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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晨光中奔跑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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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娃娃脸的少年叫做罗松溪。

    罗松溪是下午混进“巫山下”的,因为老约翰给他的情报说这伙西风匪晚上会到“巫山下”来寻欢作乐。他不知道老约翰是怎么搞到的情报,但西风匪们确实来了。

    他从厕所窗户跳出来,回到了“巫山下”的大厅里。现在他的目标只剩下小八一个。准确地说,他的目标是西风匪小八手边的两个黑色皮包。

    根据他的情报,西风匪白天做了一票大生意,到菲力镇销完赃后,赃款分装在三个黑色皮包里。

    现在他已经从刀疤眉那里得手了一个,其余的两个——在小八的酒里做些手脚放倒他并没什么难度,但要在大厅里的众目睽睽之下顺走两个包难度太大,好多双眼睛都瞄着那两个包呢。

    必须把他引到无人的地方,罗松溪盘算着。

    他不是什么除暴安良的大侠,他来杀这几个西风匪,是因为他那贪婪的老板老约翰想要他们身上的贼赃。

    他费尽心机设计了两场杀局,并不是因为他是擅长杀人于无形之中的杀手,而是单纯觉得正面硬刚不是这些西风匪的对手。

    他们这个小队,可是连白银阶魔法师都能干掉的悍勇人物,自己就一小胳膊小细腿、还没有完全发育好的少年,怎么可能是他们的对手?

    可这个时候,小八已经开始左右张望,明显因为同伴许久不回露出了焦虑模样,留给他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由不得罗松溪再犹豫了,他走到小八跟前,轻声对他说,“尊敬的先生,您的一位朋友让我给你传个话,他有话要私下跟你交代。他在门外等着您,如果您不介意的话,请随我来。”

    小八的眼里浮起一丝疑惑,但还是站起身来,挎着两个皮包,跟着罗松溪往外走去。

    沿着走廊转了两个弯,大门口转眼就到,罗松溪躬身拉开大门,让小八先走出门去。

    门口四下无人,小八只要跨出门外左右张望一下,就能察觉出蹊跷。

    但就在小八一步跨出门外的时候,罗松溪毫无花巧地抄起大门后的一根粗重的木条——这是“巫山下”用来栓门的门闩——他抡起门闩,重重砸在小八后脑勺上。

    对于刺客来讲,闷棍永远是最简单,往往也是最有效的方法。

    小八扑通一声地倒在地上,人事不省,死活不知。罗松溪轻轻吁了一口气,摘下两个皮包,正想就此远走高飞。

    没想到正在这时,迎面走来了一个人。

    来人正是西风匪小团伙中的一人,他只批着一件外套,下面露着两条大毛腿,手里提着个纸袋子,袋子上写着“威风凛凛、一夜不倒”。

    恰巧出门买壮阳药的马匪,一眼就认出了倒在地上的小八和罗松溪手上的皮包,他愣了大约一秒钟,随即扬声大喊,“敌袭——敌袭——”

    “夸嚓”、“夸嚓”,歌舞升平的“巫山下”顿时陷入一片兵荒马乱之中,无数人循着声音赶来,尤其是十来个衣冠不整的西风匪,更是直接冲破了仓库的天花板,跃上屋顶直接往大门处赶来。

    罗松溪反而不像刚刚那么焦虑和紧张了,他随手脱下身上宽大的侍者礼服袍,拉起兜帽盖住头脸,将三个皮包一起重新系好,然后露出一个天真灿烂的笑容。

    “你们恐怕不知道,小爷我身上最好使的部位是脑子,第二好使的,就是这双用来跑路的腿。”

    他这样低语了一句,然后一跺脚,就像一个弹簧般弹向了远处。

    ……

    ……

    隆隆的马蹄声击碎旷野的宁静,土黄色的风沙卷成了风卷然后被踏成碎片,12匹马暴烈地在连绵的废弃矿场间奔跑。

    这块土地如今是他们的乐园,从没有人胆敢在这片被遗忘的旷野上挑战他们的权威。可这两年来,却有人接二连三地杀他们的人,吃他们的货,据说还得了个“收割者”的名号。

    谁也没见过“收割者”长什么样子,但从行事手段来看,前面那个小个子十有八九就是那个神秘的“收割者”。

    今天他们好不容易咬住了“收割者”的尾巴,“收割者”手里还拿着他们损失惨重得来的全部收获,哪能容他轻易逃脱?

