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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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那里好吗?”阳昌眷恋的听着电话对面的声音,只有在和莘梧打电话的时候,他才会如此缓慢温柔。
“很好,我很喜欢Z市。”莘梧在汤笙的渲染下说的话也多了起来。阳昌听着她平静安定的声音,压抑了一天的心情也在此时舒展开来。
“你喜欢就好。”
“对了。时间延长了,我可能还要待一年多。”莘梧想了想,还是把自己今天申请延长时间的事和阳昌说,这是她自己的决定,她真的很喜欢这座古老和现代相互融合的城市,所以想多呆久一点,而且汤笙和昕菀也是这么打算的,她和她两熟络了起来之后生活丰富了许多。她第一次感到在友谊中感情的付出是如此让人安心欣慰的一件事。
“那我考Z市的大学。明年就去找你!”阳昌笑嘻嘻的说,“你喜欢那里的话我们可以在Z市定居。”
“嗯,我要睡了。”
“那···晚安?”
“晚安。”
挂掉电话,莘梧松了一口气。每天和阳昌例行一通的电话,成为她每天不愿面对的时间。
挂了电话后,刚刚化好妆的汤笙凑上来,“你和你男朋友打完电话啦?要不要一起出去玩?”
汤笙化了浓重的妆,平常略显憔悴的脸在精致的妆容的覆盖下显出一种异样的光彩和美丽。她简单的穿了一件白色及膝棉布裙,黑色帆布鞋,乖巧和叛逆同时在她身上得以呈现。这种不协调的感觉反倒具有一种别样的美感。
莘梧素来习惯早睡,但是今天心情莫名烦躁,又恰好还没洗漱,便欣然应允。起身穿上白色细矮跟凉鞋,拿起一只红色口红在薄薄的唇上随意的抹了两下,单薄的唇在口红的润色下变得滋润丰满,白皙的肌肤衬出一丝血色。只是轻抹朱唇,未施粉黛,便已是极美。
涂口红的时候,莘梧突然想起不知在哪看过的一句话说,“薄唇的人都薄情。”她不禁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苦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那薄情之人。又忽地想起仰头望着凇惊时他紧闭的线条凌厉的薄唇,那么凇惊呢?又摇摇头将自己脑子里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丢出了脑海。
春季的夜晚还是很冷的,白天的温暖消散的很快,寒气遍布空气中。清凉的月光静谧的洒在在黑暗中只剩棱角的建筑和植物上,整个校舍陷入一种萧瑟中。
莘梧和汤笙一起走在月光下,汤笙穿的少而薄,双手环抱佝偻着腰,冷的直直嗦气。莘梧怕冷,穿着复古红色灯芯绒赫本风长裙,外搭一件加绒杏色风衣。薄绒丝袜完美勾勒裙子下线条均匀的长腿,走的从容不迫,气质出尘。路过的人见都频频回头暗自赞叹。
这时已经有些晚了,大门早就关了。但是汤笙是常常半夜跑出去玩的老手,她轻门熟路的带着莘梧来到一处相较其他围墙相较低矮一点的墙边,那里早就有人放好了一条高脚凳。踩着凳子很轻松的就爬到了墙头,汤笙先上去,上去后招呼着莘梧一起,拉了她一把。又转身直接一跃而下,轻盈直接。就这样她们来到了校外。
汤笙出了校门后心情更好了,一路蹦蹦跳跳跟莘梧讲她是怎么发现这个围墙的。莘梧眼角微微上扬,安静的听着她叽叽喳喳。她们可以说是截然不同的存在,一个热闹,一个安静。但是很奇怪的相处起来很是舒服。
莘梧有点好奇。“我们去哪里玩?”
