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我的长剑已经饥渴难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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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时间,绿洲雨宴。
一座豪华无比的巨大赌场中,人们正过着纸醉金迷,一夜暴富的美梦,外面的动乱对这里丝毫没有影响。
而赌场的地下室中,一男一女静静地站在透明的玻璃水池面前。
十几条体型庞大,神态狰狞的鳄鱼正在水池里来回游动。
“叛乱军有什么动向吗?”克洛克达尔问到。
“没有,叛乱军依然在犹巴坚守着。”
罗宾双手抱在胸前,好整以暇地回道:“虽然由于沙尘暴的原因,他们过的异常艰苦,但勉强活下去还是不成问题的。”
“不见棺材不落泪!”克洛克达尔冷声道:“国王用了跳舞粉,他们竟然还无动于衷?”
“谁知道呢?”罗宾一摊双手,不以为意地说道。
“呵…”
克洛克达尔背对着罗宾,淡淡的命令道:
“派百万长者过去,给他们制造一些麻烦。”
“我倒要看看,犹巴能坚持多久!”
“好的,社长!”罗宾应了一声,优雅转身走出了房间。
两天后。
一群凶神恶煞的大汉来到了犹巴。
这些大汉个个身体强壮,肌肉发达,再加上他们手上那明晃晃的大刀,浑身上下都充斥着不好惹的气息。
他们就是巴洛克工作社的百万长者,在阿拉巴斯坦为恶一方、负责暗地里煽动群众、引发战乱。
他们的领头人叫作Geronimo,是一个面容粗犷,皮肤黝黑的红鼻子大汉。
他的武器也是一把大刀,悬赏金足有300万贝利。
这个金额虽然少,但是对普通人来说,已然是一个不可抗衡的存在了。
“红鼻子大汉”带着一群小弟在阿拉巴斯坦纵横驰骋多年,烧杀掳掠无恶不作。
而“红鼻子大汉”本人实力强悍、脾气火爆。
就在不久之前,“红鼻子大汉”就和一众小弟浴血奋战,从阿拉巴斯坦的一个边缘城市中趁机抢劫,捞了一票财宝。
正想吃喝玩乐一番,却突然接到了组织的命令——来犹巴制造骚乱。
红鼻子大汉不敢废话,立刻带人连夜赶路,来到了犹巴。
“这里就是犹巴吗?这个狗屎地方,真特娘的破旧……”
脑袋里都是肌肉的红鼻子大汉,有些不耐烦地吼了起来。
他可不想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浪费时间,他现在心情不好,只想砍人。
“这里就是犹巴!”
队伍里负责引路的人擦了擦额上的冷汗,又战战兢兢地回答道:
“以前还是挺繁华的城市,但是经历了一年多的干旱以后,就……
“够了!”
暴躁的红鼻子大汉却是听不下去,他的大刀已经饥渴难耐了。
只见他挥舞着手上的长刀怒吼道:“兄弟们,上!!”
都是社会人,行事干净利落。
“噢!!”
很快,几百个挥舞着大刀的壮汉便一拥而上,密密麻麻的冲向了犹巴。
他们的的任务就是破坏,毁灭!
只要不伤害叛乱军首领,他们想怎么做就怎么做,随便烧杀抢掠。
至于犹巴的叛乱军,那不过是一群土鸡瓦狗,活不下的难民拼凑在一起,能干什么?
穷的连个武器都没有,红鼻子大汉根本没有把叛乱军放在眼里。
这些大汉如土匪进村一般,很快就在犹巴的边缘地带肆虐了起来。
杀人、抢劫、放火、无恶不作。
但这里毕竟是叛乱军的地盘,从百万长者成群结队地持刀现身开始,便已经有无数懂得明哲保身的犹巴居民们忙着四散逃逸了。
“快!”
“快去找寇沙大人,海贼们又来闹事了!!!”
民众们惊慌失措的喊叫声此起彼伏。
没花多少时间,原本嘈杂喧哗的街道便彻底安静下来,居民们全都仓皇而逃。
只留下了一片烟火冲天的废墟场景。
“哈哈哈,痛快!!”
“真是一群废物,只知道逃跑,呸!”
“大哥威武!!”
红鼻子大汉的一群小弟们拍着马屁,大声狂笑。
“走,兄弟们,我们去下一个地方!”红鼻子大汉甩动了一下手中大刀上的鲜血,满脸狞笑。
便在这时,一阵脚步声突然传来,打断了红鼻子大汉的笑声。
嗒嗒嗒…
一大群身穿长袍,带着头巾的人马,匆忙的赶到。
无论是红鼻子大汉,还一群是举刀的小弟,都有些好奇地转头望去。
这些匆忙赶来的不是别人,而是犹巴的叛乱军,领头的正是寇沙。
他们平时负责维护犹巴秩序,也会出手收拾闹事的海贼。
红鼻子大汉见到这群气势汹汹的叛乱军,便马上将手中大刀扛到了肩上,又毫不客气地指着道:
“我们大刀海贼团来这里杀人,你们这些烂鱼烂虾也敢过来多管闲事?”
