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 壮志饥餐胡虏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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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浪费子弹,每一颗子弹的制造都不容易。
由于生产子弹的设备太少,步枪只能少量配备给特战队使用。
朱雀军和玄武军除了有几门大炮之外,也就高级将领才有手枪防身,战士们拿的还是冷兵器。
叶寻花的目的很明确,他要拿这些辽兵给那些宋军溃兵们练胆。
一支对敌人胆怯的军队是不会取得胜利的。
叶寻花当街而立,身上散发出冲天的豪气。
在他身后一百米处,是大量的溃兵和民众。
人们心中不禁暗自嘀咕,这个人哪来的勇气?敢于一个人直面凶猛残暴的辽兵!
“这里是大宋国土!尔等辽人为何来此?”
叶寻花大声喝问,胸中怒火渐炽。
辽军前锋营刚刚从袭击中反应过来,虽然损失了五分之四的人马,但他们并没有太过慌乱,依然不失凶悍的本性。
见叶寻花竟然一个人挡在大路中间,显然没有把他们放在眼里,一个个目露凶光,杀心大起。
辽兵小队长哈比比大声回话:“我们辽人在哪,哪里就是我们的国土!”
对于此等强盗逻辑,每一个宋人听了都是义愤填膺,远处的那些溃兵和民众也是恨得咬牙切齿,但是又惧怕辽兵的凶残,不敢靠到近前。
“对于你们这种无耻强盗行径,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把你们消灭干净!”
叶寻花缓缓拔出了佩剑。
把剑一指哈比比:“辽狗上前受死!”
哈比比大怒,一催胯下战马,高高举起一柄钢斧,携带着一股恶风,向叶寻花冲去。
哈比比手中的钢斧重达十八斤,斧刃锋利无比,不知道饮了多少宋人的鲜血,泛着一种妖异的暗红。
叶寻花岿然不动,大声对身后的人们说道:“辽狗并不可怕!看我今日屠狗!”
说话间,哈比比已经冲到近前,钢斧映着日光,携着千钧之势,朝着叶寻花搂肩带背斜劈而下。
叶寻花身子一闪,在众人的惊呼声中轻巧的躲了过去。
“辽狗看上去凶狠,其实色厉内荏,徒有其表。”
哈比比一斧砍空,骑马和叶寻花交错而过的同时,反手横斩。
叶寻花好像脑后长了眼睛,身体前伏,这一斧擦着他的后脑极速掠过。
观战的民众吓得都不敢作声。
这一幕太惊险了,若差毫厘就能要了叶寻花的性命。
叶寻花直起身子,好整以暇的理了理自己的头发。
“辽狗也很寻常!和我们一样都是血肉之躯,也会害怕和恐惧!”
哈比比连续两招都被叶寻花轻松躲过,心中也有些慌乱,但他还有一个绝招没使,见叶寻花依然背对自己,右手钢斧脱手而出,旋转着直奔叶寻花的后心。
叶寻花听声辨位,反手一抄就把飞来的斧柄抓在手中。
“辽狗最多三板斧,现在已经到了黔驴技穷的时候!”
他用右手的佩剑在钢斧上轻轻敲击,发出清脆的“叮当”响声,慨然而歌:“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哈比比见使出浑身解数依然奈何不了叶寻花,手心里都是汗,却不能打马而逃,只好取了弓箭在手,拼死一搏也要射杀叶寻花。
叶寻花见哈比比黔驴技穷,决定结束这场游戏。
他从马上凌空而起,犹如一只鹰隼直扑对方。
不等哈比比的弓弦拉满,右手剑倏地横掠,就见坚硬的胶弓和弓弦瞬间而断,一颗头颅也滚落下来。
哈比比头颅尚未落地,叶寻花左手钢斧一捞,就把头颅挂在了斧尖上。
这一手绝杀干净利落,挥洒自如,伴着叶寻花激昂的歌声,看得围观众人热血沸腾,心驰神往。
原来辽人不过如此!
