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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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自己建设了很久的上河口村,的确没那么容易,这里已经变成了王希咖的家。在村里可以去打猎,打球,锻炼身体,还能喝酒。这样安稳的愉快的日子有什么不好呢?
但最终,去探索广阔世界的冲动还是战胜了留在原地的欲望。王希咖问了郎那多彭连虎和孟娇娘的意见,大家都表示愿意跟随王希咖来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
于是王希咖变卖了一部分家产,找刘木匠打造了一辆马车。这是一辆漂亮的四轮马车,算是这个时代一项伟大的发明。大家准备了几件冬天穿的衣服,又带了一个月的米作为口粮。郎那多杀了几只羊,一部分腌了,一部分做成肉干准备路上吃。彭连虎建议带上那个蒸馏器,路上可以酿酒喝,王希咖同意了。由于怕缺乏维生素导致坏血病,又带了一桶苹果。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在一个春光明媚的早晨,探索世界的马车出发了。王希咖决定顺着村旁的那条小河一直走下去,这条河是向太阳升起的方向流,也就是自西向东流。如果自己穿越回来的位置是中国,那向东一直走就可以走到大海。到了海边,就可以绘制地图,确定自己在世界上的位置了。
几个人轮流赶马,一路说说笑笑,没走多一会儿就来到了下河口村。村民们看到王希咖的漂亮四轮马车都很激动,纷纷围观,人群里有几个经常跑到上河口一起打球的村民认出了王希咖一行人,于是呼朋引伴,大家又痛快的打了一场球。
在下河口歇息了几天,王希咖继续向东前进。离这个村庄30里的地方有一座城镇,唤做桃花镇。这算是王希咖穿越以来第一次进到大城市。桃花镇看起来还挺繁华,路上行人很多,马车也很多,但都是两轮了,王希咖的四轮马车在这里一样引起了众人的围观。
桃花镇除了黄种人,还有许多白人和黑人以及各种各样的混血人种。在王希咖的印象里,古代中国是没有这么国际化的城市的。在镇里越走越觉得奇怪,街上的人服饰千奇百怪,有的人看起来跟现代服饰差不多,有的明显就是原始人,全身上下就一块兽皮。还有些看起来不像王希咖认识的任何人种,身材都在两米以上,四肢粗壮,全身披满长长的毛发,就好像传说中的“喜马拉雅大脚怪”一类的生物。
彭连虎他们似乎对这些五花八门的人种见怪不怪了,一脸淡定。看样子他们曾经多次来过这个桃花镇。王希咖指着一个全身白毛,身高大概两米五的大脚怪问道:“他们是什么人?是穿了一套戏服还是他们本来就长这样?”
彭连虎瞟了一眼,说道:“你说的是白毛人啊?他们本来就长这样,平时住在山上,这是下山来买盐巴的。”
说完又努努嘴:“喏,那边还有些黄毛人和黑毛人,跟白毛人是朋友。这些毛人力气大得很,就是比较害羞,不太爱说话。”
王希咖抬眼一看,在喜马拉雅大脚怪旁边果然还有几个身型差不多的大脚怪,有的身上长了着黄毛,有的是黑毛。毛发颜色倒是不奇怪,就跟所有的灵长类动物似的,有金毛的金丝猴,也有黑毛的黑猩猩。看来关于喜马拉雅大脚怪,神农架野人的传说并不是虚构的,在古代确实有这么一类生物。
孟娇娘用手肘碰了碰王希咖,悄声说道:“这些都是外地人,你别老盯着他们看,他们会不高兴的。”
王希咖突然想到一个生物学问题,就问孟娇娘:“这些毛人能跟本地人结婚吗?会生孩子吗?”——他是想知道这些新发现的灵长类动物和人类有没有生殖隔离。
孟娇娘脸一红,说道:“毛人一般不跟生人结婚,但是可以跟本地人生孩子的。”
“生出来的孩子啥样?”
“还不就那个样,有点像本地人,又有点像毛人,我们一般叫二毛人。”
“男毛人和女人生的孩子,男人与女毛人生的孩子都一样吗?”
“你怎么老想那些不要脸的事?”孟娇娘打了王希咖一下,把脸别过去不说话了。
看来这是人类进化路上的一个分支,与人类没有生殖隔离。王希咖看着那些买盐巴的毛人,陷入了沉思:“这些毛人是什么时候灭绝的呢?他们这样的身高,打篮球的时候抢篮板谁能抢得过啊?”
