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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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此同时,第二小组的姜海东和第三小组的另一个成员李春辉也加入了公园中的聚会。徐恩佐向他们解释各自的任务。他交给赵良一把手枪,命令他在明晨解除宵禁的5点至白天实施安全措施的6点之间,当李春辉投掷炸弹之时进行掩护。
徐恩佐在材料里交代,他希望他们事后在恺自尔路的德义茶室向他汇报。下午8点钟,这六人离开了公园。
虽然他们各自分散去藏匿自己的武器,但是五个投弹手以及第三组的王之谷,在一个小时后都聚集到了蒲柏路17号的寓所,这六个刺杀分子决定在爱多亚路的中南饭店租一间房间,心态看来还确实不错,因为他们在那里玩了一整夜的麻将牌。
凌晨4点半,他们收拾好麻将牌,出发前赴各自的武器藏匿地以及任务指派的目的地:李春辉与赵良步行至济宁路上的公共租界边界处;陈开光乘黄包车至四川路;王之谷则租了一辆自行车,至北京路外滩的水上饭店,如此等等
炸弹按时爆炸。正6点,李春辉向济宁路上的一个日本岗哨扔岀了手榴弹,并与赵良一起逃离现场。稍隔片刻,王之谷向水上饭店的过道中掷岀手榴弹,然后骑自行车脱逃。
当他与仁记路上的陈开光相遇时,这位少年惊惶失措了,向一条小弄堂里掷出了手榴弹。当他跑向四川路时,身后传来了爆炸声。这四个人都逃脱了。陈开光换乘了两辆黄包车和一辆电车,回到了蒲柏路上的寓所,收拾起自己和王之谷的衣物。在贝勒路上,他遇到了李春辉,二人便一起步行至恺自尔路上的一所公寓,并在那里租了一间房。
王之谷于中途加入进来。在屋内李春辉告诉他们道,他曾看见姜海东的黄包车在公馆马路上被法国警察拦住,遭到搜査,并被拘捕。
这几个筋疲力尽的人为姜海东的命运沉思了好一会,然后庆幸自己换了个新住处。然后,他们便睡觉了,几个人一直睡到中午。
在解除宵禁和实施白天安全措施的那段时间内,行动队共掷岀了18颗手榴弹(有2颗未爆炸),2名日本工厂职员被杀,2个中国人死亡(死于王之谷对水上饭店的攻击),以及8个以上的中国人受伤。
据徐恩佐的交代,他们后来听说,美国总领事罗赫德向国务郷报告道,有必要使用“实际上所有军事的和警察的防护措施,在出动包括俄国联队武装的情况下,防止骚乱。
而根据三个人的材料来看,那个他不怎么留意,一向沉默寡言,实际年龄最小的姜海东,居然是曾经在上海,乃至全国以及全世界都掀起了很大波动的一个人物。
1938年7月7日,乃是“一段时期以来,上海最紧张的日子之一”,好几个日本平民被射杀于美国租界内,而那里的海军巡逻兵已经加倍。日本军事当局要求允许派遣其自己的军队支持美国人,但是美军司令普赖斯(price)上校拒绝接纳他们。他表示自己将提供一切可能,保护日本居民。
租界内严密的巡逻直至通宵达旦。在24小时内,工部局警方逮捕了近一千名嫌疑犯,法租界的巡捕房则逮捕了数百人。后者所逮捕的入中包括姜海东,属于第二组的一位19岁的中学生,他在公馆马路上被发现手中握着手榴弹,。
审问中,姜海东“承认是汉口派往上海的国军暗杀系统中的一员,拥有必要的装备。旨在公共租界和法租界内制造暗杀事件”。
由于该团伙所犯之罪行发生在公共租界内,故江海生于1938年7月10日从法租界被引渡给工部局警务处的侦缉股。
