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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火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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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酌一杯后,楚皇苍老的脸庞浮现一抹红晕,捧起文章,反复读了三遍,越发觉得此人是个可造之才。

    兴冲冲地撕了糊名,一个名字映入眼帘——方休。

    这个名字,倒是有点印象......

    好像是......

    一下子,楚皇脸色有些不自然了,将文章搁到一边,思忖了片刻,问道:“安平伯子,近来在做何事?”

    安平伯子?

    刘成一怔,忙道:“奴婢听说,安平伯子新酿了一款烈酒,放在酒楼中售卖,十余两银子一杯,慕名前去的酒徒,竟络绎不绝,一时之间,京师倒也传的沸沸扬扬,百姓们都说......”

    顿了顿,继续道:“都说......安平伯子仗着勋贵的身份,强买强卖,欺凌良善。”

    楚皇乃是一代贤君,听到欺凌百姓,脸上顿时露出了厌恶之色。

    可转念一想,此子为人忠厚,如今又做出这等安国文章,字里行间,明辨是非,不似欺压良善的恶徒。

    想必是有人在背后诽谤。

    即便百姓所传是事实,此子也只是患了‘脑疾’,才性情大变,到这般地步。

    若让御医好生诊治,休养些时日,未必不能变回忠厚之子。

    楚皇想到这,怒火已经去了七分,沉声道:“派人去将安平伯子带来,朕要好生训斥他。”

    刘成忙不迭躬身:“奴婢遵旨。”

    ............

    方府。

    院子的石桌上摆着一口铁锅,正热腾腾的冒气。

    火锅......这玩意在地球并不新鲜。

    几乎每个城市都有无数的火锅店,尤其到了冬天,更是人满为患。

    毕竟,冷风嗖嗖的寒夜,还有什么,比一顿火锅更能让人感到温暖。

    此时,虽是初春,北方却仍有寒意,正适合吃这火锅。

    可楚国并没有这等美食,因此方休便派人打造了一口铁锅。

    锅里加了水,下面连着一个特制的炉子,里面放了油。

    白小纯引了火,这锅下顿时升起了火焰。

    锅里的汤,是早就炖好了的,用重金买来的牛骨熬汤,里头还放了一些蔬菜。

    因而火一引,锅很快热起来,顿时开始沸腾。

    顷刻间,院子里散发着浓郁的香气。

    石桌上,摆满了一盘盘的羊肉,俱都切成了小小的薄片。

    冬天虽已过去,新鲜的蔬菜仍极难寻找,即便是有,价格也比较昂贵,而且因为窖藏的缘故,口感和营养都不能和新鲜蔬菜相比。

    因此,盘子里是以菌类为主,配上豆腐,萝卜,肉类,以及极少的白菜青菜。

    方休坐在太师椅上,看着热气腾腾的铁锅,心里颇为感慨。

    前世,他是极爱吃火锅的,奈何孤儿院长大,从小便生活在贫寒之中,只有上了大学,偶尔拿到奖学金,才敢约上几个好友,去火锅店搓上一顿。

    如今,火锅还是那个火锅,一切,却已物是人非。

    哎,造化弄人......

    方休拿起筷子,夹起一片羊肉,放入火锅中。

    片刻之后,羊肉由红变白,将其取出,放在秀儿的碟子里,说道:“这就是我上次与你说的火锅,尝尝味道如何。”

    秀儿俏脸通红,低着头,小声道:“谢谢少爷......”

    能与主人家同桌吃饭,对一个小丫鬟来说,已经是莫大的恩宠。

    可少爷还亲自为她夹菜,让她竟感动的想流泪。

    少爷患了脑疾之后,便像换了一个人。

    以前,少爷虽然对他们不错,可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

    她能感受到。

    如今,少爷是真的没有将她当作奴婢......

    当然,这只是秀儿的感受,一旁站着的白小纯,就不那么想了。

    他看着炉上咕嘟咕嘟冒着气泡的火锅,闻着那诱人的香气,心里除了好奇,更多的是馋......

    喉咙不住耸动,咽着唾沫。

    方休吃了几片涮好的羊肉,听见声音,才想起身后还站着一位。

    挥了挥手,说道:“你也坐下,尝尝。”

    放在以前,白小纯定然是左右推辞,再表一番忠心。

    可现在,他只想尝尝少爷捣鼓出来的‘火锅’是什么滋味。

    感激涕零的谢了一番,便坐在了另一边。

    见少爷将羊肉放进嘴里,没空去捞锅里的食物。

    白小纯迫不及待地拿起筷子,捞起一块羊肉就往嘴里塞。

    被烫的像狗一样呼气,也舍不得吐出来,脸色通红,好一会儿才缓过神。

    秀儿本来也像他一样,一块豆腐已经夹上了筷子,见到白小纯的样子。

    学少爷,先晾了片刻之后,才慢条斯理的吃了起来。

    吃到一半,一个小厮急匆匆闯了进来,躬身道:“少爷,外面来了一个人,说是宫里的宦官,来传旨意。”

    又是宫里的宦官?

    方休有些扫兴地放下筷子,随口道:“秀儿你先吃,本少爷去看看。”

    秀儿张了张嘴,还没来得及说话,便看见少爷出了院子。

    白小纯嘴里嚼着羊肉,徒然反应过来,忙不迭起身,追了上去。

    匆匆到了正堂,便见一个白面无须的宦官正背着手,一脸鄙夷的四处看着。

    早听说这败家子患了脑疾,无恶不作,胆大妄为。

    此刻一见,果真如此。

    咱家是来传陛下的旨意,在此等候了半个时辰,那败家子竟还未来迎旨,实在可恨。

    方休进了正堂,立刻换上了一副笑容。

    读了那么多史书,他明白,这些随时在皇帝身边的阉人,可没一个是省油的灯,虽身份卑微,却有匪夷所思的实力。

    君子易交,小人难防。

    也许是身体残缺,这些宦官心里或多或少比常人变态了些,可以说是不折不扣的小人,若没有过节,还是不要招惹为好。

    走到那传旨的小宦官面前,方休拱手作揖,彬彬有礼地道:“见过公公,公公远道而来,未能远迎,还望恕罪......”

    一边说着,一边做出从怀里掏银子的动作。

    在社会摸爬滚打那么些年,这点人情世故,还是知道的。

    小宦官见此,脸色却徒然沉了下来,语带不悦地道:“方公子乃是贵人,咱是伺候人的奴婢,怎敢收你的银子。”

    方休微微一怔。

    此人似乎来者不善啊......

    他还没来得及说话,便听见小宦官阴测测地道:“银子,方公子还是自个儿留着吧,将来进了天牢,上下打点时,想必用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