王希咖越想越手痒,忍不住抱起一罐自己酿的烧酒跳下马车,径直向一个两米八左右的白毛人走过去:“嘿!朋友,打篮球吗?”说着就把酒扔给毛人。
那毛人接过酒喝了一口:“这酒真好喝,你卖酒的吗?什么叫篮球?”
王希咖注意到毛人讲话的声音很轻很温柔,就好像拳击手泰森的声音一样。许多身材高大的人,要么说话声音很粗,要么就很温柔。跟王希咖说话的毛人叫做扎克,不到20岁,算是个年轻人。
扎克很快就被王希咖的酒精和平易近人的个人魅力征服了,两人做了好朋友,紧接着扎克又叫了4,5个毛人,大家到镇外搞了个篮球场开始玩了起来。
篮球的规则很简单,看一遍就会,毛人们很快就爱上了这项运动,但是王希咖却突然不怎么喜欢篮球了——当你跟毛人这样身高两米八,身体素质好到爆炸的朋友一起打篮球,篮板抢不过,跑步也跑不过,那你也会很快厌倦这项运动的。
好在足球领域毛人就没那么在行了,主要是因为毛人们都不习惯穿鞋,光脚的和穿鞋的踢球被踩到就很疼,而且由于披了一身的毛发,散热功能不太好,题到下半场毛人们就没有体力了。
在王希咖心里一直有个疑问,人类祖先的身体素质究竟是比大猩猩强还是弱。认识了这群毛人,某种程度上解决了王希咖的疑问。如果这些巨人也是人类祖先之一,那战斗力至少不弱于大猩猩。
为了证明自己的这一观点,王希咖对扎克进行了力量测试。扎克可以轻易举起两匹马,这马都很高大,至少700公斤一只,也就是扎克能够举起1400公斤的重物。要知道人类的重量级挺举记录不过260多公斤。
王希咖找到桃花镇的铁匠铺,把店里的铁全包了做成杠铃,发现扎克能够硬拉10吨的重量,挺举5吨。这无疑是一个惊人的记录,远超最强壮的人类。这些“毛人”的力量甚至超过了最强壮的灵长类——银背大猩猩。这还是在未经训练的情况下,假如辅以专业训练,相信他的力量还能更上一层楼。
扎克谦虚的说自己并不是力气最大的毛人,他认识部落里的一个人,能够比自己多举起一倍的重量。
离开自己建设了很久的上河口村,的确没那么容易,这里已经变成了王希咖的家。在村里可以去打猎,打球,锻炼身体,还能喝酒。这样安稳的愉快的日子有什么不好呢?
但最终,去探索广阔世界的冲动还是战胜了留在原地的欲望。王希咖问了郎那多彭连虎和孟娇娘的意见,大家都表示愿意跟随王希咖来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
于是王希咖变卖了一部分家产,找刘木匠打造了一辆马车。这是一辆漂亮的四轮马车,算是这个时代一项伟大的发明。大家准备了几件冬天穿的衣服,又带了一个月的米作为口粮。郎那多杀了几只羊,一部分腌了,一部分做成肉干准备路上吃。彭连虎建议带上那个蒸馏器,路上可以酿酒喝,王希咖同意了。由于怕缺乏维生素导致坏血病,又带了一桶苹果。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在一个春光明媚的早晨,探索世界的马车出发了。王希咖决定顺着村旁的那条小河一直走下去,这条河是向太阳升起的方向流,也就是自西向东流。如果自己穿越回来的位置是中国,那向东一直走就可以走到大海。到了海边,就可以绘制地图,确定自己在世界上的位置了。
几个人轮流赶马,一路说说笑笑,没走多一会儿就来到了下河口村。村民们看到王希咖的漂亮四轮马车都很激动,纷纷围观,人群里有几个经常跑到上河口一起打球的村民认出了王希咖一行人,于是呼朋引伴,大家又痛快的打了一场球。
在下河口歇息了几天,王希咖继续向东前进。离这个村庄30里的地方有一座城镇,唤做桃花镇。这算是王希咖穿越以来第一次进到大城市。桃花镇看起来还挺繁华,路上行人很多,马车也很多,但都是两轮了,王希咖的四轮马车在这里一样引起了众人的围观。
桃花镇除了黄种人,还有许多白人和黑人以及各种各样的混血人种。在王希咖的印象里,古代中国是没有这么国际化的城市的。在镇里越走越觉得奇怪,街上的人服饰千奇百怪,有的人看起来跟现代服饰差不多,有的明显就是原始人,全身上下就一块兽皮。还有些看起来不像王希咖认识的任何人种,身材都在两米以上,四肢粗壮,全身披满长长的毛发,就好像传说中的“喜马拉雅大脚怪”一类的生物。
彭连虎他们似乎对这些五花八门的人种见怪不怪了,一脸淡定。看样子他们曾经多次来过这个桃花镇。王希咖指着一个全身白毛,身高大概两米五的大脚怪问道:“他们是什么人?是穿了一套戏服还是他们本来就长这样?”
