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炙手可热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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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云梦和萧灼两个人的事情都暂时先告一段落。
这边吴云昭已经到了n国,他上身穿着白衬衫,下身穿着一条牛仔裤,如果不是他脸上不同寻常的阴霾,路人都会以为他是来n国游玩的一个大学生。
即使有阴霾,但是还是有很多人扑上去,n国是一个民风开放的国家,如果看上了谁,大可以直接上去,这儿的女孩子一点也不腼腆一个个就像随时倒贴的,惹人厌烦。而且他们在玩腻了之后,就会一声不吭的走了,也不会给男生更多的时间思考。当然,也不仅仅是女孩子会这样随意走人,男孩子也是这样的。
所以说,n国虽然是个旅游胜地,这儿的人也能歌善舞,长相非凡,也没有多少人愿意跟他们结为连理,特别是华国人。
吴云昭走在大街上,到处是想扑上来的女生。辛苦的是吴云昭是一个人只身前往,也没有保镖什么的,所以吴云昭行走的艰难。
吴云昭被围在女人圈里,各种斥鼻的香水味,化妆品味扑入鼻子里,吴云昭又不能出去,只能提着拉杆箱尴尬的立在那儿。当时的太阳也很大,地上都被晒干了,一股热浪铺面而来,吴云昭很烦。
松开一直拉着拉杆箱的手,不耐烦地松松自己的领带。他不知道,这一幕落入别人的眼里,简直就是明晃晃的勾搭。
这里围堵的人引起了更多的人的关注,不一会儿,又有很多人加入了这个行列。吴云昭无奈,只好打了个电话给他在n国的朋友。他本心不是想让他们知道的。
不远处,小千穿着一身露背吊带,手挽着一个男生的手,在一个名为“潮流”的店里逛。小千纤纤素手不停的翻看着衣服,还时不时从衣服堆里抽出来比对在自己的身上,笑魇如花的问对面的男生,“好看吗?”
纤纤素手,涂了大红色的粉粉的指甲,捏着一块白色的衣服,这对于男生来说绝对是一个视觉冲击。男生不自主的咽了口水,红着脸点点头。
这男生是n国一个大学的大一学生,怎么能抵挡小千这种御姐风。小千看着男生这副老实的样子,噗嗤一笑,长长的指甲勾了勾男生的下巴,“那你去付款吧。”
男生一下子脸色难看了起来,不过他立马恢复原色,立马就拿了小千手里的那件白衬衫去了前台。如果不是小千多年来的总结,恐怕还真不能发现这个男生难看的脸色。
小千脸色不变,等男生转身去前台付款的时候,眼皮子耷拉下来,一声冷笑,“嗳,又是个小气鬼。”
不过小千并不在意,又胡乱逛起来,
转身吃惊的发现外面艳阳天下,一个带着墨镜的身材高挑的男生被围堵了,小千踮起脚尖,看清了那男生的模样后,小千春心荡漾,拉开门就走出去了。跑到了那一堆堆的人面前。
那群虎狼似的一群群女生还在给吴云昭到处拍着照。
小千在一层层人群圈外挑
眉,心里想,这n国女生比男生多,这不一个个的就扑上去了,他们也不看看自己什么货色,也敢扑上去。
手摸到放在自己腰间的包包,抽出钱夹,将里面的钱全部抽出来,手奋力向上面一扬。一沓纸钱像雪花一样飘舞下来,飘落在四地。
n国的人不仅缺男生,而且还缺钱。一个人在其中大喊,“捡钱了捡钱了!”一众还在拍照的女生就只顾着弯腰下去捡钱了。
一瞬间,站着的就只有小千和吴云昭两个人。吴云昭从墨镜里看到的小千是蓝色的。两个人对视了一秒。
今天小千穿的一身露背吊带,锁骨和光滑雪白的后背能够给人很强烈的视觉冲击,不过吴云昭却一个眼神也没有给。
小千趁着他们捡钱的瞬间,就踩着空处上前拉了吴云昭垂在两侧的手。“快点走。”
两个人就跑了。
两个人一起在街头跑,吴云昭被一双纤纤素手牵着,那双白嫩的小手竟然让他有种程云梦的感觉,跑到了一个郊区,两个人气喘吁吁,终于停下来了。
小千一边喘气一边指着吴云昭,“你可真的是大胆啊,就你这长相,还敢穿一身这种禁欲系学院风男神装出来晃荡。”吴云昭顺着她的手看了看自己的装束。嘴角不自然的抽了抽,突然想起来自己的拉杆箱还在那个广场上。
吴云昭对眼前的这个女人感谢五分,鄙夷却也有五分。感谢是感谢她把自己的钱夹抽空就他于水深火热之中,鄙夷的是小千一个女人,这么袒胸露背,言辞之间如此的大胆,而且也是个眼皮浅见识浅薄的人,要不然怎么会救他呢?
