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游侠与魔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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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找死吧!我要一刀把你劈死。”一个长相粗鲁、浑身邋遢的佣兵高举铁剑向阿芙拉的头顶砍下去,这一刀要是被劈中,阿芙拉这小身板铁定是被劈成两半的了。
阿芙拉面对佣兵劈过来的铁剑很镇定,一点都不惊慌。
下一刻,一把比佣兵的铁更大的大剑已经横架在阿芙拉的前面,刚好在阿芙拉的头上格档住了佣兵的铁剑直劈。
这是阿芙拉的新侍卫奥尼尔,看阵势他的力量并不输给面前的佣兵。
就在佣兵的铁剑被奥尼尔格档住的时候,阿芙拉已经从佣兵的眼前消失了。阿芙拉一个漂亮的旋转跳跃已经到佣兵的后边了,两把小弯刀在空中舞出华丽的刀花。
在落地的一刹那,阿芙拉的两把不断旋转的弯刀刚好在佣兵的两边胳膊下割了一刀,然后插在了佣兵的两条大腿后侧。
当阿芙拉把弯刀拨出来的时候,佣兵大腿上的血飙得奇远。阿芙拉继续一个华丽的转身滑步,不但躲过了被血溅到身上,还回到了奥尼尔的旁边,两把弯刀一直被双手舞得密不透风,就像两个拿在手上的螺旋浆。
面对个子接近两米的佣兵的攻攻击,奥尼尔和阿芙拉天衣无缝的配合,把周围看热闹的人震憾得口瞪目呆。阿芙拉那种炫丽拉风的刀花狂舞更是让詹姆小王子和爱丽丝小公主佩服得五体投地。
至于为什么他们会跟这个佣兵起冲突,说起来有那么一点荒唐。
自从在茉莉花庄园阿芙拉提议下成立了英雄骑士团之后,詹姆小王子对于组建骑士团行侠仗打击一切罪恶势力非常感兴趣,硬是把两个表弟格里芬家的锡西和特纳拉了进来,加上阿芙拉和爱丽丝五个人组成了英雄骑士团。
这四个人除了阿芙拉之外都是贵族,詹姆也请求过路易三世敕封阿芙拉为骑士,但被路易三世直接拒绝了,贵族爵位怎么可以用给让小孩子玩。
只有阿芙拉这个不是骑士的骑士,带着一个随从,而奥尼尔虽然武力值排第二,但并不算是骑士团的人,只是编外人员。不过奥尔尼不在乎,他的任务是保护阿芙拉小姐,这是他向保罗大叔发誓了几次才换来了一把真正的大剑,而不是以前的玩具剑。
今天是英雄骑士团出巡的日子,詹姆一直觉得王都的治安太差,自己身为小王子应该代父王巡视一下自己的王都,治理一下不良的社会风气。
而治安最不好的就是贫民区了,英雄骑士团加上奥尔尼一行六个人一大早来到贫民区,就遇到了一个佣兵在**一个卖花的小姑娘,而且还拿了小姑娘的花不给钱。小姑娘又不敢跟佣兵理论,只好拿着空空的花篮站在原地哭了起来。
刚好碰到小姑娘被恶人欺负的戏码,马上激起了詹姆小王子的愤慨之心,决定要严惩这个为非作歹的佣兵,还王都子民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
但鉴于为非作歹的佣兵太过于强大,詹姆小王子觉得应该让锡西和特纳先上去消耗一下佣兵的实力,然后自己最后再上场把恶人打倒,也就是先让别人送死然后自己上场拣死鸡充英雄。
但锡西和特纳一看个子比自己高出不止一个头的大块头佣兵瞬间就蔫了,根本不顾詹姆小王子的眼神和言语恐吓,就是不肯上前一步。
但这时候奥尼尔和阿芙拉却上去了,结果发生了后边的戏码。本来詹姆小王的意思是把佣兵打一顿就算了,毕竟人家也只是抢点花又没有伤人。但凶残的阿芙拉一上去就直接把佣兵的四肢给废了,就算伤好了,估计也很可能落下残疾。
“詹姆,如果知道可以两个人一起上的话,我和特纳早就把那个大块头给干倒了。我以为身为贵族在这种打斗中以多少胜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佣兵被打倒之后锡西怕詹姆小王子秋后算帐,马上开始为自己开脱了。
“是啊是啊,詹姆。我和锡西以前两个人就敢挑战一只树熊,一个佣兵算什么,只不过我们不想以多欺少而已。”特纳听到锡西这样一说,也跟着帮口了。
“哼……”詹姆哼了一声,不想说话。感觉这两个家伙太丢脸了,不知道当初怎么会想着把他们拉入伙的,不过自己当时也没有出手,所以也不想再说什么。
“阿芙拉的刀法你好厉害哦,你是跟谁学的,我以后能不能也像你一样厉害。”最后学是爱丽丝小公主说了一句有用的话,人是阿芙拉和奥尼尔打倒的,崇拜一下有功之人就行了,至于你们这些杂鱼们还说话自己不觉得丢脸吗?