看上去凶神恶煞,杀人如麻,还不照样被我们枭了首级,挂在了兵刃上。
溃兵和民众的恐惧之心渐去,自信心大增。
剩下的辽兵见小队长被人轻松割了首级,还挑在了斧尖上,顿时红了眼,吼叫着扑了上来。
叶寻花面对百十人的辽兵并无一丝惧色,骑在马上犹如滚滚逆流中的一叶白帆,任凭风吹浪打,我自闲庭信步。
凡是冲到近前的辽兵,不论使出什么招式,都被他一剑斩断兵刃,再一剑封喉。
“辽人就像疯狗,你若因怕它而逃走,它只会更加疯狂的咬你,甚至把你咬死。只有把它打死了,你才能安全享受这世上的美好!”
叶寻花又把两个冲到近前的辽兵刺死,他的佩剑是安月桐选的一块天外陨铁,用自己体内的三昧真火淬炼而成,削铁如泥,吹毛利刃。
叶寻花为它起名为:寻月。
打造完宝剑还余一点材料,就制了三柄匕首,分给了钱胖子、周德彪和郑漏斗。
“谁愿意与我共诛辽狗?”
叶寻花转向身后的民众问道。
过了半晌,一个从大名府逃出来的士兵站了出来:“俺愿意!”
“好!这才是我大宋男儿!有血性的汉子!”
“来!兄弟!拿起你的枪和我并肩作战!”
“好!”
那人从人群里拽出一杆枪来,大踏步来到叶寻花身后。
此时叶寻花的身边已经堆满了辽兵的尸体,连个立足之地都没有了。
“这位兄弟你暂且退下,让俺来继续杀辽狗!”
那人把长枪一抖,从斜刺里迎向辽兵。
但见他枪出如龙,迅捷而又狠辣,一枪就刺入了一个辽兵的咽喉。
围观的民众齐声喝彩,更加觉得辽人不过尔尔。
更多人的开始加入进来,他们有溃逃的士兵,也有本城的百姓。
刚开始的时候是青壮年,到了后来连老人和孩子也上阵了。
叶寻花当然不会让老人和孩子上去送死,招呼特战队员保护好他们。
“大爷,您老在这里呐喊助威就行,就别上去了。”
“小弟弟,等你长大了再杀辽狗,对了,等你长大了辽狗早就没了。”
叶寻花见第一个出来的军士身手不凡,一连杀了好几个辽兵,应该不是一般的士兵。
“这位壮士高姓大名?”
“不敢当,俺是校尉韩冲!”
“原来是韩校尉!失敬失敬!”
“这位英雄你就别臊我了,我就是一个逃兵。”
二人一边谈笑自若,一边并肩杀敌,在众人的围攻之下,几十个辽兵很快就被消灭的差不多了。
叶寻花见辽兵已经所剩无几,靠民众就能应付得了,遂招呼韩冲到一边暂歇。
韩冲也十分佩服叶寻花,看上去年龄不大,却武艺超群,最关键人家是第一个站出来主动杀敌,光是这份胆识和勇气就非常人可及。
“他们都是你的手下?拿的是什么暗器?”
韩冲对特战队员手里的步枪很感兴趣。
“对,他们都是我的兄弟,手里的家伙叫步枪。”
“步枪?为啥叫步枪?”
“步兵用的枪。”
叶寻花给他做了简单的解释,然后问他真定府是怎么失守的?
“唉!在城外打了一仗,结果被歼灭了两万人,把知府和指挥使大人的胆子都吓破了!他们带头逃走,守军人心惶惶,也是不战而逃。”
“真定府就这么丢了!”
韩冲说起来痛心疾首。
“愿不愿意和我一起杀辽狗?”
“当然愿意!我要将功赎罪,我可不想背上逃兵的骂名。”
“好!韩校尉,你负责收拢溃兵,越多越好,咱们就在这赵县给辽狗一点厉害尝尝!”
