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姜家有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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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南浩鑫!你忘了吗?”
她试图挣脱他手的束缚,小小年纪没想到力气这么大,反复尝试了好几次都无用。直到他突然说了一句她才放弃了针扎。
“你忘了吗?以前你在小巷救过我!”
南浩鑫?小巷?她皱着眉努力在记忆力搜索下关于这个人的记忆。好像以前在B市她确实救过一个小男孩,男孩被一群小朋友围殴也不还手,伤痕累累的也不哭不闹就朋友他们撕打他。她那时候看不下去了就教训了那群小朋友。
“你真是南浩鑫?阿鑫?”她惊得张大了嘴巴,她有些不敢相信描写这个帅气男生会是从前被一群人围殴的阿鑫!
直到南浩鑫点了点头,她整个紧绷的神经舒然放松。
幸好不是他!幸好不是他!
她整个人力气仿佛被抽空一般,跌坐在地上:“你吓死我了!”
“干嘛一上来就抱住我,干嘛一直徘徊在我上班的地方,干嘛不提前说你是阿鑫!”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吓你的。”他太激动了把她吓着了,他有些愧疚,把她从地上扶起来在旁边的长凳上坐着。
“我太想你了!你都不知道当初你一声不吭的就消失了,我在你家门口等了你两天。后来你们家阿姨就告诉我你们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了。”
“你明明答应我了的要陪我的,可是你却言而无信狠心的抛弃我。”
6年前她们约好了在安和小屋见面,他等了从白天等到晚上她还是没有出现,后来又去她家找她,直到她们家阿姨可怜他才告诉他她走了。没有一句话悄无声息的走了。
她说好了要陪他一起长大,说好了要保护他,可是到最后还是把他像垃圾一样的丢掉了。
“还有小叶子你怎么这么蠢,连我都认不出来。”他撅撅嘴不满的说道。
她用手拍了拍衣服上沾染的灰尘:“我们已经有6年没见了吧。你变化这么大,我怎么可能认得出来。”
“那是你根本没有把我放心上!”
“不管你在哪里,不管你是老了胖了瘦了丑了我都能在第一时间认出你。”因为你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没有你我寸步难行。
“我们家阿鑫长大啦!”以前她记得他们初遇的时候他10岁她14岁。现在一晃他都马上到成年了。
“还有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想知道啊?天机不可泄露。小叶子小叶子……别揪我耳朵!别揪我耳朵!”本来还有些得意的想保留一丝神秘感,正在他得意忘形的时候一直魔爪止住了他!
他的个子太高了,这得有180以上吧!揪他耳朵她的手都酸了:“调皮鬼!”
“能再次遇见你真好!”她松开他的耳朵,双手紧紧环抱着他的腰,把脸贴在他的胸膛之上。以前跟在她身后的小男孩长大了。
那天她们聊了许久原来她走了以前他的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爸在一场车祸中去世了,他后妈卷走了所有的钱以及值钱的东西,追债的人纷纷前来要债,看见空空的房子里没有任何值钱的东西,最后连唯一的房子都变卖了。
次日
“嗡嗡嗡~”手机一直响个不停,叶子菲睡眼朦胧熟练的从被窝里伸出手去把手机闹钟关了继续睡觉。十分钟过后手机又“嗡嗡嗡”的响了起来拿起手机一看是电话便接了起来。
“叔叔怎么了?”是王叔叔打来的电话。
“菲菲放假了吧?过年来家里吃饭。”电话里传来熟悉憨厚的声音。
“谢谢叔叔,不好意思我去不了!我在这边找了一个兼职的工作,过年不放假。”她撒谎了,她只是不想去打扰别人幸福的生活。
“那好吧!空了来家里玩,叔叔婶婶给你做好吃的。”
“好的。”
王叔叔是个为人老实本分的人,当初叶岚把她托个王叔叔她就一走了之了。王叔叔从来没有嫌弃过她,待她跟她女儿一般。
王叔叔老婆却不待见她,总是拿着恶毒的眼神看她,像是她是豺狼虎豹一般。不管她做什么事说什么话她都处处针对她,总是看她不顺眼,她最开始不明白后来才知道。
有一次她偶尔听见婶婶拿王叔叔说他是窝囊废,自己都养不活,帮旧情人养女儿。还说什么叶岚是狐狸精到处勾引男人,自己婚姻不好来拆散别人的婚姻。那一次王叔叔气的打了婶婶。第二天她已学校住校为由搬离了王叔叔家。