蒲素看到这里决定等会回去问问老任,这种案子应该当初由他的部门接手。他是中央巡捕房政治部的人,这种案件无疑有别于普通刑事,最后需要引渡的,肯定会先经过老任那边。
被引渡到公共租界的姜海东,他的供状证实了公共租界内一般的看法,即:“恐怖活动是由汉口的国民党政权鼓动的。”
材料写到这里,下面有几行政工干部审讯后整理的标注。显然,这个事件作为政工干部,他们是了解的。而且还有一些旧的剪报用糨糊刷了贴在上面。
标注中写道:结果,工部局总董樊克令要求美国和英国大使提请中国政府注意这一事件,与租界当局合作,以防止日后的恐怖活动。7月11日,汉口的英国大使正要赴约会见常凯申时,收到了来自上海的这样一封信件。稍后大使向常凯申宣读了它。而堂堂作为元首的常凯申则向大使保证,“他与这些罪行并无任何联系”
另外还承诺,“他将使用其所有的影响力,以防止这类事件的发生。”
7月7日炸弹和杀戮事件之后,分别隶属于日本总领馆、支那新闻社、日本宪兵队以及日本军方的情报部门的首脑们,在日本人俱乐部举行了一次会议,通过了七条决定:
第一,总领馆设定一个期限,要外国租界当局拘捕恐怖分子。
第二,要求租界当局允许设立日本特务组织,允许(伪)中国军事特务行使职权,以利于对抗日分子的调査。
第三,日本当局可以行使自由警察权,包括调查和逮捕。
第四,要求两个租界的警察当局镇压中国的抗日组织。
第五,上海(伪警察的官员将派往两个租界,指导调查。
第六,日本和(伪)中国的情报人员当加倍努力。
第七,对于抗日组织的成员处以死罪。
类似的决定,再加上要求工部局警务处增加沪西、华界警署的通知,由特务队成员通过,该组织主要由沪西夕土地区的内外棉株式会社的日本职工中的退休人员组成。
工部局警务处为响应这一决定,采取了三条措施。首先是组织一支行动队,调查恐怖活动。7月7日事件后的第二天,即星期五早晨,这一新组织开始在老闸巡捕房活动:
新组织的目标是铲除公共租界内的恐怖活动,或者,至少向着这一方向努力。一些优秀的侦探被调离巡捕房,来到这一新部门工作。
第二条措施是,工部局警务处试图限制中国恐怖分子将法租界当作避难所。要求法国警察应该抑制恐怖活动,但是法租界也有一套理论回应,这类案件归法租界内的中国分院、第二特区地方法院和江苏高等法院第三分院所管。
而这些法官由汉口的国民政府任命,并倾向于将这些政治活动视作爱国行为,而非恐怖活动,对其相当宽容和放任。至少,据工部局的喉舌字林西报之说是如此。不得不说,法国人在这件事上的态度远远强于英国人,起码对中国当时的处境非常同情。哪怕美国人,也对英方的态度非常不满。
因此,工部局警务处希望法国人不要让恐怖分子在中国法庭受审,而是引渡给日本人。将恐怖分子引渡给日本人,乃是工部局警务处的第三条对策。
1938年七月,工部局声称,“在公共租界对武装力量犯罪的任何人,都可能被引渡给所涉及的武装力量”。7月19日,这一规定修改成:“公共租界内,未经租界当局允许而携带武器或爆炸物,或者与恐怖活动有关的任何人,都将被逐出租界。”
美国领事反对这一措施,理由是:如果这样,在得不到公开审判的情况下,被告将会受到日本人的虐待,各种不人道的事情将会发生。
然而,这一规定仍然公布了。
英方用禁止恐怖分子利用公共租界作为活动基地的办法,来抚慰日本人。租界上的密勒氏评论报严厉地指出工部局显然是出自急于安抚好战的日本军队的动机,才采取了史无前例的行动,专断地任命宪兵充当最髙法院院长。
同时,将拥有武器这样一种不重的罪变成了可以处死的罪行。