韩冲点头答应了,转身去收拢溃兵。
那些溃兵见韩冲是个校尉,又见识了刚才杀辽兵的场面,心里已经不再惧怕,纷纷拿起武器投入到韩冲的麾下。
不到半天的时间就收拢到两千多人。
将近八万的溃兵大多数都已四散奔逃,能集齐两千多就不错了。
叶寻花对此也十分满意,手里有了这些兵就有与辽军一战之力。
只要战术运用得当,完全能把一部分辽军消灭掉。
他派出特战队员前去探明敌情,如果不出预料的话,辽军的前锋营失去了踪迹,大部队一定会派人来找,甚至是直接扑过来。
如果是来一部分辽军的话,只要人数不超过五千,他就有办法将他们彻底消灭。
要是来的兵力过多的话,就采取运动战,一边撤退一边分段歼灭。
由于赵县所处的位置并不是十分重要,不在辽军南下的必经之路上,所以判断辽军不会倾巢来犯。
第二天一早,叶寻花正在临时住所一个院子里打军体拳,哨兵匆匆来报,发现了大队辽兵正在向赵县而来,距此不到十里路了。
“人数有多少?都是什么兵种?”
“报告统帅,大约有一万人,轻骑兵在前,重骑兵居多。”
“好,密切掌握敌军动向,随时来报!”
辽军果然来了!
叶寻花早已想好了对策,不过想要歼灭这一万多人,难度还是相当的大。
辽军主帅耶律济川得知一个前锋营失踪的消息是在傍晚时分。
当时他刚刚吃过晚饭,正在军事地图跟前剔牙。
如今轻易地占领了真定府,下一个目标就是陪都大名府。
据内线报告大名府正在闹匪患,官军和山贼打的不可开交,正是趁机攻占的好时机。
只要攻占了大名府,那东京汴梁就唾手可得,整个宋国不日将尽收囊中。
辽帝要求三年全面占领宋国,我看根本用不了这么久,一年的时间就差不多。
他端起研磨的很细的红茶喝了一口,心里盘算着以后的宏图。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传令兵进来禀报,说李三金将军求见。
“让他进来。”
这个时候来找我,难道发生了什么事?
李三金脸色有些阴沉,一个前锋营竟然失去了联络,这让他有些心绪不宁。
“大帅,哈比比的前锋营没了消息。”
“嗯?也许他们追敌心切,深入到敌后去了。”
“我也这么想过,但也不应该不来报告一下吧?”
“现在天色已晚,他们可能道路不熟,若是明早还不回来报讯,你就亲自带队去找,务必找到他们。”
“是!大帅!”
还没等到天亮,李三金就沉不住气了,点起一万所属人马,向着前锋营消失的方向赵县而来。
五十里的路程行了两个时辰,在日上三竿的时候到了赵县城外。
遥遥看去,赵县的城门四开大敞,除了阳光投下的阴影,并无一个人。
看来城里的人已经闻讯逃走了。
那哈比比的先锋营莫非是追了下去?
“派鹰队去城里探查一下!”
虽然觉得城里不会有什么事,但李三金还是比较谨慎。
鹰队队长莫昆吉马上带领一个百人队纵马向城内驰去。
进了城门,就见整个街区上空空荡荡,没有一点人的踪迹,四周一片死寂。
“到家里面去看看!”
莫昆吉命令道。
几个小队的辽兵立刻分头进到附近的人家,见院子里连个活物都没有,屋里更是一片狼藉。
“启禀大人,没有人!什么也没有!”
各个小队很快回来禀报,没发现有人。
“嗯,你回去向将军禀报,我继续往里面搜查。”
莫昆吉带队继续往里,他总感到有些不对劲,一座城即使人都跑光了,也应该有狗叫鸡鸣之声。
叶寻花隐身在一所房子的屋脊后面,正冷冷的看着这一队搜索的辽兵。
他回身向下面的夏至鱼打了一个手势,夏至鱼领命而去。
李三金站在城外的阳光底下,额头微微见汗,两只猎鹰般的眼睛透着阴鸷的寒光。
鹰队进去一炷香的时间了,就刚开始的时候回来一个士兵说城内无人,他们将继续深入搜索,然后直到现在再也没有回来报告。
这不正常,难道在里面发现了什么?
