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咫尺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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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拉着半车酒的马车,缓缓驶向飘雪客栈门口。
牵马的是一名消瘦而挺拔的年轻人,额头旁边的几缕头发被风吹起又落下,盖在他有些苍白的脸上,让这少年有种超越他年纪的沧桑,而那双眼睛却如玉石一般明亮,让他看起来深邃又坚强。
他的衣服有些破旧,但是却很合身,此时已经挂满了露珠,湿漉漉的像刚淋了一场小雨一样。
老宋显然也发现了这一点,而且应该不是第一次发现这个,他略带责备的说道:“一辰,你今天又是赶早过来的吧,不是告诉你很多次了,最近这天气凉,清晨赶路太早的话霜露重,容易着凉吗?。这酒早点送迟点送,有什么关系呢”
这个送酒少年姓夜,叫夜一辰,和他的叔叔在飘雪镇郊外,经营一家酒坊。这是飘雪镇方圆几百里唯一的一家酒坊,它离镇上其实不是很远,如果骑马的话半个时辰就到了,可是夜一辰每次都是牵着它慢慢走过来的,所以要多花一个时辰的时间,拉酒的这是匹马是一匹老马,夜一辰和它一起生活十几年了,有了很深的感情,只要有机会,他就会尽力减轻它的负担。
“不碍事的”?夜一辰笑了笑,接着说道:“宋叔,麻烦拿点草料和水来给老白喂点,最近它胃口不怎么好,每次吃不了多少,所以饿得也快。”
老白是夜一辰给这匹老马起的名字,倒不是因为它是一匹白马,这匹老马是最常见的棕色马,而是因为他之前养过一条狗,狗的名字叫老白,后来生病死了,夜一凡难过了好久,于是就把这个名字给了这匹马。
但其实那条病死的狗也不是白色的….
“哟喂,一辰你这走了一大早,早饭还没有吃吧,你自己不饿不渴吗?倒先惦记了你的老白了,我都开始羡慕它了,怎么就没人关心关心我呢?哎,我这把年纪了,孤苦伶仃,连个嘘寒问暖的人都没有,活得还不如一匹马…”
“关心你的人在哪里我不知道,但是你关心的美人我这里倒有一个,接住了。”夜一辰已经走到马车后面,拿出一个酒壶扔向了老宋。
老宋似乎大吃一惊,来不及呼喊,朝着来酒壶飞来的方向伸手去接,不知是不是用力过猛,一下摔坐在地上,不过好在有惊无还是接住了。
这时候老宋也不生气,从地上爬起来,顾不得拍下衣服的尘土,快速打开瓶塞,闭上小眼,贪婪的用鼻子吸了一大口酒气,然后仿佛醉酒一般,摇头晃脑的念了起来:“美人美人劝我酒,有客有客听我歌。须臾客醉美人睡,我亦不知天与地。芳香醇厚,回味悠长,好酒!一辰,你这美人醉一次比一次酿得好,哈哈,我果然没看错人!”
“可惜你不是美人,不然你和这酒就是绝配了。还有喝都没喝,怎么知道比上次好呢?宋叔,要不要喝两口试试。”
“臭小子,不安好心,现在是大白天正当劳作的时辰,你叫我喝酒,当家的不揭我一层皮才怪!”
“看来酒还是不够烈,我本来打算让你闻一下就起不来的。”
老宋刚得美酒,心情极为畅快,本想再和夜一辰拌几句嘴的,忽然想起鱼王节将至,店里还有很多事情要忙,暗骂自己一声,差点因酒忘事。
“一辰,当家的已经给你准备好了早饭,你赶紧过去吃吧,我看她心事重重的,应该有事要给你说。话说回来,年轻就是好,赶了两个时辰的路,不饥不渴的。”
老宋小心翼翼的收好这瓶美人醉,边说边指挥人把马车上的酒一坛一坛的往客栈里面搬。
两个年轻的伙计从客栈的马厩里出来,手里提着草料和水向老白走去。夜一辰拿起草料,闻了闻,猫尾草,黑麦草,羊草,这些都是老白很喜欢吃的,而且它们都很新鲜,散发出一股清新浓郁的草香。
夜一辰露出满意的笑容,老白已经开始进食了。看起来胃口似乎比昨天要好一些,只不过还是吃得很慢。他伸手轻轻的抚摸着老白的脸,它的毛发已经不似当年那样光亮了,但是它还是很享受的往夜一辰手上蹭。
飘雪客栈,经过几次扩建,规模着实不小,而现在已经住满客人,就显得分外拥挤,热闹非凡。
院子里停满了各式各样的娇子,旁边的马厩里也栓满各种颜色的马匹。轿子的款式从南到北,马匹的品质也来自五湖四海,似乎整个江湖的人都在今天聚到这里来了一样。
现在还是早上,但客栈前厅里已经开始传来喝酒划拳的大笑声了,或许因为有些人昨晚没酒喝,现在一大早正好给补上了。
飘雪再次下楼的时候,夜一辰正在吃着早饭,她的客栈热闹如集市,她的人却还是那样的落寞,这倒让她显得与这格格不入了。
