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8章 我是谁(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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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金家三人急慌慌地离开,书文哈哈大笑,火火则一会儿跳到他肩上,一会儿跃到小乖背上,吱吱吱地手舞足蹈,一人两兽的欢庆逗得宅子里上上下下一片笑声。
金大夫人坐在马车上腿脚还在打抖,她就想不明白了,那夏家内宅连个主事的女主子都没有,怎么知道她的意图,一副全力防备的阵势?
还有,那白虎和红狐狸简直像成精了似的,盯着她们的眼里竟然有鄙视,还有威胁,一会儿、一会儿地故意站起来动两下,好像就要冲过来,在她准备尖叫的时候,又猫下了。如此反复几次,她怎能不知道它们是在逗她?那,那根本就是虎精、狐狸精好?
她相信,只要她们真的有一点轻举妄动,那白虎一定会把她们撕成碎片。
不来了,再也不来了!金大夫人很想大声哭喊出来,她再也不要来这个可怕的夏宅了。
自从金府三女人灰溜溜地“逃”回金府,金家人倒是再也不敢打夏宅的主意了,所有美好的幻想都灰飞烟灭,只能心里暗恨这些人太精明,又把金喜达臭骂了一顿。
书杰三兄妹的生活依旧,并没有受到影响,只是因为金家人这么一折腾,更加想念离京在外的金喜达。
而此时在西南边境的金喜达,正在一个小山坳里昏迷着。
当他艰难地睁开眼睛时,发现自己躺在一间竹子搭建的屋子里,竹屋、竹床、竹桌椅。这里不是雍亲王的将军府。而是西南这一带比较普遍的民居。
金喜达闭了闭眼睛。对了,他们才刚拿到东西,就遇到一群很厉害的黑衣人。他将东西交给齐浩宁,让他即刻送回京,自己引了黑衣人往黑林子里跑。那群黑衣人太厉害,自己身边的暗卫和侍卫全都倒下了,黑衣人还有五六个。
然后自己就中了一箭,不过在这同时丢了书瑶给的最后一个瓷瓶子过去。
然后……然后自己一直往前跑。然后……好像就晕倒了,什么都不知道了。
金喜达想抬起身,才发现自己的胸口痛得要命,根本动弹不了。
“你醒了?别动,你胸口中了一箭,好险,就在心脏边上一点点。”一个男人端着一碗粥进来。“你不知道,你已经整整昏睡了三天三夜,医郎说了,好在那箭头没毒。只要醒过来,好好休养两个月你就能恢复。不过这里的条件差。过几日你的精气神恢复一些了,最好能把你送到镇上去。”
金喜达知道这人应该是在林子里救了自己的猎户,正想答谢,却在看清那人的脸时怔住了:“廷,廷威?”
那人一愣,而后却是万分激动:“廷威是谁?你在叫我吗?你认识我?”
“……”金喜达懵了,这人虽然蓄着大胡子,但的的确确是夏霖轩啊,可是,这怎么回事?夏霖轩不是死在九岭山了吗?怎么会在这西南边境?还有,他不知道自己是谁吗?
金喜达的心里多了一层犹豫,难道世间竟有如此相像之人:“你可以把你的右手袖子撸起来让我看看吗?我想看看你手肘那个位置。”
那人一听,赶紧放下粥碗,将右手袖子一直撸到大臂,手肘那边,指甲盖大小的一块红色的胎记赫然入目。
金喜达激动地说道:“你是廷威,你就是廷威,你右肩上还有一道很长的刀疤对不对?你怎么会在这里?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那个死在九岭山上的又是什么人?”
夏霖轩一脸茫然:“我右肩上是有一道疤痕,你真的认识我?我叫廷威?这里的所有人都说我叫阿布,四年前去中原走货时遇到山贼,头部受伤失了记忆,所以什么都不记得了。
我一直在想,什么也想不起来,但是我总觉得我不应该叫阿布,甚至,我根本都不是这里的人。我老觉得心里难受,好像记挂着很多人很多事。可是,我的妻子和孩子都在身边,我……我知道我记挂的不是他们。”
夏霖轩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对面前的陌生人说这么多。就像三日前在林子里,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就觉得这人面熟,拼命将他救了回来。
说着说着,夏霖轩突然激动地握住金喜达在床边的手:“你说我叫廷威?那你知不知道我以前的事?你是我的朋友吗?还是什么人?”一定是很熟悉的人,要不然那日他不会觉得面熟,觉得自己不能不救他。
金喜达肯定地说道:“我是你的朋友文俊,你叫夏霖轩,字廷威,不是什么阿布。你是大周玉林县的捕头,人称天下第一捕头。在玉林县,你有妻子,还有三个子女。等等,你刚才说什么,你的妻子和孩子都在身边,你又有了妻子和孩子?”金喜达此刻全身没有一丝力气,却有了想揍人的冲动。
夏霖轩也是一脸疑惑:“对啊,我有妻子,还有一个八岁的女儿和一个五岁的儿子。可是你为什么说我有三个子女?还有,我是捕头?我不是从小就跟着岳父走货吗?”