第二天,7月20日,侦缉股的侦探们将年轻的姜海东带到外白渡桥(即花园桥,gardenbridge),把他交给了日本宪兵。
这一消息泄露出来后,立即导致舆论哗然。中外各界纷纷指责,通过这一不成熟的步骤,外国的“城市之父”们,实际上已答应与侵略军合作,以搜捕中国的爱国者以及反抗对其祖国进行蹂蹒的组织
几乎是百分之百的人,不赞成不经公开审判,就将囚徒引渡给日本刽子手。工部局将中国青年引渡给日本军队的行为,恐怕是1927年国民革命以来,最能激发布尔什维克情感的事件了。
汉口先驱报社论严厉地抨击上海工部局道:“即使在非常时期,将罪犯司法权交给日本人也是不合法的。”然而,尽管1938年7月28日中国政府向英国政府递交了一份正式抗议书,认为引渡姜海东一事违背了上海临时法院协定。但是,工部局警务处继续将恐怖分子嫌疑犯带过外白渡桥,送入日本界内的宪兵手中。
舆论虽然宣传的沸沸扬扬,只是姜海东被逮捕一事,并未对7月7日炸弹事件之后重组的徐恩佐他们的暗杀活动产生明显的影响。
当时,17岁的陈开光将其弟弟陈开元引荐给了这一组织。赵良把哥俩安置在白尔路276号他自己的寓所内。当团伙中具有特务队背景的经验老到的成员忙于在7月21日暗杀范耆生时,这两个广东青年正准备袭击郑月波,这个63岁的中国老人,在数年前变成了日本的臣民。
7月16日,赵光义告诉徐恩佐,郑月波乃是一个汉奸,并提供了有关郑月波行踪的情报。然后,周守刚给了陈开光一份对于暗杀对象的书面描述以及侦查指令。
三昼夜之后,陈开光奉命赴公园向徐恩佐汇报。他们在8点钟左右会面于公园的西南角。徐恩佐告诉陈开光他们兄弟俩,已被“挑选”出来暗杀郑月波,并将从亚美钟表店带来的两颗手榴弹交给了他。陈开光带着手榴弹回到了白尔路的寓所。
此后的两个早晨,陈开光和陈开元在极向非尔路与地丰路的汽车站附近等候,但是对象并未出现。7月22日上午9时10分,郑月波来到街上,走向汽车站。
陈开光等候在那里,其弟弟则站在街道的另一侧。当郑月波经过陈开光身旁时.这位17岁的青年掏出了手枪,然后向郑月波的背部开了两枪。
郑月波蹒跚着走向一堵墙,欲作掩护,但是在到达之前跌倒在地上。正在此时,骑马的警察埃德加探长来到现场,沿着大街追逐陈开光,并互相交火,陈开光的手枪卡壳,他便把枪扔了。
警察旋即跳下马,逮住厂他,其弟弟则避过了警察的注意,溜掉了。警察很惊异于陈开光的年轻,(“陈开光是个约十八岁的少年,看上去绝不像一个杀手。他个子很高,略显瘦削,圆肩膀。)这使得审讯变得轻而易举。
这些都充分证明,徐恩佐将有勇无谋者混杂进团伙,以及粗心大意地招募关键特工的做法,对于其集团来说是致命性的。
陈开光不仅坦白了一切(包括徐恩佐乃是组织头目之事),还说岀了其他组员的名字和地址。
于是,一帮侦探立即开始了搜捕。先从白尔路276号着手。在陈开光被捕一小时后,王之谷的情人顾阿珍被抓,赵良与周守刚随后也被捕。
傍晚,警方得知了徐恩佐的名字和地址。晚上11点,徐恩佐被捕,当时他正在等候其信使。
11时半,亚美钟表店遭到搜查,剩余的武器都被査获。总而言之,迄于半夜,共有十名嫌疑犯被拘押。搜捕一直进行到翌日早晨,期间,毫不知情的王之谷与朱仲虎进入了已被警方监视控制的孙亚星房间,在屋内被活捉。
