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天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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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细雨朦胧的日子,一个俊美青年敲开了芙兰的房门。
他怀中抱着一把向前宝石的七弦琴,神色落寞,蔚蓝的眼里满怀悲切于绝望,只在看见芙兰时菜重新亮起一丝希望,宛如溺水之人终于发现一根浮木,拼命想要捉住的疯狂。
“小姐,我是得普罗米修斯的指点来找您的……”
芙兰抬手止住他的话,侧身招他进屋:“细雨淋久了容易感冒,有什么话进来说吧。”
青年不敢迟疑,听话地走进屋里,接过芙兰递来的毛巾胡乱擦了一下自己的脸,急切地想继续刚才的话题。
“真不知道该说你聪明还是愚蠢,居然这么大大咧咧地将普罗米修斯的名字说出来,你是迫不及待想看他重新被宙斯逮住吗?”
“不,不!请您别这么想,我没有伤害普罗米修斯的意思,我为自己方才的失态道歉。”
“你应该道歉的对象是普罗米修斯,幸好今天是阴雨天气,乌云阻挡了赫利俄斯的探视。”饶是芙兰喜欢老实人,但过于诚实的赫利俄斯就很让人黑线,他对谁都决不说谎,偏偏又位高权重,被爆料的人往往奈何不得他,先前就是他的告密才导致阿瑞斯、阿芙洛狄忒和赫菲斯托斯的三角恋曝光,轰动整个奥林帕斯。所以说秘密神马的,绝对不能让大嘴巴的老实人知道!
“是,我对此感到万分抱歉。”
“好了,这些话你留着去跟普罗米修斯说,现在谈谈你来找我的目的吧。”
“对不起,在这之前我应该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俄耳甫斯,是阿波罗和缪斯女神卡利俄帕的儿子,我本身也是个诗人和歌手。前不久我刚和自己心爱欧律狄克结婚,可是没过多久,我最珍爱的妻子被毒蛇咬伤身亡。她还那么年轻,不应该有如此悲惨的命运!”俄耳甫斯悲恸不已,眼泪忍不住地滑落:“我爱欧律狄克胜过我自己,为此我想去冥府请求冥王陛下放过我的欧律狄克。正巧我的好友赫拉克勒斯知道普罗米修斯离开高加索山后的隐居地点,普罗米修斯听了我的故事之后指点我来找您。”
芙兰别过脸阴暗了一下,普罗米修斯那家伙真会做无本买卖,把她当成打义工的吗?
“对了,我愿意以自己的血统做交易,请您务必告诉我冥界的入口。”
“……看样子普罗米修斯真是什么都跟你说了,多嘴的家伙!”芙兰不满地嘟哝了几句,懒洋洋地靠着椅背,有气无力地说:“这种事随便问人间那些一把年纪爱装神秘的老头子,哪一个都能给你指条明路,何必特地来找我?”
