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救命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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疼。
浑身都疼,而且还觉得口干舌燥。
一条冰毛巾覆盖到我的头上,温水轻柔的涂在我的唇上,慢慢的,我的情绪安稳下来,有人在给我盖被子。
是谁?
我皱了皱眉,吃力的睁开眼,引入眼帘的是一个穿着长衫戴着眼镜,满是书卷气息的男人,他含着笑看着我。
蓦然的一怔,我反应过来了,这男人我见过的,龙五挟持我的时候,路过的那个瞎子和瘸子。
只是,他现在看着我的时候,眼睛这么的明亮,完全不像是一个瞎子。
“你……”
艰难的开了口,我觉得喉咙里烧的厉害。
男人倾身过来将我额头上的毛巾拿开,扶着我坐起来,给我拍软了枕头放在背后靠着,又给我端了一杯温水,我赶紧咕咚咕咚的喝了一大口才顺了气:“你……你不是看不见的吗?”
“不是。我看得见。”男人笑着朝我道,“那日我若不是那么装模作样,估计要被那些人给杀了,就救不到你了。”
“是你救我的?”我吃惊的瞪圆了眸子,不知道为何,我总觉得哪里像是缺少了什么,可又想不起来。
“我还以为我来迟了。”男人温和的看着我,一字一句的道,“就我这不中用的腿,也实在是困难,但好歹你安全无虞了。”
“谢谢你。”我感激的朝向他点头,“如果不是你,那我现在估计要去见阎王爷了。”
说完,我又想到什么,忍不住问:“你是明报的评论员?”
男人也不藏着掖着,点点头:“是,偶尔评论一下时政,明报给我一个清闲的头衔罢了,当不得真的什么评论员。”
我抿了抿唇,看了看四周:“这里是哪里,现在是什么时候了?”
“这里是我家,你已经昏迷了两日了。”
男人的话让我大吃一惊,那也就是说我被这男人救了之后,已经两天没回家了,我不知道美凤去找了邓仪琳多少麻烦,但是我知道安云姵肯定早就在家里搬弄了不少我的是非,我要想回到沈公馆能安然无恙,就得花费一点心思了。
许是见我的神色难看,男人加了句:“不要怕,等你好些了,我会让家中的女眷亲自送你回去,要怎么个说辞,说好便是。”
“要什么说辞呀?”
一个穿着桃粉色旗袍的身姿曼妙的女人走了进来,我一怔,认出来了,是陈大帅的冯五姨太!
怎么冯五姨太也在?那这里是什么地方?
“沈丫头醒了啊?”冯五姨太扭着水蛇腰走了过来,坐在我的床边伸手探了探我额头上的温度,“烧可算是退下去了,骏琛这两日都是衣不解带的照顾你呢,大帅看着都笑说你们有缘分,因为啊,本来就想介绍你们认识呢。”
“大帅?”
我一时间就反应不过来了。
冯五姨太怔了怔,就嗔笑的看了男人一眼:“你是不是还没跟沈家丫头说你是谁呢?”见男人没说话,她就径直朝我道,“他呀,是大帅的大儿子陈骏琛,你现在就在大帅府上呢,躺着的床就是骏琛的床。”
“啊?”
我吓了一跳,顿时头皮发麻,重活一世,我不仅认识了陈季白,现在连陈季白的大哥都认识了吗?
“怕什么,我们骏琛可是英雄救美了一回呢。”冯五姨太风情万种的笑着,可我总觉得她看我的眼神有点酸溜溜的警告味道。
陈骏琛无奈的开口道:“五姨太,你这话也忒多了些了,三弟那边频传捷报,父亲昨天就搭火车赶往四明山去了,你不跟着去,倒是在这里看我笑话?”
