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唐津

作者:爱吃橄榄茶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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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摆摊卖肉是个年约四十,有络腮胡子的大汉,看上去至少有一百八十斤。

    不过这个大汉脸上带着憨厚的笑容,倒是让人生不出什么害怕的感觉。

    陆家添上前也没打扰她卖肉,等买肉的人离开后,才压低声音说这个摊位目前是自己的。

    那大汉一听,立刻竖起眉,“这这摊位可是我好不容易花了钱才得到的,怎么就是你的了?”

    陆家添觉得奇怪,便将自己得到这摊位的前因后果简单的说了一遍,那大汉听完之后直接一拍大腿,“难道我这是被江春花那婆娘给坑了?”

    “您是江家村的?”陆家添听到江春花三个字拧起了眉。

    大汉点头,“本来我在那村里摆摊每集卖肉,是江春花前两天告诉我媳妇说这里能有摊位,我想着这大过年的,城里人肯定吃肉多,今天大早起来杀了一头猪。”大汉说。

    陆家添此时此刻已经大概清楚了经过,他没想到江春花竟然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出来。

    “大哥,这摊位确实是我的,但是你这肉看起来还剩下一大半,要不就先这样,我们今天一人一半位置?”

    大汉这心里不舒服,但事情都怪江春花,他是个性格爽快的,当即就感谢答应下来。

    陆家添回过头来,却没有说江春花的事情,说有人弄错了,今天位置暂时算了,就先摆一半。

    季晓晓今天特地穿着一身红衣服,摊子摆好后,她又立刻拿出梳子扎了两根头发,皮筋都是她自己改造过后的。

    大汉一开始还没发现,后来也看到季晓晓的装扮,不由得夸了一句,“陆老弟,你这女儿长得真像福娃娃,很漂亮啊。”

    季晓晓只是‘羞涩’一笑,然后开始帮忙招呼卖对联和红包。

    市场来来往往的人很多,现在外出打工的人虽然不算多,但也不少,好些家庭都来买肉,买肉看到对联不错,都会买了。而买对联的,看到肉不错,也会买了。

    就两个小时而已,肉和对联就都卖了一大半了。

    李秀提出要去买饭过来吃,季晓晓看着人来人往的,忙开口说自己去。

    她这一上午的,想卖个皮筋都被位置,这买对联和肉的大多数都是四五十岁的,竟然没有人注意到她头上扎的皮筋,所以她得另找办法。

    “晓晓,买了赶紧回来。”陆家添正和大汉聊天得慌,加上季晓晓也来过几次了,所以就没多加阻拦。

    季晓晓点点头,说自己差不多半个小时就会回来,就拿着自己的袋子走了。

    幸好这是在县城里,她只需要去商场蹲人就行了。

    去商场走路只需要五六分钟,季晓晓到了之后,看到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小女孩就厚脸皮的上前,“小姐姐,小姐姐,我这有皮筋要吗?你看我头上扎的皮筋,还有别的款式”

    季晓晓前世推销就有一套,那就是看准了人。

    这个女人穿着打扮在这个年代来说很时尚,两个女孩也穿着漂亮,明显在穿着打扮这件事情是很看重的。

    女人名叫杜佳瑶,两个女孩是她的女儿,是给家里公公婆婆买衣服的,本来看到季晓晓上前推销只觉得奇怪,正想拒绝时,就看到季晓晓给她看的皮筋。

    皮筋看上去很漂亮,而且不俗气。

    她自己本身就是珠宝设计师,顿时眼前一亮,这样款式的皮筋,她还是第一次见。

    “小朋友,这皮筋你是在哪儿买的?”

    “我自己做的。”季晓晓快速回答,“小姐姐,你看,这条皮筋款式简单,我觉得很适合你。”

    杜佳瑶听了就笑了,她觉得这小女孩有意思,“怎么适合法?”

    季晓晓想也没想的说:“小姐姐,你看你今天穿的衣服,还有手上拿着的包包,和这款皮筋,颜色是不是很配?”

    季晓晓推荐的这款皮筋是用淡紫色的珍珠简单装配成的,珍珠是她前几天来县城里一起卖对联时,趁机去买的,批量买,很便宜,但光泽度好。

    “嗯颜色确实很配。”杜佳瑶本来自己经济独立,看到喜欢的东西,有能力就会买,“好的,小朋友,那这个皮筋我买了,给我两个女儿也推荐几款,我一起买了。”

    季晓晓的嘴甜,最后杜佳瑶大概买了二十款皮筋走,而且很大方给了季晓晓十元,说是直这个价。

    季晓晓在她走之前,忙说了一句,“小姐姐,你要是还需要,就到市场锦绣对联那里找我,我还有其他款式哦。”

    好歹卖出去了,季晓晓估摸了下时间,还得买饭回去,就没继续蹲着,她得找地方去买饭。

    大过年的,逛街的人很多,季晓晓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没什么人的店,正想过去,就被人一把抓住了手,然后狂奔。

    这什么剧情发展?

    季晓晓连抓着她手的人都没看清楚,就看清楚了抓她手的人穿着实验中学的校服外套,她想抽手,可抽不动,只能大叫,“我哥是陆晏苏,陆晏苏”

    陆晏苏好歹是实验中学的风云人物,这人或许应该知道吧?

    拉着她手的人一顿,她就知道她赌对了,于是便继续道:“你快放开我,我手疼了。”

    “你哥真是陆晏苏?”那人拉着她走进巷口,就停住转身问。

    这时,季晓晓才看清楚他的脸。

    身高还不到一米八,但依着她现在的高度也只能高高的仰视他,长得还算清秀,但脸上有伤,明显就是被人打了。

    “对,他是我哥。”

    “我叫唐津,和你哥是同班同学,也是好朋友。”唐津说完才意识到自己刚才是被打了,立刻就捂住了自己的脸,“我拉你走是因为那家是黑店,我在里面吃了被讹钱了,然后忍不住打起来,结果就这样了,刚才我来不及解释,你可千万别告诉你哥,要不然我就惨了。”

    季晓晓脸上表情不变,说:“我答应我爸妈大约半个小时回去,现在已经差不多过时间了,但是我还没买到饭,如果你不赶紧让我买饭并且回去的话,我敢保证,我哥必须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