被普罗米修斯算计的芙兰心情不好,再加上俄耳甫斯血统中的能力不强,芙兰兴致缺缺,不太想搅进这趟混水里。
俄耳甫斯摇头,苦笑不已:“那些都是假的。”
往往被指为冥府入口的坑都是些深不见底的大黑坑,要是见坑就跳,九成九会把自己摔死,魂归冥府,剩下的一成可能是摔成三级残废,从此生活不能自理。那不是俄耳甫斯的希望,他想要活着走进冥府,然后夫妻双双携手回人间。
“啧,冥府的环境的确不适合安家。”就算鬼屋墓园是情侣幽会的好地方,可是安家就免了,不然再深厚的感情也迟早被惊吓磨光。“我可以回答你,不过我要加一个条件――你手里的宝琴。”
闻言,俄耳甫斯略一皱眉,便将阿波罗赠给他的宝琴递出去。他知道这是一把有魔力的琴,能让持有者奏出使人陶醉的音乐。
对俄耳甫斯而言,自他从阿波罗手下出师之后,宝琴就不曾离开过他,陪伴他走遍四方,弹奏过许多醉人的传奇,是犹如半身一样重要的存在。遗憾的是他更爱自己的妻子,对欧律狄克的爱是他目前唯一的灵感来源,也是他生命的动力之源。
失去宝琴尽管有点可惜,然而俄耳甫斯相信以自己的才华,即便没有宝琴的魔力相助照样能弹奏出美好的乐章。
“真是干脆。”芙兰接过宝琴随意拨弄两下,清脆的弦响带着某种撩拨心灵的魔力,连她也险些把持不住。听银色,似乎是真品。
伸出手抽掉俄耳甫斯血统中的神力,芙兰终于露出满意的笑容,于是告诉他冥府的其中一个入口的位置:“你想活着进冥府还真的只有跳坑一途,不过你尽可以放心,这个坑看着深不见底,但绝对跳不死人,至于能不能走到冥王面前,请求他违背冥府法则放过欧律狄克,就看你自己的能耐。”
语毕,芙兰送俄耳甫斯离开,回头发现一头银发的死神大人正自来熟地坐在椅子上,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和那小子谈完了?”
“你都来了,我还能不赶紧送客么?”
芙兰撑着下巴思考,为什么在冥府的时候这些神一个两个躲着她走,来到人间之后护身符的效力就消失了呢?虽说死神没有毛手毛脚,但就他这隔三岔五粘过来的殷勤模样,她出门狩猎也必须小心翼翼,生怕被他察觉到,多不容易!她现在怀疑自己当年出逃的决定是否有误?
距离芙兰离开冥府已有近十年的时间,她早吃腻了罪人的灵魂,迫切希望能换个口味,何况人界的战争减少,来冥府报道的鬼魂少了许多,口粮只够刻尔柏洛斯吃,她还不想堕落到跟一只狗抢食的地步。
奈何冥府地形比迷宫还迷宫,四周环境又是统一的阴暗杂乱毫无规则,土生土长的神为了防止迷路也很少走出自己的地盘,更别提芙兰这个突然冒出的外来者。
所以说圣斗士的五小强能一路成功闯到极乐净土,果然是靠野兽的第六感吧!
在晃荡了好几个月之后,芙兰总算弄清楚冥府的地形,她用暮轮的力量给自己加了一层隐身术,然后迫不及待地飞出冥府。
神话时代人间的空气不像未来的污染严重,也没有神陵的纯净和冷冽,拂面而来的潮湿空气中带着海潮的腥咸味,以及淡淡的草香,地面少了霓虹灯的光亮,漆黑的夜空里满天星斗明亮地闪烁着。
比起冥府一年四季黑漆漆阴暗潮湿的环境,人间无疑是美丽的,但在不熟悉地形和文化的情况下芙兰没有多少心情欣赏人间的风景。
恰在此时,芙兰遇见了刚刚从高加索山释放,却再度遭到宙斯追杀的普罗米修斯。事实证明宙斯的人品是没下限的,前脚为了给儿子和自己挣名声,假仁假义放掉普罗米修斯,等年幼无知热血泛滥的儿子前脚一走,后脚追兵马上围堵武力值偏低的智慧神,争取活捉,实在不行就干脆灭口。