在郑月波被杀24小时后,有24名暗杀队员被作为嫌疑人遭到拘押。其中,承认是郑月波事件共犯的有10人,按照最近工部局与日本当局达成的协议,都将被移送给日本宪兵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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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此同时,第二小组的姜海东和第三小组的另一个成员李春辉也加入了公园中的聚会。徐恩佐向他们解释各自的任务。他交给赵良一把手枪,命令他在明晨解除宵禁的5点至白天实施安全措施的6点之间,当李春辉投掷炸弹之时进行掩护。
徐恩佐在材料里交代,他希望他们事后在恺自尔路的德义茶室向他汇报。下午8点钟,这六人离开了公园。
虽然他们各自分散去藏匿自己的武器,但是五个投弹手以及第三组的王之谷,在一个小时后都聚集到了蒲柏路17号的寓所,这六个刺杀分子决定在爱多亚路的中南饭店租一间房间,心态看来还确实不错,因为他们在那里玩了一整夜的麻将牌。
凌晨4点半,他们收拾好麻将牌,出发前赴各自的武器藏匿地以及任务指派的目的地:李春辉与赵良步行至济宁路上的公共租界边界处;陈开光乘黄包车至四川路;王之谷则租了一辆自行车,至北京路外滩的水上饭店,如此等等
炸弹按时爆炸。正6点,李春辉向济宁路上的一个日本岗哨扔岀了手榴弹,并与赵良一起逃离现场。稍隔片刻,王之谷向水上饭店的过道中掷岀手榴弹,然后骑自行车脱逃。
当他与仁记路上的陈开光相遇时,这位少年惊惶失措了,向一条小弄堂里掷出了手榴弹。当他跑向四川路时,身后传来了爆炸声。这四个人都逃脱了。陈开光换乘了两辆黄包车和一辆电车,回到了蒲柏路上的寓所,收拾起自己和王之谷的衣物。在贝勒路上,他遇到了李春辉,二人便一起步行至恺自尔路上的一所公寓,并在那里租了一间房。
王之谷于中途加入进来。在屋内李春辉告诉他们道,他曾看见姜海东的黄包车在公馆马路上被法国警察拦住,遭到搜査,并被拘捕。
这几个筋疲力尽的人为姜海东的命运沉思了好一会,然后庆幸自己换了个新住处。然后,他们便睡觉了,几个人一直睡到中午。
在解除宵禁和实施白天安全措施的那段时间内,行动队共掷岀了18颗手榴弹(有2颗未爆炸),2名日本工厂职员被杀,2个中国人死亡(死于王之谷对水上饭店的攻击),以及8个以上的中国人受伤。
据徐恩佐的交代,他们后来听说,美国总领事罗赫德向国务郷报告道,有必要使用“实际上所有军事的和警察的防护措施,在出动包括俄国联队武装的情况下,防止骚乱。
而根据三个人的材料来看,那个他不怎么留意,一向沉默寡言,实际年龄最小的姜海东,居然是曾经在上海,乃至全国以及全世界都掀起了很大波动的一个人物。
1938年7月7日,乃是“一段时期以来,上海最紧张的日子之一”,好几个日本平民被射杀于美国租界内,而那里的海军巡逻兵已经加倍。日本军事当局要求允许派遣其自己的军队支持美国人,但是美军司令普赖斯(price)上校拒绝接纳他们。他表示自己将提供一切可能,保护日本居民。
租界内严密的巡逻直至通宵达旦。在24小时内,工部局警方逮捕了近一千名嫌疑犯,法租界的巡捕房则逮捕了数百人。后者所逮捕的入中包括姜海东,属于第二组的一位19岁的中学生,他在公馆马路上被发现手中握着手榴弹,。
审问中,姜海东“承认是汉口派往上海的国军暗杀系统中的一员,拥有必要的装备。旨在公共租界和法租界内制造暗杀事件”。
由于该团伙所犯之罪行发生在公共租界内,故江海生于1938年7月10日从法租界被引渡给工部局警务处的侦缉股。
蒲素看到这里决定等会回去问问老任,这种案子应该当初由他的部门接手。他是中央巡捕房政治部的人,这种案件无疑有别于普通刑事,最后需要引渡的,肯定会先经过老任那边。