刚才飘雪在自己房间里面,一口气读完了夜一辰叔叔给她写的信,信上寥寥不过数语,看似风轻云淡的字里行间,却隐藏着太多恍惚的不安。
雪儿,我安好,勿挂念。时光如梭,白驹过隙,算算日子,我们已经十五年未曾见面,但你的模样,我却记忆犹新,我此生有你,无怨无悔。最近几日,甚是想念你的十味凤尾鱼,天上人间,只此一味。昨晚梦到了你,我们第一次相遇的时候,是不是我也变老了,经常会想起从前,淳渊。
淳渊就是夜一辰的叔叔,但不是亲叔叔,十五年前他带着还在襁褓中的夜一辰到了这里,开了家酒坊,生活到现在。
飘雪镇有三个招牌,除了双月的水鲜,飘雪的客栈,剩下就是淳渊的酒坊了,远近闻名。那些参加鱼王会的人,其中有不少都是冲着淳渊的酒来的。
夜一辰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淳渊和飘雪近在咫尺却从来不见面,他在几年前也曾经问过他叔叔,只是那时他才几岁,叔叔告诉他,以后长大就会明白的。到现在他真正长大的时候,夜一辰心里却有了其他更重要的问题要知道答案,便渐渐的忘记了这个事情。
“一辰,你淳渊叔叔最近可好?”飘雪在夜一辰的桌子对面坐下,她拿起桌上一个杯子,示意夜一辰给她倒点。
这桌上没有茶水,夜一辰狐疑的指了指自己腰间挂着的酒壶。
“雪姨,这可不是水呢。”他再次向她确认,又接着补充道:“叔叔他嘱咐过我很多次,不能让你喝酒。”
“你葫芦里面的酒,淡得和水一样,喝点没关系的,你看你每天都喝,你喝醉过吗?”
夜一辰想了想也有道理,他这酒是淳渊专门给他酿的,酒味非常淡,一般喝酒的人都感觉和喝凉水没有太大区别。这酒还有个好听的名字,叫无忧,也是淳渊取的,他说只有一辰才能体会到这个名字的意思。
和其他家长不一样,他叔叔从小就让他喝这个东西,夜一辰已经记不清几岁开始喝的了,可惜这么多年他还是没有体会到无忧的感觉,不过倒是已经习惯了它的存在,一天不喝还想得慌。
这无忧口感奇妙,它入口温热清香,入喉却丝丝冰凉,全身有一种说不出的清爽惬意,它闻起来像极了烈酒,可是尝起来却淡如泉水,如果不是那一丝不易察觉的酒味,夜一辰几乎快忘记它是酒了。
一辆拉着半车酒的马车,缓缓驶向飘雪客栈门口。
牵马的是一名消瘦而挺拔的年轻人,额头旁边的几缕头发被风吹起又落下,盖在他有些苍白的脸上,让这少年有种超越他年纪的沧桑,而那双眼睛却如玉石一般明亮,让他看起来深邃又坚强。
他的衣服有些破旧,但是却很合身,此时已经挂满了露珠,湿漉漉的像刚淋了一场小雨一样。
老宋显然也发现了这一点,而且应该不是第一次发现这个,他略带责备的说道:“一辰,你今天又是赶早过来的吧,不是告诉你很多次了,最近这天气凉,清晨赶路太早的话霜露重,容易着凉吗?。这酒早点送迟点送,有什么关系呢”
这个送酒少年姓夜,叫夜一辰,和他的叔叔在飘雪镇郊外,经营一家酒坊。这是飘雪镇方圆几百里唯一的一家酒坊,它离镇上其实不是很远,如果骑马的话半个时辰就到了,可是夜一辰每次都是牵着它慢慢走过来的,所以要多花一个时辰的时间,拉酒的这是匹马是一匹老马,夜一辰和它一起生活十几年了,有了很深的感情,只要有机会,他就会尽力减轻它的负担。
“不碍事的”?夜一辰笑了笑,接着说道:“宋叔,麻烦拿点草料和水来给老白喂点,最近它胃口不怎么好,每次吃不了多少,所以饿得也快。”
老白是夜一辰给这匹老马起的名字,倒不是因为它是一匹白马,这匹老马是最常见的棕色马,而是因为他之前养过一条狗,狗的名字叫老白,后来生病死了,夜一凡难过了好久,于是就把这个名字给了这匹马。
但其实那条病死的狗也不是白色的….
“哟喂,一辰你这走了一大早,早饭还没有吃吧,你自己不饿不渴吗?倒先惦记了你的老白了,我都开始羡慕它了,怎么就没人关心关心我呢?哎,我这把年纪了,孤苦伶仃,连个嘘寒问暖的人都没有,活得还不如一匹马…”
“关心你的人在哪里我不知道,但是你关心的美人我这里倒有一个,接住了。”夜一辰已经走到马车后面,拿出一个酒壶扔向了老宋。
老宋似乎大吃一惊,来不及呼喊,朝着来酒壶飞来的方向伸手去接,不知是不是用力过猛,一下摔坐在地上,不过好在有惊无还是接住了。
这时候老宋也不生气,从地上爬起来,顾不得拍下衣服的尘土,快速打开瓶塞,闭上小眼,贪婪的用鼻子吸了一大口酒气,然后仿佛醉酒一般,摇头晃脑的念了起来:“美人美人劝我酒,有客有客听我歌。须臾客醉美人睡,我亦不知天与地。芳香醇厚,回味悠长,好酒!一辰,你这美人醉一次比一次酿得好,哈哈,我果然没看错人!”
