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五个人的车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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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烤串”大战一番后,此时车队一行人也顺利的熟络起来。
罗德仔细一打听,才知道那对爷孙俩是要前往长鞍镇,正好和他们前往深水城的方法一致,所以才顺路搭上这辆车。
“听说长鞍镇那里最近有狮鹫出没,袭击沿途的旅人,你们到了那里可要小心!”
车夫老马常在这条路上跑,倒是熟悉沿路的情况,听到这两位要在长鞍镇下车,不由地提醒到。
“要不是南边的龙祸更加恐怖,我可不会带你们走这条路。你们打听打听,我可是在银月城干了几十年,谁不知道我老马的名号,这附近的路就没有我不知道的。”
罗德打量起车夫,面色蜡黄,看起来有种沧桑操劳之感;眼睛内陷,双眸无神,不似活人;
但他手中老茧太浅,身上也没有荒野的气息,
这种家伙一看就是在说慌,他根本没在这片荒野跑多久,不然身上肯定会沾染上野性的气息。
罗德也没打算揭穿,南边有龙祸,现在银月城没有几条出城的路是好走的了,车夫们为了讨口饭吃,开辟几条新道路也说得过去。
只是,第一天就遇到角鹰袭击,看来这条路也没有多么安全。
幸好,现在敢出城的家伙没一个简单的!
罗德看了一眼老者手中的拐杖,他可看到其中藏着的长剑是多么的锋利,一击就足以划破坚硬羽毛下的肉身。
难道,他们此行是去猎杀狮鹫的?
还是说传说中,皇帝卡尔的本体——“死亡之爪”,重现狮鹫之巢!
说起来,这匹传奇狮鹫还是至高之森里的精灵送给卡尔·弗兰兹的;
在血堡之战,死亡之爪在敌军之中守护着受伤昏迷的卡尔,整整三个小时。
期间,它屠杀了无数胆敢靠近的敌人,一直拖延到了援军的支援。
如果没有援军的话,或许死亡之爪早就把敌人杀完了吧!
所以血堡战役后,整个大陆都知道了皇帝卡尔就是个dd,他胯下的狮鹫才是本体。
由此看来,d国的解体不是没有原因的,连皇帝都这么废物,何况下面的选帝侯了。
……
“荒野的寒风十分致命,在夜深之前,我们必须找到背风处扎营。如果大家信的过话,就由我来带路吧,没有人比我更了解荒野呢!”
罗德自告奋勇的走到车前,原本半人高的草丛,如同臣子见到君王般,纷纷弯下了腰。
哼,论穿林步的100种妙用!
在他露了一手后,那名老者只是瞄了草丛一眼,尔后向罗德身上扔出了一道法术;
不久后满意的点了点头,其余众人自然也没有什么意见。
罗德感受到身上一闪而过的法术光辉,不由的暗骂一声。
“阵营鉴定!”
他总算亲身经历过这项“臭名昭著”的神术一次了。
尽管,这项神术并不具备伤害性,也不会让人觉得疼痛。
但是在被神术的光辉扫过时,你会产生一种全身被人脱光后,十几个大汉盯着你看的感觉,十分恶心!
“风会迅速带走生物体内的热量,制造寒冷、甚至带来疾病。因此寻找一处合适的扎营地点,是在荒野上生存的必备技巧。”
罗德依靠半精灵的昏暗视觉辨别着前进的方向,依靠一些特殊的植物和动物留下的印记领着众人前行。
每一名德鲁伊都是荒野生存大师,这是他们的职业特性;
或者说这是他们的神灵,荒野神职的掌控者——西凡纳斯的馈赠。
当然在此之前,他们必须找到一项更重要的东西——水源,日常饮水全靠法术可不行!
瑟布林河是永恒荒野的生命之源,它起源于北地的世界之脊山脉。
雪山上终年堆积的冰雪,因矮人们铸造的大熔炉而融化,于是它就得以从亘古的冰封中摆脱,浩浩荡荡的流向北地,并滋润沿途的生命。
或许是因为途经金矮人们的王庭——秘银厅,水中带着一股淡淡的铁锈味。
“呸!这群在上流生活的矮人,可真不讲卫生。”
一群人在简单的补给了之后,不忘抱怨起那群整天敲敲打的矮子们,有时间打扫他们邋遢的胡须,为什么不能保护好他们的水源。
“罗德,我们为什么不就在河边扎营,那里取水多方便。”克蓝背着药箱紧跟着队伍,来到河边打水。
“因为所有生物都喜欢水。”罗德驱赶走在水边群飞的摇蚊后,将水壶装满,“你不想整晚被这小东西袭击的话,我建议还是向前走一段路再扎营。”
只要是夏天,你总能在水边找到这种讨厌的小生物;
即便是德鲁伊这样崇尚平衡,尊重每个自然物种生存权利的职业,也很难对这种烦人昆虫产生好感。
当然利用它们的力量施展神术时除外,至少用它们干扰敌人施法的效果还挺不错!