被引渡到公共租界的姜海东,他的供状证实了公共租界内一般的看法,即:“恐怖活动是由汉口的国民党政权鼓动的。”
材料写到这里,下面有几行政工干部审讯后整理的标注。显然,这个事件作为政工干部,他们是了解的。而且还有一些旧的剪报用糨糊刷了贴在上面。
标注中写道:结果,工部局总董樊克令要求美国和英国大使提请中国政府注意这一事件,与租界当局合作,以防止日后的恐怖活动。7月11日,汉口的英国大使正要赴约会见常凯申时,收到了来自上海的这样一封信件。稍后大使向常凯申宣读了它。而堂堂作为元首的常凯申则向大使保证,“他与这些罪行并无任何联系”
另外还承诺,“他将使用其所有的影响力,以防止这类事件的发生。”
7月7日炸弹和杀戮事件之后,分别隶属于日本总领馆、支那新闻社、日本宪兵队以及日本军方的情报部门的首脑们,在日本人俱乐部举行了一次会议,通过了七条决定:
第一,总领馆设定一个期限,要外国租界当局拘捕恐怖分子。
第二,要求租界当局允许设立日本特务组织,允许(伪)中国军事特务行使职权,以利于对抗日分子的调査。
第三,日本当局可以行使自由警察权,包括调查和逮捕。
第四,要求两个租界的警察当局镇压中国的抗日组织。
第五,上海(伪警察的官员将派往两个租界,指导调查。
第六,日本和(伪)中国的情报人员当加倍努力。
第七,对于抗日组织的成员处以死罪。
类似的决定,再加上要求工部局警务处增加沪西、华界警署的通知,由特务队成员通过,该组织主要由沪西夕土地区的内外棉株式会社的日本职工中的退休人员组成。
工部局警务处为响应这一决定,采取了三条措施。首先是组织一支行动队,调查恐怖活动。7月7日事件后的第二天,即星期五早晨,这一新组织开始在老闸巡捕房活动:
新组织的目标是铲除公共租界内的恐怖活动,或者,至少向着这一方向努力。一些优秀的侦探被调离巡捕房,来到这一新部门工作。
第二条措施是,工部局警务处试图限制中国恐怖分子将法租界当作避难所。要求法国警察应该抑制恐怖活动,但是法租界也有一套理论回应,这类案件归法租界内的中国分院、第二特区地方法院和江苏高等法院第三分院所管。
而这些法官由汉口的国民政府任命,并倾向于将这些政治活动视作爱国行为,而非恐怖活动,对其相当宽容和放任。至少,据工部局的喉舌字林西报之说是如此。不得不说,法国人在这件事上的态度远远强于英国人,起码对中国当时的处境非常同情。哪怕美国人,也对英方的态度非常不满。
因此,工部局警务处希望法国人不要让恐怖分子在中国法庭受审,而是引渡给日本人。将恐怖分子引渡给日本人,乃是工部局警务处的第三条对策。
1938年七月,工部局声称,“在公共租界对武装力量犯罪的任何人,都可能被引渡给所涉及的武装力量”。7月19日,这一规定修改成:“公共租界内,未经租界当局允许而携带武器或爆炸物,或者与恐怖活动有关的任何人,都将被逐出租界。”
美国领事反对这一措施,理由是:如果这样,在得不到公开审判的情况下,被告将会受到日本人的虐待,各种不人道的事情将会发生。
然而,这一规定仍然公布了。
英方用禁止恐怖分子利用公共租界作为活动基地的办法,来抚慰日本人。租界上的密勒氏评论报严厉地指出工部局显然是出自急于安抚好战的日本军队的动机,才采取了史无前例的行动,专断地任命宪兵充当最髙法院院长。
同时,将拥有武器这样一种不重的罪变成了可以处死的罪行。
第二天,7月20日,侦缉股的侦探们将年轻的姜海东带到外白渡桥(即花园桥,gardenbridge),把他交给了日本宪兵。
