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共商夺城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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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隐暱在城外等待入城的人群之中,小声商讨着对策。
“不能带剑进去,如果有情况我们会很被动。”余清秋担忧道。
白天舞想了想道:“清秋,你带着我们的剑回去吧,我和时夏,赋禅潜进去。”
“可是你们没有剑的话……”
“没关系,若真被发现,即使有剑也只是多带走他们几个人而已。而且我们也不是完全没有抵抗力。我还有这个。”说着白天舞从怀中掏出从刺客手中得到的那柄匕首。
余清秋张口还想说些什么,却看到白天舞坚定的目光,便没再反驳。
三人都把自己的佩剑递给了他。白龙,翎雷,青霄,土火莲心,再加上他自己水木清华,余清秋怀中抱着那令世人艳羡的五柄绝世宝剑,对三人坚定地点了下头,便转身想营帐的方向走去。
由于白天舞的面容太过出众,又被敌人刻意通缉,不适合露脸,他们用的掩饰身份便是居住于大漠帝国的武公国商人。武公国位于大漠帝国西侧,与其西北接壤。
那里女性的地位极低,甚至在婚后要蒙上面纱,不能对除丈夫外的人露脸。白天舞他们正是利用了这一点,巧妙地用面纱掩盖了自己的容貌。而且武公国是神武帝国的附属国,连国名都是当年的神武皇帝御赐的,因此不会被神武士兵特别刁难。
筱赋禅是唯一适合露脸的人,于是便顺理成章地扮演了商人的角色。白天舞是他的妻子,霍时夏则变成了他的仆人。
三人跟着入城的队伍来到了检查点前,筱赋禅递上了三人的身份文碟。
士兵扫了眼文碟,又看了看三人。白天舞怯生生地站在筱赋禅身后,刻意地借着筱赋禅的身体隐藏身型。在旁人看来,真如一个羞答答的小媳妇一般。
士兵的目光扫到白天舞脸上时,不由自主地愣了一下。尽管她只露出了一对眸子,可单单那剪水秋瞳,也足够出尘绝艳。
“咳咳。”注意到了士兵的异样,筱赋禅咳嗽了一声,有些不悦道,“好了吗?”
由于旭昱严令禁止士兵欺负平民,尽管垂涎美色,那士兵也不敢做出太出格的事,只是咽了口口水道:“你娘子真不错,真是好福气啊。”
“再不错也是我的,和你没关系。”筱赋禅的语气虽是不满,却带着一丝自豪与炫耀。
士兵也知道武公国的习俗,便没要求白天舞拿下面纱。见他们身上都没有违禁武器,便连身都没搜,直接放他们进了城。
回到了久违的风波城中,三人都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城中还是那么繁华,街道还是那么熙攘,哪有一丝刚刚经历了战争的样子?城中与之前唯一的不同,大概就是维持治安的士兵穿的不再是剑锋军服,而是神武军服。城头飘扬的旗帜,也从剑锋帝国的剑柄旗变成了神武帝国的雄狮旗。
若说还有什么提醒着人们不久前的那场战争的话,恐怕就是那空气中尚未完全飘散,若隐若现的焦糊味了。
他们一面在街上走着,一面观察着城中士兵们的巡逻配置,以及城墙上的驻防情况。
围着城墙边走了一圈后,三人又顺着主街来到了城主府外。那里有重兵把守,三人不敢太过明显,假装逛着街边的商铺,不时用余光瞥上两眼布防情况。
最后,三人找了家不起眼的酒馆,一人点了杯米酒,找了个角落坐了下来。
白天舞掀开面纱,故作矜持地以手掩唇,抿了一口酒液,小声分析道:“根据观察到的情况来看,他们城内应该至少有一万人,再算上轮班换防的士兵,保守估计有两万人。”
“嗯,两万人是这座城能过长期支持的最大兵力。这应该是他们长期驻防的配置了。”霍时夏用余光扫了下四周,低声说道。
“他们怎么这么快就把主力撤走了?就这么瞧不起我们?”筱赋禅有些不解地问道。
“若不是北边的骚扰,他们的大部队应该也不会这么快撤走。如果能活着回去,我一定要好好感谢一下鑫将军。”
“但我们现在只有一万来人,他们又有城墙。总体上我们还是处于下风。”筱赋禅担忧道。
“没错,但如果援军短时间内到不了,等旭昱解决了北边的麻烦,返回来增防,我们就再没机会了。三天后定沙的援军和补给应该就能抵达了。到时候不管有没有其他增援的消息,我们都一定要出击了。”
“那我们怎么出击?”筱赋禅问道,“难道要强攻吗?”
