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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我是末日苟圣

作者:嫂嫂请留步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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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在小楼里,利用地势杀丧尸的大胡子壮汉。

    突然感觉从身后传来了一股杀气!

    他回过头。

    只见那个跟自己不死不休的青年,正提着一把剁骨刀,笑嘻嘻地望着自己。

    “本来想从背后偷袭你们的,没想到被你发觉了。”

    李风笑道,“你要战,那便战吧!”

    对方为了一锅腊肉白菜,就要杀了他,那他也不会放过对方。

    在末世,让敌人活着,是最蠢的事情。

    只有死人,才值得被信任!

    狭窄的楼梯中。

    下面是无数丧尸,想要冲上来吃掉人类。

    楼顶,是生死大敌!

    大胡子壮汉知道,自己已经没有了退路,只能放手一搏!

    就算是死。

    也要让这小子付出代价!

    “推开通道,放丧尸上来!”

    大胡子壮汉提起斧头,朝李风砍去,“你们快上楼顶逃走!能逃一个算一个,我断后!”

    那四名青年感动得热泪盈眶。

    “大哥,我们一起跟他拼了!”

    一个虎头虎脑的青年,握紧手中的匕首,朝李风的左侧捅去!

    没想到他还没捅到李风,就感觉身体失去了平衡。

    回头一看。

    是他最信任的大哥,把他推向敌人!

    在青年不可置信的眼神中,李风一刀砍在了他的脖子上。

    “呲!”

    鲜血四溅中,李风看准大胡子壮汉斧头的来势,微微一侧头。

    斧头重重地劈在了离他额头不到两厘米的墙壁上!

    差一点点。

    就要了他的命。

    如果不是他的体质和速度,都达到了三阶以上,这次恐怕就会被大胡子壮汉给阴了。

    可惜,实力的差距,不是阴谋诡计能够弥补的!

    “呵呵,这就是兄弟......”

    李风啐了一口,身体一滑,从青年的脖子抽出剁骨刀,反手就是一刀,砍在大胡子壮汉的肚子上!

    “啊!”

    一声惨叫,大胡子壮汉的肚子上,被拉出一条长长的血口,肠子汹涌而出!

    他只感觉浑身的力气,似乎都消失了。

    最后一个映入眼帘的场景,是一片雪白的刀光,然后他的意识,就彻底落入了黑暗之中!

    李风一刀砍下大胡子壮汉的头颅后。

    没管剩下的三个青年,转身就跑,因为楼下的丧尸群,已经被这几个人放了上来!

    如此狭窄的楼道,如果被丧尸群围住,以他一人之力,也很难善了。

    从身后传来了两声惨叫。

    李风跑上楼顶后,顺手把两旁的杂物堵在了出口。

    “啪!”

    一个青年刚好被杂物挡在了里面,他红着双眼,怒骂道:“你不得好死!”

    李风微微一笑,顶住杂物。

    任由那个青年大声怒骂。

    短短几秒钟后,几头二阶丧尸涌了过来,把那个青年压在了身下。

    惨叫声和咀嚼肌肉的声音,顿时响成一片。

    李风这才放开杂物,飞身一跃,从这栋楼的楼顶,跳到了另一栋楼的楼顶。

    丧尸群推开杂物,从出口涌了出来,密密麻麻地挤满了楼顶。

    “再见,尸兄!”

    李风哈哈大笑,沿着楼顶和房脊,朝远离丧尸的方向跑去。

    借用这数百头丧尸,他成功团灭了大胡子壮汉一伙人。

    如果他的实力再弱一点。

    只有二阶,或者是更低的话。

    他在餐馆时,就被大胡子壮汉一伙人杀掉了!

    哪里还轮到他来团灭对方?

    大胡子壮汉等人,为了一锅腊肉白菜,就要杀人,这个理由,在和平年代,听上去很离奇。

    但在末世中,这些都是基本操作。

    有些人,甚至为了一块饼干,也会杀人!