看到一群天兵天将,芙兰在崇山峻岭间迷路的郁闷心情转眼消散无踪,脸色马上经历阴转晴的剧烈变化,心里荡漾地想着:才刚离开冥府就赚到一群的花肥,运气真不是一般地好。
当然,花肥在芙兰眼中是平等的,要活着的、健康的、能量充沛的才是好花肥,她能眼睁睁看着神力丰富的普罗米修斯惨遭毒手吗?答案是不能,所以她先将其余力量不够纯净的花肥先吃了,再慢慢享用上等大餐。
一看到芙兰的举动,聪明地普罗米修斯马上了解到她食人花的本质,然后三言两语地阐述清楚自己的价值,他愿意用知识和情报交换生存。
正好芙兰最缺的就是情报,普罗米修斯好歹经历过提坦之战,对众神的实力、性格、喜好等各方面都了解得十分全面,对人间的发展也一样了如指掌,还有预言能力,并承诺芙兰在这个世界停留期间他会定期为芙兰提供诸神的动向,方便她的狩猎。
这么优厚条件芙兰没理由拒绝,普罗米修斯讨厌所有的神,根本不介意芙兰以神为食,他反而很乐意帮芙兰为世界除害。
自那之后每隔几个月四处隐居藏匿的普罗米修斯就会往芙兰住的宅子跑一趟,小住个十天八天,而芙兰在他的指引下总能得到满意的猎物,一来二去就混得熟稔了。
死神塔纳托斯更不用说,他每天都在地上疲于奔命地收割灵魂,芙兰本就没想瞒过他。以前在冥府他们之间一向是河水不犯井水,也不知道塔纳托斯抽什么风,自从知道她搬到人间,反而热情地三天两头跑来做客。
“死神大人今天又有空闲了?”芙兰重新泡了杯热乎乎的蜜茶给塔纳托斯:“今天有没有带了什么礼物给我?”
“带了一串。”死神指了指后院的方向,说:“我知道你喜欢强大的半神和英雄的灵魂,特地给你留着,回头我去跟第一审判厅的路尼报个数就好。”
“每次送灵魂来,辛苦你了。”就是考虑到死神定期提供优质灵魂,芙兰才没把经常在她面前晃的塔纳托斯直接变成花肥。
她端着茶杯,望着窗外感慨:“还是乱世好啊,乱世出英雄,我就不用为挑食烦恼了。”还可以浑水摸鱼,悄悄吞掉个把小神。
“说到这个,我有个消息告诉你,对你来说没准是个好消息呢。”塔纳托斯神秘兮兮地凑到芙兰面前说:“宙斯追了忒提斯好几年,宝贝私房送了一堆,还承诺娶忒提斯为妻,眼看要上手了,偏偏这个节骨眼冒出预言,说忒提斯会生下比父亲强大的孩子,结果宙斯二话不说安排忒提斯嫁给自己的孙子,气得忒提斯脸都绿了。”
芙兰嘴角一抽:“我无话可说……”宙斯真是个渣!闹不明白明塔和塔尔塔罗斯怎么能习惯这个世界,地球太危险,姐要回火星!
“不知道是谁的错,他们的婚礼送帖子请了所有的神,唯独漏了不和女神厄里斯。厄里斯在冥府放话要闹他们个天翻地覆。我出任务没去参加,只知道她往宴席里放了一颗写着‘给最美丽的女神’的金苹果,然后婚礼就被迫中止。冥后陛下倒是去凑热闹了,听她回来后的口气,人间过个几年又要打仗了哦!到时候我会把英雄的灵魂给你先留着的。”
“先说声谢谢了。”听到还要好几年,芙兰没什么诚意,随即叹了一口气。
见状,塔纳托斯皱眉:“干嘛心事重重的?说出来,也许我能解决。”
