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323章;尸头琼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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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月大师说,不死虫只生长在生气循环之地,并且极难寻找。赢天命能找到如此多的不死虫,说明他知道一些常人所不知道的生气循环之地。
至于那些犹如白砂糖一样的晶体,看起来像是结晶体,其实也是一种罕见的生物。这东西学名叫做火原晶,是一种动物型单细胞生物。
虽说是单细胞生物,但是其线粒体,高尔基体,核糖体,细胞膜样样俱全。而且这东西还经过一次变异,导致细胞壁坚硬如石,并且结晶化。
这一颗颗类似白砂糖一样的细小晶体,其实就是一个个的单细胞生物,火原晶。
火原晶只生长在火山之中,依靠高温来维持自身能量需求。平日里这东西会随着火山喷发出现在阳世。其中大部分都会在高温之中死亡。只有一小部分能活下来,并且附着在火山壁上吸取热量。
因为环境的严苛,这种单细胞生物很少被人所知,除了一些真正学问渊博的人,就算是摆放在世人面前,人们也往往不得而知。
不死虫和火原晶,就是两道荤菜。
这一番话说的众人连连点头,暗暗赞叹无月大师的渊博学问。就连赢天命也称赞道:“广济寺高僧果然不同凡响,大师可知,这两道配菜应该如何食用?”
虽然这两道菜来历古怪,但毕竟是虫子,想要人活生生的吃下去还需要极其强大的心理素质。赢天命既然拿这东西来待客,想来有独特的食用方法。
无月大师迟疑了一下,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不死虫遇酒便会化作液体,与酒精产生作用,会让酒味变得更加浓香。”
“至于火原晶,应该是来配四道死菜用的。”
赢天命哈哈大笑:“好!好学问!来人!继续上菜!”
两道荤菜之后,就是两道素菜。如果说两道荤菜让人难以辨认,这两道素菜倒是不少人认出来了。
一道是生活在太阳神泉旁边的烈火笋,以阳刚的水流灌溉而成。虽然同为竹笋一类,但只生长在沙漠,戈壁等干旱地带。
这东西只凭太阳神泉生活,一旦离开泉水,一天之内就能死于非命。实在是难以得到。
另一道素菜则是木心,而且还是桃木的木心,用不冻泉水浸泡成松散状凉拌而成。
大家都知道桃木能辟邪,但是很少有人知道,生活了百年的桃树,主干里面会酝酿出木心。用不冻泉水浸泡木心,会激发木心中的阳气,也算得上是难得之物。
配菜一共有八个,四道阳菜纷纷端上来,看的我们暗暗心惊。连四道配菜都如此难得,被大碗扣起来的主菜到底有多稀罕?
四道配菜上完之后,黑帽子们又端着盘子开始上四道死菜。首先端上来的一道死菜,就吓了众人一跳,这竟然是一道油炸吊死鬼。
盘子里面,一个遍体金黄的吊死鬼满脸狰狞,惨叫连连。最关键的是,这个吊死鬼的大小只有三十公分,躺在盘子里的时候双眼阴森,似乎还在瞪着众人怒目而视。
驱魔人们在那微微皱眉,但是堕落王那边却有人欢呼一声:“油炸吊死鬼!我喜欢!我喜欢!”
死菜自然是给死人吃的,对于这四道菜,我们活人倒是没发言权。
赢天命微笑道:“这是油炸吊死鬼,选的是百年老鬼为主材,用尸油熬制。油炸之前,要在吊死鬼身上铭刻禁魂咒,再辅以十三种阴属性草药,确保能油炸吊死鬼的阴气,却又不伤其魂魄。”
“各位请看,这道油炸吊死鬼,表面上看来,吊死鬼的阴气早已经被尸油熬制成金黄色,但吊死鬼的三魂七魄尚在,通过双眼释放出其怨气。各位客人享用的时候,会连吊死鬼的怨气和三魂七魄一起吃掉,味道当真是妙不可言。”
陈无夜骂道;“变态!”
堕落王冷笑道:“你们活人吃不死虫,吃沉睡飞晶,难道就不变态了?阴阳两立,人鬼殊途,你们吃什么我们不管,但是我们吃什么,你们活人也少在这指手画脚!”
陈无夜冷笑道;“吃吧!吃吧!也许就是你们最后的晚餐呢!”
赢天命对双方的斗嘴不理不睬,继续说:“第二道死菜,端上来!”
又一个黑帽子端着盘子快步走来,他人还没到,一股奇怪的香味就充斥在所有宾客鼻子之中。
就连我都忍不住使劲儿嗅了嗅鼻子,这味道真他娘的香!