“可惜你不是美人,不然你和这酒就是绝配了。还有喝都没喝,怎么知道比上次好呢?宋叔,要不要喝两口试试。”
“臭小子,不安好心,现在是大白天正当劳作的时辰,你叫我喝酒,当家的不揭我一层皮才怪!”
“看来酒还是不够烈,我本来打算让你闻一下就起不来的。”
老宋刚得美酒,心情极为畅快,本想再和夜一辰拌几句嘴的,忽然想起鱼王节将至,店里还有很多事情要忙,暗骂自己一声,差点因酒忘事。
“一辰,当家的已经给你准备好了早饭,你赶紧过去吃吧,我看她心事重重的,应该有事要给你说。话说回来,年轻就是好,赶了两个时辰的路,不饥不渴的。”
老宋小心翼翼的收好这瓶美人醉,边说边指挥人把马车上的酒一坛一坛的往客栈里面搬。
两个年轻的伙计从客栈的马厩里出来,手里提着草料和水向老白走去。夜一辰拿起草料,闻了闻,猫尾草,黑麦草,羊草,这些都是老白很喜欢吃的,而且它们都很新鲜,散发出一股清新浓郁的草香。
夜一辰露出满意的笑容,老白已经开始进食了。看起来胃口似乎比昨天要好一些,只不过还是吃得很慢。他伸手轻轻的抚摸着老白的脸,它的毛发已经不似当年那样光亮了,但是它还是很享受的往夜一辰手上蹭。
飘雪客栈,经过几次扩建,规模着实不小,而现在已经住满客人,就显得分外拥挤,热闹非凡。
院子里停满了各式各样的娇子,旁边的马厩里也栓满各种颜色的马匹。轿子的款式从南到北,马匹的品质也来自五湖四海,似乎整个江湖的人都在今天聚到这里来了一样。
现在还是早上,但客栈前厅里已经开始传来喝酒划拳的大笑声了,或许因为有些人昨晚没酒喝,现在一大早正好给补上了。
飘雪再次下楼的时候,夜一辰正在吃着早饭,她的客栈热闹如集市,她的人却还是那样的落寞,这倒让她显得与这格格不入了。
刚才飘雪在自己房间里面,一口气读完了夜一辰叔叔给她写的信,信上寥寥不过数语,看似风轻云淡的字里行间,却隐藏着太多恍惚的不安。
雪儿,我安好,勿挂念。时光如梭,白驹过隙,算算日子,我们已经十五年未曾见面,但你的模样,我却记忆犹新,我此生有你,无怨无悔。最近几日,甚是想念你的十味凤尾鱼,天上人间,只此一味。昨晚梦到了你,我们第一次相遇的时候,是不是我也变老了,经常会想起从前,淳渊。
淳渊就是夜一辰的叔叔,但不是亲叔叔,十五年前他带着还在襁褓中的夜一辰到了这里,开了家酒坊,生活到现在。
飘雪镇有三个招牌,除了双月的水鲜,飘雪的客栈,剩下就是淳渊的酒坊了,远近闻名。那些参加鱼王会的人,其中有不少都是冲着淳渊的酒来的。
夜一辰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淳渊和飘雪近在咫尺却从来不见面,他在几年前也曾经问过他叔叔,只是那时他才几岁,叔叔告诉他,以后长大就会明白的。到现在他真正长大的时候,夜一辰心里却有了其他更重要的问题要知道答案,便渐渐的忘记了这个事情。
“一辰,你淳渊叔叔最近可好?”飘雪在夜一辰的桌子对面坐下,她拿起桌上一个杯子,示意夜一辰给她倒点。
这桌上没有茶水,夜一辰狐疑的指了指自己腰间挂着的酒壶。
“雪姨,这可不是水呢。”他再次向她确认,又接着补充道:“叔叔他嘱咐过我很多次,不能让你喝酒。”
“你葫芦里面的酒,淡得和水一样,喝点没关系的,你看你每天都喝,你喝醉过吗?”
夜一辰想了想也有道理,他这酒是淳渊专门给他酿的,酒味非常淡,一般喝酒的人都感觉和喝凉水没有太大区别。这酒还有个好听的名字,叫无忧,也是淳渊取的,他说只有一辰才能体会到这个名字的意思。
和其他家长不一样,他叔叔从小就让他喝这个东西,夜一辰已经记不清几岁开始喝的了,可惜这么多年他还是没有体会到无忧的感觉,不过倒是已经习惯了它的存在,一天不喝还想得慌。
这无忧口感奇妙,它入口温热清香,入喉却丝丝冰凉,全身有一种说不出的清爽惬意,它闻起来像极了烈酒,可是尝起来却淡如泉水,如果不是那一丝不易察觉的酒味,夜一辰几乎快忘记它是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