这话里表明了三个含义。
一,陈季白还在打仗。
二,陈大帅也赶往了战场。
三,这是我感觉到的,我总觉得这冯五姨太和陈骏琛之间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只当没有看到。
冯五姨太娇媚的笑了声,没接茬儿,倒是对我道:“大帅走的时候跟我说了,让我照顾好你,放心吧,有什么要求你跟我说,我能帮的都会帮你的。至于那些绑架你的人已经派人去追了,不过暂时没有找到,但是你放心吧,大帅府已经放出风声去要抓他们了,他们不敢对你再轻举妄动的。”
我抿唇点点头。
——
“找到千寻没有?”
沈嘉树气急败坏的锤着桌子,都两天了怎么一点消息都没有,今天还派人去找了也没见有汇报回来。
安云姵和安美龄对视了一眼,安云姵起身,柔柔的给沈嘉树倒了茶水:“父亲,你消消气,大姐姐那日得了大帅的青眼,心里高兴,所以非要出城去玩儿,估计这个时候已经往家里赶了,你就不要生气了。”
“真是翻了天了!”沈嘉树一听更是大怒,“得了青眼又怎么样,一个女孩子家出去玩,玩了两日都不回来,成何体统,传出去不是丢我沈公馆的脸面吗!”
安老太也冷哼了声,不阴不阳的道:“这人性子野果然是不适合做沈家大小姐的,要是像我们云姵似的,那才是弟弟妹妹们的好榜样啊。”
顿了顿,安老太又说:“嘉树,我看沈千寻就没把沈公馆放在眼里,也没把你这个父亲放在眼里。”
安美龄也适时的添油加醋:“老爷,不是我说啊,这事儿千寻确实做的不地道,现在有大帅的撑腰就这么样子了,那改日都不知道还不知道怎么骄横跋扈呢。”
沈嘉树沉着脸色,十分不悦,安美龄给身边的丫鬟使了个眼色,那丫鬟赶紧绕到了后面跑了出去,不到片刻就有一个妇人慌慌张张的拿着一只鞋子来按沈公馆的门铃。
“看看是谁,是不是千寻回来了?”
安美龄立即开口道。
很快,外头的妇人便被带了进来,那妇人低着头,手里捏着一只白色的学生皮鞋。
安云姵一看,率先尖叫道:“那鞋子不是大姐姐的吗?为何会在你手里,你是谁啊?”
这么一喊,沈嘉树立即也砖头看过去,他是看不出那鞋子是谁的,只是听安云姵这么喊了,他也就认为是了:“云姵,你确定那鞋子是千寻的?”
“是啊,那是姐姐的鞋子。”
安云姵很笃定的点点头。
“怎么回事?”
沈嘉树沉着脸色看向那低着头的妇人。
妇人打了个抖,抬头小心翼翼的朝安美龄看了一眼,安美龄点点头,她才连忙开口:“沈老爷,这鞋子是前日我去城外进木材的时候捡到的,当时是瞧着这鞋子质地好,所以想着捡回去卖钱。
谁知道今天去当铺要当了的时候,我随口说了句这是城外捡来的,就听见有人说最近城外有女孩儿家丢失,保不齐我这鞋子就是那不见了的女孩子的,正巧我又瞧见沈公馆里有人出来寻,说是沈大小姐出城去游玩至今未归,我也不知道这鞋子是不是就拿来给沈老爷你们瞧瞧看。”
沈嘉树一听,脸色就更是显得阴沉了,他没说话,所有人都不敢吭声,安云姵安奈不住,小跑着奔上去把鞋子拿了过来,装模作样的看了一番,这才急急忙忙的又递给沈嘉树:“父亲,你说大姐姐是不是真的被坏人掳走了?”
安老太冷不丁的插了话:“要真是坏人掳走了,嘉树,我可劝你一句,这女儿可要不得了,都已经两三日有余了,肯定早就被毁了清白,要是再寻回来,那可是要玷污沈公馆的,而且沈公馆还有三个女儿未嫁呢,到时候人家怎么看沈公馆,怎么看你,怎么看她们?
毕竟,这可是她非要自己出城去才遭遇这样的横祸,可怨不得家里人狠心,实在是不能连累家人,你说是不是这么个道理?”
“大小姐回来了!”
