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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久别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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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父亲他身体还好吗?”两个人在临冬堡的了望塔塔顶站了半天,谁都没有开口说话,气氛压抑、沉闷,一点都没有**之间久别重逢的喜悦,最后还是斯特林先开口打破了僵局。

    “他身体非常好,现在强壮得每顿都可以吃半只山羊。”艾希也不知道是什么想法,没有流露出任何表情,说话的语气很平淡,眼睛并没有看向斯特林,而是一直望着天空,眼神平静而深邃,似乎没有任何想法。

    “是你父亲让你来的还是你自己要过来的?”其实斯特林不用问也能知道结果,他对艾希太了解,他们是天生的一对,只要站在一起即使不用看着对方,也可以知道对方的想法。即使分开三年,他们之间的默契还是没有一点改变。但斯特林还是问了,因为他根本就是在没话找话说。

    “我自己要过来的,跟过来的勇士都是自愿的。”艾希的语气还是那样的冷淡,回答得还是那么简洁,但却没有任何一点生硬或者是不自然。

    “昨夜南方人地军营起火了,应该是你顺手干的吧?”斯特林又问。

    斯特林刚得到艾希到来的消息后,就已经肯定是艾希干的,因为艾希就是这样的人,过来之前一定会给自己一个惊喜,她的每一次出现都是那么的不简单,总是要做一些特别的事情出来引起大家的注意。其实斯特林知道,她所做一切只中想引起自己的注意,她根本就不会在乎其他人的看法,因为她是艾希,青雪部落的公主艾希,号称森林精灵的艾希。

    “是的。”艾希回答得很简单,从语气上听不出有任何情感起伏,但斯特林知道她是生气的。因为斯特林到最后都还是没有下来迎接艾希,这让艾希感到十分的不满。人家大老远的跑过来帮你,已经到了门口,你都不肯下楼接一下,还算是男人吗?

    “我就知道是你做的,当年你路过绿野谷的时候,看到有一群雪狼,你只带着两个人就敢猎杀北地冰原最凶残的雪狼群,就是因为觉得好玩。”斯特林极力想谈起一些引开艾希注意力的话题,回避自己的尴尬,因为他害怕艾希一对他发问,他不知道如何回答。

    “是的,确实挺好玩,因为我要把雪狼皮剥下来,然后亲手缝成披风,送给你当成生日礼物。那一天我整整追了狼群三十公里,用完了两壶弓箭,族里还有一个兄弟被雪狼废了左手。我整整猎杀了十七只雪狼,剥下了十七张狼皮,就是为了给你做一件披风,确实是很好玩。”

    艾希的语气还是那样的平淡,似乎诉说着与她不相关的事情,但似乎有些自嘲。从一开始到现在,艾希都没有都没有看过斯特林一眼,因为斯特林一直没有问过她一句,她过得可好。三年了,已经整整三年没有见面了,再次见面竟然连一句基本的问候都没有,艾希很怀疑自己是不是错了。

    沉默,因为尴尬而沉默,因为无言以对而沉默,更因为愧疚而沉默。斯特林感到愧疚,所以尴尬,所以无言以对,所以沉默。是的,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他的做,她为了他千里迢迢来到临冬城,她为了他打破了部落的规矩参与外人的战争,她为了他放下了一名女子的矜持,而他却不知道应该为她做些什么,他能为她做些什么。

    斯特林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也有能力的男人,在这之前他一直希望打下一片厚实的基业送给她作为礼物。虽然过程会艰难,但他认为他最终能做得到,只有艰难得到的东西才是最宝贵的,不是吗?但是,回过头来想一想,这一切他是为她而做的吗?抑或是为他自己的野心而做的?

    “我们有多久没有见面了。”这次是艾希先打破了沉默,语气似乎有些不屑。

    “三年了吧,你知道的,这三年我一直在打仗……”斯特林想解释着什么,他很想告诉艾希他有一万个理由,他很想告诉艾布其实自己也是迫不得已的,但艾希却根本没有给他机会说下去,因为艾希已经开口了。

    “够了,即使是打仗,即使你不能离开临冬城,你也可以派人送个信给我。但是呢,你没有,你没有。三年了,你为我做过了什么?你什么都没有做!你就知道在临冬城里指挥你的士兵。你知道我整天都在没日没夜地想你吗?你知道我多少次在夜里泪湿了枕头吗?你知道吗?”