“豹队、狼队!你们去看看!速去速回!”
“是!”
两支百人队骑着马快速冲进了城内。
从街道的这头一直跑到尽头北城门也没发现鹰队的踪迹。
豹队和狼队队长互相对视一眼,都猜不出到底发生了什么。
“你从左边我从右边,搜寻一下。”
豹队队长做了一个左右包抄的手势。
狼队队长点了点头,带着手下沿着左边的街道搜了下去。
搜到一半,就看到地上有一滩新鲜的血迹,血迹是从一条胡同里延伸过来的,应该是有人在这里受了伤,跑到胡同里去了。
狼队队长看了看四周,墙上并没有打斗的痕迹,说明这个人是突然间被偷袭的。
他招了招手,让手下跟自己到胡同里去看看。
胡同有些逼仄,仅容一人一骑通行,但见地上的血迹越来越多,一直延伸到胡同的另一头。
等到所有的辽兵都进入了胡同,胡同两边的墙壁上突然刺出来无数支长枪,瞬间刺入了辽兵的身体。
每一个辽兵都同时被两支长枪刺中,连叫也没有叫一声,就一命归西。
长枪倏地收了回去,辽兵从马上栽倒下去。
此时从胡同两头同时走出来两队宋兵,一队负责牵马,一队负责拖尸体,很快就把胡同处理干净。
阴暗逼仄的胡同又恢复了宁静,除了浓重的血腥味。
豹队的遭遇和狼队不同,他们也在途中发现了血迹,然后被引入了一所宅院,接着就被铺天盖地的弩箭射杀。
李三金的脸阴沉的能滴出水来,两支精锐百人队又是有去无回。
要说城里没有宋军,除非里面闹鬼。
“全体听令!冲进城去,把所有活的通通杀死!”
一万多辽兵冲了进去,顿时把大街小巷挤得满满登登。
不等他们分散开,天上开始下起了火油雨。
紧接着无数的燃烧瓶从屋顶上、窗户里、院子内扔了出来,“砰”的一声落在地上燃烧开来。
紧接着堆在街道两旁的木材也被引燃,冒出熊熊烈火。
被浇了火油的辽兵顿时被点燃,根本无法扑灭,急切之间又去哪里找水。
拥挤的大街上到处是一个个燃烧的火人,哀嚎惨叫声瘆的让人不寒而栗。
这幅场景简直就是人间炼狱,近万人马都化作了飞灰。
李三金在侍卫的保护下拼命跑出了城,身上的衣袍差点烧焦,脸被熏得跟锅底差不多。
再一看身边的将士,还有区区两千多人,八千子弟就这样被火神烧了个干净。
最憋屈的是,从始至终都没看到敌人的影子!
“撤退!”
李三金就是再不甘心,也不能再待下去了,再待下去只怕一个人也回不去了。
“叶统帅,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们不冲出去彻底把他们消灭?”
“我不想做无谓的牺牲,我们士兵的生命比他们有价值!每一个人都不能轻易的牺牲!每一个士兵的生命都值得被尊重!”
韩冲被叶寻花的这句话震撼到了,也感动的不行。
历来当兵的命最不值钱,只是一个被支配的杀戮工具,当官的让你去冲锋你就得去冲锋,让你去送命你就得去送命。
你的一切全在别人的掌握之中,身不由己,随波逐流,何曾有人关心过你的生命值不值得被尊重。
能在这样的人手下当兵真是太荣幸了,他把你当兄弟,把你的命看得很重,不会让你白白去牺牲,白白去送命。
“叶统帅,我想在你手下当兵,行吗?”
“不行!”
叶寻花摇了摇头。
韩冲的眼神黯淡下来:“我知道,我不够格。”
“不,你完全够格!”