“就刚才的观察来看,他们城墙的配置很平均,几乎没有薄弱点。”霍时夏道。
白天舞对霍时夏的观点深以为然,道:“他们的排布很专业。不论留下来的守将是谁,都不会好对付”
“能不能想办法让侠客营的弟兄们全部混进来,里应外合?”筱赋禅道。
“可能性不大。”白天舞摇头道,“他们对武器的管控太严了,就算能混进来,也是和我们一样被缴了械的。”
三人一时半会都没了主意,无奈地看着城头飘扬着的雄狮旗,望城兴叹。
……
城楼之上,离汪刚刚结束了例行巡视。作为辅佐了旭家两代人的家臣,他的能力丝毫不比旭氏父子差,甚至还犹有过之。可以说旭家的辉煌是他一手缔造的。
没人知道他为何会心甘情愿辅佐旭氏,而非取而代之。神武坊间传言,他是那神秘的纵横一派之人,所作的一切不为名利,只为维系这天下的平衡。不过这都是一些虚无飘渺的流言,根本没人会信以为真。毕竟那纵横派是否真实存在,都有待考证。
人们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他的箭术连娥眉的箭术世家黎氏都赞不绝口。相传他曾和黎家先代族长黎风琴比试箭术。当时的天空刚好飞过一排大雁。黎风琴一弦射出两箭,同时射下两只大雁。离汪则是连射两箭,竟都射在一只雁上,相距不过半寸。
究竟谁更胜一筹,坊间众说纷纭。广为接受的说法是平分秋色。但很多娥眉人都认为黎风琴其实没有发挥好。据自称知情者透露,当时她的小女儿正闹着要离家出走,闹的她心烦意乱。否则以她的能力,一次射下五只雁都没有问题。
他们比试的地方是娥眉境内一个叫良人的地方。“良人落雁”的典故便是说的二人的那次比试。这四个字后来便在江湖之上被用以称赞箭术高明。
离汪的身边一直跟着一个寸头的男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传统观念在他身上似乎不存在。
那是离汪的亲卫,是他在跟随旭铭的一次征伐之后从俘虏中捡出来的。离汪看中了他的天赋,自小便悉心培养,终成一代刀客,跟在了离汪身边,为他提弓。
“派去寻找白将军的人还没有消息?”离汪眺望着远处的神武大漠,对身旁的亲卫道。
“没有。”
离汪点了点头,沉声叹了口气道:“离宇啊,你随我征战也有十载了吧?”
“是。”
“我自出关以来,也在这沙场征战了快五十年了。过了七月,我就七十了,差不多该功成身退了。少爷性子太过高傲,容易坏事,你要多帮他搂着点。”
“是。”离宇的回应一如既往的简洁,只是这次眼中却多出了些什么。
“等时机成熟了,你就去北岭国看看吧。那里是你的故乡。星原岭东有一个山坳,入口常年冰封,不过你的话,应该有能力进去。到时候就去那里走一趟吧,有人在等你。”
“明白。”
“去叫斥候出城巡视一圈。告诉他们如果发现剑锋军队,不要动手,立刻回来汇报。”
“是。”
……
白天舞三人在酒馆中坐了小半个时辰,杯中酒浆见底,却仍没什么头绪。
“要是有剑的话,说不定还能博上一博。”霍时夏开口打破了沉默。
筱赋禅耸了耸肩:“这没了剑的剑客,就是没了牙的老虎啊。”
不知是不是受到他们话题的启发,白天舞忽然美眸一闪,低声道:“有了!”