“都给我乖乖站好!”
“老子可是悬赏金1000万贝利的海贼,哪个敢不服?”
1000万贝利,对普通人来说这绝对是一个厉害至极的人物。
说起来颇有几分黑色幽默,海军发布悬赏令本就是为了自己更方便抓捕海贼。
可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悬赏金的高低却成为了海贼们互相攀比的事情,成为他们自报家门的荣誉。
听闻此言,
一个身披棕色大衣,腰间挂着一把长剑的年轻身影走了出来,正是寇沙。
他看了看周围废墟般的场景,地面上横七竖八的尸体,心中充满着怒火。
这就是所谓的海贼!
在世界上数量庞大的海贼群体中,如草帽海贼团那样追寻自由的梦想家终究只是少数。
数量最多的,还是面前这种靠凌虐弱者获得愉悦的人渣。
犹巴的人们不争不抢,只是想普普通通的活下去而已,却如此艰难。
他们只是想活着啊,有罪吗?
自从来到这里以后,一连串的灾难接踵而至。
薇薇的面容从脑海里浮现而出,那坚定的目光,冷风中的承诺……
这一瞬间,寇沙第一次鼓起了主动战斗的冲动和渴望,他不想以后都被人这般随意欺凌。
“红鼻子。”
寇沙豁然抬头,看着红鼻子大汉那足足三米高的巨人身躯,面无表情一字一句道:“你的人头我要定了!”
“哦?”
红鼻子大汉攥紧了手中的大刀,脸上露出了极为狰狞的笑容:
“这群烂鱼烂虾里,竟然还有一个勇士?”
“我的大刀,可最喜欢舔舐勇士的鲜血了!”
话到此处,红鼻子大汉不禁舔了舔自己的嘴唇。
“我手中的长剑同样如此!”
寇沙冷冷的望着红鼻子大汉,右手缓缓握住了腰间刀柄。
锵——
伴随着一阵清脆的利刃出鞘声随风而逝,寇沙直接拔出腰间长剑,对准了红鼻子大汉。
“我手中的长剑已经饥渴难耐了!”
嘭!
一声枪响,火光迸射。
那位满脸狞笑的红鼻子大汉应声倒地,在血泊之中痛苦地挣扎:
“你、你...”
红鼻子大汉嘴里带着血沫,却依旧瞪大眼睛死死的盯着寇沙,满怀不甘地痛斥道:
“说好的长剑呢?”
“你TM竟然用枪...”
同一时间,绿洲雨宴。
一座豪华无比的巨大赌场中,人们正过着纸醉金迷,一夜暴富的美梦,外面的动乱对这里丝毫没有影响。
而赌场的地下室中,一男一女静静地站在透明的玻璃水池面前。
十几条体型庞大,神态狰狞的鳄鱼正在水池里来回游动。
“叛乱军有什么动向吗?”克洛克达尔问到。
“没有,叛乱军依然在犹巴坚守着。”
罗宾双手抱在胸前,好整以暇地回道:“虽然由于沙尘暴的原因,他们过的异常艰苦,但勉强活下去还是不成问题的。”
“不见棺材不落泪!”克洛克达尔冷声道:“国王用了跳舞粉,他们竟然还无动于衷?”
“谁知道呢?”罗宾一摊双手,不以为意地说道。
“呵…”
克洛克达尔背对着罗宾,淡淡的命令道:
“派百万长者过去,给他们制造一些麻烦。”
“我倒要看看,犹巴能坚持多久!”
“好的,社长!”罗宾应了一声,优雅转身走出了房间。
两天后。
一群凶神恶煞的大汉来到了犹巴。
这些大汉个个身体强壮,肌肉发达,再加上他们手上那明晃晃的大刀,浑身上下都充斥着不好惹的气息。
他们就是巴洛克工作社的百万长者,在阿拉巴斯坦为恶一方、负责暗地里煽动群众、引发战乱。
他们的领头人叫作Geronimo,是一个面容粗犷,皮肤黝黑的红鼻子大汉。
他的武器也是一把大刀,悬赏金足有300万贝利。
这个金额虽然少,但是对普通人来说,已然是一个不可抗衡的存在了。
“红鼻子大汉”带着一群小弟在阿拉巴斯坦纵横驰骋多年,烧杀掳掠无恶不作。
而“红鼻子大汉”本人实力强悍、脾气火爆。
就在不久之前,“红鼻子大汉”就和一众小弟浴血奋战,从阿拉巴斯坦的一个边缘城市中趁机抢劫,捞了一票财宝。
正想吃喝玩乐一番,却突然接到了组织的命令——来犹巴制造骚乱。
红鼻子大汉不敢废话,立刻带人连夜赶路,来到了犹巴。
“这里就是犹巴吗?这个狗屎地方,真特娘的破旧……”
脑袋里都是肌肉的红鼻子大汉,有些不耐烦地吼了起来。
他可不想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浪费时间,他现在心情不好,只想砍人。
“这里就是犹巴!”