“那,是为何?”
不能浪费子弹,每一颗子弹的制造都不容易。
由于生产子弹的设备太少,步枪只能少量配备给特战队使用。
朱雀军和玄武军除了有几门大炮之外,也就高级将领才有手枪防身,战士们拿的还是冷兵器。
叶寻花的目的很明确,他要拿这些辽兵给那些宋军溃兵们练胆。
一支对敌人胆怯的军队是不会取得胜利的。
叶寻花当街而立,身上散发出冲天的豪气。
在他身后一百米处,是大量的溃兵和民众。
人们心中不禁暗自嘀咕,这个人哪来的勇气?敢于一个人直面凶猛残暴的辽兵!
“这里是大宋国土!尔等辽人为何来此?”
叶寻花大声喝问,胸中怒火渐炽。
辽军前锋营刚刚从袭击中反应过来,虽然损失了五分之四的人马,但他们并没有太过慌乱,依然不失凶悍的本性。
见叶寻花竟然一个人挡在大路中间,显然没有把他们放在眼里,一个个目露凶光,杀心大起。
辽兵小队长哈比比大声回话:“我们辽人在哪,哪里就是我们的国土!”
对于此等强盗逻辑,每一个宋人听了都是义愤填膺,远处的那些溃兵和民众也是恨得咬牙切齿,但是又惧怕辽兵的凶残,不敢靠到近前。
“对于你们这种无耻强盗行径,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把你们消灭干净!”
叶寻花缓缓拔出了佩剑。
把剑一指哈比比:“辽狗上前受死!”
哈比比大怒,一催胯下战马,高高举起一柄钢斧,携带着一股恶风,向叶寻花冲去。
哈比比手中的钢斧重达十八斤,斧刃锋利无比,不知道饮了多少宋人的鲜血,泛着一种妖异的暗红。
叶寻花岿然不动,大声对身后的人们说道:“辽狗并不可怕!看我今日屠狗!”
说话间,哈比比已经冲到近前,钢斧映着日光,携着千钧之势,朝着叶寻花搂肩带背斜劈而下。
叶寻花身子一闪,在众人的惊呼声中轻巧的躲了过去。
“辽狗看上去凶狠,其实色厉内荏,徒有其表。”
哈比比一斧砍空,骑马和叶寻花交错而过的同时,反手横斩。
叶寻花好像脑后长了眼睛,身体前伏,这一斧擦着他的后脑极速掠过。
观战的民众吓得都不敢作声。
这一幕太惊险了,若差毫厘就能要了叶寻花的性命。
叶寻花直起身子,好整以暇的理了理自己的头发。
“辽狗也很寻常!和我们一样都是血肉之躯,也会害怕和恐惧!”
哈比比连续两招都被叶寻花轻松躲过,心中也有些慌乱,但他还有一个绝招没使,见叶寻花依然背对自己,右手钢斧脱手而出,旋转着直奔叶寻花的后心。
叶寻花听声辨位,反手一抄就把飞来的斧柄抓在手中。
“辽狗最多三板斧,现在已经到了黔驴技穷的时候!”
他用右手的佩剑在钢斧上轻轻敲击,发出清脆的“叮当”响声,慨然而歌:“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哈比比见使出浑身解数依然奈何不了叶寻花,手心里都是汗,却不能打马而逃,只好取了弓箭在手,拼死一搏也要射杀叶寻花。
叶寻花见哈比比黔驴技穷,决定结束这场游戏。
他从马上凌空而起,犹如一只鹰隼直扑对方。
不等哈比比的弓弦拉满,右手剑倏地横掠,就见坚硬的胶弓和弓弦瞬间而断,一颗头颅也滚落下来。
哈比比头颅尚未落地,叶寻花左手钢斧一捞,就把头颅挂在了斧尖上。
这一手绝杀干净利落,挥洒自如,伴着叶寻花激昂的歌声,看得围观众人热血沸腾,心驰神往。
原来辽人不过如此!
