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温暖如阳的师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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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空荡荡的水晶灯下,慕景宸一瞬不瞬地看着那个昨晚和他缠棉,叫林可馨的女孩,她面朝着他走过来,越来越近,却在最后与他擦肩而过,目光没有在他身上多停留一秒钟。甚至,连看都没有看他一眼,平静又忧伤地离去。
那一刻,慕景宸的心终于碎了、死了,再也看不到一丁点儿微光。
就算她忘了曾经刻骨铭心的初恋,就算她不知道昨晚和她抵死缠棉的男人是谁,她也不该对他一点印象都没有。重逢之后,他已经正面出现在她面前过好几次,小巷子里打群架,快餐店里的搭讪,风雪夜的一杯热牛奶,还有现在,酒店大厅水晶灯下他眼睛里的渴望与迷恋。哪怕是个陌生人,这样高频率地出现在视野里,也总该记住他。可是,林可馨对他没有印象,半点都没有。
要多忽略才可以熟视无睹?要多无视才能做到这样心不在焉?要多狠的心,才能忘得如此一干二净?他,可曾在她心目中留下过半分位置?
可可?那个曾经站在阳光下,满眼爱慕,怯生生又异常大胆望着他的纯净女孩,已经死了啊!
从那天开始,慕景宸硬生生把自己活成了两个人。
一个他,沿着人生既定的目标,在商场披荆斩棘大放异彩,迅速登上商业帝国的巅峰,痴痴地等待他梦中的女孩回归。
另一个他,永远被囚禁在酒店空荡荡的水晶灯下,一次次地回味红番区娱乐城地下室大床上的抵死缠棉,又一次次在黑暗中,用愤怒和仇恨杀死她。
从那天开始,慕景宸的生活里只剩下两个字——孤独
直到两个多月前,林可馨重新闯入慕景宸的生活。
那天与其说是个意外,还不如说是老天给慕景宸开的一个特别混账的玩笑。
六年了,当她再次出现在他的视线中时,依然放浪形骸。他用六年的时间,把自己活成了上帝,她却用六年的时间,把自己变成了垃圾。
可是,就算是这样,慕景宸也没办法眼睁睁看着那么多男人欺负她。尤其当林可馨跪倒在他脚边,哀求地对他说“我还有一样东西,您要吗”时,慕景宸没有半点抵抗能力,也不想抵抗,直接缴械投降了。
慕景宸觉得自己真是悲哀,十年前,他第一次看见林可馨,就毫无抵抗能力地沦陷。六年前,她那样残忍地抛弃他,用那么肮脏卑微的姿态出现,他还是一如既往地爱着她。现在,她不过说了一句话,他六年的坚持和伪装全部土崩瓦解,依然那么想要她。
他就像围绕在她脚边转来转去的小狗狗,只要她一声招呼,就会毫无怨言地跑到她的身边摇尾乞怜。
还真是,犯贱得可以!
“可可?”从被子里抓起林可馨的手,放到唇边轻柔地亲吻,慕景宸的声音里带着连他自己都没有发觉的卑微,“只要你留下来,只要你不再逃,我们就重新开始好不好?我什么都可以不要,什么都不在乎,也不会问你过去经历了什么,更不会再欺负你。你再给我一次机会,让我爱你,好不好?”
不知道是慕景宸的声音太魅惑,还是夜色太凄凉,睡得人事不省的林可馨突然哼了一声。
然后,她猛地睁开了眼睛。
四目相对,慕景宸猝不及防,眼睛里的深情和痴迷全都来不及隐藏。
做了两个深呼吸,慕景宸终于鼓起勇气,俯首想去亲吻林可馨的眼睛。嘴唇还没有碰到她,林可馨突然蹙眉说:“徐经理,谢谢你今天救了我!”
说完这句话林可馨就闭上眼睛再度陷入了昏睡,但慕景宸眼眸中的柔情却在瞬间消退得干干净净。
看来林可馨根本没有醒,她大概也没有看清他,她刚才只是在说梦话。
可正是这样,她才更加可恶,更不值得原谅。因为,她在睡梦中想着的都是徐子阳,在睡梦中,记住的都是徐子阳。
林可馨?你到底要抛弃我多少次才满意,究竟要把我凌迟多少遍才开心?