二人闻言,一同看向白天舞。白天舞面纱下的嘴角微微上翘,从怀中拿出了一个木牌和一柄短剑,狡黠地看向了筱赋禅……
四人隐暱在城外等待入城的人群之中,小声商讨着对策。
“不能带剑进去,如果有情况我们会很被动。”余清秋担忧道。
白天舞想了想道:“清秋,你带着我们的剑回去吧,我和时夏,赋禅潜进去。”
“可是你们没有剑的话……”
“没关系,若真被发现,即使有剑也只是多带走他们几个人而已。而且我们也不是完全没有抵抗力。我还有这个。”说着白天舞从怀中掏出从刺客手中得到的那柄匕首。
余清秋张口还想说些什么,却看到白天舞坚定的目光,便没再反驳。
三人都把自己的佩剑递给了他。白龙,翎雷,青霄,土火莲心,再加上他自己水木清华,余清秋怀中抱着那令世人艳羡的五柄绝世宝剑,对三人坚定地点了下头,便转身想营帐的方向走去。
由于白天舞的面容太过出众,又被敌人刻意通缉,不适合露脸,他们用的掩饰身份便是居住于大漠帝国的武公国商人。武公国位于大漠帝国西侧,与其西北接壤。
那里女性的地位极低,甚至在婚后要蒙上面纱,不能对除丈夫外的人露脸。白天舞他们正是利用了这一点,巧妙地用面纱掩盖了自己的容貌。而且武公国是神武帝国的附属国,连国名都是当年的神武皇帝御赐的,因此不会被神武士兵特别刁难。
筱赋禅是唯一适合露脸的人,于是便顺理成章地扮演了商人的角色。白天舞是他的妻子,霍时夏则变成了他的仆人。
三人跟着入城的队伍来到了检查点前,筱赋禅递上了三人的身份文碟。
士兵扫了眼文碟,又看了看三人。白天舞怯生生地站在筱赋禅身后,刻意地借着筱赋禅的身体隐藏身型。在旁人看来,真如一个羞答答的小媳妇一般。
士兵的目光扫到白天舞脸上时,不由自主地愣了一下。尽管她只露出了一对眸子,可单单那剪水秋瞳,也足够出尘绝艳。
“咳咳。”注意到了士兵的异样,筱赋禅咳嗽了一声,有些不悦道,“好了吗?”
由于旭昱严令禁止士兵欺负平民,尽管垂涎美色,那士兵也不敢做出太出格的事,只是咽了口口水道:“你娘子真不错,真是好福气啊。”
“再不错也是我的,和你没关系。”筱赋禅的语气虽是不满,却带着一丝自豪与炫耀。
士兵也知道武公国的习俗,便没要求白天舞拿下面纱。见他们身上都没有违禁武器,便连身都没搜,直接放他们进了城。
回到了久违的风波城中,三人都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城中还是那么繁华,街道还是那么熙攘,哪有一丝刚刚经历了战争的样子?城中与之前唯一的不同,大概就是维持治安的士兵穿的不再是剑锋军服,而是神武军服。城头飘扬的旗帜,也从剑锋帝国的剑柄旗变成了神武帝国的雄狮旗。
若说还有什么提醒着人们不久前的那场战争的话,恐怕就是那空气中尚未完全飘散,若隐若现的焦糊味了。
他们一面在街上走着,一面观察着城中士兵们的巡逻配置,以及城墙上的驻防情况。
围着城墙边走了一圈后,三人又顺着主街来到了城主府外。那里有重兵把守,三人不敢太过明显,假装逛着街边的商铺,不时用余光瞥上两眼布防情况。
最后,三人找了家不起眼的酒馆,一人点了杯米酒,找了个角落坐了下来。
白天舞掀开面纱,故作矜持地以手掩唇,抿了一口酒液,小声分析道:“根据观察到的情况来看,他们城内应该至少有一万人,再算上轮班换防的士兵,保守估计有两万人。”
“嗯,两万人是这座城能过长期支持的最大兵力。这应该是他们长期驻防的配置了。”霍时夏用余光扫了下四周,低声说道。
“他们怎么这么快就把主力撤走了?就这么瞧不起我们?”筱赋禅有些不解地问道。
“若不是北边的骚扰,他们的大部队应该也不会这么快撤走。如果能活着回去,我一定要好好感谢一下鑫将军。”
“但我们现在只有一万来人,他们又有城墙。总体上我们还是处于下风。”筱赋禅担忧道。
“没错,但如果援军短时间内到不了,等旭昱解决了北边的麻烦,返回来增防,我们就再没机会了。三天后定沙的援军和补给应该就能抵达了。到时候不管有没有其他增援的消息,我们都一定要出击了。”
“那我们怎么出击?”筱赋禅问道,“难道要强攻吗?”