吴云昭等到喘气不那么厉害了,就站直了身体,对站在他身边的小千表示感谢。“谢谢。损失的财物我会联系你的。”
小千从他开口的那一刻,就觉得这男的气质可以,声音清冷,这个男的,她喜欢!她要这个男生做她老公!
吴云昭这边的事情告一段落,他也成功的在离婆婆家最近的一个五星级酒店住下了。为了继续隐匿行踪,吴云昭还特意从总统套房里搬出来,为此还受了前台小姐不少的白眼。
“凤凤,我还以为这个先生很有钱呢,没想到住进总统套房以后,又搬了出来。”两位前台在默默的嚼口舌。
程云梦这边,这几天她和总管大人的感情迅速升温。
总管大人最后和外商成功的谈成了那一笔生意,这使得总管大人变成了整个公司的大功臣,而且还负了伤。外商对于打伤了萧灼还亲自送来慰问。
不过,自然都是表面功夫。这一段时间,城堡里的女仆都挣着抢着要给总管大人送药送粥送饭,还有送花的,更有甚者,居然还有送枕头的。
后来总管大人被烦的很了,打退了一个女仆,让女仆们都送到隔壁小梦那儿才能够递给他。所以程云梦最近就是赤手可热的人了。
程云梦和萧灼两个人的事情都暂时先告一段落。
这边吴云昭已经到了n国,他上身穿着白衬衫,下身穿着一条牛仔裤,如果不是他脸上不同寻常的阴霾,路人都会以为他是来n国游玩的一个大学生。
即使有阴霾,但是还是有很多人扑上去,n国是一个民风开放的国家,如果看上了谁,大可以直接上去,这儿的女孩子一点也不腼腆一个个就像随时倒贴的,惹人厌烦。而且他们在玩腻了之后,就会一声不吭的走了,也不会给男生更多的时间思考。当然,也不仅仅是女孩子会这样随意走人,男孩子也是这样的。
所以说,n国虽然是个旅游胜地,这儿的人也能歌善舞,长相非凡,也没有多少人愿意跟他们结为连理,特别是华国人。
吴云昭走在大街上,到处是想扑上来的女生。辛苦的是吴云昭是一个人只身前往,也没有保镖什么的,所以吴云昭行走的艰难。
吴云昭被围在女人圈里,各种斥鼻的香水味,化妆品味扑入鼻子里,吴云昭又不能出去,只能提着拉杆箱尴尬的立在那儿。当时的太阳也很大,地上都被晒干了,一股热浪铺面而来,吴云昭很烦。
松开一直拉着拉杆箱的手,不耐烦地松松自己的领带。他不知道,这一幕落入别人的眼里,简直就是明晃晃的勾搭。
这里围堵的人引起了更多的人的关注,不一会儿,又有很多人加入了这个行列。吴云昭无奈,只好打了个电话给他在n国的朋友。他本心不是想让他们知道的。
不远处,小千穿着一身露背吊带,手挽着一个男生的手,在一个名为“潮流”的店里逛。小千纤纤素手不停的翻看着衣服,还时不时从衣服堆里抽出来比对在自己的身上,笑魇如花的问对面的男生,“好看吗?”
