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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烈火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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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富贵瘦了。

    以前他体重250斤,短短两个月,瘦到了180斤。

    配上那双红眼,那对獠牙,他已经不再是从前的他。

    连续撞击了铁笼子十几次,钱富贵筋疲力尽,倒在笼子里,嘴里发出叽里呱啦的怪叫声。

    这样的钱富贵,头顶也飘着气象。

    灰黑的雾气,时而扩散,时而凝聚成两朵乌云。

    他体内那东西,是个二境的狠角色?

    王夏深吸了一口气,心里有了判断。

    实事求是地讲,几天之前的他,遇到二境灵怪,他会毫不犹豫,撒腿就跑。

    眼下他之所以没撒丫子跑路,主要因为旁边站着二境巅峰的老板娘。

    “他不能说话了?”王夏问道。

    “没办法进行正常沟通,稍微恢复一点体力,他就想撞破笼子。”老板娘说道。

    “你们把人都关进起了,叫我过来有啥用?”王夏又问。

    “死鬼,我今天不想跟你斗嘴,换个人来跟你说。”

    老板娘说着,气呼呼地走了。

    “大姐,别把我丢在这地下室啊,我怕黑!”

    王夏立马追了过去,他可不想困在地下,做个underground的说唱歌手。

    刚跑出几步,有人拦住了他的去路。

    斜刺里闪出一个黑衣人,挡在王夏面前。

    那人很奇怪,好像早就站在那里,从来没有动过。

    王夏回退了半步,仔细打量着眼前的黑衣人。

    来者二十七八岁的年纪,颜值不一般,气质也很不一般。

    他看起来斯斯文文的,目光极其锐利,有凛冽感,像个长期行走在暗夜中的猎人。

    “你好,自我介绍一下。我叫余烬,回收站的新任副经理。”

    黑衣人表明了身份,主动伸出友谊之手。

    “余烬?原来是大名鼎鼎的烈火郎君,久仰久仰!”

    王夏比对方更热情,握着手就不肯松开了。

    他热情得有故事,江湖人称烈火郎君的余烬,是传说中的高手。

    这位高手兄,头顶上盛开着两朵小红花!

    是的,你没有看错,既不是老板娘那种灰白之花,也不是王夏那种红白之花,完全是纯色的红花!

    喜庆吉祥的红花,透着山丹丹那个红艳艳。

    相传余烬天赋异禀,气运加身,年纪轻轻达到二境巅峰。

    不管别人信不信那个传说,反正王夏信了。

    那两朵红得刺眼的小花,证明着烈火郎君,堪称一代欧皇。

    如果你玩过沙雕卡牌游戏,必然明白一个道理:和欧皇做朋友,能够吸收欧气。

    王夏就是这么想的,握着余烬的手,舍不得松开:“余副总厉害啊,年纪轻轻,就坐到了二当家的位置,前途不可限量!”

    “王先生太客气了,我资历浅,没什么本事。”

    余烬谦虚着想抽回手,愣是没能成功。

    这一刻的王大帝,是不会让对方缩手的。

    因为,握手几秒钟,他真的吸收到了欧气!

    两个男人的手心,有一股神秘力量在传递。

    余烬头顶的两朵红花,色泽变淡了一些。

    而王夏头顶的红白之花,红色那部分更浓郁了。

    这样也行?

    王夏内心的震惊,约等于小盆友仰望星空看见了飞碟。

    他缠住余烬不肯松手,开始临场发挥,狂吹着彩虹屁:“余副总,不,余总,您太谦虚了。我还刚出道的时候,就听说过你的大名。偶像啊,我今天终于圆梦了,见到了梦里的偶像!”

    遇到这样的“铁杆粉丝”,余烬也不好意思强行撒手。

    他心里有很多问号:暴疯大贱平时只对妹子热情,对男人爱理不理的,怎么唯独对他烈火郎君如此热情?

    想到这里,余烬心头冒出更大的一个问号:难道,他有那种爱好?

    强压着内心崩腾而过的几只羊驼,余烬保持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王先生,你这热情我有点吃不消,能不能先松手,我们坐下来聊聊?”

    “不,怎么能松手呢?今天要是松了手,对不起我的青春,对不起我的热血,对不起我的少年时代!苍天呐大地呀,我现在好像做梦一样,怎么办,我好迷茫,我居然跟偶像握手了!偶像哥,再让我感受一下偶像的力量吧,我保证,回去三天不洗手!”

    王夏握得更紧了,继续freestyle。

    暴疯大贱,你下贱!

    你没有底线!

    余烬心里暗骂不已,打死他也不相信,王大帝会是他的铁杆粉丝。

    那么,真相只有一个:王大帝和那些外貌协会的女人一样,沦陷于他的颜值和气质。

    余烬仿佛突然间明白了什么,想起一个真实案例:两年前有个案子,当事人表面上是个花花公子,其实瞒天过海,掩盖其喜欢男人的事实……

    “请松手!”

    余烬脸上笑容没有了,语气也加重了。

    考虑到老板娘有交代,他没有强行震退暴疯大贱。

    王夏幽怨了,委屈了,玻璃心碎了,像个在机场等了一整夜,最后被偶像无视的粉丝。

    他无助地望着余烬:“偶像哥,我叫你亲哥行不?我知道,你这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男人,一般人是见不到你的。请满足一下粉丝的愿望,让我多握一会儿。”

    “为什么非得握手?”余烬语气发寒。

    “是这样的,在我小时候,吵闹任性的时候,我的外婆总会唱歌哄我。夏天的午后,姥姥的歌安慰我,那首歌好像是这样唱的:长大以后,一定要和偶像握手……”

    “你这是歌词吧?”余烬快炸开了,显然他也听过孙艳姿。

    “对不起,激动了,我太激动了。我这人表达能力不强,一激动,就忍不住蹦出歌词。”

    “你表达能力还不强???连老板娘那么能说的,都说不过你!”余烬抓狂了。

    “那不一样,不,主要是你不一样,你可是我的偶像!想象一下,偶像哥,请你想象一下,当一个狂热的球迷,见到崇拜多年的偶像,那是怎样的心情?请问你为什么用这种眼神看着我,我做错什么了吗?”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为什么非得握手?”余烬要疯了。

    “哦,其实是这样的。有时候,有时候,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相聚离开,都有时候,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可是我,有时候,宁愿选择留恋不放手……”

    “又是歌词!你以为我没听过阿菲的歌?”余烬已经疯了。

    “大哥,我刚才说过了,我一激动就爱蹦出歌词,你偏不信!真是的,歌词又怎么了,意境不够优美吗,表达得不够清楚吗?就因为好不容易见你一面,相聚离开都有时候,我才选择留恋不放手!”

    “……”余烬无言以对。

    当他发现自己的手还被对方紧紧握着,一种无法形容的羞耻,席卷了内心世界。

    曾几何时,他以为自己是直男。

    但是现在,这里的山路十八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