“我正再想要不要尽早搬家,冥府从来没有复活的先例……”说到这里,芙兰忍不住瞄了塔纳托斯一眼,全怪这家伙办事不牢,先前不小心被赫拉克勒斯捉住,要挟复活阿德墨托斯,现在人人都想钻冥府的空子。“赫拉克勒斯有宙斯开挂雅典娜护航,在他手下吃亏也是无奈,俄耳甫斯没什么战斗力,多半带不回他老婆,到时候只怕又要找过来,我赶紧搬家算了。”
“不过是个半神,杀了就好了……”
芙兰白了他一眼:“我讨厌麻烦,你又不是不知道阿波罗有多护短,上次宙斯劈死他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儿子法厄同,他跟宙斯闹别扭竟然将宙斯打造雷电的三个独眼巨人射挂了,箭上还带属性,宙斯复活不了手下重要员工,结果库存雷霆用完,险些被波塞冬攻下奥林帕斯,最后还不是舔着老脸恶心巴拉了老半天,阿波罗才松口解除诅咒。”典型被惯坏的臭脾气,偏偏宙斯儿子那么多,最宠的就是阿波罗,惹上阿波罗绝对没好果子吃。
死神讪讪地挠着头,笑问:“你要搬到哪里,我帮你收拾。”
芙兰狐疑地睨了他一眼。这娃脑壳没坏吧?又没什么交情,突然热情起来真叫人不习惯。
在一个细雨朦胧的日子,一个俊美青年敲开了芙兰的房门。
他怀中抱着一把向前宝石的七弦琴,神色落寞,蔚蓝的眼里满怀悲切于绝望,只在看见芙兰时菜重新亮起一丝希望,宛如溺水之人终于发现一根浮木,拼命想要捉住的疯狂。
“小姐,我是得普罗米修斯的指点来找您的……”
芙兰抬手止住他的话,侧身招他进屋:“细雨淋久了容易感冒,有什么话进来说吧。”
青年不敢迟疑,听话地走进屋里,接过芙兰递来的毛巾胡乱擦了一下自己的脸,急切地想继续刚才的话题。
“真不知道该说你聪明还是愚蠢,居然这么大大咧咧地将普罗米修斯的名字说出来,你是迫不及待想看他重新被宙斯逮住吗?”
“不,不!请您别这么想,我没有伤害普罗米修斯的意思,我为自己方才的失态道歉。”
“你应该道歉的对象是普罗米修斯,幸好今天是阴雨天气,乌云阻挡了赫利俄斯的探视。”饶是芙兰喜欢老实人,但过于诚实的赫利俄斯就很让人黑线,他对谁都决不说谎,偏偏又位高权重,被爆料的人往往奈何不得他,先前就是他的告密才导致阿瑞斯、阿芙洛狄忒和赫菲斯托斯的三角恋曝光,轰动整个奥林帕斯。所以说秘密神马的,绝对不能让大嘴巴的老实人知道!
“是,我对此感到万分抱歉。”
“好了,这些话你留着去跟普罗米修斯说,现在谈谈你来找我的目的吧。”
“对不起,在这之前我应该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俄耳甫斯,是阿波罗和缪斯女神卡利俄帕的儿子,我本身也是个诗人和歌手。前不久我刚和自己心爱欧律狄克结婚,可是没过多久,我最珍爱的妻子被毒蛇咬伤身亡。她还那么年轻,不应该有如此悲惨的命运!”俄耳甫斯悲恸不已,眼泪忍不住地滑落:“我爱欧律狄克胜过我自己,为此我想去冥府请求冥王陛下放过我的欧律狄克。正巧我的好友赫拉克勒斯知道普罗米修斯离开高加索山后的隐居地点,普罗米修斯听了我的故事之后指点我来找您。”
芙兰别过脸阴暗了一下,普罗米修斯那家伙真会做无本买卖,把她当成打义工的吗?
“对了,我愿意以自己的血统做交易,请您务必告诉我冥界的入口。”
“……看样子普罗米修斯真是什么都跟你说了,多嘴的家伙!”芙兰不满地嘟哝了几句,懒洋洋地靠着椅背,有气无力地说:“这种事随便问人间那些一把年纪爱装神秘的老头子,哪一个都能给你指条明路,何必特地来找我?”