汤笙听到她这么问,像一只狐狸一般狡黠的眯起眼睛笑起来。她略带神秘的说,“不告诉你,你到了就知道了。”
莘梧好奇,却也不再多问。乖乖的跟着她走了。
两人在昏黄的路灯下并肩走着,影子被路灯拉的很长很长,走过无数个长长的街道后。她们在一个平常至极的门前停下。门口放着一个小黑板,和莘梧小学时候班上那个用来布置作业的小黑板一模一样。
上面用粉笔写着“七号小院”,四个大字不偏不倚刚好占满整块黑板,多一个放不下,少一个略空。字写的苍劲有力,飘洒至极,让人感到写下这字的人必然是一个洒脱自如的性情之人。
“当当当!就是这里了。”汤笙很高兴的跟莘梧介绍,这里是她的宝藏。
莘梧看这门平平无奇,但是这黑板上的字,还有里面隐隐约约传出来的不清晰的音乐声让她感觉这里不简单。
汤笙便说着就推开了那个小门,里面灯光略暗,比月光略亮一点。那阵不清晰的音乐声瞬间变大,随之而来的是这平平无奇的小平房的里面那个神奇的光怪陆离的世界。
这是一间酒吧,里面的装修独具风格,红砖堆砌而成的墙直白的裸露在外,红砖堆的错落有致,灰色的水泥将一块块砖分隔独立开来,即是整体又独立存在。不知名的木头手工制作的桌椅粗糙的涂了一层透明亮漆反射着头顶五颜六色的昏暗灯光,充斥着后现代的迷幻。就连乐队表演的舞台也是手工木制的,整个酒吧的风格粗粝又别具一格。
莘梧还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这里和寻常意义的酒吧完全不一样,聚集在这里的大多都是文青。一群一群的聚在桌前喝着啤酒,有一搭没一搭聊着,也有专注于舞台上乐队的演奏的。酒吧不大,整体的氛围跟着乐队音乐走,音乐到高潮处气氛便就热烈起来。
汤笙邀功一般拉着莘梧的手在她耳边大声吼,“怎么样?这里不错吧?”
酒吧里音乐声人声嘲杂,交流基本全靠吼。
莘梧又惊又喜的点点头。汤笙便就又拉着她往里面走,轻巧的穿过不算太拥挤的人群来到了吧台前。
“我带你认识这里的酒保”汤笙指指正背对着她们忙碌的吧台里的女子窈窕的身影,穿着最平常的紧身牛仔裤,白色棉质t恤衫,头发随意的盘在头上。
这是莘梧第一次见到承蒽。
“你那里好吗?”阳昌眷恋的听着电话对面的声音,只有在和莘梧打电话的时候,他才会如此缓慢温柔。
“很好,我很喜欢Z市。”莘梧在汤笙的渲染下说的话也多了起来。阳昌听着她平静安定的声音,压抑了一天的心情也在此时舒展开来。
“你喜欢就好。”
“对了。时间延长了,我可能还要待一年多。”莘梧想了想,还是把自己今天申请延长时间的事和阳昌说,这是她自己的决定,她真的很喜欢这座古老和现代相互融合的城市,所以想多呆久一点,而且汤笙和昕菀也是这么打算的,她和她两熟络了起来之后生活丰富了许多。她第一次感到在友谊中感情的付出是如此让人安心欣慰的一件事。
“那我考Z市的大学。明年就去找你!”阳昌笑嘻嘻的说,“你喜欢那里的话我们可以在Z市定居。”
“嗯,我要睡了。”
“那···晚安?”
“晚安。”
挂掉电话,莘梧松了一口气。每天和阳昌例行一通的电话,成为她每天不愿面对的时间。
挂了电话后,刚刚化好妆的汤笙凑上来,“你和你男朋友打完电话啦?要不要一起出去玩?”