“那有什么厉害的,如果穿上盔甲的话,她那种打法根本没有用,华而不实。”听到爱丽丝称赞阿芙拉,锡西又开始不满意了。
阿芙拉和奥尼尔看着锡西的眼神就像是看着**,想不明罗曼斯还真有这么**的贵族。不过作为一个强者,是不会跟这些杂鱼们计较的。
“即使穿上盔甲,你也打不过奥尼尔吧!”最后还是爱丽丝说出了真话,连一向被忽略不计的奥尔尼都比你们强了,你们还好意思说么,现场一片沉默。
英雄骑士团的第一次正义行动就这样结束了,但这只仅仅只是一个开始而已。在随后一年多的时间里,王都里开始流传着一个恶魔六人组的恐怖话题。
经常有在路边大小便的人被人毒打一顿后扔进臭水沟,偷一个烧饼被人打断两条腿,甚至把垃圾扫到别人家门口的人会发现自己家的房子无缘无故被别人拆掉。更有甚者,一些长相稍为凶恶的人白天根本不敢出街,因为只要被恶魔六人组看到你身边有小女孩,就会被当作**犯给毒打一顿,有些人甚至被双刀小魔女折磨得从此一蹶不振。
这几个人经常打着为民除害的口号横行市井,却对自己的行为从来不检讨。他们经常骑骑在街道上狂奔,撞翻别人的摊档和行人已经不是一回两回了,一些无故被他们称为奸商的人被要求每天施舍给路边的小乞丐。
王都的百姓们对搅乱治安的恶魔六人组敢怒不敢言,他们曾经试图去找过城卫军和王都司的人投诉,但一点效果都没有。难道他们没有发现每次这几个人出现的时候,都会有一队城卫军的人在不远的地方看着么?
至于王都司的人哪里敢管这几个混帐,两个是邓肯家的王子公主,两个是格里芬里的子嗣,虽然出手最狠的是双手小魔女和她的跟班黑面刽子手,但有四位大山在上边顶着,谁还敢动他们,只要他们不跑到自己面前为民除害就已经是谢天谢地了。
很多年以后,英雄骑士团早已经不再存在,但当年的恶魔六人早却都成为了家知户晓的英雄人物,不知是否还有人记得他们年轻的时候在金色梧桐城混迹的日子。
…………
菲利埃斯是迪奥奴帝国北部的一个大贵族的私生子,出于家族的脸面,其父亲虽然没有让给他继承家业甚至获得家产的权利,但还是让他接受了良好的贵族和骑士教育,并给了他一个骑士的头衔,置办了一身骑士重甲,让他有机会能够在战争中打下自己的家业。
但有些人天生就是不安分的,并不是所以有私人子都满足成为了一小小的贵族,获得一处属于自己的庄园然后过上安乐等死的日子。对于很多私生子来说,这明显是最好的归宿,但对于菲利埃斯来说这只不过是狗屎一般的施舍。
在为家族进行了第一次征战并获得足够战功后,他便脱离了原来的家族,舍弃了自己的姓氏,只带走了一匹战马,一身重甲,一柄骑士枪,因为他觉得那是他用战功换来的,他对家族已经再无亏欠。他走的时候,甚至连侍从都没有带走一个。
在这个年代,一般只有贵族才拥有自己的姓氏和家谱,平民是很少拥有自己的姓氏的,甚至很多人就像安徒生一样,父亲叫安徒,然后儿子叫安徒生。一个人放弃了自己的姓氏,这是何等的勇气,虽然成为了一名自由的游侠,但也从此缺少了家族的支持。
从此,菲利埃斯一人一马周游列国,通过武艺拼比结识了各地不少贵族骑士,过上了潇洒自由的生活。
但是,菲利埃斯的苦楚谁人能知,他大部分时间只能露宿野外,甚至有时候饥一顿饱一顿,他的灰甲只能自己穿戴,他的武器只能自己保养,他还得自己去喂马,檗柴生火。
但菲利埃斯并不后悔,他天生就是个向往自由的飞鸟。
但现在菲利埃斯并不是独自一人,与他同行的还有一个全身被黑色长袍所包裹的瘦弱女子。如果认识她的人就会知道,这是七年前被教皇亲自下了通缉令的逃犯——魔女塞拉。
现在他们都在苦寒之地策马东去,此行的目的地是菲利埃斯曾经游历过的一个地方,临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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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找死吧!我要一刀把你劈死。”一个长相粗鲁、浑身邋遢的佣兵高举铁剑向阿芙拉的头顶砍下去,这一刀要是被劈中,阿芙拉这小身板铁定是被劈成两半的了。