被普罗米修斯算计的芙兰心情不好,再加上俄耳甫斯血统中的能力不强,芙兰兴致缺缺,不太想搅进这趟混水里。
俄耳甫斯摇头,苦笑不已:“那些都是假的。”
往往被指为冥府入口的坑都是些深不见底的大黑坑,要是见坑就跳,九成九会把自己摔死,魂归冥府,剩下的一成可能是摔成三级残废,从此生活不能自理。那不是俄耳甫斯的希望,他想要活着走进冥府,然后夫妻双双携手回人间。
“啧,冥府的环境的确不适合安家。”就算鬼屋墓园是情侣幽会的好地方,可是安家就免了,不然再深厚的感情也迟早被惊吓磨光。“我可以回答你,不过我要加一个条件――你手里的宝琴。”
闻言,俄耳甫斯略一皱眉,便将阿波罗赠给他的宝琴递出去。他知道这是一把有魔力的琴,能让持有者奏出使人陶醉的音乐。
对俄耳甫斯而言,自他从阿波罗手下出师之后,宝琴就不曾离开过他,陪伴他走遍四方,弹奏过许多醉人的传奇,是犹如半身一样重要的存在。遗憾的是他更爱自己的妻子,对欧律狄克的爱是他目前唯一的灵感来源,也是他生命的动力之源。
失去宝琴尽管有点可惜,然而俄耳甫斯相信以自己的才华,即便没有宝琴的魔力相助照样能弹奏出美好的乐章。
“真是干脆。”芙兰接过宝琴随意拨弄两下,清脆的弦响带着某种撩拨心灵的魔力,连她也险些把持不住。听银色,似乎是真品。
伸出手抽掉俄耳甫斯血统中的神力,芙兰终于露出满意的笑容,于是告诉他冥府的其中一个入口的位置:“你想活着进冥府还真的只有跳坑一途,不过你尽可以放心,这个坑看着深不见底,但绝对跳不死人,至于能不能走到冥王面前,请求他违背冥府法则放过欧律狄克,就看你自己的能耐。”
语毕,芙兰送俄耳甫斯离开,回头发现一头银发的死神大人正自来熟地坐在椅子上,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和那小子谈完了?”
“你都来了,我还能不赶紧送客么?”
芙兰撑着下巴思考,为什么在冥府的时候这些神一个两个躲着她走,来到人间之后护身符的效力就消失了呢?虽说死神没有毛手毛脚,但就他这隔三岔五粘过来的殷勤模样,她出门狩猎也必须小心翼翼,生怕被他察觉到,多不容易!她现在怀疑自己当年出逃的决定是否有误?
距离芙兰离开冥府已有近十年的时间,她早吃腻了罪人的灵魂,迫切希望能换个口味,何况人界的战争减少,来冥府报道的鬼魂少了许多,口粮只够刻尔柏洛斯吃,她还不想堕落到跟一只狗抢食的地步。
奈何冥府地形比迷宫还迷宫,四周环境又是统一的阴暗杂乱毫无规则,土生土长的神为了防止迷路也很少走出自己的地盘,更别提芙兰这个突然冒出的外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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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晃荡了好几个月之后,芙兰总算弄清楚冥府的地形,她用暮轮的力量给自己加了一层隐身术,然后迫不及待地飞出冥府。
神话时代人间的空气不像未来的污染严重,也没有神陵的纯净和冷冽,拂面而来的潮湿空气中带着海潮的腥咸味,以及淡淡的草香,地面少了霓虹灯的光亮,漆黑的夜空里满天星斗明亮地闪烁着。
比起冥府一年四季黑漆漆阴暗潮湿的环境,人间无疑是美丽的,但在不熟悉地形和文化的情况下芙兰没有多少心情欣赏人间的风景。
恰在此时,芙兰遇见了刚刚从高加索山释放,却再度遭到宙斯追杀的普罗米修斯。事实证明宙斯的人品是没下限的,前脚为了给儿子和自己挣名声,假仁假义放掉普罗米修斯,等年幼无知热血泛滥的儿子前脚一走,后脚追兵马上围堵武力值偏低的智慧神,争取活捉,实在不行就干脆灭口。
看到一群天兵天将,芙兰在崇山峻岭间迷路的郁闷心情转眼消散无踪,脸色马上经历阴转晴的剧烈变化,心里荡漾地想着:才刚离开冥府就赚到一群的花肥,运气真不是一般地好。