罗德在心里默默念叨,摇蚊就是这种典型的“工具虫”,所以今晚你们还是去别的地方待着吧。
“跟着我走吧,看到这些四个脚趾的印迹吗?看来今晚,我们可以去草原狼那里借宿一宿。”
罗德已经备好了动物魅惑术的施法材料,准备顺着脚印去鸠占鹊巢。
“狼群?”
克蓝显得十分恐惧,他可不想听着狼嚎入眠,一睁眼时全是狼吻。
罗德倒是艺高人胆大,凭借着神术,将这些野狼“客客气气”的请了出去,
顺道利用神术——改变风力,清理出一片干净的场地,他可不喜欢闻着狼粪睡觉,
不过这些狼粪可以用来驱赶一些不长眼的捕食者,罗德于是将其布置在营地周围。
……
“你看,多么友善的小动物。我说,克蓝啊!你什么时候能摆脱对犬类的恐惧。”
在干完杂事后,罗德随手抱起一只恋家的狼崽,“这些小狗,真可爱!来,让这位怪叔叔抱一下,他可是很喜欢看病的呦。”
“啊呜!”
狼崽并不领情,还未长齐的奶牙一口咬在了克蓝的手臂上。
“你个牙都没长齐的小家伙,居然敢…,疼,疼死我了!”克蓝捂着自己的手臂坐到一旁。
要是这些狼崽,有上周那只小狗一半可爱就好了;
它可是乖乖躺在自己手术桌上的,任由自己下刀,都不会叫一声。
对哟!那只最后被我当做火锅原料的小狗,事先被我打过麻药;
我说火锅的味道怎么怪怪的,原来是我加的料!
或许,
狼肉锅也不错。
克蓝盯着狼崽的眼神逐渐变态,这是预示着犯罪的眼神。
在与“烤串”大战一番后,此时车队一行人也顺利的熟络起来。
罗德仔细一打听,才知道那对爷孙俩是要前往长鞍镇,正好和他们前往深水城的方法一致,所以才顺路搭上这辆车。
“听说长鞍镇那里最近有狮鹫出没,袭击沿途的旅人,你们到了那里可要小心!”
车夫老马常在这条路上跑,倒是熟悉沿路的情况,听到这两位要在长鞍镇下车,不由地提醒到。
“要不是南边的龙祸更加恐怖,我可不会带你们走这条路。你们打听打听,我可是在银月城干了几十年,谁不知道我老马的名号,这附近的路就没有我不知道的。”
罗德打量起车夫,面色蜡黄,看起来有种沧桑操劳之感;眼睛内陷,双眸无神,不似活人;
但他手中老茧太浅,身上也没有荒野的气息,
这种家伙一看就是在说慌,他根本没在这片荒野跑多久,不然身上肯定会沾染上野性的气息。
罗德也没打算揭穿,南边有龙祸,现在银月城没有几条出城的路是好走的了,车夫们为了讨口饭吃,开辟几条新道路也说得过去。
只是,第一天就遇到角鹰袭击,看来这条路也没有多么安全。
幸好,现在敢出城的家伙没一个简单的!
罗德看了一眼老者手中的拐杖,他可看到其中藏着的长剑是多么的锋利,一击就足以划破坚硬羽毛下的肉身。
难道,他们此行是去猎杀狮鹫的?
还是说传说中,皇帝卡尔的本体——“死亡之爪”,重现狮鹫之巢!
说起来,这匹传奇狮鹫还是至高之森里的精灵送给卡尔·弗兰兹的;
在血堡之战,死亡之爪在敌军之中守护着受伤昏迷的卡尔,整整三个小时。
期间,它屠杀了无数胆敢靠近的敌人,一直拖延到了援军的支援。
如果没有援军的话,或许死亡之爪早就把敌人杀完了吧!
所以血堡战役后,整个大陆都知道了皇帝卡尔就是个dd,他胯下的狮鹫才是本体。
由此看来,d国的解体不是没有原因的,连皇帝都这么废物,何况下面的选帝侯了。
……
“荒野的寒风十分致命,在夜深之前,我们必须找到背风处扎营。如果大家信的过话,就由我来带路吧,没有人比我更了解荒野呢!”