猛地掀开被子,慕景宸翻身下床。
拉开窗帘,他凝视了黑暗很久,有好几次,他都把烟叼在了嘴上。可是,想到林可馨正在昏睡,他又把烟取下来,悄无声息地丢进垃圾筐。
然后他走进浴室去冲洗,很快又穿好衣服重新走回卧室。
衣冠楚楚地站在床边看了林可馨足足十分钟,越看慕景宸的目光越冷冽,越看,心里的悲哀越浓郁。可是,看着睡梦中依然保持着依偎在他怀里姿势的林可馨,看见她脸上一片片的淤青、脖子上的掐痕,以及露在被子外面的肩膀和手臂上的吻痕,他又不受控制地心疼。
忍了半天,终于没忍住,他俯身给林可馨盖被子。手指触到她滚烫的小脸,慕景宸皱了下眉。
王书打听过,红番区娱乐城的那种饮料里掺杂的特殊东西只要不经常用,对身体的影响不大,最主要的作用是助兴。要是能及时疏通,偶尔用一次应该没什么副作用。所以昨晚他才会直接回景辉苑,而不是送林可馨去医院。
按照道理来说,昨天晚上他和林可馨基本上就没停过,一直在做运动,她身体里的药性早就该解了,为什么她的脸还这么烫?
想了一下,慕景宸又把额头凑过去,在林可馨的额头和脸颊上贴了贴。
感觉林可馨的体温有点不正常,他又把被子掀开,摸了摸她身上。不知道是不是一直捂在被子里的缘故,林可馨身上比脸上还要烫,但却没有一点汗。很显然,这已经不是药物作用,她发烧了。
算起来,从昨天在医院开始一直到今天早上,他和林可馨就始终在床上交流,他是个体魄健壮的男人都有些疲惫,她奔波了一整天,昨晚又受到那样的惊吓,怎么可能承受得了?
懊恼地暗骂自己两声“禽獣”,慕景宸迅速给林可馨穿上衣服,抱着她直接出了门。
车开出景辉苑没多久,慕景宸掏出手机给王书打电话。
接到慕景宸电话的时候王书正在开会,昨晚根据慕景宸的状态,王书判断,至少两天,老板都不会离开景辉苑。估计这次因祸得福,老板和太太还能冰释前嫌。想到美好的未来正等着他们,王书今天一大早就来到景辉集团代替慕景宸处理业务。
冲众人做了个手势,王书快步走出会议室,接通电话:“老板?出了什么事?”
“她发烧了!”
“发烧了?”
王书的第一反应就是老板太猛,把太太折腾病了。不过这话他没敢说,想了下,他说:“需要我给何灵主任打电话,让她来景辉苑吗?”
“不要!”想都没想,慕景宸直接否决:“她不喜欢何灵!”
是太太不喜欢何大小姐,还是老板您害怕误会加深不愿让她们见面啊?
“那”
“你现在开车出来,一个小时后,我们在市医院门口碰头。我已经跟清远联系好了,清远会找个市医院最好的专家给她治疗,你把她送进去。”
“啊?我把太太送进去?”
“你要等专家确诊她平安,才能离开。别忘了告诉清远,不要跟她说是我送她去的医院。”没等王书发表意见,慕景宸已经把电话挂断了。
盯着手机看了两秒钟,王书无奈地搓了下脸,笑起来。
他这个助理都快成老板和太太之间的红娘了,这叫什么事儿?明明自己把一切都办好了,就剩下这临门一脚,却非要折腾他这个苦逼的助理,让他再跑一趟。老板?你这傲娇又别扭的性子也是够了!
林可馨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眼睛一睁开,就对上一双温暖含笑的眼睛。
这双眼睛明亮得如同夜空中最璀璨的星子,干净得不忍令人直视,而他眸底深处溢出来的笑容,温暖得可以融化万年寒冰,瞬间便将这世上最肮脏的污浊洗涤一新。
脑海里莫名其妙便想起一句诗——陌上少年颜如玉,谁家公子世无双。
从认识慕景宸开始,林可馨的生活里就开始出现各种各样的美男,慕景宸、徐子阳,王书也算一个。可能是看美男看得太多,林可馨的感官都麻木了,再看到任何美男,她的眼皮都懒得抬一下。
可是此时,看着身穿白大褂,站在灯光下,如阳春白雪般一尘不染的文轩,林可馨却从心底升起一股轻松。
她想,一个男人,怎么能长得这么温暖干净?眼神,怎么能这么温柔?笑容,怎么能这么令人愉悦?
大约察觉到林可馨认出他了,一抹笑容自文轩的唇角缓缓绽放。
这一笑,如同海底生明月,瞬间夺走了一室光华,林可馨只觉眼前百花齐放,唇角不由自主便勾了起来。
“文教授?好久不见!”