当然,花肥在芙兰眼中是平等的,要活着的、健康的、能量充沛的才是好花肥,她能眼睁睁看着神力丰富的普罗米修斯惨遭毒手吗?答案是不能,所以她先将其余力量不够纯净的花肥先吃了,再慢慢享用上等大餐。
一看到芙兰的举动,聪明地普罗米修斯马上了解到她食人花的本质,然后三言两语地阐述清楚自己的价值,他愿意用知识和情报交换生存。
正好芙兰最缺的就是情报,普罗米修斯好歹经历过提坦之战,对众神的实力、性格、喜好等各方面都了解得十分全面,对人间的发展也一样了如指掌,还有预言能力,并承诺芙兰在这个世界停留期间他会定期为芙兰提供诸神的动向,方便她的狩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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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那之后每隔几个月四处隐居藏匿的普罗米修斯就会往芙兰住的宅子跑一趟,小住个十天八天,而芙兰在他的指引下总能得到满意的猎物,一来二去就混得熟稔了。
死神塔纳托斯更不用说,他每天都在地上疲于奔命地收割灵魂,芙兰本就没想瞒过他。以前在冥府他们之间一向是河水不犯井水,也不知道塔纳托斯抽什么风,自从知道她搬到人间,反而热情地三天两头跑来做客。
“死神大人今天又有空闲了?”芙兰重新泡了杯热乎乎的蜜茶给塔纳托斯:“今天有没有带了什么礼物给我?”
“带了一串。”死神指了指后院的方向,说:“我知道你喜欢强大的半神和英雄的灵魂,特地给你留着,回头我去跟第一审判厅的路尼报个数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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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兰嘴角一抽:“我无话可说……”宙斯真是个渣!闹不明白明塔和塔尔塔罗斯怎么能习惯这个世界,地球太危险,姐要回火星!
“不知道是谁的错,他们的婚礼送帖子请了所有的神,唯独漏了不和女神厄里斯。厄里斯在冥府放话要闹他们个天翻地覆。我出任务没去参加,只知道她往宴席里放了一颗写着‘给最美丽的女神’的金苹果,然后婚礼就被迫中止。冥后陛下倒是去凑热闹了,听她回来后的口气,人间过个几年又要打仗了哦!到时候我会把英雄的灵魂给你先留着的。”
“先说声谢谢了。”听到还要好几年,芙兰没什么诚意,随即叹了一口气。
见状,塔纳托斯皱眉:“干嘛心事重重的?说出来,也许我能解决。”
“我正再想要不要尽早搬家,冥府从来没有复活的先例……”说到这里,芙兰忍不住瞄了塔纳托斯一眼,全怪这家伙办事不牢,先前不小心被赫拉克勒斯捉住,要挟复活阿德墨托斯,现在人人都想钻冥府的空子。“赫拉克勒斯有宙斯开挂雅典娜护航,在他手下吃亏也是无奈,俄耳甫斯没什么战斗力,多半带不回他老婆,到时候只怕又要找过来,我赶紧搬家算了。”
“不过是个半神,杀了就好了……”
芙兰白了他一眼:“我讨厌麻烦,你又不是不知道阿波罗有多护短,上次宙斯劈死他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儿子法厄同,他跟宙斯闹别扭竟然将宙斯打造雷电的三个独眼巨人射挂了,箭上还带属性,宙斯复活不了手下重要员工,结果库存雷霆用完,险些被波塞冬攻下奥林帕斯,最后还不是舔着老脸恶心巴拉了老半天,阿波罗才松口解除诅咒。”典型被惯坏的臭脾气,偏偏宙斯儿子那么多,最宠的就是阿波罗,惹上阿波罗绝对没好果子吃。
死神讪讪地挠着头,笑问:“你要搬到哪里,我帮你收拾。”
芙兰狐疑地睨了他一眼。这娃脑壳没坏吧?又没什么交情,突然热情起来真叫人不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