阿芙拉面对佣兵劈过来的铁剑很镇定,一点都不惊慌。
下一刻,一把比佣兵的铁更大的大剑已经横架在阿芙拉的前面,刚好在阿芙拉的头上格档住了佣兵的铁剑直劈。
这是阿芙拉的新侍卫奥尼尔,看阵势他的力量并不输给面前的佣兵。
就在佣兵的铁剑被奥尼尔格档住的时候,阿芙拉已经从佣兵的眼前消失了。阿芙拉一个漂亮的旋转跳跃已经到佣兵的后边了,两把小弯刀在空中舞出华丽的刀花。
在落地的一刹那,阿芙拉的两把不断旋转的弯刀刚好在佣兵的两边胳膊下割了一刀,然后插在了佣兵的两条大腿后侧。
当阿芙拉把弯刀拨出来的时候,佣兵大腿上的血飙得奇远。阿芙拉继续一个华丽的转身滑步,不但躲过了被血溅到身上,还回到了奥尼尔的旁边,两把弯刀一直被双手舞得密不透风,就像两个拿在手上的螺旋浆。
面对个子接近两米的佣兵的攻攻击,奥尼尔和阿芙拉天衣无缝的配合,把周围看热闹的人震憾得口瞪目呆。阿芙拉那种炫丽拉风的刀花狂舞更是让詹姆小王子和爱丽丝小公主佩服得五体投地。
至于为什么他们会跟这个佣兵起冲突,说起来有那么一点荒唐。
自从在茉莉花庄园阿芙拉提议下成立了英雄骑士团之后,詹姆小王子对于组建骑士团行侠仗打击一切罪恶势力非常感兴趣,硬是把两个表弟格里芬家的锡西和特纳拉了进来,加上阿芙拉和爱丽丝五个人组成了英雄骑士团。
这四个人除了阿芙拉之外都是贵族,詹姆也请求过路易三世敕封阿芙拉为骑士,但被路易三世直接拒绝了,贵族爵位怎么可以用给让小孩子玩。
只有阿芙拉这个不是骑士的骑士,带着一个随从,而奥尼尔虽然武力值排第二,但并不算是骑士团的人,只是编外人员。不过奥尔尼不在乎,他的任务是保护阿芙拉小姐,这是他向保罗大叔发誓了几次才换来了一把真正的大剑,而不是以前的玩具剑。
今天是英雄骑士团出巡的日子,詹姆一直觉得王都的治安太差,自己身为小王子应该代父王巡视一下自己的王都,治理一下不良的社会风气。
而治安最不好的就是贫民区了,英雄骑士团加上奥尔尼一行六个人一大早来到贫民区,就遇到了一个佣兵在**一个卖花的小姑娘,而且还拿了小姑娘的花不给钱。小姑娘又不敢跟佣兵理论,只好拿着空空的花篮站在原地哭了起来。
刚好碰到小姑娘被恶人欺负的戏码,马上激起了詹姆小王子的愤慨之心,决定要严惩这个为非作歹的佣兵,还王都子民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
但鉴于为非作歹的佣兵太过于强大,詹姆小王子觉得应该让锡西和特纳先上去消耗一下佣兵的实力,然后自己最后再上场把恶人打倒,也就是先让别人送死然后自己上场拣死鸡充英雄。
但锡西和特纳一看个子比自己高出不止一个头的大块头佣兵瞬间就蔫了,根本不顾詹姆小王子的眼神和言语恐吓,就是不肯上前一步。
但这时候奥尼尔和阿芙拉却上去了,结果发生了后边的戏码。本来詹姆小王的意思是把佣兵打一顿就算了,毕竟人家也只是抢点花又没有伤人。但凶残的阿芙拉一上去就直接把佣兵的四肢给废了,就算伤好了,估计也很可能落下残疾。
“詹姆,如果知道可以两个人一起上的话,我和特纳早就把那个大块头给干倒了。我以为身为贵族在这种打斗中以多少胜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佣兵被打倒之后锡西怕詹姆小王子秋后算帐,马上开始为自己开脱了。
“是啊是啊,詹姆。我和锡西以前两个人就敢挑战一只树熊,一个佣兵算什么,只不过我们不想以多欺少而已。”特纳听到锡西这样一说,也跟着帮口了。
“哼……”詹姆哼了一声,不想说话。感觉这两个家伙太丢脸了,不知道当初怎么会想着把他们拉入伙的,不过自己当时也没有出手,所以也不想再说什么。
“阿芙拉的刀法你好厉害哦,你是跟谁学的,我以后能不能也像你一样厉害。”最后学是爱丽丝小公主说了一句有用的话,人是阿芙拉和奥尼尔打倒的,崇拜一下有功之人就行了,至于你们这些杂鱼们还说话自己不觉得丢脸吗?
