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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风雨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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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江城。

    富饶的西城坊市。觥筹交错的酒楼。

    七八个花娘,战战兢兢地穿梭其中,生怕一个不小心,惹恼了场中的人。

    但即便如此,还是被人厌憎了。

    “不甚好看!”一个中年瘦汉,冷冷将面前的花娘推翻。

    花娘痛呼出声,昂起泪雨梨花的脸庞,倚仗七分美貌,想惹生气的恩客,好生怜惜一番。

    却不料,又是两记巴掌,狠狠地抽了下来。

    这一会,被抽得满脸浮肿的花娘,才战战兢兢地躬着身子,往后狼狈退去。

    “三叔还在生气。”瘦汉对面,是另一个面色白净的青年公子,头发以玉簪束起,刀削眉,挺鼻梁。仅淡淡一坐,便有“孤云雪霜姿”的儒雅之感。

    “你不懂,那个新来的小渡口东家,乃是我的大仇之人。”卢元喋喋不休,连着喝了两杯酒,才稍稍缓了气色。

    “先前在望州,便是他抢了我的酒铺生意。此乃阴魂不散,又跟着到了汤江城。”

    “子钟,你得帮三叔啊。”

    小公子笑了笑,“三叔,切莫着急。你细细说来,我自然会有法子。”

    卢元听着,脸色顿喜。面前的这位卢子钟,可是汤江卢家钦定的下一任家主,才学之名传遍内城一带。据说,连城里的府官,都亲自登门,想聘作官坊幕僚。

    “子钟,三叔便倚仗你了。须知,若是这小渡口东家起了势,我汤江卢家,一样会被波及。”

    “三叔,且说。”

    ……

    清晨的曦光,从酒坊后的江面铺下。在江岸边站了许久的徐牧,才缓缓转过身子,往庄子里走去。

    “东家,木屋也搭好了。”

    木屋,即是蒸馏所用的屋子,这是最关键的一步,若是被外人将技术偷了去,交给四大户,这酒坊庄子,基本也可以关门了。

    “做的不错。”

    这两日时间,陈盛这帮人,可谓是不辞劳苦,短时之内,便把酒坊庄子整理好了。

    “司虎呢?”

    “虎哥儿去买酒缸了,还没回呢。”

    “陈盛,带二人去套车,和我出城收粮。”

    万事俱备,不能再耗下去。更无奈的是,再过十余天的时间,便是每月一轮的酒市。

    误了时间,错过那些酒楼掌柜的挑酒,只怕以后会越来越难。

    即便是收粮,也要去远些的地方,临近汤江城的粮行农庄,估计都有主了。

    “采薇,司虎回来后,便告诉他,这几日莫要再出外乱走。”

    并非是徐牧过于谨慎,而是看似风平浪静的汤江城,那位卢坊主迟早会对他们发难。

    这怎么着也算大仇了。

    “徐郎,奴家晓得。”姜采薇立在庄门,末了又补上一句。

    “徐郎,若碰到祸事,便先跑远。”

    徐牧点了点头,待陈盛把马车套上,一行四人,外带二匹狄马,取了朴刀和铁弓,径直往东边城门急奔而去。

    “东家,我等去哪儿收粮?”

    “若不然,去澄城如何?那李小婉是官家小姐,也算朋友一场,我等去了,她自然会帮忙。”

    “不去。”坐在马车上,徐牧言简意赅,好不容易才摆脱三个祖宗,他可不想又牵扯进去。

    再者,澄城并非产粮之地,顶多是有几家粮行,去那里作甚。

    “去丰城。”

    马车调了个大头,沿着平坦的官道,继续往前,等到了丰城附近,已然是天色昏黑。

    不多时,又有刚入夏的急雨,如村妇筛豆子般,哗啦啦地漂落整个世界。

    汤江城西坊。

    司虎从一家小酒肆里探出了头,笑说了两句,似是找到了晚归的理由,喜得又捧起面前的酒碗,与对桌的人碰了一个,随即一饮而尽。

    “我讲过了的,你我一见如故。这一日,便不醉不归。”

    捻着一枚花生米,司虎瓮声瓮气地开口。

    在他的对面,同样是一个络腮胡的巨汉,豪爽笑了两番,便又举起了酒碗。

    两人相识于今日午时,在西坊遇到恶霸欺侮路人,便齐齐出手,英雄惜英雄,才有了这一场相见欢的酒宴。

    “与虎哥儿一样,我生平也最见不得恶霸之人,但凡再遇见,便再打,直至人间太平。”

    司虎脸色涨红,那一句“直至人间太平”,听得他又倒满了酒碗,拱手高敬。

    直至雨稍停,司虎才摇晃地起了身子,与络腮胡另约了时间,才踉踉跄跄地赶回酒坊。

    走入雨幕中的司虎,并没有看到,在他的后脚,四五人拥着一个年轻公子走入了酒肆。

    “如何?”

    “卢公子,确是一个莽汉,能逼杀。”络腮胡巨汉的脸庞,堆上狰狞的神色。

    “二日之内,能否成功。”

    巨汉垂头思考了番,才冷冷吐出一字。

    “能。”

    ……

    丰城客栈,夜雨连天的声音,吵得人越发焦躁。

    “东家,马被捅了。”陈盛的声音,从外面急急传来。

    徐牧惊了惊,迅速披上衣服,冒着雨幕,匆匆跑去客栈的马棚。

    两匹狄马,尽倒在了血泊中。

    客栈的小伙计哭丧着脸,手里的油脂灯笼吓得掉在地上,被风雨一卷,拖着湿漉的积水,“哐哐哐”地吹到远处。

    徐牧冷着脸,迅速去查看了两匹狄马的伤势。

    当初好不容易杀退北狄人,才把五匹狄马带回内城,原想着繁衍一番。现在倒好,一下被捅了两匹。

    “东家,那头花色母马,死、死了的。”陈盛红着眼睛,无比自责,“先前我只走远了一些,一回来,马就被捅了。”

    “先去请兽医来。”

    “东家,我这就去。”一个青壮开口,冒着雨便往前狂奔。

    徐牧颤着手,抚在那头花色母马上,从望州一路到内城,多少大阵仗都没死,反而这般憋屈地死去。

    “这位小东家,我家掌柜说了,可赔付你一半的银子,赔五两。”

    “滚。”徐牧咬着牙,在风雨中站起身子。

    客栈小伙计,吓得往后跑开。

    “东家,若知道是谁,我等便杀过去。”陈盛抹了一把脸,将朴刀抱在胸前。

    后头的另一个青壮,也满脸怒意地走近,摘下背上的铁弓。

    边关几轮生死,如他们,已经不屑于说什么“报官”之类的话,吊卵的好汉,手里的刀,便是最公正的道理。

    徐牧闭了闭眼,沉沉地摇头。

    并非是怯弱,若真是复仇雪恨,最好的结果,他只能带着这帮庄人去落草为寇了。

    他不想如此。

    即便是乱世之犬,也得努力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