这一消息泄露出来后,立即导致舆论哗然。中外各界纷纷指责,通过这一不成熟的步骤,外国的“城市之父”们,实际上已答应与侵略军合作,以搜捕中国的爱国者以及反抗对其祖国进行蹂蹒的组织
几乎是百分之百的人,不赞成不经公开审判,就将囚徒引渡给日本刽子手。工部局将中国青年引渡给日本军队的行为,恐怕是1927年国民革命以来,最能激发布尔什维克情感的事件了。
汉口先驱报社论严厉地抨击上海工部局道:“即使在非常时期,将罪犯司法权交给日本人也是不合法的。”然而,尽管1938年7月28日中国政府向英国政府递交了一份正式抗议书,认为引渡姜海东一事违背了上海临时法院协定。但是,工部局警务处继续将恐怖分子嫌疑犯带过外白渡桥,送入日本界内的宪兵手中。
舆论虽然宣传的沸沸扬扬,只是姜海东被逮捕一事,并未对7月7日炸弹事件之后重组的徐恩佐他们的暗杀活动产生明显的影响。
当时,17岁的陈开光将其弟弟陈开元引荐给了这一组织。赵良把哥俩安置在白尔路276号他自己的寓所内。当团伙中具有特务队背景的经验老到的成员忙于在7月21日暗杀范耆生时,这两个广东青年正准备袭击郑月波,这个63岁的中国老人,在数年前变成了日本的臣民。
7月16日,赵光义告诉徐恩佐,郑月波乃是一个汉奸,并提供了有关郑月波行踪的情报。然后,周守刚给了陈开光一份对于暗杀对象的书面描述以及侦查指令。
三昼夜之后,陈开光奉命赴公园向徐恩佐汇报。他们在8点钟左右会面于公园的西南角。徐恩佐告诉陈开光他们兄弟俩,已被“挑选”出来暗杀郑月波,并将从亚美钟表店带来的两颗手榴弹交给了他。陈开光带着手榴弹回到了白尔路的寓所。
此后的两个早晨,陈开光和陈开元在极向非尔路与地丰路的汽车站附近等候,但是对象并未出现。7月22日上午9时10分,郑月波来到街上,走向汽车站。
陈开光等候在那里,其弟弟则站在街道的另一侧。当郑月波经过陈开光身旁时.这位17岁的青年掏出了手枪,然后向郑月波的背部开了两枪。
郑月波蹒跚着走向一堵墙,欲作掩护,但是在到达之前跌倒在地上。正在此时,骑马的警察埃德加探长来到现场,沿着大街追逐陈开光,并互相交火,陈开光的手枪卡壳,他便把枪扔了。
警察旋即跳下马,逮住厂他,其弟弟则避过了警察的注意,溜掉了。警察很惊异于陈开光的年轻,(“陈开光是个约十八岁的少年,看上去绝不像一个杀手。他个子很高,略显瘦削,圆肩膀。)这使得审讯变得轻而易举。
这些都充分证明,徐恩佐将有勇无谋者混杂进团伙,以及粗心大意地招募关键特工的做法,对于其集团来说是致命性的。
陈开光不仅坦白了一切(包括徐恩佐乃是组织头目之事),还说岀了其他组员的名字和地址。
于是,一帮侦探立即开始了搜捕。先从白尔路276号着手。在陈开光被捕一小时后,王之谷的情人顾阿珍被抓,赵良与周守刚随后也被捕。
傍晚,警方得知了徐恩佐的名字和地址。晚上11点,徐恩佐被捕,当时他正在等候其信使。
11时半,亚美钟表店遭到搜查,剩余的武器都被査获。总而言之,迄于半夜,共有十名嫌疑犯被拘押。搜捕一直进行到翌日早晨,期间,毫不知情的王之谷与朱仲虎进入了已被警方监视控制的孙亚星房间,在屋内被活捉。
在郑月波被杀24小时后,有24名暗杀队员被作为嫌疑人遭到拘押。其中,承认是郑月波事件共犯的有10人,按照最近工部局与日本当局达成的协议,都将被移送给日本宪兵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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