看上去凶神恶煞,杀人如麻,还不照样被我们枭了首级,挂在了兵刃上。
溃兵和民众的恐惧之心渐去,自信心大增。
剩下的辽兵见小队长被人轻松割了首级,还挑在了斧尖上,顿时红了眼,吼叫着扑了上来。
叶寻花面对百十人的辽兵并无一丝惧色,骑在马上犹如滚滚逆流中的一叶白帆,任凭风吹浪打,我自闲庭信步。
凡是冲到近前的辽兵,不论使出什么招式,都被他一剑斩断兵刃,再一剑封喉。
“辽人就像疯狗,你若因怕它而逃走,它只会更加疯狂的咬你,甚至把你咬死。只有把它打死了,你才能安全享受这世上的美好!”
叶寻花又把两个冲到近前的辽兵刺死,他的佩剑是安月桐选的一块天外陨铁,用自己体内的三昧真火淬炼而成,削铁如泥,吹毛利刃。
叶寻花为它起名为:寻月。
打造完宝剑还余一点材料,就制了三柄匕首,分给了钱胖子、周德彪和郑漏斗。
“谁愿意与我共诛辽狗?”
叶寻花转向身后的民众问道。
过了半晌,一个从大名府逃出来的士兵站了出来:“俺愿意!”
“好!这才是我大宋男儿!有血性的汉子!”
“来!兄弟!拿起你的枪和我并肩作战!”
“好!”
那人从人群里拽出一杆枪来,大踏步来到叶寻花身后。
此时叶寻花的身边已经堆满了辽兵的尸体,连个立足之地都没有了。
“这位兄弟你暂且退下,让俺来继续杀辽狗!”
那人把长枪一抖,从斜刺里迎向辽兵。
但见他枪出如龙,迅捷而又狠辣,一枪就刺入了一个辽兵的咽喉。
围观的民众齐声喝彩,更加觉得辽人不过尔尔。
更多人的开始加入进来,他们有溃逃的士兵,也有本城的百姓。
刚开始的时候是青壮年,到了后来连老人和孩子也上阵了。
叶寻花当然不会让老人和孩子上去送死,招呼特战队员保护好他们。
“大爷,您老在这里呐喊助威就行,就别上去了。”
“小弟弟,等你长大了再杀辽狗,对了,等你长大了辽狗早就没了。”
叶寻花见第一个出来的军士身手不凡,一连杀了好几个辽兵,应该不是一般的士兵。
“这位壮士高姓大名?”
“不敢当,俺是校尉韩冲!”
“原来是韩校尉!失敬失敬!”
“这位英雄你就别臊我了,我就是一个逃兵。”
二人一边谈笑自若,一边并肩杀敌,在众人的围攻之下,几十个辽兵很快就被消灭的差不多了。
叶寻花见辽兵已经所剩无几,靠民众就能应付得了,遂招呼韩冲到一边暂歇。
韩冲也十分佩服叶寻花,看上去年龄不大,却武艺超群,最关键人家是第一个站出来主动杀敌,光是这份胆识和勇气就非常人可及。
“他们都是你的手下?拿的是什么暗器?”
韩冲对特战队员手里的步枪很感兴趣。
“对,他们都是我的兄弟,手里的家伙叫步枪。”
“步枪?为啥叫步枪?”
“步兵用的枪。”
叶寻花给他做了简单的解释,然后问他真定府是怎么失守的?
“唉!在城外打了一仗,结果被歼灭了两万人,把知府和指挥使大人的胆子都吓破了!他们带头逃走,守军人心惶惶,也是不战而逃。”
“真定府就这么丢了!”
韩冲说起来痛心疾首。
“愿不愿意和我一起杀辽狗?”
“当然愿意!我要将功赎罪,我可不想背上逃兵的骂名。”
“好!韩校尉,你负责收拢溃兵,越多越好,咱们就在这赵县给辽狗一点厉害尝尝!”