第二个盘子里装的是一个人头,人头的头盖骨被打开了,里面咕嘟嘟的冒着一股热气。香味就是顺着热气蒸腾而出,让人忍不住食指大动。
最关键的是,人头好像还是活的,黑帽子端着它上桌的时候,人头还在那转动着眼珠横眉怒目,嘴里呜呜呜的也不知道说些什么。
我注意到,人头的嘴巴是被封起来的,若非如此,这个人头的破口大骂声早就响彻整个宴会了。
赢天命笑眯眯的朝一众邪尸猛鬼们看去,说:“各位可有人认识这道菜?”
堕落王双眼精光闪烁,手下猛鬼则面面相觑。一些资历老的僵尸,猛鬼,也歪着脑袋,看桌子上那个横眉怒目的人头看去。
过了好一会儿,一具身上都变成了绛紫色的僵尸试探着说:“这是尸头琼浆?”
赢天命哈哈一笑:“没错!的确是尸头琼浆!”
一众僵尸猛鬼还在那里不明所以,但是很多驱魔人却已经醒悟过来,脸上微微变色。
尸头琼浆是一道名菜,传闻是尸山老魔所创造,专门用来招待贵客的。
湘西深山之中有一座尸山,里面都是死在战乱中的尸体。因为尸山的独特风水地脉,导致尸体不腐,横七竖八,铺天盖地。
当地驱魔人称之为尸山。
尸山之中有一具成了气候的尸魔,最喜欢的就是吃。可能是当地尸体太多,食物不缺,所以尸山老魔养成了一副刁钻的嘴巴。
反正这地方人迹罕至,又没驱魔人来找死,所以尸山老魔就开始挖掘各种新鲜的吃法。
其中尸头琼浆就是它发明出来的。
尸头琼浆,只取四肢健全,血肉完好的尸体来作为原材料。要培养尸体七七四十九天,吸收地脉阴气,然后汇聚在头顶。
再用秘术驱赶全身尸液聚在头顶。
此时的僵尸,身体已经逐渐变得干枯,猥琐,但头上的血肉却逐渐丰盈。这时候用斩尸刀一刀割下僵尸头颅,尸头琼浆基本上就完成了。
这时候僵尸的一身精华都在人头上面,再配合上特殊的药材,激发大脑内的尸液和脑浆。如果这个时候,再点燃人头之中的三魂七魄,形成命火加热琼浆,于是香味就散发出来。
这东西对人来说没什么用,但是对猛鬼僵尸来说却是大补之物。当初尸山老魔,就是凭借这一手,才吸引到了不少追随者。
只不过后来邓伯川崛起,平了尸山,烧掉老魔,尸山才真正的消失在湘西一带。
本以为尸山老魔死后,尸头琼浆的酿造办法就此失传,谁能想到竟然在这里又遇见了。
油炸吊死鬼,尸头琼浆这两道菜,让猛鬼们食指大动,跃跃欲试。但是有些有想法的,更是把目光放在了黑盘子上面。
配菜都如此出名,主菜到底是什么?
赢天命的手下动作很快,四道死菜很快也齐全了,除了油炸吊死鬼,尸头琼浆之外,另外两道也是素菜,一道是专吃人肉的植物,另一道则是来自地府的彼岸花。
四道生菜,四道死菜很快就齐全了,但是中间的主菜仍然未曾开盘。紧接着白帽子和黑帽子们此起彼伏,分别抬着两个酒罐子进了宴会席位。
其中一个尖顶白帽子伸手一拍,酒罐子就被开了封。
刹那间,酒香四溢,让人闻起来如痴如醉,就连一向对自己严格要求的帝铭上校,都忍不住抽了抽鼻子。
姒中恒忽然叫道;“这就是生死之酒吗?”
赢天命微微笑道:“没错,这就是生死之酒!”
好酒配好菜,赢天命花了这么大功夫,才弄了一座生死宴,要是没有点好酒镇场子,难免会有点美中不足。
只不过这生死酒到底是荤酒还是素酒,就有点耐人寻味了。
赢天命见众人纷纷抽鼻子,也不以为意,反而笑道:“这生死酒,是用七七四十九个活人炼制,炼制之后,又让甘愿为了烈酒献身,以身融酒,以三魂七魄酝酿酒意。因为生人死人都曾经历过,所以酒又被称为生死酒。”
他一边说,一边挥挥手,尖顶白帽子和黑帽子们纷纷端着大碗出来,挨个在众人满前摆了一遍。
我面前也放了一个空碗,仔细看去,这空碗应该是从某个坟墓里挖出来的,当下就把我恶心的想扔掉。
但是转念一想,这空碗既然是前朝古物,说不定也能卖几个钱,所以就又忍住了。
好歹是一件古董,被我弄坏了可就后悔的肠子都青了。
赢天命见手下把酒碗全都摆好,忽然间大喝道:“给各位宾客倒酒!”