她或许真是扫把星,走到那里都有闲言碎语那里都不得安宁。
终于睁开了眼睛,半睡半醒的眼神很是朦胧,抬起手来,揉了揉眼睛,这次终于完全清醒过来了。
打开手机就看见北辰凌晨三点多发来的信息:菲菲我误机了才到巴黎。勿念
嘴角情不自禁的上扬,她紧紧抱着手机,像是抱住了价值连城的宝贝一般。
世界很大,但让处在世界两端的我们相遇,又觉得它好小。这是什么?这就是缘分,感谢上苍让我们相遇相恋。
都说恋爱中的女人智商为零,证据确凿确实如此。
巴黎?怎么大家都去巴黎了。巴黎真的很好吗?陈姐去了巴黎,北辰去了巴黎,慧之也去了巴黎。
她翻看手机通讯录里面简简单单的就存着8个人的电话,拉到底看见一个备注慧之的犹豫了半天终于拨了过去。
姜慧之是她人生中第一个朋友,也是她最好的闺蜜,姜家的掌上明珠。
世人皆道姜家有佳人,聪慧倾人城。温润尔雅漂良高贵,一头乌黑秀丽的波浪长发及腰,完美的V形瓜子脸,再配上水汪汪的大眼睛,高挺的鼻梁,雪白如玉的肌肤。不少富家子弟为之倾倒。
别说男生皆对她痴迷,换作是个女生见了都会情不自禁的多看两眼暗暗赞叹。
她们认识都已经有十几年了,那时候她们都随着父母参加了一个慈善晚会。父母们都在前厅喝酒聊天,他们这些小孩就在后面花园戏玩。
由于小时候的姜慧之性格柔弱温和,经常被小孩们欺负弄哭!
一个小男孩带着五六个小孩把慧之团团围住在莲花池边。这些小孩就是欺软怕硬,这次晚会共有十几个小孩,他们就挑慧之欺负。
结果这几个小孩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只狗,还一直逼着她学小狗叫,不叫就让小狗咬她!直接把慧之吓哭。
这所有的一幕幕叶子菲都看在眼里,看见她被欺负就仿佛看见以前的自己一般。她快步上前冲着人群过去,所有的男孩都把注意力集中在慧之身上。完全没有注意突然出现的叶子菲。
她在带头男孩的背后用力一推,男孩重心不稳直接跌倒到池子里,她拉起慧之的手就跑。
其他几个小孩见此状况吓得站在原地傻愣愣的,也不知道去拉一把落在池子里的男孩。
从那次以后她们就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是我南浩鑫!你忘了吗?”
她试图挣脱他手的束缚,小小年纪没想到力气这么大,反复尝试了好几次都无用。直到他突然说了一句她才放弃了针扎。
“你忘了吗?以前你在小巷救过我!”
南浩鑫?小巷?她皱着眉努力在记忆力搜索下关于这个人的记忆。好像以前在B市她确实救过一个小男孩,男孩被一群小朋友围殴也不还手,伤痕累累的也不哭不闹就朋友他们撕打他。她那时候看不下去了就教训了那群小朋友。
“你真是南浩鑫?阿鑫?”她惊得张大了嘴巴,她有些不敢相信描写这个帅气男生会是从前被一群人围殴的阿鑫!
直到南浩鑫点了点头,她整个紧绷的神经舒然放松。
幸好不是他!幸好不是他!
她整个人力气仿佛被抽空一般,跌坐在地上:“你吓死我了!”
“干嘛一上来就抱住我,干嘛一直徘徊在我上班的地方,干嘛不提前说你是阿鑫!”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吓你的。”他太激动了把她吓着了,他有些愧疚,把她从地上扶起来在旁边的长凳上坐着。
“我太想你了!你都不知道当初你一声不吭的就消失了,我在你家门口等了你两天。后来你们家阿姨就告诉我你们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了。”
“你明明答应我了的要陪我的,可是你却言而无信狠心的抛弃我。”
6年前她们约好了在安和小屋见面,他等了从白天等到晚上她还是没有出现,后来又去她家找她,直到她们家阿姨可怜他才告诉他她走了。没有一句话悄无声息的走了。
她说好了要陪他一起长大,说好了要保护他,可是到最后还是把他像垃圾一样的丢掉了。
“还有小叶子你怎么这么蠢,连我都认不出来。”他撅撅嘴不满的说道。
她用手拍了拍衣服上沾染的灰尘:“我们已经有6年没见了吧。你变化这么大,我怎么可能认得出来。”
“那是你根本没有把我放心上!”
“不管你在哪里,不管你是老了胖了瘦了丑了我都能在第一时间认出你。”因为你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没有你我寸步难行。
“我们家阿鑫长大啦!”以前她记得他们初遇的时候他10岁她14岁。现在一晃他都马上到成年了。
“还有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想知道啊?天机不可泄露。小叶子小叶子……别揪我耳朵!别揪我耳朵!”本来还有些得意的想保留一丝神秘感,正在他得意忘形的时候一直魔爪止住了他!