安老太的话才说完,下人的报告声就跟着进来了。
疼。
浑身都疼,而且还觉得口干舌燥。
一条冰毛巾覆盖到我的头上,温水轻柔的涂在我的唇上,慢慢的,我的情绪安稳下来,有人在给我盖被子。
是谁?
我皱了皱眉,吃力的睁开眼,引入眼帘的是一个穿着长衫戴着眼镜,满是书卷气息的男人,他含着笑看着我。
蓦然的一怔,我反应过来了,这男人我见过的,龙五挟持我的时候,路过的那个瞎子和瘸子。
只是,他现在看着我的时候,眼睛这么的明亮,完全不像是一个瞎子。
“你……”
艰难的开了口,我觉得喉咙里烧的厉害。
男人倾身过来将我额头上的毛巾拿开,扶着我坐起来,给我拍软了枕头放在背后靠着,又给我端了一杯温水,我赶紧咕咚咕咚的喝了一大口才顺了气:“你……你不是看不见的吗?”
“不是。我看得见。”男人笑着朝我道,“那日我若不是那么装模作样,估计要被那些人给杀了,就救不到你了。”
“是你救我的?”我吃惊的瞪圆了眸子,不知道为何,我总觉得哪里像是缺少了什么,可又想不起来。
“我还以为我来迟了。”男人温和的看着我,一字一句的道,“就我这不中用的腿,也实在是困难,但好歹你安全无虞了。”
“谢谢你。”我感激的朝向他点头,“如果不是你,那我现在估计要去见阎王爷了。”
说完,我又想到什么,忍不住问:“你是明报的评论员?”
男人也不藏着掖着,点点头:“是,偶尔评论一下时政,明报给我一个清闲的头衔罢了,当不得真的什么评论员。”
我抿了抿唇,看了看四周:“这里是哪里,现在是什么时候了?”
“这里是我家,你已经昏迷了两日了。”
男人的话让我大吃一惊,那也就是说我被这男人救了之后,已经两天没回家了,我不知道美凤去找了邓仪琳多少麻烦,但是我知道安云姵肯定早就在家里搬弄了不少我的是非,我要想回到沈公馆能安然无恙,就得花费一点心思了。
许是见我的神色难看,男人加了句:“不要怕,等你好些了,我会让家中的女眷亲自送你回去,要怎么个说辞,说好便是。”
“要什么说辞呀?”
一个穿着桃粉色旗袍的身姿曼妙的女人走了进来,我一怔,认出来了,是陈大帅的冯五姨太!
怎么冯五姨太也在?那这里是什么地方?
“沈丫头醒了啊?”冯五姨太扭着水蛇腰走了过来,坐在我的床边伸手探了探我额头上的温度,“烧可算是退下去了,骏琛这两日都是衣不解带的照顾你呢,大帅看着都笑说你们有缘分,因为啊,本来就想介绍你们认识呢。”
“大帅?”
我一时间就反应不过来了。
冯五姨太怔了怔,就嗔笑的看了男人一眼:“你是不是还没跟沈家丫头说你是谁呢?”见男人没说话,她就径直朝我道,“他呀,是大帅的大儿子陈骏琛,你现在就在大帅府上呢,躺着的床就是骏琛的床。”
“啊?”
我吓了一跳,顿时头皮发麻,重活一世,我不仅认识了陈季白,现在连陈季白的大哥都认识了吗?
“怕什么,我们骏琛可是英雄救美了一回呢。”冯五姨太风情万种的笑着,可我总觉得她看我的眼神有点酸溜溜的警告味道。
陈骏琛无奈的开口道:“五姨太,你这话也忒多了些了,三弟那边频传捷报,父亲昨天就搭火车赶往四明山去了,你不跟着去,倒是在这里看我笑话?”
