又呆滞在那儿了,像一根木头一样,也不会去抢球,仿佛一切都与自己无关。看到她这般模样,我立马说道:“打球别走神,否则就不是你打球了。”
“可是我不想去抢球,我抢不过。”她说。
“给你!”我把手中的球丢给了她。
我们打了一个活动节的球。到了傍晚六点四十分,我们便都上教室晚读了。
下午有三节课,体育课是第二节课,第三节课乃是美术课。当第三节课上课铃声响起来的时候,我们一窝蜂似的挤进了教室。当第二遍铃声响起时,一位瘦高个中年女人走进教室,她不是别人,正是我们班的美术老师。她先是和我们闲谈一些与美术相关的话题,例如杯具设计与服装设计。紧接着,她直奔主题,说:“同学们,你们有没有为自己设计过个性签名?”
我们摇头,“没有!”
“那以后你们若是当了明星怎么办啊?这堂课我就给大家布置一个任务吧!就设计一下你们的个性签名吧!下次课的时候我要收上来啊!”
所有人都开始冥思苦想了。有些人望着天花板,有些人咬着笔头,有些人注视着前方的黑板,渴望从中寻得一丝启示,也有些人望着外面的花花世界,却也不知思绪早已飞入了九霄云外。
兰香零殚精竭虑,终究还是没想出来该怎么去设计这个个性签名,于是她便求助于我,我拗不过她,只好许了下来。我把她的名字写到草稿纸上,凝视着草稿纸上的名字,我却是想起了一个人。憋了半天仍然憋不出半个什么来,下课铃声倒是响了,我合上草稿纸奔向食堂吃饭去了。
吃了饭回到教室,我发现风杰还在教室里,看到了我和江无涯,他倒是一脸阴险地笑了,我手挠着头,一头雾水。风杰翻开我的草稿纸,又将其递给了我,对我说道:“这是怎么回事啊?”我恍然大悟,这臭小子原来说的是这么个事情啊!我坐了下来,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全部告诉了他。
过了两三天,周老师对我们的座位进行了初步调整,我、江无涯和朱雪怡成了同桌,坐在倒数第一桌;兰香零和穆华成了同桌,乃是我和朱雪怡的前桌;风杰则被调到了第一桌。这次的初步调整,对于他们四个人而言乃是一场“遵义会议”。
虽然风杰跑到了第一桌去,但是他对兰香零的追求依旧不会缺席,这可真谓是没有什么能够阻挡。在今天早上早读节的时候,我读到了“近水楼台先得月”这么一句话。
在课间十分钟的时候,风杰也总是到我们这儿来,兰香零、朱雪怡他们仨仍然是像没有调整座位之前那样打闹,而每次风杰一来,穆华都会出去外面。到了上自习课的时候,风杰来不了了,自然也无法和她们俩打闹了,但是穆华却和她们俩惹了起来。一次自习课上,他们仨正打闹,结果被周老师抓了个正着。
哎呀!兄弟啊!停手吧!再这样下去会出事的!
日复一日,我竟把穆华看成了风杰!这绝非我之过。这天发生了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兰香零、朱雪怡、穆华他们仨在课间之时竟然不再打闹了,往常的话不到上课的第二遍铃声响起的话,他们仨是不会罢休的。可是今日极为反常!这究竟是为什么呢?我的脑海里充满了问号。许是上天知我意,立马让兰香零马不停蹄地赶来找我了,从她的口中我知道了事情的原委。
“意料之中。”听了兰香零的话,我淡淡地说道。
“那我该怎么办?”
“遵从本心,你喜欢谁,你就接受谁啊!”
“可是我现在还不谈恋爱,要不然的话我早就接受风杰了。”
“那就直言啊!”
“可是我还想向穆华请教数学题啊!如果告诉他说我还不想谈恋爱,他会不会不理我?就算他不会,我也不好意思向他请教数学问题啊!”
原来今早穆华写了一张纸条向兰香零表露心意,难怪课间不打闹了。也不知道后来是为什么,兰香零竟然接受了穆华,是为了可以请教数学题?这其中的缘由恐怕只有她自己知道吧!
而此时,换成是朱雪怡找我发牢骚了,她说:“老张,我觉得香零他们好过分,到哪都带我一起,结果别人说我一百瓦,我好委屈!”
“那你就不要跟他们在一起啊。”
“可是我不理会香零的话,她就哭。”
发完牢骚,朱雪怡依旧是每天都和兰香零他们一起,这时候她不再是委屈的发牢骚了,而是笑着说:“一百瓦呢!”然而我始终看不出来兰香零的烦恼。
那天下午活动节,太阳还未落山,余辉仍残留在人间。吃过了饭,我就抱着一颗金线篮球从教室里跑了出来,向篮球场狂奔而去。在我身后还有五六个女生陆续地跟着,都是我们班的同学。这些人平日里与我的关系都还不错,她们也比较喜欢打篮球,但是班级上没有篮球,即使有,那也是那些喜欢打篮球的同学的个人私有财产,而她们多半与那些有篮球的同学合不来。而我买了这么一颗篮球,倒也为这群人提供了方便。
自从我开始打篮球至今,也有些时日了,我不仅渐渐喜欢上了篮球,篮球技术也有了飞跃性的进步,我站在二分线上投篮从不失误;站在三分线上投篮,我投进的几率是百分之六十五。而我在打篮球的时候有一个小习惯,便打篮球边听音乐。在我看来,打篮球是一件令人疲惫的事,而听音乐则可以缓解疲劳,这也正是为什么之前我不打篮球。
我跑到了篮球场上。我是从篮球架底下跑过去的,在我跑过那儿的时候,我抱着篮球的手从右边向上甩了出去,金线篮球脱离手掌飞了出去。“哐”的一声,球进了!并且落到地上弹了一会儿。我进行了一会儿的热身。我的热身方式与别人不同,别人通常是跑步热身,而我是以舞蹈的方式来热身。我吃饭的速度比别人快一些,一般人吃饭需要用二十分钟,而我只用了十分钟,所以我有更多的时间来热身和打球。也因此,我才患上了胃炎。
在那些女生也来到球场时,我已经完成了热身运动。那群人抱起地上的篮球投了起来,我坐在球场上,从口袋里取出一个黑色MP3,插上耳机,塞到了耳朵里。
“来一个球!”我冲着那些人喊道。
“给!”一位短发女生把球丢给了我,我接住飞来的篮球,像耍泥丸一样的耍了起来,我运着球冲向篮底,像一支利箭一样。我的速度虽然很快,但是篮球还是在我的手中,完全没有飞出去的可能。我来一个三步上篮,如黄河之水,排山倒海。
进了一个球!
江无涯也来打球了,球场上的人也渐渐多了。这时一位长发女孩跑到篮球场上了,是杨美,和她一起的还有一个穿牛仔裤的女孩,这个女孩是高三学姐。她们俩也加入当他们当中来了。她望着我耍球的样子,望得出神,几分钟后才回过神来,于是她说:“能给我一个球吗?”
正在运球的我毫不犹豫地把球丢给了她,她运了一会儿的球,举起手将球投了出去,但这球一丢出去了她就不管不顾进或不进。投了球,她又呆滞在那儿了,像一根木头一样,也不会去抢球,仿佛一切都与自己无关。看到她这般模样,我立马说道:“打球别走神,否则就不是你打球了。”
“可是我不想去抢球,我抢不过。”她说。
“给你!”我把手中的球丢给了她。
我们打了一个活动节的球。到了傍晚六点四十分,我们便都上教室晚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