    艾希终于暴发了,一瞬间歇斯底里的嘶吼了出来。三年了,一个女人能够有多少个的三年青春,一份思想该是如何的深厚才能坚持三年而丝毫没有改变。

    “我知道,我也每天都在想你……”斯特林是个高傲的人,平时在别人面前永远都是一幅不可一世的样子,因为像他这样优秀的男人不需要谦卑,即使他表现得很谦逊,也只是因为他有着良好的贵族修养。但斯特林此时低却下了头,声音小得像蚊子一样,眼睛不禁流下了两串泪珠。在这一刻前,根本没有人敢想像这个强悍的男人会这么轻易哭了出来,像个小孩子一样哭了。

    “所以我来了。”艾希比斯特林还矮半个头,这时用手轻轻穿过斯特林的白发划过他流泪的脸庞,就像是爱抚小孩子的母亲一样,给人的感觉是那么的慈祥,那么的温暧。艾希的眼神很明亮,她并没有像斯特林一样哭了出来,因为她决定了要做他背后的女人,他软弱的时候,她就应该坚强。

    “我不想你再离开。”斯特林用自己几乎听不到的声音说了出来,不知道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十七岁的时候,斯特林独自面对一只黑熊,都从没有觉得自己像今天这般勇敢。这份勇气,足以使他一个人面对千军万马而不退缩,这份勇气,能够让他敢于铲平前路所有的困难。

    艾希痴痴地望着斯特林,无言,沉默,然后紧紧地抱着斯特林痛哭,所有的冷静所有的矜持荡然无存。

    …………

    乌鸦,是一种最常见的飞鸟,特别是在战场。

    有人说乌鸦专门带来不详,因为有乌鸦的地方总是会有人死。其实这句倒过来说比较有道理一点,因为乌鸦是食腐类生物,对**尸体的气味特别敏感,所以应该是有人死的地方总是会有乌鸦到来。

    战争,总是会死人的,所以有战争就有尸体,有尸体就有乌鸦。临冬城附近一带这几年总会可以见到很多乌鸦,他们并没有带来不详,而是不详将他们引了过来。

    有一种乌鸦从出生就生活在人类的世界,假如它可以适应人类的圈养,长大并最后存活下来,那么将会变成一只信鸦,不过这种圈养乌鸦的成活率不超过百分之十。

    信鸦和普通的乌鸦没有区别,都是黑身大嘴,把一只信鸦和一只乌鸦拿在手上也分辨也看不出来有什么不同,因为它们是同一个物种。

    但信鸦和普通的乌鸦有很大的区别,普通的乌鸦习惯了吃腐肉,所以**的尸体总是能够把它们引来。而信鸦已经适应吃人类喂养的鲜肉,对于腐肉的臭味已经让它们产生了抗拒,所以它们总是要飞回到喂养人的身边,因为它们没有自己猎取新鲜血食的能力。

    所以,信鸦可以用来帮人类送信,所以被称为信鸦。

    一只信鸦被人放飞,混在一群乌鸦中一起展翅高飞,向着战场的方向飞去,那里是战场,那里有死尸,那里有腐肉的味道,那也是北伐军的方向。放飞信鸦的人混在人群当中,与普通的北人没有任何区别,就像信鸦混在乌鸦里面,没有任何人可以分辨出来,他的代号就是乌鸦,但他才是真正的信鸦。

    这个傍晚,没有任何人发现有一只信鸦从临冬城飞出。

    夜色降临的时候,这只信鸦飞进了北伐军的指挥部大营。

    青雪部落总共来了二百五十三人,包括艾希公主总共是二百五十四人。二百五十四个青雪部落的人,就是二百五十四个箭术高超的长弓手。

    科比将军书架的藏书中有一本《冰原纪事》,里面有一段话是这样描写青雪部落的:在北地东北之地有一个连绵数百里的雪松林,自古以来就住着一个部落,取名青雪。青雪族人擅长弓箭,使用两百磅以上长弓,百步穿杨,并喜好雕刻花纹在弓上。平时靠打猎与采集为生,与世隔绝。

    对于青雪部落的描写,书中只有这么一段话,但科比将军翻开书却看了很久。

    青雪部落的早上才到临冬城,晚上科比将军就已经收到了消息。两百五十四名长弓手加入临冬城,对于北伐军来说无疑是一个坏消息,敌人的实力增强了,也就相当于变相降低了自己的实力。

    但事情却没有向着更坏的方向发展,青雪部落是因为部落公主和斯特林有婚约,才会派人加入临冬城这一边的,之前科比将军担心的北地所有部落都加入临冬城抵抗北伐军的情况并没有出现。

    不管怎么样,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只能努力作好应对,两百五十四名长弓手的到来,并不足以改变临冬城现在面临的困境,临冬城始终处于势弱的一方。

    而且科比将军刚收到了路易三世的来信,鉴于战争僵结的现状,王都将派出两位重要人物前来北地,帮助北伐军攻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