“那有什么厉害的,如果穿上盔甲的话,她那种打法根本没有用,华而不实。”听到爱丽丝称赞阿芙拉,锡西又开始不满意了。
阿芙拉和奥尼尔看着锡西的眼神就像是看着**,想不明罗曼斯还真有这么**的贵族。不过作为一个强者,是不会跟这些杂鱼们计较的。
“即使穿上盔甲,你也打不过奥尼尔吧!”最后还是爱丽丝说出了真话,连一向被忽略不计的奥尔尼都比你们强了,你们还好意思说么,现场一片沉默。
英雄骑士团的第一次正义行动就这样结束了,但这只仅仅只是一个开始而已。在随后一年多的时间里,王都里开始流传着一个恶魔六人组的恐怖话题。
经常有在路边大小便的人被人毒打一顿后扔进臭水沟,偷一个烧饼被人打断两条腿,甚至把垃圾扫到别人家门口的人会发现自己家的房子无缘无故被别人拆掉。更有甚者,一些长相稍为凶恶的人白天根本不敢出街,因为只要被恶魔六人组看到你身边有小女孩,就会被当作**犯给毒打一顿,有些人甚至被双刀小魔女折磨得从此一蹶不振。
这几个人经常打着为民除害的口号横行市井,却对自己的行为从来不检讨。他们经常骑骑在街道上狂奔,撞翻别人的摊档和行人已经不是一回两回了,一些无故被他们称为奸商的人被要求每天施舍给路边的小乞丐。
王都的百姓们对搅乱治安的恶魔六人组敢怒不敢言,他们曾经试图去找过城卫军和王都司的人投诉,但一点效果都没有。难道他们没有发现每次这几个人出现的时候,都会有一队城卫军的人在不远的地方看着么?
至于王都司的人哪里敢管这几个混帐,两个是邓肯家的王子公主,两个是格里芬里的子嗣,虽然出手最狠的是双手小魔女和她的跟班黑面刽子手,但有四位大山在上边顶着,谁还敢动他们,只要他们不跑到自己面前为民除害就已经是谢天谢地了。
很多年以后,英雄骑士团早已经不再存在,但当年的恶魔六人早却都成为了家知户晓的英雄人物,不知是否还有人记得他们年轻的时候在金色梧桐城混迹的日子。
…………
菲利埃斯是迪奥奴帝国北部的一个大贵族的私生子,出于家族的脸面,其父亲虽然没有让给他继承家业甚至获得家产的权利,但还是让他接受了良好的贵族和骑士教育,并给了他一个骑士的头衔,置办了一身骑士重甲,让他有机会能够在战争中打下自己的家业。
但有些人天生就是不安分的,并不是所以有私人子都满足成为了一小小的贵族,获得一处属于自己的庄园然后过上安乐等死的日子。对于很多私生子来说,这明显是最好的归宿,但对于菲利埃斯来说这只不过是狗屎一般的施舍。
在为家族进行了第一次征战并获得足够战功后,他便脱离了原来的家族,舍弃了自己的姓氏,只带走了一匹战马,一身重甲,一柄骑士枪,因为他觉得那是他用战功换来的,他对家族已经再无亏欠。他走的时候,甚至连侍从都没有带走一个。
在这个年代,一般只有贵族才拥有自己的姓氏和家谱,平民是很少拥有自己的姓氏的,甚至很多人就像安徒生一样,父亲叫安徒,然后儿子叫安徒生。一个人放弃了自己的姓氏,这是何等的勇气,虽然成为了一名自由的游侠,但也从此缺少了家族的支持。
从此,菲利埃斯一人一马周游列国,通过武艺拼比结识了各地不少贵族骑士,过上了潇洒自由的生活。
但是,菲利埃斯的苦楚谁人能知,他大部分时间只能露宿野外,甚至有时候饥一顿饱一顿,他的灰甲只能自己穿戴,他的武器只能自己保养,他还得自己去喂马,檗柴生火。
但菲利埃斯并不后悔,他天生就是个向往自由的飞鸟。
但现在菲利埃斯并不是独自一人,与他同行的还有一个全身被黑色长袍所包裹的瘦弱女子。如果认识她的人就会知道,这是七年前被教皇亲自下了通缉令的逃犯——魔女塞拉。
现在他们都在苦寒之地策马东去,此行的目的地是菲利埃斯曾经游历过的一个地方,临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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