“是好久不见,整整六年了。可馨?很高兴你还记得我。不过,你不觉得一见面就叫我教授,会把我叫老吗?貌似教授这种生物,都是又丑又古板的老头,而我,还很年轻”
站在空荡荡的水晶灯下,慕景宸一瞬不瞬地看着那个昨晚和他缠棉,叫林可馨的女孩,她面朝着他走过来,越来越近,却在最后与他擦肩而过,目光没有在他身上多停留一秒钟。甚至,连看都没有看他一眼,平静又忧伤地离去。
那一刻,慕景宸的心终于碎了、死了,再也看不到一丁点儿微光。
就算她忘了曾经刻骨铭心的初恋,就算她不知道昨晚和她抵死缠棉的男人是谁,她也不该对他一点印象都没有。重逢之后,他已经正面出现在她面前过好几次,小巷子里打群架,快餐店里的搭讪,风雪夜的一杯热牛奶,还有现在,酒店大厅水晶灯下他眼睛里的渴望与迷恋。哪怕是个陌生人,这样高频率地出现在视野里,也总该记住他。可是,林可馨对他没有印象,半点都没有。
要多忽略才可以熟视无睹?要多无视才能做到这样心不在焉?要多狠的心,才能忘得如此一干二净?他,可曾在她心目中留下过半分位置?
可可?那个曾经站在阳光下,满眼爱慕,怯生生又异常大胆望着他的纯净女孩,已经死了啊!
从那天开始,慕景宸硬生生把自己活成了两个人。
一个他,沿着人生既定的目标,在商场披荆斩棘大放异彩,迅速登上商业帝国的巅峰,痴痴地等待他梦中的女孩回归。
另一个他,永远被囚禁在酒店空荡荡的水晶灯下,一次次地回味红番区娱乐城地下室大床上的抵死缠棉,又一次次在黑暗中,用愤怒和仇恨杀死她。
从那天开始,慕景宸的生活里只剩下两个字——孤独
直到两个多月前,林可馨重新闯入慕景宸的生活。
那天与其说是个意外,还不如说是老天给慕景宸开的一个特别混账的玩笑。
六年了,当她再次出现在他的视线中时,依然放浪形骸。他用六年的时间,把自己活成了上帝,她却用六年的时间,把自己变成了垃圾。
可是,就算是这样,慕景宸也没办法眼睁睁看着那么多男人欺负她。尤其当林可馨跪倒在他脚边,哀求地对他说“我还有一样东西,您要吗”时,慕景宸没有半点抵抗能力,也不想抵抗,直接缴械投降了。
慕景宸觉得自己真是悲哀,十年前,他第一次看见林可馨,就毫无抵抗能力地沦陷。六年前,她那样残忍地抛弃他,用那么肮脏卑微的姿态出现,他还是一如既往地爱着她。现在,她不过说了一句话,他六年的坚持和伪装全部土崩瓦解,依然那么想要她。
他就像围绕在她脚边转来转去的小狗狗,只要她一声招呼,就会毫无怨言地跑到她的身边摇尾乞怜。
还真是,犯贱得可以!
“可可?”从被子里抓起林可馨的手,放到唇边轻柔地亲吻,慕景宸的声音里带着连他自己都没有发觉的卑微,“只要你留下来,只要你不再逃,我们就重新开始好不好?我什么都可以不要,什么都不在乎,也不会问你过去经历了什么,更不会再欺负你。你再给我一次机会,让我爱你,好不好?”
不知道是慕景宸的声音太魅惑,还是夜色太凄凉,睡得人事不省的林可馨突然哼了一声。
然后,她猛地睁开了眼睛。
四目相对,慕景宸猝不及防,眼睛里的深情和痴迷全都来不及隐藏。
做了两个深呼吸,慕景宸终于鼓起勇气,俯首想去亲吻林可馨的眼睛。嘴唇还没有碰到她,林可馨突然蹙眉说:“徐经理,谢谢你今天救了我!”
说完这句话林可馨就闭上眼睛再度陷入了昏睡,但慕景宸眼眸中的柔情却在瞬间消退得干干净净。
看来林可馨根本没有醒,她大概也没有看清他,她刚才只是在说梦话。
可正是这样,她才更加可恶,更不值得原谅。因为,她在睡梦中想着的都是徐子阳,在睡梦中,记住的都是徐子阳。
林可馨?你到底要抛弃我多少次才满意,究竟要把我凌迟多少遍才开心?