话音刚落,尖顶白帽子们立刻穿梭其中,给所有的宾客倒上了满满一碗烈酒。
无月大师说,不死虫只生长在生气循环之地,并且极难寻找。赢天命能找到如此多的不死虫,说明他知道一些常人所不知道的生气循环之地。
至于那些犹如白砂糖一样的晶体,看起来像是结晶体,其实也是一种罕见的生物。这东西学名叫做火原晶,是一种动物型单细胞生物。
虽说是单细胞生物,但是其线粒体,高尔基体,核糖体,细胞膜样样俱全。而且这东西还经过一次变异,导致细胞壁坚硬如石,并且结晶化。
这一颗颗类似白砂糖一样的细小晶体,其实就是一个个的单细胞生物,火原晶。
火原晶只生长在火山之中,依靠高温来维持自身能量需求。平日里这东西会随着火山喷发出现在阳世。其中大部分都会在高温之中死亡。只有一小部分能活下来,并且附着在火山壁上吸取热量。
因为环境的严苛,这种单细胞生物很少被人所知,除了一些真正学问渊博的人,就算是摆放在世人面前,人们也往往不得而知。
不死虫和火原晶,就是两道荤菜。
这一番话说的众人连连点头,暗暗赞叹无月大师的渊博学问。就连赢天命也称赞道:“广济寺高僧果然不同凡响,大师可知,这两道配菜应该如何食用?”
虽然这两道菜来历古怪,但毕竟是虫子,想要人活生生的吃下去还需要极其强大的心理素质。赢天命既然拿这东西来待客,想来有独特的食用方法。
无月大师迟疑了一下,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不死虫遇酒便会化作液体,与酒精产生作用,会让酒味变得更加浓香。”
“至于火原晶,应该是来配四道死菜用的。”
赢天命哈哈大笑:“好!好学问!来人!继续上菜!”
两道荤菜之后,就是两道素菜。如果说两道荤菜让人难以辨认,这两道素菜倒是不少人认出来了。
一道是生活在太阳神泉旁边的烈火笋,以阳刚的水流灌溉而成。虽然同为竹笋一类,但只生长在沙漠,戈壁等干旱地带。
这东西只凭太阳神泉生活,一旦离开泉水,一天之内就能死于非命。实在是难以得到。
另一道素菜则是木心,而且还是桃木的木心,用不冻泉水浸泡成松散状凉拌而成。
大家都知道桃木能辟邪,但是很少有人知道,生活了百年的桃树,主干里面会酝酿出木心。用不冻泉水浸泡木心,会激发木心中的阳气,也算得上是难得之物。
配菜一共有八个,四道阳菜纷纷端上来,看的我们暗暗心惊。连四道配菜都如此难得,被大碗扣起来的主菜到底有多稀罕?
四道配菜上完之后,黑帽子们又端着盘子开始上四道死菜。首先端上来的一道死菜,就吓了众人一跳,这竟然是一道油炸吊死鬼。
盘子里面,一个遍体金黄的吊死鬼满脸狰狞,惨叫连连。最关键的是,这个吊死鬼的大小只有三十公分,躺在盘子里的时候双眼阴森,似乎还在瞪着众人怒目而视。
驱魔人们在那微微皱眉,但是堕落王那边却有人欢呼一声:“油炸吊死鬼!我喜欢!我喜欢!”
死菜自然是给死人吃的,对于这四道菜,我们活人倒是没发言权。
赢天命微笑道:“这是油炸吊死鬼,选的是百年老鬼为主材,用尸油熬制。油炸之前,要在吊死鬼身上铭刻禁魂咒,再辅以十三种阴属性草药,确保能油炸吊死鬼的阴气,却又不伤其魂魄。”
“各位请看,这道油炸吊死鬼,表面上看来,吊死鬼的阴气早已经被尸油熬制成金黄色,但吊死鬼的三魂七魄尚在,通过双眼释放出其怨气。各位客人享用的时候,会连吊死鬼的怨气和三魂七魄一起吃掉,味道当真是妙不可言。”
陈无夜骂道;“变态!”
堕落王冷笑道:“你们活人吃不死虫,吃沉睡飞晶,难道就不变态了?阴阳两立,人鬼殊途,你们吃什么我们不管,但是我们吃什么,你们活人也少在这指手画脚!”
陈无夜冷笑道;“吃吧!吃吧!也许就是你们最后的晚餐呢!”
赢天命对双方的斗嘴不理不睬,继续说:“第二道死菜,端上来!”
又一个黑帽子端着盘子快步走来,他人还没到,一股奇怪的香味就充斥在所有宾客鼻子之中。
就连我都忍不住使劲儿嗅了嗅鼻子,这味道真他娘的香!