罗德自告奋勇的走到车前,原本半人高的草丛,如同臣子见到君王般,纷纷弯下了腰。
哼,论穿林步的100种妙用!
在他露了一手后,那名老者只是瞄了草丛一眼,尔后向罗德身上扔出了一道法术;
不久后满意的点了点头,其余众人自然也没有什么意见。
罗德感受到身上一闪而过的法术光辉,不由的暗骂一声。
“阵营鉴定!”
他总算亲身经历过这项“臭名昭著”的神术一次了。
尽管,这项神术并不具备伤害性,也不会让人觉得疼痛。
但是在被神术的光辉扫过时,你会产生一种全身被人脱光后,十几个大汉盯着你看的感觉,十分恶心!
“风会迅速带走生物体内的热量,制造寒冷、甚至带来疾病。因此寻找一处合适的扎营地点,是在荒野上生存的必备技巧。”
罗德依靠半精灵的昏暗视觉辨别着前进的方向,依靠一些特殊的植物和动物留下的印记领着众人前行。
每一名德鲁伊都是荒野生存大师,这是他们的职业特性;
或者说这是他们的神灵,荒野神职的掌控者——西凡纳斯的馈赠。
当然在此之前,他们必须找到一项更重要的东西——水源,日常饮水全靠法术可不行!
瑟布林河是永恒荒野的生命之源,它起源于北地的世界之脊山脉。
雪山上终年堆积的冰雪,因矮人们铸造的大熔炉而融化,于是它就得以从亘古的冰封中摆脱,浩浩荡荡的流向北地,并滋润沿途的生命。
或许是因为途经金矮人们的王庭——秘银厅,水中带着一股淡淡的铁锈味。
“呸!这群在上流生活的矮人,可真不讲卫生。”
一群人在简单的补给了之后,不忘抱怨起那群整天敲敲打的矮子们,有时间打扫他们邋遢的胡须,为什么不能保护好他们的水源。
“罗德,我们为什么不就在河边扎营,那里取水多方便。”克蓝背着药箱紧跟着队伍,来到河边打水。
“因为所有生物都喜欢水。”罗德驱赶走在水边群飞的摇蚊后,将水壶装满,“你不想整晚被这小东西袭击的话,我建议还是向前走一段路再扎营。”
只要是夏天,你总能在水边找到这种讨厌的小生物;
即便是德鲁伊这样崇尚平衡,尊重每个自然物种生存权利的职业,也很难对这种烦人昆虫产生好感。
当然利用它们的力量施展神术时除外,至少用它们干扰敌人施法的效果还挺不错!
罗德在心里默默念叨,摇蚊就是这种典型的“工具虫”,所以今晚你们还是去别的地方待着吧。
“跟着我走吧,看到这些四个脚趾的印迹吗?看来今晚,我们可以去草原狼那里借宿一宿。”
罗德已经备好了动物魅惑术的施法材料,准备顺着脚印去鸠占鹊巢。
“狼群?”
克蓝显得十分恐惧,他可不想听着狼嚎入眠,一睁眼时全是狼吻。
罗德倒是艺高人胆大,凭借着神术,将这些野狼“客客气气”的请了出去,
顺道利用神术——改变风力,清理出一片干净的场地,他可不喜欢闻着狼粪睡觉,
不过这些狼粪可以用来驱赶一些不长眼的捕食者,罗德于是将其布置在营地周围。
……
“你看,多么友善的小动物。我说,克蓝啊!你什么时候能摆脱对犬类的恐惧。”
在干完杂事后,罗德随手抱起一只恋家的狼崽,“这些小狗,真可爱!来,让这位怪叔叔抱一下,他可是很喜欢看病的呦。”
“啊呜!”
狼崽并不领情,还未长齐的奶牙一口咬在了克蓝的手臂上。
“你个牙都没长齐的小家伙,居然敢…,疼,疼死我了!”克蓝捂着自己的手臂坐到一旁。
要是这些狼崽,有上周那只小狗一半可爱就好了;
它可是乖乖躺在自己手术桌上的,任由自己下刀,都不会叫一声。
对哟!那只最后被我当做火锅原料的小狗,事先被我打过麻药;
我说火锅的味道怎么怪怪的,原来是我加的料!
或许,
狼肉锅也不错。
克蓝盯着狼崽的眼神逐渐变态,这是预示着犯罪的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