    于是12名衣冠不整的西风匪,从春闱香风里被拽出来的西风匪,一起咬牙切齿地骑着马穷追不舍。

    可是,产于西星州,有着全联邦最好耐力和复杂地形奔跑能力的西星马,追了一夜,居然没追上前面那个靠两条跑步的家伙?

    虽然说靠风魔法法阵驱动的机动车在这片大陆上早已普及,但那些车辆全都笨重粗大,适合在平坦的公路或者铁轨上,喷着巨大的风卷,气喘如牛地拖动着载货的车厢缓慢前行。

    即使是联邦的公子哥爱玩的用最昂贵的金属打造的、用最高纯度元素晶驱动的超级跑车,看似能在城市的路面上跑得飞快,但在复杂地形上,那些抓地不牢靠的金属轮子,分分秒陷到坑洞里打滑乱转,哪有马儿这般飘逸奔放?

    相比马儿的飘逸奔放,前面那个奔跑的身影显得猥琐许多。

    那个小个子,偏偏奔跑的时候还光着脚、猫着腰。完全没有传说里的高手那种凌波微波、衣袂飘飞、身轻如燕的出尘感,活脱脱像一个到村口寡妇家偷鸡被发现的乡下小孩。

    他只是不断挥动双手,迈开双腿,以一种最最普通的姿势奔跑着,一边跑还一边不时地用缠在手腕上的毛巾擦擦汗。

    可是,飘逸奔放的马儿,就是追不上那个光着脚、猫着腰的小个子。

    罗松溪其实老早就能甩掉这伙西风匪,一开始他只是想测试一下他新做的那双“弹簧火箭靴”。测试下来,发现效果相当明显。

    但只跑了不到一公里,他就把弹簧火箭靴扔了。因为那玩意儿虽然功率强劲,但穿在脚上,一旦工作起来,实在是太烫了。

    于是他光着脚,在联邦西部无垠的旷野上奔跑,越跑觉得心情越是舒畅。想到紧紧跟在他身后的那十二名西风匪脸上憋屈的样子,他感觉就像用链子栓着十二条大狗在溜一样。

    他记得老约翰曾经说过,最适合自己的武技,就是用出来自己会觉得很爽的武技。五年来,虽然刀下马匪的亡魂无数,但他仍无比坚信,比起挥刀子拼命,飞快的跑路,是自己觉得最爽的武技。

    他溜着西风匪们在旷野上狂奔一夜,他看到东面的云如火烧一般亮起,橙红色的太阳在云层中骤然发力,洒出一片晶莹剔透的金光。

    晨曦打在他的脸上,他是在晨光中奔跑的少年,这是他看上去没心没肺、实际上狂野残忍的青春时光。

    绕了一个圈,在晨光中已经依稀可以看见塔尔塔镇的轮廓,罗松溪依依不舍地准备和这伙西风匪说再见。

    他在奔跑中一个转折,熟稔地投入了侧方一个隐蔽的矿洞。

    在塔尔塔镇长达千年发达的采矿工业史上,留下的矿坑矿洞不知凡几。这些矿坑矿洞,有的通往四通八达的地下世界,有的则因为塌方等原因变成死路一条。

    这些矿洞矿坑,组成了一个复杂无比的迷宫。

    而罗松溪,则对小镇周边的这些矿洞矿坑了如指掌。

    马匪发现了罗松溪的意图,举起元素火枪朝着矿洞口射出几发明亮的小火球。但已经为时已晚,火球徒劳地从洞口划过,罗松溪的身影已经隐没在矿洞之中。

    十二匹马驰到矿洞口,旷野上天光已经大亮,但仍然荒芜一片没有一点儿生气。刮刮停停的风卷起一片又一片尘土,黑黝黝的洞口在风尘的吹拂下如同一尊怪兽微张的寂寞的嘴巴。

    按照资历接过首领位置的马匪,望着黑黝黝的洞口,心里生出一丝退却之心,但想起那三只鼓鼓囊囊的黑皮包,他望地下吐了一口唾沫,发狠道,“下马,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