    人与人之间的争斗,才是末日的主流。

    丧尸,不过是诱发了人心潜藏的残忍和堕落罢了。

    李风觉得自己只是末日苟圣,不是末日杀神,不到万不得已,他是绝对不会主动杀戮同类的。

    杀丧尸,是为了得到系统升级点数和各种晶元。

    杀人,一分钱好处都没有。

    有什么意思呢?

    ......

    远离尸群后,李风顺手解决了两头一阶丧尸,清理了一间空屋子出来,准备休息一下。

    他刚把0.2个点数加到力量上,就听见屋子的外面,响起一个女人的声音。

    “有兴趣做笔生意吗?”

    李风抬头望去,是那个美丽的女军官,手上正拿着一架望远镜,带着微笑注视着他。

    “什么生意?”

    李风并不排斥与军方做交易。

    他只是不想呆在龙门城那种必然会毁灭的地方,并不是对融入人类社会有什么抵触情绪。

    他又不是孤独症患者。

    “护送我去雾都城!”

    美女军官微笑道。

    雾都城?

    在雾都王保护下的不灭人族城邦?

    他也非常想去。

    可惜实力不允许啊!

    李风哈哈大笑:“小美女,你怕是在想p吃,知道从这儿到雾都城,要经过多少城市吗?走陆路,那纯粹是找死。”

    “如果你们准备顺西河而下,走水路到金马河,然后顺岷江、长江东去的话。”

    “你们这点人,恐怕也过不了宜市,就会被丧尸吃掉。”

    李风记得,宜市有头丧尸,异能天赋是【化水术】,能够跟水结合,借用水的力量。

    与它为敌,就是与整条长江为敌!

    因此在长江之上,无一回之敌。

    直到多年后,这头已经升到九阶的丧尸,建立了长江水国,号称“水神”,并且不自量力地去雾都城下挑战雾都王。

    结果被人族近战第一的雾都王,用【我思故我在】,形成绝对王者领域后,在岸边近距离击杀!

    假如这群人运气好,到宜市的时候,水神还没升到三阶,他们也许能逃得一条性命。

    如果水神已经升到了三阶,获得了【化水术】天赋,那这群人就是十死无生!

    就算他在场,也得赶紧逃走。

    在水里,目前的人类,还没有人是水神的对手!

    美女军官也没气馁,诚恳地说道:“在新经市,有一艘军区的内河快艇,只要我们能登上快艇,加上你的帮助,到雾都城的成功几率,就非常高!”

    新经离古元镇有五十多公里的水路,顺江而下的话,很快就能到。

    但有了快艇,也不一定是水神的对手啊。

    对于冒险的事情,李风一向是敬谢不敏的。

    “没兴趣,你给我再多的酬劳......”

    美女军官打断他的话:“我叫柳小染,蓉都驻军少校参谋,我父亲是柳远南,雾都驻军中将,只要你送我到雾都城,你要病毒结晶体也好,要物资、要女人,我都能给你!”

    什么?

    李风被她的话,吓了一大跳。

    倒不是因为她承诺的病毒结晶体、物资、女人什么的。

    而是柳远南这个名字!

    雾都王!

    雾都的掌控者。

    击杀了水神等无数恐怖存在的人族近战第一!

    他没想到,这个美女军官,居然是柳远南的女儿!

    帮?

    还是不帮?

    他开始犹豫起来。

    能够跟雾都王拉上关系,那绝对是千值万值的事。

    他自身的能力,加上雾都王的提携,很快就能在雾都横着走。

    不过......

    有得就有失。

    他的实力,肯定是不如雾都王的。

    不管是进化程度,还是社会地位,雾都王在和平时期,就是驻军中将,掌握着雾都的军队!

    而他呢?

    认识的都是社会底层人士,毫无背景可言。

    去了雾都,他确实可以横着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但说得再好听。

    也不过是雾都王的一条忠犬而已。

    “对不起,柳少校,我现在并不想去雾都,不过,我可以送你到新经,登上那艘快艇。”

    去当狗,他是不愿意的。

    但卖个人情给雾都王的女儿,还是可以的。

    至于对方能不能从宜市水神的利爪下逃脱,那就跟他没有半毛钱关系了。

    他又不是t狗,见到美女,还是能够直立行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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