韩冲点头答应了,转身去收拢溃兵。
那些溃兵见韩冲是个校尉,又见识了刚才杀辽兵的场面,心里已经不再惧怕,纷纷拿起武器投入到韩冲的麾下。
不到半天的时间就收拢到两千多人。
将近八万的溃兵大多数都已四散奔逃,能集齐两千多就不错了。
叶寻花对此也十分满意,手里有了这些兵就有与辽军一战之力。
只要战术运用得当,完全能把一部分辽军消灭掉。
他派出特战队员前去探明敌情,如果不出预料的话,辽军的前锋营失去了踪迹,大部队一定会派人来找,甚至是直接扑过来。
如果是来一部分辽军的话,只要人数不超过五千,他就有办法将他们彻底消灭。
要是来的兵力过多的话,就采取运动战,一边撤退一边分段歼灭。
由于赵县所处的位置并不是十分重要,不在辽军南下的必经之路上,所以判断辽军不会倾巢来犯。
第二天一早,叶寻花正在临时住所一个院子里打军体拳,哨兵匆匆来报,发现了大队辽兵正在向赵县而来,距此不到十里路了。
“人数有多少?都是什么兵种?”
“报告统帅,大约有一万人,轻骑兵在前,重骑兵居多。”
“好,密切掌握敌军动向,随时来报!”
辽军果然来了!
叶寻花早已想好了对策,不过想要歼灭这一万多人,难度还是相当的大。
辽军主帅耶律济川得知一个前锋营失踪的消息是在傍晚时分。
当时他刚刚吃过晚饭,正在军事地图跟前剔牙。
如今轻易地占领了真定府,下一个目标就是陪都大名府。
据内线报告大名府正在闹匪患,官军和山贼打的不可开交,正是趁机攻占的好时机。
只要攻占了大名府,那东京汴梁就唾手可得,整个宋国不日将尽收囊中。
辽帝要求三年全面占领宋国,我看根本用不了这么久,一年的时间就差不多。
他端起研磨的很细的红茶喝了一口,心里盘算着以后的宏图。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传令兵进来禀报,说李三金将军求见。
“让他进来。”
这个时候来找我,难道发生了什么事?
李三金脸色有些阴沉,一个前锋营竟然失去了联络,这让他有些心绪不宁。
“大帅,哈比比的前锋营没了消息。”
“嗯?也许他们追敌心切,深入到敌后去了。”
“我也这么想过,但也不应该不来报告一下吧?”
“现在天色已晚,他们可能道路不熟,若是明早还不回来报讯,你就亲自带队去找,务必找到他们。”
“是!大帅!”
还没等到天亮,李三金就沉不住气了,点起一万所属人马,向着前锋营消失的方向赵县而来。
五十里的路程行了两个时辰,在日上三竿的时候到了赵县城外。
遥遥看去,赵县的城门四开大敞,除了阳光投下的阴影,并无一个人。
看来城里的人已经闻讯逃走了。
那哈比比的先锋营莫非是追了下去?
“派鹰队去城里探查一下!”
虽然觉得城里不会有什么事,但李三金还是比较谨慎。
鹰队队长莫昆吉马上带领一个百人队纵马向城内驰去。
进了城门,就见整个街区上空空荡荡,没有一点人的踪迹,四周一片死寂。
“到家里面去看看!”
莫昆吉命令道。
几个小队的辽兵立刻分头进到附近的人家,见院子里连个活物都没有,屋里更是一片狼藉。
“启禀大人,没有人!什么也没有!”
各个小队很快回来禀报,没发现有人。
“嗯,你回去向将军禀报,我继续往里面搜查。”
莫昆吉带队继续往里,他总感到有些不对劲,一座城即使人都跑光了,也应该有狗叫鸡鸣之声。
叶寻花隐身在一所房子的屋脊后面,正冷冷的看着这一队搜索的辽兵。
他回身向下面的夏至鱼打了一个手势,夏至鱼领命而去。
李三金站在城外的阳光底下,额头微微见汗,两只猎鹰般的眼睛透着阴鸷的寒光。
鹰队进去一炷香的时间了,就刚开始的时候回来一个士兵说城内无人,他们将继续深入搜索,然后直到现在再也没有回来报告。
这不正常,难道在里面发现了什么?