猛地掀开被子,慕景宸翻身下床。
拉开窗帘,他凝视了黑暗很久,有好几次,他都把烟叼在了嘴上。可是,想到林可馨正在昏睡,他又把烟取下来,悄无声息地丢进垃圾筐。
然后他走进浴室去冲洗,很快又穿好衣服重新走回卧室。
衣冠楚楚地站在床边看了林可馨足足十分钟,越看慕景宸的目光越冷冽,越看,心里的悲哀越浓郁。可是,看着睡梦中依然保持着依偎在他怀里姿势的林可馨,看见她脸上一片片的淤青、脖子上的掐痕,以及露在被子外面的肩膀和手臂上的吻痕,他又不受控制地心疼。
忍了半天,终于没忍住,他俯身给林可馨盖被子。手指触到她滚烫的小脸,慕景宸皱了下眉。
王书打听过,红番区娱乐城的那种饮料里掺杂的特殊东西只要不经常用,对身体的影响不大,最主要的作用是助兴。要是能及时疏通,偶尔用一次应该没什么副作用。所以昨晚他才会直接回景辉苑,而不是送林可馨去医院。
按照道理来说,昨天晚上他和林可馨基本上就没停过,一直在做运动,她身体里的药性早就该解了,为什么她的脸还这么烫?
想了一下,慕景宸又把额头凑过去,在林可馨的额头和脸颊上贴了贴。
感觉林可馨的体温有点不正常,他又把被子掀开,摸了摸她身上。不知道是不是一直捂在被子里的缘故,林可馨身上比脸上还要烫,但却没有一点汗。很显然,这已经不是药物作用,她发烧了。
算起来,从昨天在医院开始一直到今天早上,他和林可馨就始终在床上交流,他是个体魄健壮的男人都有些疲惫,她奔波了一整天,昨晚又受到那样的惊吓,怎么可能承受得了?
懊恼地暗骂自己两声“禽獣”,慕景宸迅速给林可馨穿上衣服,抱着她直接出了门。
车开出景辉苑没多久,慕景宸掏出手机给王书打电话。
接到慕景宸电话的时候王书正在开会,昨晚根据慕景宸的状态,王书判断,至少两天,老板都不会离开景辉苑。估计这次因祸得福,老板和太太还能冰释前嫌。想到美好的未来正等着他们,王书今天一大早就来到景辉集团代替慕景宸处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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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发烧了!”
“发烧了?”
王书的第一反应就是老板太猛,把太太折腾病了。不过这话他没敢说,想了下,他说:“需要我给何灵主任打电话,让她来景辉苑吗?”
“不要!”想都没想,慕景宸直接否决:“她不喜欢何灵!”
是太太不喜欢何大小姐,还是老板您害怕误会加深不愿让她们见面啊?
“那”
“你现在开车出来,一个小时后,我们在市医院门口碰头。我已经跟清远联系好了,清远会找个市医院最好的专家给她治疗,你把她送进去。”
“啊?我把太太送进去?”
“你要等专家确诊她平安,才能离开。别忘了告诉清远,不要跟她说是我送她去的医院。”没等王书发表意见,慕景宸已经把电话挂断了。
盯着手机看了两秒钟,王书无奈地搓了下脸,笑起来。
他这个助理都快成老板和太太之间的红娘了,这叫什么事儿?明明自己把一切都办好了,就剩下这临门一脚,却非要折腾他这个苦逼的助理,让他再跑一趟。老板?你这傲娇又别扭的性子也是够了!
林可馨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眼睛一睁开,就对上一双温暖含笑的眼睛。
这双眼睛明亮得如同夜空中最璀璨的星子,干净得不忍令人直视,而他眸底深处溢出来的笑容,温暖得可以融化万年寒冰,瞬间便将这世上最肮脏的污浊洗涤一新。
脑海里莫名其妙便想起一句诗——陌上少年颜如玉,谁家公子世无双。
从认识慕景宸开始,林可馨的生活里就开始出现各种各样的美男,慕景宸、徐子阳,王书也算一个。可能是看美男看得太多,林可馨的感官都麻木了,再看到任何美男,她的眼皮都懒得抬一下。
可是此时,看着身穿白大褂,站在灯光下,如阳春白雪般一尘不染的文轩,林可馨却从心底升起一股轻松。
她想,一个男人,怎么能长得这么温暖干净?眼神,怎么能这么温柔?笑容,怎么能这么令人愉悦?
大约察觉到林可馨认出他了,一抹笑容自文轩的唇角缓缓绽放。
这一笑,如同海底生明月,瞬间夺走了一室光华,林可馨只觉眼前百花齐放,唇角不由自主便勾了起来。
“文教授?好久不见!”
“是好久不见,整整六年了。可馨?很高兴你还记得我。不过,你不觉得一见面就叫我教授,会把我叫老吗?貌似教授这种生物,都是又丑又古板的老头,而我,还很年轻”