纤纤素手,涂了大红色的粉粉的指甲,捏着一块白色的衣服,这对于男生来说绝对是一个视觉冲击。男生不自主的咽了口水,红着脸点点头。
这男生是n国一个大学的大一学生,怎么能抵挡小千这种御姐风。小千看着男生这副老实的样子,噗嗤一笑,长长的指甲勾了勾男生的下巴,“那你去付款吧。”
男生一下子脸色难看了起来,不过他立马恢复原色,立马就拿了小千手里的那件白衬衫去了前台。如果不是小千多年来的总结,恐怕还真不能发现这个男生难看的脸色。
小千脸色不变,等男生转身去前台付款的时候,眼皮子耷拉下来,一声冷笑,“嗳,又是个小气鬼。”
不过小千并不在意,又胡乱逛起来,
转身吃惊的发现外面艳阳天下,一个带着墨镜的身材高挑的男生被围堵了,小千踮起脚尖,看清了那男生的模样后,小千春心荡漾,拉开门就走出去了。跑到了那一堆堆的人面前。
那群虎狼似的一群群女生还在给吴云昭到处拍着照。
小千在一层层人群圈外挑
眉,心里想,这n国女生比男生多,这不一个个的就扑上去了,他们也不看看自己什么货色,也敢扑上去。
手摸到放在自己腰间的包包,抽出钱夹,将里面的钱全部抽出来,手奋力向上面一扬。一沓纸钱像雪花一样飘舞下来,飘落在四地。
n国的人不仅缺男生,而且还缺钱。一个人在其中大喊,“捡钱了捡钱了!”一众还在拍照的女生就只顾着弯腰下去捡钱了。
一瞬间,站着的就只有小千和吴云昭两个人。吴云昭从墨镜里看到的小千是蓝色的。两个人对视了一秒。
今天小千穿的一身露背吊带,锁骨和光滑雪白的后背能够给人很强烈的视觉冲击,不过吴云昭却一个眼神也没有给。
小千趁着他们捡钱的瞬间,就踩着空处上前拉了吴云昭垂在两侧的手。“快点走。”
两个人就跑了。
两个人一起在街头跑,吴云昭被一双纤纤素手牵着,那双白嫩的小手竟然让他有种程云梦的感觉,跑到了一个郊区,两个人气喘吁吁,终于停下来了。
小千一边喘气一边指着吴云昭,“你可真的是大胆啊,就你这长相,还敢穿一身这种禁欲系学院风男神装出来晃荡。”吴云昭顺着她的手看了看自己的装束。嘴角不自然的抽了抽,突然想起来自己的拉杆箱还在那个广场上。
吴云昭对眼前的这个女人感谢五分,鄙夷却也有五分。感谢是感谢她把自己的钱夹抽空就他于水深火热之中,鄙夷的是小千一个女人,这么袒胸露背,言辞之间如此的大胆,而且也是个眼皮浅见识浅薄的人,要不然怎么会救他呢?
吴云昭等到喘气不那么厉害了,就站直了身体,对站在他身边的小千表示感谢。“谢谢。损失的财物我会联系你的。”
小千从他开口的那一刻,就觉得这男的气质可以,声音清冷,这个男的,她喜欢!她要这个男生做她老公!
吴云昭这边的事情告一段落,他也成功的在离婆婆家最近的一个五星级酒店住下了。为了继续隐匿行踪,吴云昭还特意从总统套房里搬出来,为此还受了前台小姐不少的白眼。
“凤凤,我还以为这个先生很有钱呢,没想到住进总统套房以后,又搬了出来。”两位前台在默默的嚼口舌。
程云梦这边,这几天她和总管大人的感情迅速升温。
总管大人最后和外商成功的谈成了那一笔生意,这使得总管大人变成了整个公司的大功臣,而且还负了伤。外商对于打伤了萧灼还亲自送来慰问。
不过,自然都是表面功夫。这一段时间,城堡里的女仆都挣着抢着要给总管大人送药送粥送饭,还有送花的,更有甚者,居然还有送枕头的。
后来总管大人被烦的很了,打退了一个女仆,让女仆们都送到隔壁小梦那儿才能够递给他。所以程云梦最近就是赤手可热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