第二个盘子里装的是一个人头,人头的头盖骨被打开了,里面咕嘟嘟的冒着一股热气。香味就是顺着热气蒸腾而出,让人忍不住食指大动。
最关键的是,人头好像还是活的,黑帽子端着它上桌的时候,人头还在那转动着眼珠横眉怒目,嘴里呜呜呜的也不知道说些什么。
我注意到,人头的嘴巴是被封起来的,若非如此,这个人头的破口大骂声早就响彻整个宴会了。
赢天命笑眯眯的朝一众邪尸猛鬼们看去,说:“各位可有人认识这道菜?”
堕落王双眼精光闪烁,手下猛鬼则面面相觑。一些资历老的僵尸,猛鬼,也歪着脑袋,看桌子上那个横眉怒目的人头看去。
过了好一会儿,一具身上都变成了绛紫色的僵尸试探着说:“这是尸头琼浆?”
赢天命哈哈一笑:“没错!的确是尸头琼浆!”
一众僵尸猛鬼还在那里不明所以,但是很多驱魔人却已经醒悟过来,脸上微微变色。
尸头琼浆是一道名菜,传闻是尸山老魔所创造,专门用来招待贵客的。
湘西深山之中有一座尸山,里面都是死在战乱中的尸体。因为尸山的独特风水地脉,导致尸体不腐,横七竖八,铺天盖地。
当地驱魔人称之为尸山。
尸山之中有一具成了气候的尸魔,最喜欢的就是吃。可能是当地尸体太多,食物不缺,所以尸山老魔养成了一副刁钻的嘴巴。
反正这地方人迹罕至,又没驱魔人来找死,所以尸山老魔就开始挖掘各种新鲜的吃法。
其中尸头琼浆就是它发明出来的。
尸头琼浆,只取四肢健全,血肉完好的尸体来作为原材料。要培养尸体七七四十九天,吸收地脉阴气,然后汇聚在头顶。
再用秘术驱赶全身尸液聚在头顶。
此时的僵尸,身体已经逐渐变得干枯,猥琐,但头上的血肉却逐渐丰盈。这时候用斩尸刀一刀割下僵尸头颅,尸头琼浆基本上就完成了。
这时候僵尸的一身精华都在人头上面,再配合上特殊的药材,激发大脑内的尸液和脑浆。如果这个时候,再点燃人头之中的三魂七魄,形成命火加热琼浆,于是香味就散发出来。
这东西对人来说没什么用,但是对猛鬼僵尸来说却是大补之物。当初尸山老魔,就是凭借这一手,才吸引到了不少追随者。
只不过后来邓伯川崛起,平了尸山,烧掉老魔,尸山才真正的消失在湘西一带。
本以为尸山老魔死后,尸头琼浆的酿造办法就此失传,谁能想到竟然在这里又遇见了。
油炸吊死鬼,尸头琼浆这两道菜,让猛鬼们食指大动,跃跃欲试。但是有些有想法的,更是把目光放在了黑盘子上面。
配菜都如此出名,主菜到底是什么?
赢天命的手下动作很快,四道死菜很快也齐全了,除了油炸吊死鬼,尸头琼浆之外,另外两道也是素菜,一道是专吃人肉的植物,另一道则是来自地府的彼岸花。
四道生菜,四道死菜很快就齐全了,但是中间的主菜仍然未曾开盘。紧接着白帽子和黑帽子们此起彼伏,分别抬着两个酒罐子进了宴会席位。
其中一个尖顶白帽子伸手一拍,酒罐子就被开了封。
刹那间,酒香四溢,让人闻起来如痴如醉,就连一向对自己严格要求的帝铭上校,都忍不住抽了抽鼻子。
姒中恒忽然叫道;“这就是生死之酒吗?”
赢天命微微笑道:“没错,这就是生死之酒!”
好酒配好菜,赢天命花了这么大功夫,才弄了一座生死宴,要是没有点好酒镇场子,难免会有点美中不足。
只不过这生死酒到底是荤酒还是素酒,就有点耐人寻味了。
赢天命见众人纷纷抽鼻子,也不以为意,反而笑道:“这生死酒,是用七七四十九个活人炼制,炼制之后,又让甘愿为了烈酒献身,以身融酒,以三魂七魄酝酿酒意。因为生人死人都曾经历过,所以酒又被称为生死酒。”
他一边说,一边挥挥手,尖顶白帽子和黑帽子们纷纷端着大碗出来,挨个在众人满前摆了一遍。
我面前也放了一个空碗,仔细看去,这空碗应该是从某个坟墓里挖出来的,当下就把我恶心的想扔掉。
但是转念一想,这空碗既然是前朝古物,说不定也能卖几个钱,所以就又忍住了。
好歹是一件古董,被我弄坏了可就后悔的肠子都青了。
赢天命见手下把酒碗全都摆好,忽然间大喝道:“给各位宾客倒酒!”
话音刚落,尖顶白帽子们立刻穿梭其中,给所有的宾客倒上了满满一碗烈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