汤笙化了浓重的妆,平常略显憔悴的脸在精致的妆容的覆盖下显出一种异样的光彩和美丽。她简单的穿了一件白色及膝棉布裙,黑色帆布鞋,乖巧和叛逆同时在她身上得以呈现。这种不协调的感觉反倒具有一种别样的美感。
莘梧素来习惯早睡,但是今天心情莫名烦躁,又恰好还没洗漱,便欣然应允。起身穿上白色细矮跟凉鞋,拿起一只红色口红在薄薄的唇上随意的抹了两下,单薄的唇在口红的润色下变得滋润丰满,白皙的肌肤衬出一丝血色。只是轻抹朱唇,未施粉黛,便已是极美。
涂口红的时候,莘梧突然想起不知在哪看过的一句话说,“薄唇的人都薄情。”她不禁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苦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那薄情之人。又忽地想起仰头望着凇惊时他紧闭的线条凌厉的薄唇,那么凇惊呢?又摇摇头将自己脑子里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丢出了脑海。
春季的夜晚还是很冷的,白天的温暖消散的很快,寒气遍布空气中。清凉的月光静谧的洒在在黑暗中只剩棱角的建筑和植物上,整个校舍陷入一种萧瑟中。
莘梧和汤笙一起走在月光下,汤笙穿的少而薄,双手环抱佝偻着腰,冷的直直嗦气。莘梧怕冷,穿着复古红色灯芯绒赫本风长裙,外搭一件加绒杏色风衣。薄绒丝袜完美勾勒裙子下线条均匀的长腿,走的从容不迫,气质出尘。路过的人见都频频回头暗自赞叹。
这时已经有些晚了,大门早就关了。但是汤笙是常常半夜跑出去玩的老手,她轻门熟路的带着莘梧来到一处相较其他围墙相较低矮一点的墙边,那里早就有人放好了一条高脚凳。踩着凳子很轻松的就爬到了墙头,汤笙先上去,上去后招呼着莘梧一起,拉了她一把。又转身直接一跃而下,轻盈直接。就这样她们来到了校外。
汤笙出了校门后心情更好了,一路蹦蹦跳跳跟莘梧讲她是怎么发现这个围墙的。莘梧眼角微微上扬,安静的听着她叽叽喳喳。她们可以说是截然不同的存在,一个热闹,一个安静。但是很奇怪的相处起来很是舒服。
莘梧有点好奇。“我们去哪里玩?”
汤笙听到她这么问,像一只狐狸一般狡黠的眯起眼睛笑起来。她略带神秘的说,“不告诉你,你到了就知道了。”
莘梧好奇,却也不再多问。乖乖的跟着她走了。
两人在昏黄的路灯下并肩走着,影子被路灯拉的很长很长,走过无数个长长的街道后。她们在一个平常至极的门前停下。门口放着一个小黑板,和莘梧小学时候班上那个用来布置作业的小黑板一模一样。
上面用粉笔写着“七号小院”,四个大字不偏不倚刚好占满整块黑板,多一个放不下,少一个略空。字写的苍劲有力,飘洒至极,让人感到写下这字的人必然是一个洒脱自如的性情之人。
“当当当!就是这里了。”汤笙很高兴的跟莘梧介绍,这里是她的宝藏。
莘梧看这门平平无奇,但是这黑板上的字,还有里面隐隐约约传出来的不清晰的音乐声让她感觉这里不简单。
汤笙便说着就推开了那个小门,里面灯光略暗,比月光略亮一点。那阵不清晰的音乐声瞬间变大,随之而来的是这平平无奇的小平房的里面那个神奇的光怪陆离的世界。
这是一间酒吧,里面的装修独具风格,红砖堆砌而成的墙直白的裸露在外,红砖堆的错落有致,灰色的水泥将一块块砖分隔独立开来,即是整体又独立存在。不知名的木头手工制作的桌椅粗糙的涂了一层透明亮漆反射着头顶五颜六色的昏暗灯光,充斥着后现代的迷幻。就连乐队表演的舞台也是手工木制的,整个酒吧的风格粗粝又别具一格。
莘梧还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这里和寻常意义的酒吧完全不一样,聚集在这里的大多都是文青。一群一群的聚在桌前喝着啤酒,有一搭没一搭聊着,也有专注于舞台上乐队的演奏的。酒吧不大,整体的氛围跟着乐队音乐走,音乐到高潮处气氛便就热烈起来。
汤笙邀功一般拉着莘梧的手在她耳边大声吼,“怎么样?这里不错吧?”
酒吧里音乐声人声嘲杂,交流基本全靠吼。
莘梧又惊又喜的点点头。汤笙便就又拉着她往里面走,轻巧的穿过不算太拥挤的人群来到了吧台前。
“我带你认识这里的酒保”汤笙指指正背对着她们忙碌的吧台里的女子窈窕的身影,穿着最平常的紧身牛仔裤,白色棉质t恤衫,头发随意的盘在头上。
这是莘梧第一次见到承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