“豹队、狼队!你们去看看!速去速回!”
“是!”
两支百人队骑着马快速冲进了城内。
从街道的这头一直跑到尽头北城门也没发现鹰队的踪迹。
豹队和狼队队长互相对视一眼,都猜不出到底发生了什么。
“你从左边我从右边,搜寻一下。”
豹队队长做了一个左右包抄的手势。
狼队队长点了点头,带着手下沿着左边的街道搜了下去。
搜到一半,就看到地上有一滩新鲜的血迹,血迹是从一条胡同里延伸过来的,应该是有人在这里受了伤,跑到胡同里去了。
狼队队长看了看四周,墙上并没有打斗的痕迹,说明这个人是突然间被偷袭的。
他招了招手,让手下跟自己到胡同里去看看。
胡同有些逼仄,仅容一人一骑通行,但见地上的血迹越来越多,一直延伸到胡同的另一头。
等到所有的辽兵都进入了胡同,胡同两边的墙壁上突然刺出来无数支长枪,瞬间刺入了辽兵的身体。
每一个辽兵都同时被两支长枪刺中,连叫也没有叫一声,就一命归西。
长枪倏地收了回去,辽兵从马上栽倒下去。
此时从胡同两头同时走出来两队宋兵,一队负责牵马,一队负责拖尸体,很快就把胡同处理干净。
阴暗逼仄的胡同又恢复了宁静,除了浓重的血腥味。
豹队的遭遇和狼队不同,他们也在途中发现了血迹,然后被引入了一所宅院,接着就被铺天盖地的弩箭射杀。
李三金的脸阴沉的能滴出水来,两支精锐百人队又是有去无回。
要说城里没有宋军,除非里面闹鬼。
“全体听令!冲进城去,把所有活的通通杀死!”
一万多辽兵冲了进去,顿时把大街小巷挤得满满登登。
不等他们分散开,天上开始下起了火油雨。
紧接着无数的燃烧瓶从屋顶上、窗户里、院子内扔了出来,“砰”的一声落在地上燃烧开来。
紧接着堆在街道两旁的木材也被引燃,冒出熊熊烈火。
被浇了火油的辽兵顿时被点燃,根本无法扑灭,急切之间又去哪里找水。
拥挤的大街上到处是一个个燃烧的火人,哀嚎惨叫声瘆的让人不寒而栗。
这幅场景简直就是人间炼狱,近万人马都化作了飞灰。
李三金在侍卫的保护下拼命跑出了城,身上的衣袍差点烧焦,脸被熏得跟锅底差不多。
再一看身边的将士,还有区区两千多人,八千子弟就这样被火神烧了个干净。
最憋屈的是,从始至终都没看到敌人的影子!
“撤退!”
李三金就是再不甘心,也不能再待下去了,再待下去只怕一个人也回不去了。
“叶统帅,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们不冲出去彻底把他们消灭?”
“我不想做无谓的牺牲,我们士兵的生命比他们有价值!每一个人都不能轻易的牺牲!每一个士兵的生命都值得被尊重!”
韩冲被叶寻花的这句话震撼到了,也感动的不行。
历来当兵的命最不值钱,只是一个被支配的杀戮工具,当官的让你去冲锋你就得去冲锋,让你去送命你就得去送命。
你的一切全在别人的掌握之中,身不由己,随波逐流,何曾有人关心过你的生命值不值得被尊重。
能在这样的人手下当兵真是太荣幸了,他把你当兄弟,把你的命看得很重,不会让你白白去牺牲,白白去送命。
“叶统帅,我想在你手下当兵,行吗?”
“不行!”
叶寻花摇了摇头。
韩冲的眼神黯淡下来:“我知道,我不够格。”
“不,你完全够格!”
“那,是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