这话里表明了三个含义。
一,陈季白还在打仗。
二,陈大帅也赶往了战场。
三,这是我感觉到的,我总觉得这冯五姨太和陈骏琛之间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只当没有看到。
冯五姨太娇媚的笑了声,没接茬儿,倒是对我道:“大帅走的时候跟我说了,让我照顾好你,放心吧,有什么要求你跟我说,我能帮的都会帮你的。至于那些绑架你的人已经派人去追了,不过暂时没有找到,但是你放心吧,大帅府已经放出风声去要抓他们了,他们不敢对你再轻举妄动的。”
我抿唇点点头。
——
“找到千寻没有?”
沈嘉树气急败坏的锤着桌子,都两天了怎么一点消息都没有,今天还派人去找了也没见有汇报回来。
安云姵和安美龄对视了一眼,安云姵起身,柔柔的给沈嘉树倒了茶水:“父亲,你消消气,大姐姐那日得了大帅的青眼,心里高兴,所以非要出城去玩儿,估计这个时候已经往家里赶了,你就不要生气了。”
“真是翻了天了!”沈嘉树一听更是大怒,“得了青眼又怎么样,一个女孩子家出去玩,玩了两日都不回来,成何体统,传出去不是丢我沈公馆的脸面吗!”
安老太也冷哼了声,不阴不阳的道:“这人性子野果然是不适合做沈家大小姐的,要是像我们云姵似的,那才是弟弟妹妹们的好榜样啊。”
顿了顿,安老太又说:“嘉树,我看沈千寻就没把沈公馆放在眼里,也没把你这个父亲放在眼里。”
安美龄也适时的添油加醋:“老爷,不是我说啊,这事儿千寻确实做的不地道,现在有大帅的撑腰就这么样子了,那改日都不知道还不知道怎么骄横跋扈呢。”
沈嘉树沉着脸色,十分不悦,安美龄给身边的丫鬟使了个眼色,那丫鬟赶紧绕到了后面跑了出去,不到片刻就有一个妇人慌慌张张的拿着一只鞋子来按沈公馆的门铃。
“看看是谁,是不是千寻回来了?”
安美龄立即开口道。
很快,外头的妇人便被带了进来,那妇人低着头,手里捏着一只白色的学生皮鞋。
安云姵一看,率先尖叫道:“那鞋子不是大姐姐的吗?为何会在你手里,你是谁啊?”
这么一喊,沈嘉树立即也砖头看过去,他是看不出那鞋子是谁的,只是听安云姵这么喊了,他也就认为是了:“云姵,你确定那鞋子是千寻的?”
“是啊,那是姐姐的鞋子。”
安云姵很笃定的点点头。
“怎么回事?”
沈嘉树沉着脸色看向那低着头的妇人。
妇人打了个抖,抬头小心翼翼的朝安美龄看了一眼,安美龄点点头,她才连忙开口:“沈老爷,这鞋子是前日我去城外进木材的时候捡到的,当时是瞧着这鞋子质地好,所以想着捡回去卖钱。
谁知道今天去当铺要当了的时候,我随口说了句这是城外捡来的,就听见有人说最近城外有女孩儿家丢失,保不齐我这鞋子就是那不见了的女孩子的,正巧我又瞧见沈公馆里有人出来寻,说是沈大小姐出城去游玩至今未归,我也不知道这鞋子是不是就拿来给沈老爷你们瞧瞧看。”
沈嘉树一听,脸色就更是显得阴沉了,他没说话,所有人都不敢吭声,安云姵安奈不住,小跑着奔上去把鞋子拿了过来,装模作样的看了一番,这才急急忙忙的又递给沈嘉树:“父亲,你说大姐姐是不是真的被坏人掳走了?”
安老太冷不丁的插了话:“要真是坏人掳走了,嘉树,我可劝你一句,这女儿可要不得了,都已经两三日有余了,肯定早就被毁了清白,要是再寻回来,那可是要玷污沈公馆的,而且沈公馆还有三个女儿未嫁呢,到时候人家怎么看沈公馆,怎么看你,怎么看她们?
毕竟,这可是她非要自己出城去才遭遇这样的横祸,可怨不得家里人狠心,实在是不能连累家人,你说是不是这么个道理?”
“大小姐回来了!”
安老太的话才说完,下人的报告声就跟着进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