他的个子太高了,这得有180以上吧!揪他耳朵她的手都酸了:“调皮鬼!”
“能再次遇见你真好!”她松开他的耳朵,双手紧紧环抱着他的腰,把脸贴在他的胸膛之上。以前跟在她身后的小男孩长大了。
那天她们聊了许久原来她走了以前他的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爸在一场车祸中去世了,他后妈卷走了所有的钱以及值钱的东西,追债的人纷纷前来要债,看见空空的房子里没有任何值钱的东西,最后连唯一的房子都变卖了。
次日
“嗡嗡嗡~”手机一直响个不停,叶子菲睡眼朦胧熟练的从被窝里伸出手去把手机闹钟关了继续睡觉。十分钟过后手机又“嗡嗡嗡”的响了起来拿起手机一看是电话便接了起来。
“叔叔怎么了?”是王叔叔打来的电话。
“菲菲放假了吧?过年来家里吃饭。”电话里传来熟悉憨厚的声音。
“谢谢叔叔,不好意思我去不了!我在这边找了一个兼职的工作,过年不放假。”她撒谎了,她只是不想去打扰别人幸福的生活。
“那好吧!空了来家里玩,叔叔婶婶给你做好吃的。”
“好的。”
王叔叔是个为人老实本分的人,当初叶岚把她托个王叔叔她就一走了之了。王叔叔从来没有嫌弃过她,待她跟她女儿一般。
王叔叔老婆却不待见她,总是拿着恶毒的眼神看她,像是她是豺狼虎豹一般。不管她做什么事说什么话她都处处针对她,总是看她不顺眼,她最开始不明白后来才知道。
有一次她偶尔听见婶婶拿王叔叔说他是窝囊废,自己都养不活,帮旧情人养女儿。还说什么叶岚是狐狸精到处勾引男人,自己婚姻不好来拆散别人的婚姻。那一次王叔叔气的打了婶婶。第二天她已学校住校为由搬离了王叔叔家。
她或许真是扫把星,走到那里都有闲言碎语那里都不得安宁。
终于睁开了眼睛,半睡半醒的眼神很是朦胧,抬起手来,揉了揉眼睛,这次终于完全清醒过来了。
打开手机就看见北辰凌晨三点多发来的信息:菲菲我误机了才到巴黎。勿念
嘴角情不自禁的上扬,她紧紧抱着手机,像是抱住了价值连城的宝贝一般。
世界很大,但让处在世界两端的我们相遇,又觉得它好小。这是什么?这就是缘分,感谢上苍让我们相遇相恋。
都说恋爱中的女人智商为零,证据确凿确实如此。
巴黎?怎么大家都去巴黎了。巴黎真的很好吗?陈姐去了巴黎,北辰去了巴黎,慧之也去了巴黎。
她翻看手机通讯录里面简简单单的就存着8个人的电话,拉到底看见一个备注慧之的犹豫了半天终于拨了过去。
姜慧之是她人生中第一个朋友,也是她最好的闺蜜,姜家的掌上明珠。
世人皆道姜家有佳人,聪慧倾人城。温润尔雅漂良高贵,一头乌黑秀丽的波浪长发及腰,完美的V形瓜子脸,再配上水汪汪的大眼睛,高挺的鼻梁,雪白如玉的肌肤。不少富家子弟为之倾倒。
别说男生皆对她痴迷,换作是个女生见了都会情不自禁的多看两眼暗暗赞叹。
她们认识都已经有十几年了,那时候她们都随着父母参加了一个慈善晚会。父母们都在前厅喝酒聊天,他们这些小孩就在后面花园戏玩。
由于小时候的姜慧之性格柔弱温和,经常被小孩们欺负弄哭!
一个小男孩带着五六个小孩把慧之团团围住在莲花池边。这些小孩就是欺软怕硬,这次晚会共有十几个小孩,他们就挑慧之欺负。
结果这几个小孩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只狗,还一直逼着她学小狗叫,不叫就让小狗咬她!直接把慧之吓哭。
这所有的一幕幕叶子菲都看在眼里,看见她被欺负就仿佛看见以前的自己一般。她快步上前冲着人群过去,所有的男孩都把注意力集中在慧之身上。完全没有注意突然出现的叶子菲。
她在带头男孩的背后用力一推,男孩重心不稳直接跌倒到池子里,她拉起慧之的手就跑。
其他几个小孩见此状况吓得站在原地傻愣愣的,也不知道去拉一把落在池子里的男孩。
从那次以后她们就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