金喜达看夏霖轩脸上的惊疑和茫然不似作假,虽然不知道夏霖轩身上曾经发生了什么,但是他能肯定两件事,第一,面前这人确实是夏霖轩,第二,夏霖轩失了记忆,被人骗了,那个所谓八岁的女儿和五岁的儿子绝对不是夏霖轩的。
“这是在哪儿?”金喜达没有回答夏霖轩的问题(那不是几句话可以说得清的),反问道,“是你家吗?”
夏霖轩摇头:“这是我自己搭的一个竹楼,我每次走货回来,就跟家里说要来黑林子打猎,然后就住在这儿。”
金喜达奇道:“你不住在家里?不跟你的妻子孩子一起住?”
夏霖轩的脸唰地红了,他皮肤白,盖不住。“我……我……总觉得心里有一双眼睛在看着我,没……没法面对我的妻子,文俊,你是我的好朋友对吗?要不你也不可能知道我身上的胎记还有刀伤。你……你知不知道我以前有没有……有没有喜欢上别的女子?”否则为什么自己一靠近妻子就觉得心里不自在。本来这种话实在不好说出口,可是这几年他心里实在憋得慌,他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跟妻子都有了一双儿女,却不愿意碰她。而且,没来由地,他就是觉得面前这个人是自己能够信任的人。
自从他伤好到现在,四年来,他都没有碰过自己的妻子,看到妻子因此难过他觉得很愧疚,可是他就是没有办法跟妻子亲热,只要他一抱着妻子,就觉得有一双清灵灵的眼睛在看着自己,那双眼睛看得他心里酸酸疼疼的。
后来妻子误以为他是当时受伤严重丧失了男子的功能,不再勉强他。他也就将错就错,只能在其他方面弥补妻子。
在他们那个镇子上,他阿布是有名的好男人、好父亲,每次走货挣的钱最多,走货间隙还能打猎贴补家用,阿布狩猎的能力在这一带是数一数二的,专门的猎户都不如他。
因此,他们家的生活也很好过,去年初在镇子边上买了五十亩田地,家里请了一个阿婆帮妻子做家事,五岁的小儿子已经送到镇上最好的幼学去启蒙,甚至,岳家十三岁的小舅子读书的束修都是他帮着承担的。
他们这个民族叫多罗族,听族人说多罗族以前多是在深山里狩猎和纺织,然后到汉人的镇子上换取粮食和盐等必需品,后来大周统一了西南边境各番族,又鼓励开垦,周边新拓建了两个县、三个镇,番族的人都慢慢迁移到县城和镇子上生活。
金喜达看夏霖轩尴尬地搓着双手的样子,还有脸上的表情,就猜到了夏霖轩跟现在那位“妻子”的状况,顿时觉得心里舒坦了很多。(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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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大夫人坐在马车上腿脚还在打抖,她就想不明白了,那夏家内宅连个主事的女主子都没有,怎么知道她的意图,一副全力防备的阵势?
还有,那白虎和红狐狸简直像成精了似的,盯着她们的眼里竟然有鄙视,还有威胁,一会儿、一会儿地故意站起来动两下,好像就要冲过来,在她准备尖叫的时候,又猫下了。如此反复几次,她怎能不知道它们是在逗她?那,那根本就是虎精、狐狸精好?
她相信,只要她们真的有一点轻举妄动,那白虎一定会把她们撕成碎片。
不来了,再也不来了!金大夫人很想大声哭喊出来,她再也不要来这个可怕的夏宅了。
自从金府三女人灰溜溜地“逃”回金府,金家人倒是再也不敢打夏宅的主意了,所有美好的幻想都灰飞烟灭,只能心里暗恨这些人太精明,又把金喜达臭骂了一顿。
书杰三兄妹的生活依旧,并没有受到影响,只是因为金家人这么一折腾,更加想念离京在外的金喜达。
而此时在西南边境的金喜达,正在一个小山坳里昏迷着。
当他艰难地睁开眼睛时,发现自己躺在一间竹子搭建的屋子里,竹屋、竹床、竹桌椅。这里不是雍亲王的将军府。而是西南这一带比较普遍的民居。
金喜达闭了闭眼睛。对了,他们才刚拿到东西,就遇到一群很厉害的黑衣人。他将东西交给齐浩宁,让他即刻送回京,自己引了黑衣人往黑林子里跑。那群黑衣人太厉害,自己身边的暗卫和侍卫全都倒下了,黑衣人还有五六个。
然后自己就中了一箭,不过在这同时丢了书瑶给的最后一个瓷瓶子过去。
然后……然后自己一直往前跑。然后……好像就晕倒了,什么都不知道了。
金喜达想抬起身,才发现自己的胸口痛得要命,根本动弹不了。
“你醒了?别动,你胸口中了一箭,好险,就在心脏边上一点点。”一个男人端着一碗粥进来。“你不知道,你已经整整昏睡了三天三夜,医郎说了,好在那箭头没毒。只要醒过来,好好休养两个月你就能恢复。不过这里的条件差。过几日你的精气神恢复一些了,最好能把你送到镇上去。”
金喜达知道这人应该是在林子里救了自己的猎户,正想答谢,却在看清那人的脸时怔住了:“廷,廷威?”