队伍里负责引路的人擦了擦额上的冷汗,又战战兢兢地回答道:
“以前还是挺繁华的城市,但是经历了一年多的干旱以后,就……
“够了!”
暴躁的红鼻子大汉却是听不下去,他的大刀已经饥渴难耐了。
只见他挥舞着手上的长刀怒吼道:“兄弟们,上!!”
都是社会人,行事干净利落。
“噢!!”
很快,几百个挥舞着大刀的壮汉便一拥而上,密密麻麻的冲向了犹巴。
他们的的任务就是破坏,毁灭!
只要不伤害叛乱军首领,他们想怎么做就怎么做,随便烧杀抢掠。
至于犹巴的叛乱军,那不过是一群土鸡瓦狗,活不下的难民拼凑在一起,能干什么?
穷的连个武器都没有,红鼻子大汉根本没有把叛乱军放在眼里。
这些大汉如土匪进村一般,很快就在犹巴的边缘地带肆虐了起来。
杀人、抢劫、放火、无恶不作。
但这里毕竟是叛乱军的地盘,从百万长者成群结队地持刀现身开始,便已经有无数懂得明哲保身的犹巴居民们忙着四散逃逸了。
“快!”
“快去找寇沙大人,海贼们又来闹事了!!!”
民众们惊慌失措的喊叫声此起彼伏。
没花多少时间,原本嘈杂喧哗的街道便彻底安静下来,居民们全都仓皇而逃。
只留下了一片烟火冲天的废墟场景。
“哈哈哈,痛快!!”
“真是一群废物,只知道逃跑,呸!”
“大哥威武!!”
红鼻子大汉的一群小弟们拍着马屁,大声狂笑。
“走,兄弟们,我们去下一个地方!”红鼻子大汉甩动了一下手中大刀上的鲜血,满脸狞笑。
便在这时,一阵脚步声突然传来,打断了红鼻子大汉的笑声。
嗒嗒嗒…
一大群身穿长袍,带着头巾的人马,匆忙的赶到。
无论是红鼻子大汉,还一群是举刀的小弟,都有些好奇地转头望去。
这些匆忙赶来的不是别人,而是犹巴的叛乱军,领头的正是寇沙。
他们平时负责维护犹巴秩序,也会出手收拾闹事的海贼。
红鼻子大汉见到这群气势汹汹的叛乱军,便马上将手中大刀扛到了肩上,又毫不客气地指着道:
“我们大刀海贼团来这里杀人,你们这些烂鱼烂虾也敢过来多管闲事?”
“都给我乖乖站好!”
“老子可是悬赏金1000万贝利的海贼,哪个敢不服?”
1000万贝利,对普通人来说这绝对是一个厉害至极的人物。
说起来颇有几分黑色幽默,海军发布悬赏令本就是为了自己更方便抓捕海贼。
可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悬赏金的高低却成为了海贼们互相攀比的事情,成为他们自报家门的荣誉。
听闻此言,
一个身披棕色大衣,腰间挂着一把长剑的年轻身影走了出来,正是寇沙。
他看了看周围废墟般的场景,地面上横七竖八的尸体,心中充满着怒火。
这就是所谓的海贼!
在世界上数量庞大的海贼群体中,如草帽海贼团那样追寻自由的梦想家终究只是少数。
数量最多的,还是面前这种靠凌虐弱者获得愉悦的人渣。
犹巴的人们不争不抢,只是想普普通通的活下去而已,却如此艰难。
他们只是想活着啊,有罪吗?
自从来到这里以后,一连串的灾难接踵而至。
薇薇的面容从脑海里浮现而出,那坚定的目光,冷风中的承诺……
这一瞬间,寇沙第一次鼓起了主动战斗的冲动和渴望,他不想以后都被人这般随意欺凌。
“红鼻子。”
寇沙豁然抬头,看着红鼻子大汉那足足三米高的巨人身躯,面无表情一字一句道:“你的人头我要定了!”
“哦?”
红鼻子大汉攥紧了手中的大刀,脸上露出了极为狰狞的笑容:
“这群烂鱼烂虾里,竟然还有一个勇士?”
“我的大刀,可最喜欢舔舐勇士的鲜血了!”
话到此处,红鼻子大汉不禁舔了舔自己的嘴唇。
“我手中的长剑同样如此!”
寇沙冷冷的望着红鼻子大汉,右手缓缓握住了腰间刀柄。
锵——
伴随着一阵清脆的利刃出鞘声随风而逝,寇沙直接拔出腰间长剑,对准了红鼻子大汉。
“我手中的长剑已经饥渴难耐了!”
嘭!
一声枪响,火光迸射。
那位满脸狞笑的红鼻子大汉应声倒地,在血泊之中痛苦地挣扎:
“你、你...”
红鼻子大汉嘴里带着血沫,却依旧瞪大眼睛死死的盯着寇沙,满怀不甘地痛斥道:
“说好的长剑呢?”
“你TM竟然用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