“就刚才的观察来看,他们城墙的配置很平均,几乎没有薄弱点。”霍时夏道。
白天舞对霍时夏的观点深以为然,道:“他们的排布很专业。不论留下来的守将是谁,都不会好对付”
“能不能想办法让侠客营的弟兄们全部混进来,里应外合?”筱赋禅道。
“可能性不大。”白天舞摇头道,“他们对武器的管控太严了,就算能混进来,也是和我们一样被缴了械的。”
三人一时半会都没了主意,无奈地看着城头飘扬着的雄狮旗,望城兴叹。
……
城楼之上,离汪刚刚结束了例行巡视。作为辅佐了旭家两代人的家臣,他的能力丝毫不比旭氏父子差,甚至还犹有过之。可以说旭家的辉煌是他一手缔造的。
没人知道他为何会心甘情愿辅佐旭氏,而非取而代之。神武坊间传言,他是那神秘的纵横一派之人,所作的一切不为名利,只为维系这天下的平衡。不过这都是一些虚无飘渺的流言,根本没人会信以为真。毕竟那纵横派是否真实存在,都有待考证。
人们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他的箭术连娥眉的箭术世家黎氏都赞不绝口。相传他曾和黎家先代族长黎风琴比试箭术。当时的天空刚好飞过一排大雁。黎风琴一弦射出两箭,同时射下两只大雁。离汪则是连射两箭,竟都射在一只雁上,相距不过半寸。
究竟谁更胜一筹,坊间众说纷纭。广为接受的说法是平分秋色。但很多娥眉人都认为黎风琴其实没有发挥好。据自称知情者透露,当时她的小女儿正闹着要离家出走,闹的她心烦意乱。否则以她的能力,一次射下五只雁都没有问题。
他们比试的地方是娥眉境内一个叫良人的地方。“良人落雁”的典故便是说的二人的那次比试。这四个字后来便在江湖之上被用以称赞箭术高明。
离汪的身边一直跟着一个寸头的男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传统观念在他身上似乎不存在。
那是离汪的亲卫,是他在跟随旭铭的一次征伐之后从俘虏中捡出来的。离汪看中了他的天赋,自小便悉心培养,终成一代刀客,跟在了离汪身边,为他提弓。
“派去寻找白将军的人还没有消息?”离汪眺望着远处的神武大漠,对身旁的亲卫道。
“没有。”
离汪点了点头,沉声叹了口气道:“离宇啊,你随我征战也有十载了吧?”
“是。”
“我自出关以来,也在这沙场征战了快五十年了。过了七月,我就七十了,差不多该功成身退了。少爷性子太过高傲,容易坏事,你要多帮他搂着点。”
“是。”离宇的回应一如既往的简洁,只是这次眼中却多出了些什么。
“等时机成熟了,你就去北岭国看看吧。那里是你的故乡。星原岭东有一个山坳,入口常年冰封,不过你的话,应该有能力进去。到时候就去那里走一趟吧,有人在等你。”
“明白。”
“去叫斥候出城巡视一圈。告诉他们如果发现剑锋军队,不要动手,立刻回来汇报。”
“是。”
……
白天舞三人在酒馆中坐了小半个时辰,杯中酒浆见底,却仍没什么头绪。
“要是有剑的话,说不定还能博上一博。”霍时夏开口打破了沉默。
筱赋禅耸了耸肩:“这没了剑的剑客,就是没了牙的老虎啊。”
不知是不是受到他们话题的启发,白天舞忽然美眸一闪,低声道:“有了!”
二人闻言,一同看向白天舞。白天舞面纱下的嘴角微微上翘,从怀中拿出了一个木牌和一柄短剑,狡黠地看向了筱赋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