那人一愣,而后却是万分激动:“廷威是谁?你在叫我吗?你认识我?”
“……”金喜达懵了,这人虽然蓄着大胡子,但的的确确是夏霖轩啊,可是,这怎么回事?夏霖轩不是死在九岭山了吗?怎么会在这西南边境?还有,他不知道自己是谁吗?
金喜达的心里多了一层犹豫,难道世间竟有如此相像之人:“你可以把你的右手袖子撸起来让我看看吗?我想看看你手肘那个位置。”
那人一听,赶紧放下粥碗,将右手袖子一直撸到大臂,手肘那边,指甲盖大小的一块红色的胎记赫然入目。
金喜达激动地说道:“你是廷威,你就是廷威,你右肩上还有一道很长的刀疤对不对?你怎么会在这里?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那个死在九岭山上的又是什么人?”
夏霖轩一脸茫然:“我右肩上是有一道疤痕,你真的认识我?我叫廷威?这里的所有人都说我叫阿布,四年前去中原走货时遇到山贼,头部受伤失了记忆,所以什么都不记得了。
我一直在想,什么也想不起来,但是我总觉得我不应该叫阿布,甚至,我根本都不是这里的人。我老觉得心里难受,好像记挂着很多人很多事。可是,我的妻子和孩子都在身边,我……我知道我记挂的不是他们。”
夏霖轩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对面前的陌生人说这么多。就像三日前在林子里,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就觉得这人面熟,拼命将他救了回来。
说着说着,夏霖轩突然激动地握住金喜达在床边的手:“你说我叫廷威?那你知不知道我以前的事?你是我的朋友吗?还是什么人?”一定是很熟悉的人,要不然那日他不会觉得面熟,觉得自己不能不救他。
金喜达肯定地说道:“我是你的朋友文俊,你叫夏霖轩,字廷威,不是什么阿布。你是大周玉林县的捕头,人称天下第一捕头。在玉林县,你有妻子,还有三个子女。等等,你刚才说什么,你的妻子和孩子都在身边,你又有了妻子和孩子?”金喜达此刻全身没有一丝力气,却有了想揍人的冲动。
夏霖轩也是一脸疑惑:“对啊,我有妻子,还有一个八岁的女儿和一个五岁的儿子。可是你为什么说我有三个子女?还有,我是捕头?我不是从小就跟着岳父走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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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在哪儿?”金喜达没有回答夏霖轩的问题(那不是几句话可以说得清的),反问道,“是你家吗?”
夏霖轩摇头:“这是我自己搭的一个竹楼,我每次走货回来,就跟家里说要来黑林子打猎,然后就住在这儿。”
金喜达奇道:“你不住在家里?不跟你的妻子孩子一起住?”
夏霖轩的脸唰地红了,他皮肤白,盖不住。“我……我……总觉得心里有一双眼睛在看着我,没……没法面对我的妻子,文俊,你是我的好朋友对吗?要不你也不可能知道我身上的胎记还有刀伤。你……你知不知道我以前有没有……有没有喜欢上别的女子?”否则为什么自己一靠近妻子就觉得心里不自在。本来这种话实在不好说出口,可是这几年他心里实在憋得慌,他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跟妻子都有了一双儿女,却不愿意碰她。而且,没来由地,他就是觉得面前这个人是自己能够信任的人。
自从他伤好到现在,四年来,他都没有碰过自己的妻子,看到妻子因此难过他觉得很愧疚,可是他就是没有办法跟妻子亲热,只要他一抱着妻子,就觉得有一双清灵灵的眼睛在看着自己,那双眼睛看得他心里酸酸疼疼的。
后来妻子误以为他是当时受伤严重丧失了男子的功能,不再勉强他。他也就将错就错,只能在其他方面弥补妻子。
在他们那个镇子上,他阿布是有名的好男人、好父亲,每次走货挣的钱最多,走货间隙还能打猎贴补家用,阿布狩猎的能力在这一带是数一数二的,专门的猎户都不如他。
因此,他们家的生活也很好过,去年初在镇子边上买了五十亩田地,家里请了一个阿婆帮妻子做家事,五岁的小儿子已经送到镇上最好的幼学去启蒙,甚至,岳家十三岁的小舅子读书的束修都是他帮着承担的。
他们这个民族叫多罗族,听族人说多罗族以前多是在深山里狩猎和纺织,然后到汉人的镇子上换取粮食和盐等必需品,后来大周统一了西南边境各番族,又鼓励开垦,周边新拓建了两个县、三个镇,番族的人都慢慢迁移到县城和镇子上生活。
金喜达看夏霖轩尴尬地搓着双手的样子,还有脸上的表情,就猜到了夏霖轩跟现在那位“妻子”的状况,顿时觉得心里舒坦了很多。(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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