彭连虎瞟了一眼,说道:“你说的是白毛人啊?他们本来就长这样,平时住在山上,这是下山来买盐巴的。”
说完又努努嘴:“喏,那边还有些黄毛人和黑毛人,跟白毛人是朋友。这些毛人力气大得很,就是比较害羞,不太爱说话。”
王希咖抬眼一看,在喜马拉雅大脚怪旁边果然还有几个身型差不多的大脚怪,有的身上长了着黄毛,有的是黑毛。毛发颜色倒是不奇怪,就跟所有的灵长类动物似的,有金毛的金丝猴,也有黑毛的黑猩猩。看来关于喜马拉雅大脚怪,神农架野人的传说并不是虚构的,在古代确实有这么一类生物。
孟娇娘用手肘碰了碰王希咖,悄声说道:“这些都是外地人,你别老盯着他们看,他们会不高兴的。”
王希咖突然想到一个生物学问题,就问孟娇娘:“这些毛人能跟本地人结婚吗?会生孩子吗?”——他是想知道这些新发现的灵长类动物和人类有没有生殖隔离。
孟娇娘脸一红,说道:“毛人一般不跟生人结婚,但是可以跟本地人生孩子的。”
“生出来的孩子啥样?”
“还不就那个样,有点像本地人,又有点像毛人,我们一般叫二毛人。”
“男毛人和女人生的孩子,男人与女毛人生的孩子都一样吗?”
“你怎么老想那些不要脸的事?”孟娇娘打了王希咖一下,把脸别过去不说话了。
看来这是人类进化路上的一个分支,与人类没有生殖隔离。王希咖看着那些买盐巴的毛人,陷入了沉思:“这些毛人是什么时候灭绝的呢?他们这样的身高,打篮球的时候抢篮板谁能抢得过啊?”
王希咖越想越手痒,忍不住抱起一罐自己酿的烧酒跳下马车,径直向一个两米八左右的白毛人走过去:“嘿!朋友,打篮球吗?”说着就把酒扔给毛人。
那毛人接过酒喝了一口:“这酒真好喝,你卖酒的吗?什么叫篮球?”
王希咖注意到毛人讲话的声音很轻很温柔,就好像拳击手泰森的声音一样。许多身材高大的人,要么说话声音很粗,要么就很温柔。跟王希咖说话的毛人叫做扎克,不到20岁,算是个年轻人。
扎克很快就被王希咖的酒精和平易近人的个人魅力征服了,两人做了好朋友,紧接着扎克又叫了4,5个毛人,大家到镇外搞了个篮球场开始玩了起来。
篮球的规则很简单,看一遍就会,毛人们很快就爱上了这项运动,但是王希咖却突然不怎么喜欢篮球了——当你跟毛人这样身高两米八,身体素质好到爆炸的朋友一起打篮球,篮板抢不过,跑步也跑不过,那你也会很快厌倦这项运动的。
好在足球领域毛人就没那么在行了,主要是因为毛人们都不习惯穿鞋,光脚的和穿鞋的踢球被踩到就很疼,而且由于披了一身的毛发,散热功能不太好,题到下半场毛人们就没有体力了。
在王希咖心里一直有个疑问,人类祖先的身体素质究竟是比大猩猩强还是弱。认识了这群毛人,某种程度上解决了王希咖的疑问。如果这些巨人也是人类祖先之一,那战斗力至少不弱于大猩猩。
为了证明自己的这一观点,王希咖对扎克进行了力量测试。扎克可以轻易举起两匹马,这马都很高大,至少700公斤一只,也就是扎克能够举起1400公斤的重物。要知道人类的重量级挺举记录不过260多公斤。
王希咖找到桃花镇的铁匠铺,把店里的铁全包了做成杠铃,发现扎克能够硬拉10吨的重量,挺举5吨。这无疑是一个惊人的记录,远超最强壮的人类。这些“毛人”的力量甚至超过了最强壮的灵长类——银背大猩猩。这还是在未经训练的情况下,假如辅以专业训练,相信他的力量还能更上一层楼。
扎克谦虚的说自己并不是力气最大的毛人,他认识部落里的一个人,能够比自己多举起一倍的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